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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4月02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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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
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042 证券简称:华孚时尚 公告编号:2026-08
  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于2026年4月1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孙伟挺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议经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的议案》
  为保证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进行,保障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修订版)》《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版)》等相关规定,同意设立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负责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代表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由5名委员组成,设管理委员会主任1人。管理委员会委员的任期为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表决结果:同意29,800,000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100%,反对0份,弃权0份。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经本次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同意选举张正先生、王国友先生、冯雄先生、戴杨君女士、孙献先生为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一致。
  同日,管理委员会召开会议,选举张正先生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主任,任期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一致。
  五位管理委员会委员均未在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单位担任职务。其中,张正先生为公司董事、副总裁、董事会秘书,王国友先生为公司董事、财务总监。除上述情形外,其余三位委员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表决结果:同意29,800,000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100%,反对0份,弃权0份。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授权管理委员会办理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根据《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版)》的有关规定,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授权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事宜,具体授权事项如下。
  1、负责召集持有人会议;
  2、代表全体持有人监督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
  3、代表全体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
  4、负责外部对接工作;
  5、管理员工持股计划利益分配;
  6、决策员工持股计划被强制转让份额的归属;
  7、办理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继承登记;
  8、持有人会议授予的其他职责。
  上述授权自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批准之日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终止之日内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29,800,000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100%,反对0份,弃权0份。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日
  证券代码:002042 证券简称:华孚时尚 公告编号:2026-09
  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售2023年期已回购股份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2月1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2023年期已回购股份计划的议案》,同意公司自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以集中竞价方式出售2023年期已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2026年3月16日至2026年6月19日,拟出售回购股份不超过31,275,314股(即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1.84%),出售价格根据二级市场价格确定。详见公司于2026年2月12日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2023年期已回购股份计划的公告》(2026-03)。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出售进展情况。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3年期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3年3月1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回购股份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后续将按相关规定予以出售。回购总金额为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4.60元/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三个月。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1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3年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2023-07)。
  截至2023年6月16日,公司本次股份回购已完成。在回购期间,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票31,275,31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4%(以公司截止2023年6月16日总股本1,700,681,355股为基准),实际回购期间为2023年3月20日至2023年6月16日,其中最高成交价为3.28元/股,最低成交价为3.12元/股,回购均价为3.20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100,128,238.70元(不含交易费用)。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2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3年回购公司股份方案实施完毕暨股份变动的公告》(2023-34)。
  二、本次集中竞价出售2023年期已回购股份计划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共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出售了17,006,8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出售所得资金总额为77,008,076元(不含交易费用),成交最高价为4.63元/股,成交最低价为4.45元/股,成交均价为4.53元/股。
  本次出售符合公司既定的计划,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出售公司已回购股份计划实施存在不确定风险,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波动等情形决定实施对应股份出售计划,本次回购出售计划存在出售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可能存在无法按计划完成出售的情形。
  2、本次拟出售部分已回购股份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上述出售期间内,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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