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公司决定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或转换上市公司未来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50.00元/股,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亿元且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均含本数),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10)。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司现将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回购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暂未实施本次股份回购。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将于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日予以公告。 二、其他说明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按照《回购报告书》中披露的回购股份方案实施股份回购,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披露回购股份进展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