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2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恒源煤电股份回购方案的议案》,公司将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20,000万元、不超过25,000万元,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为9.55元/股,不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 个月,即2026年1月29日至2027年1月28日,本次回购的股份拟用于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1月30日公开披露的《恒源煤电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7)。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3 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6 年3月31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533,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21%,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7.62元/股,最低价为7.25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9,043,634.5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公司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股份回购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