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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4月02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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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二、审计收费情况
  2025年度公司财务审计费用为人民币386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56万元。2026年度审计费用将以2025年审计费用为基础,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同时,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审计业务实际情况确定公司2026年度审计师报酬事宜。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德勤华永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审查,认为德勤华永具备必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的工作经验,能够胜任公司的审计工作,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表决情况
  2026年3月31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德勤华永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1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此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四、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日
  证券代码:601018 证券简称:宁波港 公告编号:临2026-008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0年7月28日签发的证监许可[2020]1593号文《关于核准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634,569,561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6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668,870,288.87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7,638,891.65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651,231,397.22元(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上述资金于2020年8月19日到位,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0)第0753号验资报告。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2025年度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270,111,115.82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9,791,699,814.94元,募集资金余额为零;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与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和实际募集资金余额之和的差异为人民币140,468,417.72元,为收到的扣除手续费后的银行利息。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注:2024年3月26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将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87,0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本次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主营业务,不进行交易性金融资产的投资。公司于2025年3月21日将上述闲置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该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2020年8月26日,公司、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舟山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并已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1206020119200820065。
  鉴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由公司各分、子公司开展,公司、保荐机构、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以及各分、子公司于2020年9月17日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后续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展及业务发展情况需要,结合公司整体经营发展规划及各子公司业务定位,公司对集装箱桥吊等设备购置项目中的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于全资子公司之间进行实施主体变更。基于前述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变更的情况,公司于2020年12月23日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签订的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中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目前《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履行正常。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均已使用完毕并销户:
  募集资金存储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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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注: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之子公司存放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3901140229100035001的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并已于2022年7月注销该账户;公司之子公司存放在中国进出口银行宁波分行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2170000100000221188的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并已于2021年9月注销该账户;公司之子公司存放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403978507114和377978511346的募集资金已分别使用完毕,并已于2022年9月注销该等账户;公司之分、子公司存放在中国银行宁波市分行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350678512022和367578516705的募集资金已分别使用完毕,并已于2021年12月注销该等账户;公司之子公司存放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舟山市分行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403978515954的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并已于2022年10月注销该账户;公司之子公司存放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355878824491的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并已于2022年5月注销该账户;公司之子公司存放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33150110874100000068的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并已于2023年8月注销该账户;公司之子公司存放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366278868224的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并已于2023年8月注销该账户;公司之分公司存放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393578502607的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并已于2023年12月注销该账户;公司之子公司存放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361078533186的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并已于2024年4月注销该账户;公司之子公司存放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舟山定海支行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374078515060的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并已于2024年6月注销该账户;公司与公司之分公司存放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361078503446和397478512906的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并已于2024年6月注销该等账户;公司存放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33150110874100000067的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并已于2024年7月注销该账户;公司存放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3901140229100034994的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并已于2024年7月注销该账户;公司之分公司存放在国家开发银行宁波市分行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33021560003596330000的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并已于2025年5月注销该账户;公司与公司之子公司存放在宁波通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1100017726000002和1100937679000001的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并已于2025年6月注销该账户; 公司与公司之子公司存放在中国进出口银行宁波分行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2170000100000220712、2170000100000221215和2170000100000221064的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并已于2025年6月注销该账户; 公司存放在国家开发银行宁波市分行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33021560003598910000的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并已于2025年6月注销该账户; 公司存放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舟山分行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1206020119200820065的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并已于2025年6月注销该账户。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详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0年非公开发行普通股)”(见附表1)。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本年度无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4年3月26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将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87,0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本次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主营业务,不进行交易性金融资产的投资。公司于2025年3月21日将上述闲置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明细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本年度无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本年度无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公司本年度无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梅山港区6号至10号集装箱码头工程项目已于2023年12月完成竣工验收。目前已完成一、二阶段结算工作,三阶段施工方结算资料已提供。鉴于三阶段单体较多、项目较复杂,且需要对6号至10号泊位进行整体审查,因此预计结算时间较长。梅山港区1号至5号集装箱码头工程项目结算耗时超过3年,考虑到6号至10号的工程总投资及建设智慧化程度高于1号至5号,因此预计结算时间更长。鉴于上述款项支付时间周期较长,为避免资金长期闲置,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将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人民币123,011.69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在相关款项满足付款条件时,公司将按照合同约定通过自有资金支付。
  穿山港区中宅矿石码头二期项目已于2022年6月完成竣工验收。目前尚需支付项目质保金、尾款等款项以及尚有部分资金节余。鉴于上述款项支付时间周期较长,为避免资金长期闲置,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将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人民币2,667.97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在相关款项满足付款条件时,公司将按照合同约定通过自有资金支付。
  拖轮购置项目已实施完毕。目前尚需支付项目质保金等款项以及尚有部分资金节余。鉴于上述款项支付时间周期较长,为避免资金长期闲置,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将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人民币1,302.63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在相关款项满足付款条件时,公司将按照合同约定通过自有资金支付。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结项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15)。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本年度无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公司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2020年非公开发行普通股)”(见附表2)。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使用及披露违规的情况。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及审核报告》(德师报(函)字(26)第Q00095号)结论性意见如下:公司的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已经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真实反映了宁波舟山港股份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出具的《关于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结论性意见如下: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管理、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0年非公开发行普通股)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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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4:穿山港区中宅矿石码头二期项目已完工,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实际效益为人民币1,272.52万元,未达到承诺效益人民币9,072.00万元。主要系目前航运市场竞争加剧,公司装卸价格下降;另外资产折旧费用、能耗费用和管理费用等各项成本增加,导致利润减少,因而未达到预期效益。后续公司将通过优化作业流程、提升设备性能等方式,全方位提升码头装卸效率,逐步提升项目效益。
  注5: 北仑港区通用泊位改造工程项目已完工,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本年实际效益为人民币2,214.23万元,未达到承诺效益人民币5,964.00万元。主要系公司正在打造内贸集装箱中转枢纽港,内贸集装箱吞吐量大幅上升,而内贸业务的平均单价低于外贸业务,导致利润减少,因而未达到预期效益。后续公司将推行内贸箱直卸业务,推进边卸边提作业模式,以提高内贸作业效率,并动态平衡内贸与外贸作业比例,持续推进降本节支工作。
  注6: 穿山港区1号集装箱码头工程项目已完工,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本年实际效益为人民币2,913.72万元,未达到承诺效益人民币4,306.00万元。主要系受行业内船舶大型化趋势影响,1号集装箱码头因前沿水深和码头岸桥高度有待提升,目前仍以运营内支线及内贸航线为主,集装箱装卸单箱收入偏低,另外由于公司新购置装卸设备,导致资产折旧费用上升,因而未达到预期效益。后续公司将对堆场布局和作业流程予以优化,从而提高作业效率,增加作业量。
  注7: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2020年非公开发行普通股)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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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601018 证券简称:宁波港 公告编号:临2026-010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浙江海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财务公司基本情况
  (一)财务公司基本信息
  浙江海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是由浙江省海港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和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共同投资设立,注册资金15亿元。财务公司由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0年6月24日批准开业,7月8日注册成立,2010年7月28日正式对外营业。财务公司法定代表人为金国蕊,经营地址是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宁东路269号(24-1)一(24-7)。
  财务公司经营以下业务:
  1、吸收成员单位存款;2、办理成员单位贷款;3、办理成员单位票据贴现;4、办理成员单位资金结算与收付;5、提供成员单位委托贷款、债券承销、非融资性保函、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咨询代理业务;6、从事同业拆借;7、办理成员单位票据承兑;8、投资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9、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二)财务公司股东名称、出资金额和出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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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财务公司内部控制的基本情况
  财务公司严格按照《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监管评级办法》《银行业金融机构全面风险管理指引》等规定,同时借鉴同行业风险管理的经验和做法,构建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及全面风险管理体系。
  (一)控制环境
  财务公司建立了以股东会、董事会、高级管理层为主体的法人治理结构,保证公司分权制衡、规范运作。董事会下设战略发展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向董事会负责的监察审计部,加强对运营风险的控制。总经理及其管理团队对财务公司行使经营权,依据业务范围及人员规模设置了信贷审查委员会、投资审查委员会和7个职能部门。财务公司治理结构健全,管理规范,建立了分工合理、职责明确、报告关系清晰的组织结构,为风险管理的有效性提供基础。财务公司组织架构图如下:
  财务公司按照决策系统、执行系统、监督反馈系统互相制衡的原则设置了财务公司组织结构:决策系统包括股东会、董事会及其下设的战略发展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执行系统包括高级管理层及其下属信贷审查委员会、投资审查委员会和各业务职能部门,监督反馈系统包括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及向董事会负责的监察审计部。
  (二)风险识别与评估
  财务公司各部门在其职责范围内根据各项业务的不同特点制定各自不同的风险控制制度、标准化操作流程和风险防范措施,主要包括信用风险、操作风险、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信息系统风险等,各部门责任分离、相互监督,对业务操作中的各种风险进行预测、评估和控制。监察审计部负责监督检查。
  (三)内部控制活动
  1、资金管理控制
  财务公司制定了《资金管理规定》《资产负债比例管理办法》《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等资金管控相关制度,将资金管理与流动性风险管理相结合,确保财务公司资金管理工作合规有效开展。
  (1)资金计划管理方面
  财务公司与存款前20家成员单位保持积极有效的沟通,及时掌握其资金动态,做到年度有计划、季度月度有预算、周有安排、日有跟踪,及时监测流动性比例和流动性需求变化,保证资金的安全性、效益性和流动性。
  (2)资金集中管理方面
  财务公司持续推进资金集中管理工作,经过多次走访,解决成员单位因集中结算、资金管理提出的各种问题和顾虑,针对合联营企业因企施策,加强合联营企业的新开户归集工作。
  2、结算与会计业务控制
  财务公司制定结算账户、结算业务、会计核算等管理办法与操作流程,有效控制了业务风险。2025年,财务公司修订《协定存款管理办法》,新增《资信证明操作规程》,进一步规范结算业务流程与财务管理行为。
  (1)结算业务方面
  成员单位在财务公司开立结算账户,通过登入财务公司网上结算平台提交指令实现资金结算,财务公司网上结算平台设定了严格的访问权限控制措施,通过信息系统控制和健全的制度控制保障了成员单位的资金安全和结算的便利。
  (2)会计控制方面
  财务公司结算、会计岗位设置实行职责分离、相互制约的原则,严禁一人兼任非相容的岗位或独自完成结算、会计全过程的业务操作。财务公司定期将会计账簿与实物及有关资料相互核对,保证账实、账据、账账及账表相符。财务公司按照专人管理、相互牵制的原则,加强对票据、印章、密钥等的管理,印章、票据分人保管使用,重要空白凭证及票据有出入库控制以及领用登记控制等专门措施。
  3、信贷业务控制
  财务公司制定了《信贷业务审批制度》,并根据各类信贷业务的不同特点制定了贷款业务、贴现业务、承兑汇票业务、委托贷款业务等各类具体信贷业务的管理办法及操作流程。建立了贷前、贷中、贷后完整的信贷管理制度。2025年,财务公司修订完善了《征信管理办法》《信贷审查委员会工作规程》《担保业务管理办法》等12项制度,新增了《管家服务工作办法》,进一步规范了信贷管理工作,提升信贷服务质量。
  4、同业与投资业务控制
  财务公司根据各业务品种的不同特点制定了相关业务具体的管理办法及操作流程。2025年,财务公司修订完善了《有价证券投资管理办法》《同业活期存款业务管理办法》等5项制度,新增了《同业与投资资产质量五级分类实施细则》《同业约期业务管理办法(暂行)》《存款准备金管理办法》共3项制度,进一步规范了同业和投资业务管理。财务公司同业与投资业务均实施授信管理,对交易对手核定承担其信用风险综合额度的风险控制限额,其项下各类业务余额不得高于授信限额。
  5、结售汇业务控制
  财务公司于2021年12月取得即期结售汇业务资质,2022年2月起办理代客即期结售汇。该业务主要由资金部、结算部负责,资金部主要负责结售汇业务的总体协调、提供结售汇汇价、开展外汇市场交易和头寸计划管理等;结算部负责结售汇业务的业务受理、单据审核(向合作银行发起单据审核委托)、清算等。外汇业务单据资料齐全,能严格按照授权管理操作规程报有权人审批后开展业务,遵守结售汇综合头寸管理规定,在规定时限内将结售汇综合头寸保持在核定限额以内。
  6、信息系统控制
  财务公司核心业务系统服务器部署于局域网内,在服务器所在网络部署独立防火墙,并安装杀毒软件,筑牢信息安全基础防线。核心业务系统由信息部专人专职管理,按业务模块分属各业务部门,相关人员经授权后在管辖业务范围内行使操作权限。该系统灾备模式为同城双活与异地灾备,数据中心分别位于宁波环球航运广场中心机房、宁波港大厦中心机房与杭钢云数据中心。财务公司通过Zabbix平台对核心业务系统应用服务器、网络、存储等关键设备进行实时监控,并通过N20监控平台对核心业务系统前后台运行状态进行持续监控,系统状态、事件、问题、容量等关键内容均已纳入监控体系。
  为优化业务连续性管理,财务公司全年开展两次核心业务系统数据库服务器双活应急演练,参演人员包括财务公司领导、风控部、信息部、业务部门人员以及外包服务商相关人员,均完成演练评估与改进工作。同时,修订《业务连续性管理办法》,更新业务连续性计划,并对全年业务连续性管理工作进行全面评估,加强业务连续性管理能力。2025年度,财务公司核心业务系统业务连续性管理指标均满足监管要求,系统可用率高于99.9%,重要业务中断时长均控制在监管要求内,未发生重大运营中断事件。
  7、合规风险控制
  财务公司建立了从董事会、经营管理层到合规管理部门的合规管理体系。2025年财务公司新增制度7项,主要涉及数据管理、同业约期业务和管家服务等;修订完善制度76项,主要涉及信贷、结算、同业及投资等业务以及财务公司章程、公文管理、授权管理等。截至2025年12月末,财务公司执行有效的制度共计228项,基本能覆盖业务经营管理领域。
  8、内部审计控制
  财务公司实行内部审计监督制度,设立对董事会负责的内部审计部门,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和操作规程,对财务公司各项经济活动进行内部审计和监督。监察审计部针对财务公司的内部控制执行情况、业务和财务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风险性、准确性、效益性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内部控制薄弱环节和风险,向管理层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2025年财务公司制定了详细《内审工作计划》,聚焦信贷征信、全面风险、薪酬管理、信息科技、数据安全等关键领域,根据年度计划开展专项审计6项;完成部门负责人离任审计1次;根据监管代位履职审批要求,开展副总经理任职期间履职情况审计1次,实现审计覆盖面与重点领域靶向监督相结合。全年审计发现问题36个,提出优化建议23条,推动完善制度8项,有效堵塞管理漏洞。财务公司建立了审计问题“清单式管理、销号式整改”机制,开展审计“回头看”,对整改情况抽样检查覆盖率达100%。达到“监督服务,查错纠弊,促进管理”的良好效果。
  (四)内部控制总体评价情况
  财务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执行有效,能够覆盖其业务运营的各层面和各环节,形成规范的管理体系,能够预防和及时发现、纠正运营过程可能出现的重要错误和风险,业务运营合法合规,管理制度健全,风险管理有效。
  三、财务公司经营管理及风险管理情况
  (一)财务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财务公司运作规范,经营情况、财务状况良好,截至2025年12月31日,财务公司资产总额273.48亿元,负债总额248.48亿元,净资产25.00亿元,资产负债率90.86%;实现营业收入4.66亿元,净利润2.65亿元。
  (二)财务公司管理情况
  财务公司一贯坚持稳健经营的原则,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企业会计准则和国家有关金融法规、条例以及财务公司章程规范经营行为,加强内部管理。公司通过对财务公司开展风险评估及内控评价,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未发现与财务公司财务报表相关的资金结算、信贷、投资、信息管理、审计等风险控制体系存在重大缺陷。
  (三)财务公司监管指标
  根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截至2025年12月31日,财务公司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规定要求。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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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上市公司在财务公司存贷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与财务公司发生的存款业务余额为123.33亿元,贷款业务余额115.53亿元。
  根据公司对风险管理的了解和评价,未发现财务公司的风险管理存在重大缺陷,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目前不存在风险问题。
  五、持续风险评估措施
  公司及时取得并全面审阅财务公司经营信息、内部治理情况、重大事项、风险管控资料和定期财务报告,对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等进行评估,并出具持续风险评估报告。
  六、风险评估意见
  综上,财务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建立了较为完整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能较好地控制风险;不存在违反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的情况,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该办法的相关规定要求。
  特此公告。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日
  证券代码:601018 证券简称:宁波港 编号:临2026-009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定价原则,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也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一、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2026年3月31日,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在审议时,关联董事陶成波、李文波、胡绍德、刘士霞按规定回避了表决。
  2、在本议案审议前,公司将本次关联交易的具体情况事前向公司独立董事进行了报告,公司独立董事2026年第三次专门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书面意见,认为:关于2025年度实施和2026年度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适应公司实际需要,内容客观,符合商业惯例,交易定价遵循市场规律且符合价格公允原则,操作程序及环节规范,不存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3、该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届时关联股东需在股东会上对相关议案事项回避表决。
  (二)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单位:人民币 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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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总额控制在2025年预计总额内,且同一交易类别下的日常关联交易累计超出金额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0.5%,公司与同一关联人累计发生的关联交易超出金额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0.5%。
  (三)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单位:人民币 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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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
  1、浙江省海港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省海港集团”)
  省海港集团注册资本为50,000,000千元,注册地为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临城街道定沈路619号舟山港航国际大厦A座34层3407室(自贸试验区内),主要办公地点在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宁东路269号环球航运广场。经营范围:海洋资源开发与利用,海洋产业投资,涉海涉港资源管理及资本运作,港口的投资、建设与运营,航运服务,大宗商品的储备、交易和加工(不含危险化学品),海洋工程建设,港口工程设计与监理。
  省海港集团为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与公司的关联关系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的规定。
  2、宁波舟山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舟山港集团”)
  宁波舟山港集团注册资本为8,500,000千元,注册地为宁波市鄞州区宁东路269号环球航运广场50层。经营范围:港口经营;船舶引航服务;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水运工程监理;医疗服务;药品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装卸搬运;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集装箱维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宁波舟山港集团为公司的控股股东,与公司的关联关系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的规定。
  3、宁波求实检测有限公司、宁波环球置业有限公司、宁波港蓝盾保安有限责任公司、宁波宏通铁路物流有限公司、宁波仑港工程服务有限公司、宁波市镇海东方工贸有限公司、宁波市镇海港茂物流有限公司、宁波大港引航有限公司、宁波港技工学校、浙江海港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舟山市兴港置业有限公司、宁波海港贸易有限公司、宁波大榭开发区朝阳石化有限公司、浙江海港海洋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浙江海港中奥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浙江海港德清港务有限公司、浙江海港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浙江海港嘉兴内河港务有限公司、浙江海港内河港口发展有限公司、浙江新世纪期货有限公司、宁波航运交易所有限公司、浙江海港水运规划设计有限公司(原宁波中交水运设计研究有限公司)、浙江海港新期经贸有限公司、浙江海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浙江海港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浙江海港环球产城发展有限公司、浙江海港龙游港务有限公司、浙江头门港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宁波兴港海铁物流有限公司为控股股东宁波舟山港集团和间接控股股东省海港集团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与公司的关联关系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的规定。
  (二)由关联自然人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企业
  1、河南豫海新通道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该公司成立时间为2023年11月27日,注册资本为100,000千元,注册地为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经开)航海东路1511号118室。经营范围包含:许可项目:港口经营;海关监管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港口理货;船舶港口服务;港口货物装卸搬运活动;海上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国内集装箱货物运输代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国际船舶代理;国内船舶代理;从事国际集装箱船、普通货船运输;无船承运业务;运输货物打包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由于公司前董事姚祖洪曾在该公司担任董事,并于2025年12月1日离任,该公司与公司的关联关系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的规定。
  2、招商局国际科技有限公司
  该公司成立时间为2001年11月26日,注册资本为87,848千元,注册地为深圳市南山区招商街道水湾社区工业三路1号南海意库梦工场大厦1001-1016、901-910、916。公司经营范围: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网络技术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数据处理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大数据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网络设备销售;云计算设备销售;信息安全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外包服务;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机械设备租赁;工程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对外承包工程;无船承运业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建设工程施工;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道路货物运输(网络货运);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经营类电子商务)。
  由于公司董事刘士霞在该公司担任董事,该公司与公司的关联关系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的规定。
  3、天津港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该公司成立时间为1997年10月25日,注册资本为2,408,313千元,注册地为天津自贸试验区(天津港保税区)天保大道188号开利大厦903室。公司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装卸搬运;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陆路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数据处理服务;海上国际货物运输代理;航空国际货物运输代理;集装箱维修;金属制品修理;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报关业务;报检业务;港口设施设备和机械租赁维修业务;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国内货物运输代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港口货物装卸搬运活动;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船舶港口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海关监管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危险货物);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投资《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中禁止外商投资的领域)。
  由于公司董事李文波在该公司担任董事,该公司与公司的关联关系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的规定。
  (三)关联方的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 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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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关联方的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均具备完全履约能力,不会给交易双方的生产经营带来风险,公司的独立经营不会受到不利影响。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
  (一)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基本原则为:(1)有政府规定价格的,依据该价格确定;(2)无政府定价的,按照当时、当地的市场价格标准确定;(3)若无适用的市场价格标准,则通过成本加税费的核算基础上由交易双方协商一致确定。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将按各项业务发生情况签署相关的关联交易协议。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及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是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有利于资源的优化配置及生产效率的提高。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定价原则,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也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2026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意见书;
  (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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