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截至2026年4月2日,江苏恒尚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已累计归还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5,000.00万元。 一、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5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安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及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该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具体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恒尚节能: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在规定期限内,对资金进行合理安排与使用,提高了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二、归还募集资金的相关情况 2026年4月1日,公司将上述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15,000.00万元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已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公司的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累计归还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15,000.00万元,剩余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0万元,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 ■ 特此公告。 江苏恒尚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