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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947 证券简称:恒铭达 公告编号:2026-029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拟使用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0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67.12元/股(含本数),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回购股份报告书》。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以下简称“《回购指引》”)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6,266,6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的2.45%,最高成交价为53.5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42.22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299,809,108.84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公司股份回购方案及《回购指引》的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时,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及公司实际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日
  证券代码:002947 证券简称:恒铭达 公告编号:2026-028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股东会增加临时议案
  暨股东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议案》,并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拟于2026年4月13日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
  公司于2026年3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为提高决策效率,减少会议召开成本,公司持股1%以上股东荆世平先生根据相关规定,向公司董事会出具《关于提议增加2025年度股东会议案的函》。提请将《关于〈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增补为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的议案进行审议。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等)的股东,可以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出股东会补充通知,公告临时提案的内容,并将该临时提案提交股东会审议。经公司董事会核查,荆世平先生作为提案人的身份符合相关规定,其提案内容未超出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及股东会职权范围,且提案时间、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故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议案提交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外,原《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中列明的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的召开地点、现场会议时间、股权登记日等事项均保持不变,敬请各位投资者注意。特此公告。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4月13日(星期一)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13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13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4月7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26年4月7日)15:00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股东会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江苏省昆山市巴城镇石牌塔基路1568号,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
  2、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指定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特别说明
  (1)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将作为本次会议的议题,不作为议案进行审议。
  (2)本次股东会议案5.00、8.00、9.00、10.00涉及关联事项,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审议的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公司董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
  三、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以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法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邮件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相关资料须在2026年4月9日16:00前送达公司证券部,并进行电话确认;本次股东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5、登记时间:2026年4月9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
  6、登记及信函邮寄地点:
  通讯地址:江苏省昆山市巴城镇石牌塔基路1568号,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如邮寄信函,请在信函上注明“股东会”字样,
  邮件地址:hmd_zq@hengmingdaks.com
  7、会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王宁丹
  联系电话:0512-57655668
  传 真:0512-36828275
  联系地址:昆山市巴城镇石牌塔基路1568号
  8、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务必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9、会期预计半天,出席现场会议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网络投票平台参加网络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六、附件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股东参会登记表》
  特此公告。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 投票代码:362947;投票简称:铭达投票
  (二)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股东可对议案填报的表决意见有:同意、反对、弃权。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时间:2026年4月13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二)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程序
  (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4月13日(现场股东会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6年4月13日15:00。
  (二)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三)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名称及签章(法人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份的性质和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限:年月日,有效期至本次股东会结束。
  附注:
  1、对于采用非累积投票方式的议案,请在“同意”、“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2、委托人对本次股东会提案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受托人可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三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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