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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4月02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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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安必平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项目合伙人及签字会计师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393 证券简称:安必平 公告编号:2026-010
  广州安必平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项目合伙人及签字会计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州安必平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5年5月15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
  近日,公司收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送达的《关于变更签字会计师的告知函》,现将相关变更情况告知如下:
  一、本次签字会计师变更的基本情况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原指派熊树蓉女士作为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曾荣华先生作为签字注册会计师,谢贤庆先生作为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鉴于原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熊树蓉已离职,为按时完成公司2025年度审计工作,更好地配合公司2025年度信息披露工作,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安排,指派肖强光接替熊树蓉作为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继续完成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相关工作。变更后的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签字注册会计师为肖强光(项目合伙人)、曾荣华,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为谢贤庆。
  二、本次变更人员的基本信息、诚信记录和独立性情况
  (一)基本信息
  ■
  (二)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肖强光近三年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管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
  (三)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肖强光多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且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三、本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过程中的相关工作安排已有序交接,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产生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广州安必平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日
  证券代码:688393 证券简称:安必平 公告编号:2026-009
  广州安必平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广州安必平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因财政部新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相关要求而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24年12月6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对“关于浮动收费法下作为基础项目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和“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等方面内容进行规范及明确,该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主要内容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广州安必平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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