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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股份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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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激励计划(草案)》及《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解除限售期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方可解除限售: ■ 综上所述,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按照《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95名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本次可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共计14.7056万股。 (三)对部分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处理方法 1、鉴于12名激励对象从公司离职,已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公司将对其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6.88万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按照授予价格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进行回购注销; 2、鉴于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中,营业收入增长率指标达到触发值但未达到目标值,净利润指标未达到触发值,对应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为56%,因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不能解除限售的11.5544万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按照授予价格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 三、第一类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共计95人。 (二)本次可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4.7056万股,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的0.13%。 (三)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情况如下: ■ 注:1、本次激励计划实际向125名激励对象名授予90.35万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其中18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公司已回购注销其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16.10万股。上表中限制性股票数量不包括该部分已回购注销的股票。 2、上表中亦不包括12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而需回购注销6.88万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情形。 3、上表本次可解除限售数量占已获授予限制性股票比例在尾数上如存在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未发生不得解除限售的情形,本次可解除限售的95名激励对象解除限售资格合法有效,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4.7056万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0.13%,同意公司董事会后续为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手续。上述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认为:(一)公司本次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及本次注销事项已经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因本次注销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公司尚需根据《公司法》和《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完成限制性股票的注销登记手续以及减少注册资本的市场主体变更登记手续。 (二)本次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及本次注销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事项的核查意见; (二)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日 证券代码:688216 证券简称:气派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7 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 部分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3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部分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将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首次受让部分第二个解锁期以及预留受让部分第一个解锁期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权益份额对应的191,140股标的股票予以回购注销。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公司于2023年10月3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3年11月16日召开的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同意公司实施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1日、2023年11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2023年12月7日,公司召开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议案》等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77)。 (三)2023年12月18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确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证券账户号:B885134609)所持有的765,398股公司股票已于2023年12月12日通过非交易过户至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账户(证券账户号:B886194995)。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首次受让股份完成非交易过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8)。 (四)2025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部分股份的议案》及《关于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首次受让部分第一个锁定期届满暨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首次受让部分第一个锁定期届满暨解锁条件成就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五)2025年8月11日,公司召开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分配的议案》,对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的预留份额进行分配。 (六)2025年9月2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确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证券账户号:B885134609)所持有的256,500股公司股票已于2025年9月1日通过非交易过户至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账户(证券账户号:B886194995)。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股份完成非交易过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5)。 (七)2026年2月27日,公司召开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次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2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次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08)。 (八)2026年3月3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部分股份的议案》及《关于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首次受让部分第二个锁定期届满暨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账户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为868,818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76%。 二、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及价格 根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审计报告》(天职业字[2026]10460号),公司本员工持股计划首次受让部分第二个解锁期以及预留受让部分第一个解锁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中,营业收入增长率指标达到《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及《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规定的触发值但未达到目标值;净利润指标未达到触发值,因此,本员工持股计划首次受让部分第二个解锁期以及预留受让部分第一个解锁期公司层面解锁比例为56%,共计2,624,352.20份权益份额不得解锁,对应标的股票数量为191,140股。 为维护公司和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决定上述不可解锁的权益份额由管理委员会强制收回,对应的标的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相应份额的原始出资金额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三、预计回购注销前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同时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拟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184,344股。本员工持股计划部分股份及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14,779,805股变更为114,404,321股。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股 ■ 注:以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以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四、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部分股份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影响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继续实施,亦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日 证券代码:688216 证券简称:气派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0 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31日(星期二)以现场结合视频方式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听取独立董事述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听取。 (四)审议通过《关于评估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薪酬情况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2025年度董事薪酬情况见《2025年年度报告》,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1)。 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见《2025年年度报告》,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1)。 表决情况: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梁大钟先生、白瑛女士、李泽伟先生回避表决此议案,本议案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6-012)。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相应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相应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2)。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5年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4)。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5)。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6)。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部分股份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部分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7)。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梁大钟先生、白瑛女士、李泽伟先生、孙少林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首次受让部分第二个锁定期届满暨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首次受让部分第二个锁定期届满暨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7)。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梁大钟先生、白瑛女士、李泽伟先生、孙少林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8)。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1)。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和《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22)。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日 证券代码:688216 证券简称:气派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3 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相应担保的 公 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6年度拟向金融机构、融资租赁等机构申请不超过16.00亿元综合授信额度,其中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不超过14.00亿元的担保额度(含已授信额度),担保额度在期限内可循环使用。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累计担保情况 ■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实现2026年度的生产经营计划和目标,拓宽融资渠道,确保公司资金安全、有效周转,公司或控股子公司拟向各金融机构、融资租赁等机构申请累计余额不超过16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额度在期限内可循环使用。综合授信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非流动资金贷款、流动资金贷款、中长期贷款、信用证、保函、银行票据(含票据池)、融资租赁等。具体授信业务品种及额度分配、授信期限、具体授信业务的利率、费率等条件由各家公司与授信银行、融资租赁等机构协商确定(最终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同时,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根据各金融机构、融资租赁等机构要求,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在上述额度内的综合授信提供相应的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担保、抵押担保、质押担保等,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4亿元。 公司实际控制人无偿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相应的担保且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提供反担保。 (二)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及尚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6年3月31日(星期二)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相应担保的议案》。 本次担保事项尚需股东会审议,拟向股东会申请授权董事会并同意由董事会转授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代表公司在上述授权额度内,办理公司与银行的结算、融资、信用证、包含票据贴现等有关手续和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广东气派科技有限公司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担保额度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以及签约时间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公司将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担保额度内办理具体事宜,同时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书面授权代表)签署上述担保额度内的担保合同等各项法律文件。超出授权范围外的其他事项,公司将另行履行相应的审批及信息披露程序。 四、担保的原因及必要性 被担保人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分别为公司主要生产基地及促进业务发展,其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有助于满足其日常生产经营的流动资金需求,有助于控股子公司的发展,被担保人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因此,担保风险可控。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6年3月31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相应担保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拟向各金融机构、融资租赁等机构申请累计余额不超过16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是为了保证公司2026年的生产经营计划和目标。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在不超过人民币14亿元额度内的综合授信提供相应的担保,有利于公司申请授信额度,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六、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7.91亿元,分别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及总资产的比例为135.92%、39.33%;上市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7.91亿元,分别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及总资产的比例为135.92%、39.33%;不存在逾期担保及诉讼等。 特此公告。 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日 证券代码:688216 证券简称:气派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4 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创立于1988年12月,总部北京,是一家专注于审计鉴证、资本市场服务、管理咨询、政务咨询、税务服务、法务与清算、信息技术咨询、工程咨询、企业估值的特大型综合性咨询机构。 天职国际首席合伙人为邱靖之,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19号68号楼A-1和A-5区域,组织形式为特殊普通合伙。 天职国际已取得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执业证书,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获准从事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业务资格,取得金融审计资格,取得会计司法鉴定业务资格,以及取得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资质等国家实行资质管理的最高执业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并在美国PCAOB注册。天职国际过去二十多年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2.人员信息 截止2025年12月31日,天职国际合伙人90人,注册会计师101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403人。 3.业务规模 天职国际2024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25.01亿元,审计业务收入19.38亿元,证券业务收入9.12亿元。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54家,主要行业(证监会门类行业,下同)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等,审计收费总额2.30亿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88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职国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在以前年度已累计计提足额的职业风险基金,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0,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以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及2026年初至本公告日止,下同),天职国际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基本信息如下: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1:陈子涵,200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天职国际执业,2026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6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2:聂娟,201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开始在天职国际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0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刘智清,199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天职国际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9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家。 2.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职国际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天职国际审计服务收费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2026年度审计费用共计8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7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10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天职国际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了《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有关财务审计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勤勉尽责,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约定的责任和义务,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意见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我们同意公司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3月31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日 证券代码:688216 证券简称:气派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9 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股份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3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部分股份的议案》,鉴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12名激励对象已从公司离职,因此上述12人均已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公司将对其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6.88万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中,营业收入增长率指标达到触发值但未达到目标值,净利润指标未达到触发值,对应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为56%,因此公司需回购注销95名在职激励对象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不得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合计11.5544万股。综上,公司将回购注销前述激励对象共18.4344万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首次受让部分第二个解锁期以及预留受让部分第一个解锁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中,营业收入增长率指标达到触发值但未达到目标值,净利润指标未达到触发值,因此,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首次受让部分第二个解锁期以及预留受让部分第一个解锁期公司层面解锁比例为56%,共计2,624,352.20份权益份额不得解锁,对应标的股票数量为191,140股,公司董事会决定前述不可解锁的权益份额由管理委员会强制收回,对应的标的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本次部分股份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14,779,805股变更为114,404,321股,注册资本将由114,779,805元变更为114,404,321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5)、《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部分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7)。 二、需要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由于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股份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1、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2、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邮寄、传真的方式进行申报,债权申报联系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广东省东莞市石排镇气派科技路气派大厦 2、申报时间:2026年4月2日起45日内(9:00-12:00,14:00-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3、联系人:文正国 4、联系电话:0769-89886666 5、传真号码:0769-89886013 6、邮政编码:523330 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以传真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文件日为准。相关文件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日 证券代码:688216 证券简称:气派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0 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 《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3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一)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26年1月14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79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90.00万股,发行价格为20.1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886.9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397.74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5,489.16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6年2月4日全部到位,并由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编号为天职业字[2026]3637号的《验资报告》。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10,687.9805万元变更为11,477.9805万元,股份总数由10,687.9805万股变更为11,477.9805万股。 (二)股份回购注销事项 公司于2026年3月3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部分股份的议案》,鉴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12名激励对象已从公司离职,因此上述12人均已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公司将对其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6.88万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中,营业收入增长率指标达到触发值但未达到目标值,净利润指标未达到触发值,对应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为56%,因此公司需回购注销95名在职激励对象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不得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合计11.5544万股。综上,公司将回购注销前述激励对象共18.4344万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首次受让部分第二个解锁期以及预留受让部分第一个解锁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中,营业收入增长率指标达到触发值但未达到目标值,净利润指标未达到触发值,因此,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首次受让部分第二个解锁期以及预留受让部分第一个解锁期公司层面解锁比例为56%,共计2,624,352.20份权益份额不得解锁,对应标的股票数量为191,140股,公司董事会决定前述不可解锁的权益份额由管理委员会强制收回,对应的标的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基于上述原因,公司总股本将由106,879,805股变更为114,404,321股,注册资本将由106,879,805元变更为114,404,321元。 二、《公司章程》的修订情况 基于上述股份总数和注册资本的拟变更情况,公司拟对《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本次《公司章程》的修订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日 证券代码:688216 证券简称:气派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5 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数量:18.4344万股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13.73元/股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3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8.4344万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3年10月3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公司于2023年11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二)2023年11月1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4)。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常军锋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三)2023年11月1日至2023年11月10日,公司在内部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间,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任何人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2023年11月11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3-068)。 (四)2023年11月16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于2023年11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3-071)。 (五)2023年11月2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前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截至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于2023年11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5)。 (六)2023年12月18日,公司完成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并于2023年12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3-079)。 (七)2024年5月2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6名已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6.5万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八)2024年10月15日,公司披露了《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40),6名已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6.5万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于2024年10月17日完成注销。 (九)2025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回购注销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十)2025年5月15日,公司披露了《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暨上市流通公告》(公告编号:2025-018),公司已完成107名激励对象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8.316万股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流通手续,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于2025年5月22日上市流通。 (十一)2025年7月26日,公司披露了《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26),119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6.134万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于2025年7月30日完成注销。 (十二)2026年3月3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回购注销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二、本次回购注销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 (一)回购注销的原因 1、激励对象离职 根据《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激励对象合同到期,且不再续约的或主动辞职的或激励对象因公司裁员等原因被动离职且不存在绩效考核不合格、过失、违法违纪等行为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进行回购注销,激励对象离职前需缴纳完毕已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相应个人所得税。” 鉴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12名激励对象已从公司离职,因此上述12人均已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公司将对其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6.88万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2、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未全部达标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解除限售期内,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若各解除限售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不得递延至下期解除限售。” 鉴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中,营业收入增长率指标达到触发值但未达到目标值,净利润指标未达到触发值,对应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为56%,因此公司需回购注销95名在职激励对象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不得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合计11.5544万股。 综上,本次需回购注销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合计18.4344万股。 (二)回购注销的股票种类及数量 本次回购注销的股票为公司根据《激励计划(草案)》向激励对象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本次回购注销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18.4344万股,占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总数的20.40%,占本次回购注销前公司股本总额的0.17%。 (三)回购价格及资金来源 本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13.73元/股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总金额为人民币2,531,043.12元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资金来源全部为公司的自有资金。 三、预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同时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部分股份的议案》,拟回购注销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股份191,140股。本次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部分股份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14,779,805股变更为114,404,321股。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股 ■ 注:以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以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本次回购注销后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本次激励计划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的要求继续执行。 四、本次回购注销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影响公司核心团队的积极性和稳定性,不会影响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亦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草案)》和《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的情形,也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因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8.4344万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同意将本次回购注销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一)公司本次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及本次注销事项已经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因本次注销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公司尚需根据《公司法》和《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完成限制性股票的注销登记手续以及减少注册资本的市场主体变更登记手续。 (二)本次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及本次注销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日 证券代码:688216 证券简称:气派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2 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4月23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4月23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广东省东莞市石排镇气派科技路气派大厦六楼615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4月23日 至2026年4月2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注:本次股东会还将听取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7、8、9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2、3、4、5、6、7、8、9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3、7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作为公司董事的关联股东梁大钟先生、白瑛女士、梁华特先生、李泽伟先生对议案3回避表决;参与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关联股东梁大钟先生、白瑛女士、梁华特先生、李泽伟先生、饶锡林先生、文正国先生、徐胜先生等对议案7回避表决。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根据上述时间、方式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和证券账户卡或有效股权证明原件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出示委托人证券账户卡或有效股权证明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附件1)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2、企业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亲自出席股东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身份证明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或有效股权证明办理登记手续;企业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或有效股权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需附上上述1、2 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信函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6年4月22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 (三)登记地点:公司证券法律事务部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广东省东莞市石排镇气派科技路气派大厦 邮政编码:523330 联系电话:0769-89886015 邮箱:IR@chippacking.com 特此公告。 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4月2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216 证券简称:气派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1 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结合公司2026年的生产经营计划,参考同行业、同区域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水平,制定了2026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薪酬方案 (一)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1. 独立董事薪酬 独立董事实行津贴制度,津贴为税前8万元/年,按月发放,不进行考核。 2. 非独立董事 (1)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 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按其具体职务薪酬标准领取薪酬,不再单独领取董事薪酬或津贴。 (2)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 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 (1)基本薪酬:按月平均发放,根据岗位价值、职责及行业水平确定。 (2)绩效薪酬:分为月度绩效薪酬、年度绩效薪酬和超额绩效薪酬三部分,月度绩效薪酬根据公司月累计营业收入达成比例作为月度考核,按月发放;年度绩效薪酬根据公司年度营业收入目标和利润目标达成情况作为年度考核;超额绩效薪酬是公司年度营业收入目标或利润目标超额完成后计提的薪酬;年度绩效薪酬和超额绩效薪酬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在年度报告披露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 (1)基本薪酬:按月平均发放,根据岗位价值、职责及行业水平确定。 (2)绩效薪酬:分为月度绩效薪酬、年度绩效薪酬和超额绩效薪酬三部分,月度绩效薪酬根据公司月累计营业收入达成比例作为月度考核,按月发放;年度绩效薪酬根据公司年度营业收入目标和利润目标达成情况作为年度考核;超额绩效薪酬是公司年度营业收入目标或利润目标超额完成后计提的薪酬;年度绩效薪酬和超额绩效薪酬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在年度报告披露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三)绩效考核机制 1. 月度绩效评价:根据月度经营业绩进行考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年度绩效评价时确认。 2. 年度绩效评价:年度绩效评价以经审计后的财务数据开展,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年度财务数据经审计确认后进行审议。 3. 超额绩效评价:超额绩效评价以经审计后得财务数据开展,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年度财务数据经审计确认后进行审议。 (四)薪酬的止付与追索扣回 公司董事在任职期间的任一考核年度,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时,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应评估是否需要针对特定董事发起绩效薪酬的追索扣回程序,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1.因财务存在造假等错报、漏报,导致年度财务报告追溯重述的,应按追溯重述后结果重新考核; 2.对财务造假负有责任的,依据责任的重大程度及时做出部分或全部停发或追回决定。 3.对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行为负有责任的,依据责任的重大程度及时做出部分或全部停发或追回决定。 董事会有权根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评估建议,决定是否对特定人员扣减、不予发放其当年未发放的绩效薪酬,或追回其已发放的部分或全部绩效薪酬。 三、其他说明 1.公司董事的薪酬为税前收入,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2.公司董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或津贴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发放。 四、审议程序 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薪酬情况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同意将前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2026年3月3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审议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薪酬情况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董事就《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薪酬情况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议案回避表决,董事薪酬方案直接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关于公司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并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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