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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4月01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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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597 证券简称:煜邦电力 公告编号:2026-007
  债券代码:118039 债券简称:煜邦转债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3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3月26日以通讯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与会的各位董事已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周德勤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决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议案并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关于2026年度因联合投标而对外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为参与联合投标的联合体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50万元,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本次担保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上述担保额度的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公司因上述业务需要发生的担保,将不再另行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本次担保是为推动业务发展需要做出的,与烟台东方威思顿电气有限公司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有利于推动本次海外投标业务的实现,符合业务实际情况和公司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营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董事会同意上述担保事项。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6年度因联合投标而对外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2026-008)。
  特此公告。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日
  证券代码:688597 证券简称:煜邦电力 公告编号:2026-008
  债券代码: 118039 债券简称: 煜邦转债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因联合投标而对外提供担保额度
  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 累计担保情况
  ■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抢抓海外市场发展机遇,推进公司海外布局落地,公司与东方威思顿共同组成投标联合体(联合体名称:JV YUPONT-WISDOM),以共同投标人的身份参与尼日利亚输变电公司(TCN)“11家配电公司智能电表供应及安装项目-第二阶段”(投标编号:DREP-PP4A)项目的投标。公司作为联合体的主投代表单位,代表联合体双方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管理工作,并负责与银行开具投标保函、后期的预付款保函和履约保函,公司将为联合体与银行签订的出具保函协议等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50万元,本次担保不涉及反担保。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3月3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因联合投标而对外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参与联合投标的联合体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50万元,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本次担保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上述担保额度的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公司因上述业务需要发生的担保,将不再另行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三)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
  注:东方威思顿为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烟台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及东方威斯顿均为电力设备行业的龙头企业,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与海外业绩,在海外电力计量项目实施、系统落地等方面拥有成熟经验,并已积累符合本次项目要求的海外业绩,能够满足投标资格审核条件。双方组建联合体可实现资质、业绩等方面的互补,提升中标概率。
  东方威思顿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无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东方威思顿与公司没有关联关系。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尚未签署本次担保协议,上述计划在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担保协议的具体内容将由公司与出具保函的银行协商确定,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及签约时间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但实际担保总额和担保范围将不超过本次授予的担保额度及范围。超出授权范围外的其他事项,公司将另行履行决策程序。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开拓海外市场是公司业务发展的重要战略方向。公司积极寻找海外业务拓展机会,尼日利亚作为非洲电力设备需求大国,本次智能电表采购项目是公司切入当地市场的突破口。根据招标方的要求,投标主体需具备一定的海外市场产品出口量及各项相关业绩。公司的海外业务处于发展初期,东方威思顿作为行业内的头部企业,具有较丰厚的出口业绩与相关经验。与东方威思顿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有利于满足招标方的各方面要求,提升中标概率。公司作为本次联合体投标的牵头方,负责相关银行保函的开具,并为联合体与银行签订的出具保函协议等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次担保是基于海外业务拓展的需要进行的,具有必要性及合理性。若本次投标未实现中标,则本次担保义务随之取消。此次担保不会对公司和股东利益产生不利影响。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是为推动业务发展需要做出的,与东方威思顿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有利于推动本次海外投标业务的实现,符合业务实际情况和公司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营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董事会同意上述担保事项。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22,000万元,均为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上述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和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5.44%和11.96%。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亦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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