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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4月01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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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855 证券简称:捷荣技术 公告编号:2026-014
  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3月30日以电话及口头送达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提前通知的义务,会议于2026年3月3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赵晓群女士召集和主持,应参加董事5名,实际参加董事5名,其中董事长赵晓群女士、独立董事江金锁先生、韩勇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并表决;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关于变更法定代表人的议案》
  审议结果:表决票5票,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5)。
  2、《关于接受控股股东债务豁免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近日收到控股股东捷荣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捷荣集团”)出具的《豁免契据》,为支持公司的健康可持续发展,提升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捷荣集团决定豁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捷荣模具工业(香港)有限公司应偿还捷荣集团的100,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亿元整)借款本金,剩余未豁免的本金及利息,仍按照双方签署的相关协议执行。
  审议结果:表决票5票,同意4票,反对0票,回避1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赵晓群女士回避表决,表决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接受控股股东债务豁免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6)。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002855 证券简称:捷荣技术 公告编号:2026-015
  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变更的基本情况
  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8月26日、2025年11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和《关于补充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并于2025年12月15日召开了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章程》约定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或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和《公司章程》备案手续,并取得了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具体情况如下: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9006665116754
  2、名称: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3、类型:股份有限公司(港澳台投资、上市)
  4、住所: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长安步步高路408号
  5、法定代表人:孙卫国
  6、成立日期:2007年09月25日
  7、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亿肆仟陆佰肆拾壹万玖仟陆佰捌拾贰元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模具制造;模具销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金属材料制造;金属材料销售;金属结构制造;金属结构销售;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光学玻璃制造;光学玻璃销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特种陶瓷制品制造;特种陶瓷制品销售;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货物进出口;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合同能源管理;新材料技术研发;储能技术服务;发电技术服务;在线能源监测技术研发;节能管理服务;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智能控制系统集成;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电池制造;机械电气设备制造;电池零配件生产;电力设施器材制造;五金产品制造;通用设备修理;充电桩销售;太阳能热利用产品销售;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先进电力电子装置销售;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池销售,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电力设施器材销售;电池零配件销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光伏发电设备租赁;充电控制设备租赁;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备查文件
  1、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特此公告。
  
  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002855 证券简称:捷荣技术 公告编号:2026-016
  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接受控股股东债务豁免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捷荣技术”)于2026年3月31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接受控股股东债务豁免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近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捷荣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捷荣集团”)出具的《豁免契据》,为支持公司的健康可持续发展,提升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捷荣集团决定豁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捷荣模具工业(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捷荣模具”)应偿还捷荣集团的100,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亿元整)借款本金,剩余未豁免的本金及利息,仍按照双方签署的相关协议执行。
  债权人捷荣集团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其是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接受债务豁免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捷荣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负责人:赵晓群
  注册资本:20万港元
  住所:香港九龙观塘鸿图道57号南洋广场1407室
  主营业务:投资及贸易等
  财务情况:截至2024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295,927,046.28元,净资产为159,318,718.83元,2024年营业收入为156,880,047.15元,净利润为194,015,628.50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与本公司关联关系:由于捷荣集团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本公司董事长赵晓群女士为其负责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情形,是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关联方捷荣集团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资产质量优良,具备履约能力。
  4、失信被执行人情况: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捷荣集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豁免契据》主要内容
  豁免方:捷荣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被豁免方:捷荣模具工业(香港)有限公司
  1、豁免及解除
  1.1自豁免生效日起,豁免方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豁免并解除被豁免方就该贷款项下豁免金额之还款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a)豁免金额(人民币壹亿元整,RMB100,000,000)之未偿还本金;
  (b)就部分该贷款豁免金额之任何费用、罚款、违约金或其他附带款项。
  1.2 上述条款第1.1条所述之豁免,属不附带任何条件、不可逆转之完全豁免。豁免方确认,该豁免无需被豁免方提供任何代价,且其效力不受任何对价欠缺之影响,该契据以正式契据形式作出,自送达之日起对豁免方具有完全法律约束力。
  1.3 被豁免方之全部责任及义务,就部分该贷款豁免金额之范畴,自豁免生效日起获得完全豁免及解除。被豁免方无须就被豁免之豁免金额向豁免方作任何进一步还款,亦无需就此向豁免方履行任何进一步义务。
  2、放弃追讨及确认
  2.1 豁免方不可撤销地向被豁免方放弃、解除及永久免除豁免方现有或将来可能拥有之一切申索、索赔、诉讼因由、诉讼程序、诉讼、要求及法律行动,包括就被豁免方在该贷款豁免金额项下未履行还款义务而可能产生之任何申索。
  2.2 自豁免生效日起,豁免方承诺不会亦不得:
  (a)就被豁免方在该贷款豁免金额项下之任何义务,向任何法院、仲裁机构、监管机关或其他机构提出或进行任何诉讼、仲裁或其他法律程序;
  (b)就被豁免方在该贷款豁免金额项下之义务,以任何形式向被豁免方或其母公司进行追索、索取任何利益让渡、补偿或其他变相对价;
  (c)对被豁免方或上市公司就该贷款豁免金额采取任何强制执行行动或保全措施。
  2.3 豁免方确认,该豁免系单方面、自愿、无偿、不可撤销及不可更改,亦不附带任何先决条件。
  3、陈述及保证
  3.1 豁免方陈述及保证如下:
  (a)豁免方为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香港有限公司,具备订立及履行本契据所需的一切法律地位及能力;
  (b)豁免方的全体董事书面决议及唯一股东书面决议均已有效通过,授权豁免方订立本契据并执行其下的全部义务;
  (c)豁免方的全体董事已就豁该免交易所涉及的潜在利益冲突作出正式申报;
  (d)本契据构成豁免方合法、有效及具有约束力的义务,可依据其条款对豁免方予以强制执行;
  (e)豁免方就该贷款的全部债权均由豁免方独自持有,并未将该贷款的全部或任何部分转让、抵押、质押或以其他方式处置予任何第三方。
  3.2 被豁免方陈述及保证如下:
  (a)被豁免方具备接受本豁免所需的一切法律地位及能力;
  (b)被豁免方接受本豁免无须取得任何政府、监管机构或第三方的批准。
  四、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金额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根据日常经营需求,同意公司(含下属子公司)2025年度与关联方捷荣集团及其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涉及向关联方出售及采购产品、商品和受托加工等,截止2026年2月28日,公司过去十二个月内与捷荣集团及其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累计已发生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为19,599.75万元。
  五、本次债务豁免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债务豁免有利于公司的健康可持续发展,提升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本次控股股东捷荣集团对公司的债务豁免事项,属于公司单方面获得利益且不支付对价、不附任何义务的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10规定,本次豁免公司债务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2026年第二次专门会议暨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3、捷荣集团出具的《豁免契据》。
  特此公告。
  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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