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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4月01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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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203 证券简称:海亮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0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3月30日以电子邮件、电话传真或送达书面通知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6年3月31日上午在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协同路368号海亮科研大厦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九名,实到董事九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冯橹铭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出席人数、召开程序、议事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经全体董事认真审阅并在议案表决书上表决签字,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外投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外投资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定于2026年4月17日下午在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协同路368号海亮科研大厦公司会议室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日
  证券代码:002203 证券简称:海亮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2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外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亮股份”)之控股子公司甘肃海亮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甘肃海亮”)拟在浙江省诸暨市投资建设年产6.75万吨铜箔生产线项目。本次投资项目拟由甘肃海亮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浙江海亮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名称为准)作为实施主体,分三期进行建设,全部投产后将形成约6.75万吨/年电解铜箔生产能力。项目总投资额预计为50.5亿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额预计38.5亿元。
  本次投资项目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投资项目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尚需取得相关政府部门的项目审批及备案手续。
  二、项目及子公司基本情况
  (一)拟设立全资子公司基本信息
  (1)公司名称:浙江海亮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暂定名)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资本:50,000 万元人民币
  (4)法定代表人:王树光
  (5)注册地址:浙江省诸暨市店口镇枫叶路56号
  (6)股权结构:甘肃海亮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持股 100%
  (7)公司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销售;金属材料制造;金属材料销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有色金属压延加工;新材料技术研发;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上述拟设立子公司的基本情况,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为准。
  (二)投资项目基本信息
  (1)项目名称:年产6.75万吨铜箔生产线项目
  (2)项目建设主体:浙江海亮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暂定名)
  (3)项目建设地点:浙江省诸暨市店口镇枫叶路56号
  (4)项目投资金额:全期项目投资总额预计50.5亿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额预计38.5亿元。
  (5)预计建设期:项目实施周期预计60个月,分三期建设。一期设计产能1.75万吨、二期设计产能3.25万吨、三期设计产能1.75万吨。项目一期计划于2026年7月开工建设;项目二期计划于2027年6月开始报批、设计、建设;项目三期计划于2029年6月开始报批、设计、建设。第二、第三期实际时间可能根据市场订单情况、电力供应、能源平衡等情况调整变化。
  (6)资金来源:甘肃海亮自有资金或其他自筹资金
  三、项目可行性分析
  本项目在技术、市场、要素保障及财务方面均具备可行性。技术方面依托甘肃海亮已有的相对成熟工艺与规模化生产能力,并联合长三角科研机构持续开展技术攻关;市场方面凭借稳定的客户基础与长三角区位优势,可高效覆盖目标客户、降低运营成本;新基地选址方面产业链配套完善、基础设施健全;财务测算显示项目经济效益良好。
  四、投资目的、对海亮股份的影响及存在的风险
  (一)投资目的及必要性
  甘肃海亮本次投资项目旨在强化海亮股份在新能源材料产业的区域协同与战略布局。通过在浙江诸暨设立子公司,与甘肃基地形成“南北联动、多基地互补”格局,综合发挥长三角的市场、产业优势与甘肃的产能、技术积累。此举可贴近核心客户集群,快速响应高端铜箔的定制化与交付需求,降低运营成本,巩固供应链核心地位;同时优化业务结构,构建研发到服务的一体化生态,提升高附加值产品占比,增强抗风险能力,推动公司向高端铜基材料解决方案提供商转型。
  (二)对海亮股份的影响
  本次投资项目不会对海亮股份当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长远来看,新设公司的运营将有效提升海亮股份在高端铜箔市场的竞争力与盈利能力,符合上市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和海亮股份的长远战略发展。
  (三)存在的风险
  1、本次投资设立子公司尚需在工商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手续,项目审批及备案手续,存在审批程序进展不及预期或无法完成的潜在风险。
  2、甘肃海亮是海亮股份的控股子公司(持股比例为48.60%),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尚需取得其他股东的同意,存在决策程序无法如期完成的风险。
  3、本次投资项目将面临市场需求预测偏差、行业竞争加剧、原材料价格波动及国际贸易摩擦等潜在市场风险,可能对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4、国家宏观经济形势、产业政策、税收法规及环保标准等若发生调整,可能对新设子公司经营环境、成本结构及投资收益带来不确定性。
  海亮股份将加强对新设公司的管控与支持,建立健全经营管理与风险防控机制,积极防范和应对发展过程中可能面临的风险,切实维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日
  证券代码:002203 证券简称:海亮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1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4月17日14:30: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4月17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4月17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4月14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协同路368号海亮科研大厦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
  2、披露情况
  以上议案由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1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20)、《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外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2)。
  3、特别强调事项
  (1)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表决结果在股东会决议公告中单独列示。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欲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于2026年4月15日9:00一17:00到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传真或信函的方式于上述时间登记,传真或信函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2)、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3、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4、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协同路368号海亮科研大厦10楼
  邮编:310051
  5、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会议联系人:章诗逸
  (3)联系电话:0571-86638381
  传 真:0571-86031971
  (4)邮政编码:310051
  (5)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协同路368号海亮科研大厦10楼董事会办公室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203”,投票简称为“海亮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04月17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一9:25,9:30一11:30 和 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04月17日,9:15一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操作说明》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s://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s://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04月17日召开的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或本单位)按以下方式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
  委托人名称(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为法人股东,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受托人: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 委托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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