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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2943 证券简称:宇晶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0 |
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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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没有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3月31日(星期二)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 ①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26年3月31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下午13:00一15:00。 ②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6年3月31日上午9:15一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议室(湖南省益阳市长春经济开发区资阳大道北侧01号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杨宇红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37人,代表股份104,281,81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1117%(已扣除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已回购股份数量)。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79,977,45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1994%(已扣除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已回购股份数量)。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33人,代表股份24,304,36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9123%(已扣除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已回购股份数量)。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33人,代表股份24,304,36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9123%(已扣除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已回购股份数量)。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已扣除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已回购股份数量)。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33人,代表股份24,304,36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9123%(已扣除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已回购股份数量)。 其他出席或列席情况: 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和见证律师以现场或通讯方式出席了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以现场方式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议案表决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二)议案表决结果 1、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4,244,3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41%;反对30,6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94%;弃权6,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4,266,8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58%;反对30,6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62%;弃权6,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8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2/3以上审议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梁爽、刘畅然; (三)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会议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 (二)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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