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3月31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来安路1045号4号楼205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需审议议案进行逐项投票表决,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徐力主持。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7人,列席9人,董事长徐力、副董事长汪明、职工董事应长明、独立董事储晓明出席股东会现场会议,独立董事黄纪宪、陈缨、陈贵、刘运宏、李培功以电话方式参加会议,其余董事因公务无法亲自出席; 2、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选举陈昊之先生为公司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选举李林先生为公司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上述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会议选举陈昊之先生、李林先生为公司非执行董事,两位董事的任职资格尚需报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关于陈昊之先生、李林先生的简历请参见公司于2026年3月14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材料》。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君合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 律师:崔冰、杨晓迪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此作出的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