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银河电子”)于2025年7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子公司重大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4),公司全资子公司合肥同智机电控制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智机电”)收到某法院送达的某检察院提起的《起诉书》,对同智机电原法定代表人张红及同智机电涉嫌单位行贿提起刑事诉讼。后续进展情况如下: 一、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知悉法院已对同智机电原法定代表人张红及同智机电的判决结果,主要内容为: 1、被告单位同智机电犯单位行贿罪,判处罚金人民币300万元。 2、被告人张红犯单位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00万元。 二、其它尚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三、对公司的影响 1、根据判决结果,公司判断上述情形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九章第五节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情形。 2、本次重大事项的进展,在一定时期内对公司未来发展可能会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如影响公司的品牌声誉,影响公司拓展业务等,公司管理层将妥善应对可能发生的危机情况和风险点。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按制度要求加强了内部管理,调整优化了该业务板块内部管理团队和业务经营模式,尽量减少同智机电被禁止装备采购资格期间的损失和影响。同时,公司将继续指导同智机电做好各项经营工作。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目前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