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证券代码:002350 证券简称:北京科锐 公告编号:2026-018 |
北京科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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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4、本公告中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百分比例均保留4位小数,若其各分项数值之和与合计数值存在尾差,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北京科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于2026年3月31日(星期二)14:00在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10号院东区4号楼北京科锐319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3月31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3月31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及委托代理人共507人,代表股份218,449,47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6071%。其中: (一)现场会议情况 参加本次现场股东会的股东、股东代表及委托代理人共4人,代表股份216,132,93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1765%。 (二)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503人,代表股份2,316,53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306%。 (三)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504人,代表股份2,316,63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306%。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付小东先生主持。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建设罗马尼亚瓦尔恰99MW/198MWh储能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参与表决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218,449,471股。同意218,351,798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53%;反对45,273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7%;弃权52,4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2,218,964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95.7838%;反对45,273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1.9543%;弃权52,40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2.2619%。 根据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参与表决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218,449,471股。同意218,287,298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58%;反对99,973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58%;弃权62,2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85%。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2,154,464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92.9996%;反对99,973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4.3154%;弃权62,20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2.6849%。 根据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参与表决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218,449,471股。同意218,222,754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62%;反对160,817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36%;弃权65,9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02%。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2,089,92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90.2135%;反对160,817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6.9418%;弃权65,90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2.8446%。 根据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 表决结果:参与表决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218,449,471股。同意218,269,844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78%;反对119,327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46%;弃权60,3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76%。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2,137,01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92.2462%;反对119,327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5.1509%;弃权60,30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2.6029%。 根据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赵永刚律师、赵涛莉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股东会决议; 2、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科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科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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