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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4月01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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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百利天恒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持股5%以上股东OAP III (HK) Limited减持股份计划结束公告

  证券代码:688506 证券简称:百利天恒 公告编号:2026-023
  四川百利天恒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持股5%以上股东OAP III (HK) Limited减持股份计划结束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持有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OAP III (HK) Limited持有四川百利天恒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28,527,17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91%。上述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取得的股份,且已于2024年1月8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公司于2026年1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四川百利天恒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6-006),因自身资金需求,OAP III (HK) Limited拟自前述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4,128,738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0%。
  公司于近日收到OAP III (HK) Limited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结果的告知函》, OAP III (HK) Limited在2026年2月9日至2026年3月30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4,128,738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 股东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后,OAP III (HK) Limited持股比例由6.91%减少至5.91%,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具体情况如下:
  ■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大股东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
  (二)本次减持是否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本所业务规则的规定 √是 □否
  (三)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四)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五)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六)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七)是否存在违反减持计划或其他承诺的情况 □是 √否
  三、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基本信息
  1.身份类别
  ■
  2.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
  ■
  (二)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基本情况
  OAP III (HK) Limited在2026年2月9日至2026年3月30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4,128,73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6.91%减少至5.91%,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具体情况如下:
  ■
  四、其他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主要为OAP III (HK) Limited履行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所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四川百利天恒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6-006)。
  2、本次权益变动系为公司持股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正常减持,不会导致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一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本次股东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四川百利天恒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日
  证券代码:688506 证券简称:百利天恒 公告编号:2026-021
  四川百利天恒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主要情况
  ■
  ●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
  四川百利天恒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31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进行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遵循合法、审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以投机为目的,所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但仍会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操作风险、违约风险等,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随着公司及子公司全球化的研发及商业化战略的推进,外汇收支规模明显增长,为防范汇率波动带来的系统性风险,降低汇率大幅波动可能对公司经营业绩带来的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
  (二)交易金额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额度为8亿美元,上述额度在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但期限内任一时点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8亿美元。
  (三)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资金来源主要为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四)交易方式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品种均为与基础业务密切相关的外汇衍生产品或组合,主要是锁定汇率功能的品种,交易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互换、外汇掉期、利率互换及其他金融衍生产品等业务或业务的组合。交易对手为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经营稳健且资信良好的金融机构。
  (五)交易期限
  使用期限自该事项获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前述额度和期限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
  二、 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3月31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得进行投机性和非法套利交易,但外汇衍生品交易操作仍存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风险:
  1、市场风险:因外汇行情变动较大,可能产生因标的利率、汇率等市场价格波动导致外汇衍生品价格变动而造成亏损的市场风险。
  2、流动性风险:因市场流动性不足而无法完成交易的风险。
  3、履约风险:存在合约到期无法履约造成违约而带来的风险。
  4、操作风险:在开展交易时,如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操作或未能充分理解衍生品信息,将带来操作风险。
  5、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合同约定条款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二)公司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制定了《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对外汇衍生品交易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部门设置与人员配备、内部操作流程、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信息披露及信息隔离措施等作了明确规定,控制交易风险。
  2、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品种均为与基础业务密切相关的简单外汇衍生品,主要是锁定汇率功能的品种,且该类外汇衍生品与基础业务在品种、规模、方向、期限等方面相互匹配,以遵循公司谨慎、稳健的风险管理原则,不做投机性交易。
  3、公司将审慎审查与符合资格的金融机构签订的合约条款,严格执行风险管理制度,以防范法律风险。
  4、公司财务部门将跟踪衍生品公开市场价格或者公允价值的变化,及时评估已交易衍生品的损益变化情况并及时向公司管理层报告。
  5、内审部门负责审查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产品交割情况及盈亏情况。
  四、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是为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和股东权益造成不利影响,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和会计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
  五、中介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符合公司经营的需要,并已制定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及有效的风险控制措施,有利于规避汇率波动风险,具有一定必要性。
  保荐人提请公司注意:在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过程中,需要加强业务人员的培训和风险责任教育,落实风险控制具体措施及责任追究机制,杜绝以盈利为目标的投机行为,不得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衍生品交易。同时,提请投资者关注:虽然公司对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采取了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但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固有的汇率波动风险、内部控制的局限性以及交易违约风险,都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综上,保荐人对百利天恒本次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四川百利天恒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日
  证券代码:688506 证券简称:百利天恒 公告编号:2026-022
  四川百利天恒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4月16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4月16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成都市高新区高新国际广场B座10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4月16日
  至2026年4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26年4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以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予以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现场出席会议的预约登记:拟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的股东请于2026年4月15日17时或之前将登记文件扫描件(详见登记方式所需文件)发送至邮箱ir@baili-pharm.com进行预约登记,电子邮件中需注明股东联系人、联系电话。邮件标题请注明“百利天恒: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登记”字样;为避免信息登记错误,请勿通过电话方式办理登记。预约登记的股东在出席现场会议时请出示相关证件原件以供查验。
  (二)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参见附件1)、委托人身份证或复印件。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参见附件1)、法人股东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合伙企业股东应由执行事务合伙人或者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委派代表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委派代表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合伙企业股东单位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合伙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六、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者食宿及交通费由股东(股东代理人)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参会代表请务必携带有效身份证件,以备律师验证。
  (三)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人:陈雪玉
  2、联系电话:028-85321013
  3、联系地址:成都市高新区高新国际广场B座10楼
  4、电子邮箱:ir@baili-pharm.com
  特此公告。
  四川百利天恒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四川百利天恒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4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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