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根锦颐养老目标日期2035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以下简称“本基金”)于2023年4月4日成立。根据《摩根锦颐养老目标日期2035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后的对应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2亿元,基金合同自动终止,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延续基金合同期限。 根据本基金的资产规模状况,本基金有可能在2026年4月4日日终出现触发上述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摩根基金管理(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特将本基金相关情况及风险提示如下: 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摩根锦颐养老目标日期2035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基金简称:摩根锦颐养老目标日期2035三年持有混合(FOF) 基金代码:017788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本基金属于养老目标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目标日期之前(含该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份基金份额最短持有期限为3年,最短持有期限内基金份额持有人不可办理赎回业务。每份基金份额的最短持有期限结束日的下一工作日(含该日)起,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办理赎回业务。 对于认购的基金份额而言,最短持有期限指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含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至3年后的年度对日的前一日(含该日)的期间;对于申购的基金份额而言,最短持有期限指自该笔申购份额确认日(含该日)至3年后的年度对日的前一日(含该日)的期间。 基金合同生效日:2023年4月4日 基金管理人:摩根基金管理(中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基金合同》、《摩根锦颐养老目标日期2035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等。 二、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事由 《基金合同》的“第五部分 基金备案”中“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约定: “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后的对应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2亿元,基金合同自动终止,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延续基金合同期限。若届时的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发生变化,上述终止规定被取消、更改或补充时,则本基金可以参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执行。”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23年4月4日,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3年后的对应日为2026年4月4日。若截至2026年4月4日日终,本基金资产净值低于2亿元人民币,则触发上述《基金合同》约定的终止情形,基金合同自动终止,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对本基金进行清算。 三、风险提示 1、为降低对投资者的影响,本基金已自2026年4月1日起暂停办理申购、定期定额投资业务,赎回业务按照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规定办理。若发生上述《基金合同》约定的终止情形,2026年4月4日将为本基金最后运作日,2026年4月5日起本基金将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不再办理申购、赎回等业务。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2、如出现触发上述基金合同终止情形,本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本基金正式进入清算程序后,投资者将无法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等业务,基金财产将在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完毕清算程序后进行分配。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妥善做好投资安排。 3、本公告仅对本基金上述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人欲了解本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 4、投资人可以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am.jpmorgan.com/cn)或拨打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9-4888),咨询有关详情。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等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摩根基金管理(中国)有限公司 2026年4月1日 摩根标普500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QDII)调整大额申购、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6年4月1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注:人民币份额的限制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美元份额的限制金额单位为美元。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为保证摩根标普500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QDII)(以下简称“本基金”)的稳定运作,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根据法律法规及本基金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摩根基金管理(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26年4月1日起对本基金申购、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业务进行限制。即单个基金账户单个人民币份额类别的单日申购、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金额累计限额为100.00 元(含100.00 元),对于超过100.00 元的部分,本基金管理人将有权拒绝。单个基金账户单个美元份额类别的单日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金额累计限额为10.00 美元(含10.00 美元),对于超过10.00 美元的部分,本基金管理人将有权拒绝。 实施上述限制期间,本基金的赎回等业务仍照常办理。 关于恢复本基金大额申购、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业务的时间,基金管理人将另行公告。 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am.jpmorgan.com/cn)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9-4888咨询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摩根基金管理(中国)有限公司 2026年4月1日 关于新增深圳前海微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摩根基金管理(中国)有限公司 旗下部分基金代销机构的公告 摩根基金管理(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已与深圳前海微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微众银行”)签订了基金销售代理协议,现决定自本公告之日起,新增微众银行为本公司以下基金的代销机构。投资人可通过微众银行开展以下基金的申购、赎回、定期定额等相关业务。具体的业务流程、办理时间和办理方式以微众银行的规定为准。 ■ 有关上述基金销售的具体事宜请仔细阅读上述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基金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深圳前海微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384 公司网址:www.webank.com 2、摩根基金管理(中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89-4888 公司网址:am.jpmorgan.com/cn 特此公告。 摩根基金管理(中国)有限公司 二○二六年四月一日 关于新增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摩根基金管理(中国)有限公司 旗下部分基金代销机构的公告 摩根基金管理(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已与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证券”)签订了基金销售代理协议,现决定自本公告之日起,新增东方证券为本公司以下基金的代销机构。投资人可通过东方证券开展以下基金的申购、赎回、定期定额等相关业务。具体的业务流程、办理时间和办理方式以东方证券的规定为准。 ■ 有关上述基金销售的具体事宜请仔细阅读上述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基金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03 公司网址:www.dfzq.com.cn 2、摩根基金管理(中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89-4888 公司网址:am.jpmorgan.com/cn 特此公告。 摩根基金管理(中国)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四月一日 摩根锦颐养老目标日期2035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暂停申购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6年4月1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摩根基金管理(中国)有限公司决定自2026年4月1日起暂停摩根锦颐养老目标日期2035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以下简称“本基金”)的申购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如有疑问,请拨打客户服务热线: 400 889 4888,或登录网站am.jpmorgan.com/cn获取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等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摩根基金管理(中国)有限公司 2026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