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送出日期:2026年4月1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注:2026年4月1日15:00后提交的基金交易申请将视为2026年4月2日的交易申请,同样受上述大额申购(含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限制。投资者成功提交申请的时间以登记机构系统自动记录的时间为准。 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自2026年4月2日起,新疆前海联合汇盈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在非直销渠道的单日单笔申购(含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金额、以及单个基金账户当日累计申购(含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金额均不应超过10万元(不含10万元)。如单日单个基金账户通过非直销渠道单笔或累计申购(含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金额超过10万元, 本基金管理人有权部分或全部拒绝。本基金在直销机构的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照常办理;在非直销机构的赎回、转换转出业务照常办理。 (2)自2026年4月7日起,本基金管理人将恢复本基金通过非直销渠道的大额申购(含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届时将不再另行公告。 (3)咨询方法:如有疑问,请拨打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640-0099,亦可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qhlhfund.com获取相关信息。 (4)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作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购买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等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新疆前海联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四月一日 新疆前海联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新疆前海联合现金添利货币市场基金开展销售服务费率优惠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新疆前海联合现金添利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新疆前海联合现金添利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新疆前海联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现决定自2026年4月3日(含)起,开展新疆前海联合现金添利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销售服务费率优惠活动。 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 重要提示: 1.上述优惠活动的具体方案若发生变化,本公司将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2.本公告仅对本基金销售服务费率优惠活动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概要等法律文件及其更新。 3.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投资者如有疑问,请拨打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640-0099,亦可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qhlhfund.com)获取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购买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者存款类金融机构,基金份额不等于客户交易结算资金。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及其更新。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新疆前海联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