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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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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于2026年3月3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此次调整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系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所需,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关联交易定价公允,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综上,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2026年3月3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符合公司业务拓展及日常经营的实际需求,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定价公允合理,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利影响。因此,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2026年3月3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关联董事对该议案各子议案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各子议案,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次调整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行使在股东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二)本次调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情况 基于公司2025年实际业务情况及2026年业务发展规划,公司拟对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在上述关联交易总额范围内,公司及子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同一控制下不同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金额实现内部调剂(包括不同关联交易类型间的调剂)。 2.“上年实际发生金额”为2025年度经审计的关联交易发生额。占同类业务比例计算均为占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同类营业收入或采购金额比例。 3.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1.湖北融通高科先进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2.深圳中兴新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3.深圳市中兴新力精密机电技术有限公司 ■ 4.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 5.中兴新通讯有限公司 ■ 6.深圳新视智科技术有限公司 ■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人均系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法人主体,生产经营稳定,与公司存在长期、良好的合作关系,过往发生的交易能正常实施并结算。公司将就2026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与关联人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及子公司与上述关联人2026年度的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向关联人购买原材料、设备及相关维修服务,销售产品、商品,接受关联方提供的劳务、服务等,公司及子公司与各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往来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公允、合理的原则,交易双方将首先以同类产品或服务的市场公允价格为定价依据,以不偏离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为基准,若无可供参考的市场价格,或以招标的方式来确定具体交易价格,或约定以成本加合理利润方式来确定具体交易价格。公司及子公司将在每次交易前与关联人签署具体的单项协议,明确约定与关联人(包括其直接或间接控制公司)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类型、交易定价原则等交易要素。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为维护双方利益,公司及子公司将在上述预计的范围内,根据实际业务的开展情况与上述关联人签订具体交易合同或协议,届时公司将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条款行使相关权利、履行相关义务。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公司及子公司与上述关联人的交易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实际需要,有利于促进公司及子公司相关业务的发展,属于正常性业务,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具有一定的必要性。 (二)关联交易定价的公允性、结算时间和方式的合理性 公司及子公司与上述关联人之间的交易是根据正常的市场交易条件并在有关协议的基础上进行的,符合商业惯例。上述关联交易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双方将首先以同类产品或服务的市场公允价格为定价依据,以不偏离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为基准,若无可供参考的市场价格,或以招标的方式来确定具体交易价格,或约定以成本加合理利润方式来确定具体交易价格。上述关联交易的定价公允、结算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关联交易的持续性 公司及子公司与上述关联人保持较为稳定的合作关系,在公司生产经营业务稳定发展的情况下,一定时期内与上述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将持续存在。 (四)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本次预计的关联交易属于公司及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以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业务需求为基础,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本次预计关联交易将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开展,遵循公允价格作为定价原则,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向关联人输送利益的情况,且公司不会因该等关联交易对关联人形成较大的依赖。 特此公告。 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88063 证券简称:派能科技 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摘要 第一节重要提示 1、本摘要来自于可持续发展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议题的相关影响、风险和机遇,以及公司可持续发展战略等相关事项,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可持续发展报告全文。 2、本可持续发展报告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3、SGS通标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为可持续发展报告全文出具了鉴证或审验报告。 第二节报告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 2、可持续发展治理体系 (1)是否设置负责管理、监督可持续发展相关影响、风险和机遇的治理机构:√是,该治理机构名称为董事会及其战略委员会 □否 (2)是否建立可持续发展信息内部报告机制:√是,报告方式及频率为年度 □否 (3)是否建立可持续发展监督机制,如内部控制制度、监督程序、监督措施及考核情况等:√是 ,相关制度或措施为:公司已建立由董事会及其战略委员会、可持续发展领导小组、可持续发展工作小组及各业务与职能部门构成的可持续发展监督机制,并通过制度、程序及绩效考核等方式实现闭环管理。具体如下:1)监督机制:董事会作为公司可持续发展工作的最高决策及监督机构,负责审批可持续发展战略及中长期规划,监督战略制定与执行情况,并对重大可持续发展议题进行决策;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决策、可持续发展规划及ESG工作等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为董事会履行监督职责提供专业支持;2)管理与审议机制:可持续发展领导小组负责审议可持续发展战略、目标达成情况及风险与机遇评估结果,并对重大性议题及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进行审核,形成对执行情况的持续监督;3)执行与内部监督程序:可持续发展工作小组负责建立及完善可持续发展管理制度与工作流程,定期回顾工作进展并提出改进建议,推动相关工作的持续优化;4)内部控制与落实机制:各业务与职能部门在日常运营中落实可持续发展管理要求,形成上下贯通的管理闭环;5)考核与激励机制:公司已将可持续发展相关职责纳入绩效考核体系,并将部分岗位薪酬与可持续发展绩效挂钩,通过奖惩机制强化监督与执行效果。 □否 3、利益相关方沟通 公司是否通过访谈、座谈、问卷调查等方式开展利益相关方沟通并披露:√是 □否 ■ 4、双重重要性评估结果 ■ 注: 1)科技伦理:公司经营范围不涉及生命科学、人工智能等科技伦理敏感领域的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已在报告“附录1:对标索引表”章节中说明; 2)平等对待中小企业:报告期内,公司未有发生期末应付账款(含应付票据)余额超过300亿元或占总资产的比重超过50%的情况,已在报告“附录1:对标索引表”章节中说明; 3)能源利用:既不具有财务重要性、也不具有影响重要性,公司亦结合实际管理情况进行了相关披露,详见报告“能源管理”章节; 4)水资源利用:既不具有财务重要性、也不具有影响重要性,公司亦结合实际管理情况进行了相关披露,详见报告“水资源管理”章节; 5)反商业贿赂及反贪污、反不正当竞争:既不具有财务重要性、也不具有影响重要性,公司亦结合实际管理情况进行了相关披露,详见报告“商业道德”章节。 证券代码:688063 证券简称:派能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0 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4月22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4月22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江碧波路699号上海博雅酒店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4月22日 至2026年4月2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此次股东会还需听取《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6年4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披露。 公司将在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材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3、议案4、议案5、议案6、议案8、议案9、议案10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8、议案10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上海晢牂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中派云图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储特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应对议案8回避表决;派锂(宁波)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应对议案10.01回避表决;中兴新通讯有限公司、共青城新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应对议案10.02-议案10.05回避表决。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及时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会提醒服务,委托上证信息通过发送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使用手册《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一键通服务用户使用手册》(下载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法 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会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或者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者证明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附件1)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本人身份证或者其他能够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附件1)办理登记手续。 3.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供公司留存,其中个人登记材料复印件上需经提供人签名确认。 4.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方式登记,以信函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来信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联系电话,并需附上上述1、2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信函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并与公司确认收到后方视为登记成功。出席会议时需携带登记材料原件,以作出席资格复核。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二)登记时间 2026年4月16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3时00分至17时00分。 (三)登记地点 上海市浦东新区康桥镇苗桥路300号,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 通信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康桥镇苗桥路300号,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邮编:201315 电话:021-31590029 电子邮箱:ir@pylontech.com.cn 联系人:沈女士 (二)本次股东会会期半天,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食宿、交通费自理。 (三)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提前半小时携带登记材料原件到达会议现场并办理签到。 特此公告。 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3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4月2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063 证券简称:派能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3 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1. 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174号),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派能科技”)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询价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8,711,200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56.00元,共计募集资金2,167,827,200.00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不含税)133,246,170.56元后的募集资金为2,034,581,029.44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12月24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不含税)20,612,496.26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2,013,968,533.18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637号)。 2. 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961号),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询价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0,060,180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49.25元,共计募集资金4,999,999,865.00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不含税)20,283,018.32元后的募集资金为4,979,716,846.68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1月18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审计费、法定信息披露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不含税)2,682,747.16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4,977,034,099.52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30号)。 (二)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1. 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根据《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12月15日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浦东开发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20年12月15日,公司及子公司江苏中兴派能电池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20年12月15日,公司及子公司黄石中兴派能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外滩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20年12月17日,公司及子公司江苏中兴派能电池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张江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21年11月16日,公司及子公司江苏中兴派能电池有限公司、江苏派能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 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 根据公司《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1月30日分别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张江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浦东开发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23年1月30日,公司及子公司安徽派能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23年1月30日,公司及子公司上海派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1. 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放于5个募集资金专户,具体情况如下: 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储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注: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下同 2. 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存放于6个募集资金专户、2个结构性存款账户和1个大额存单账户,具体情况如下: 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存储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1.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1、附表2和附表3。 2.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3.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锂离子电池及系统生产基地项目、2GWh锂电池高效储能生产项目系新增产能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年度,公司募投项目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1. 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审核情况如下: 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审核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2)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明细表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2. 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 (1)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审核情况如下: 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管理审核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2)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明细表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本年度,公司使用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415.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未超过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总额的30%,补充流动资金后未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符合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 超募资金使用情况明细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5年9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并于2025年10月24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内部投资结构并投入新项目的议案》,公司决定对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之一“派能科技10GWh锂电池研发制造基地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从2026年4月调整至2026年12月,募投项目之一“派能科技总部及产业化基地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从2026年1月调整至2028年1月。将“派能科技10GWh锂电池研发制造基地项目”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并将对应调整的募集资金6亿元投入新项目“派能科技2GWh储能电池及集成项目”,该项目投资总额为10亿元,其中募集资金计划投入6亿元,自有资金计划投入4亿元。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9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内部投资结构并将调整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投入新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2)。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表3。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我们认为,派能科技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上证发〔2025〕69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派能科技公司募集资金2025年度实际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5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等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分别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应在专项报告分别说明。 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2025年度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具体说明如下: 1.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运用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174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8,711,20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56.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167,827,2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153,858,666.82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013,968,533.18元。本次募集资金2025年度实际使用情况参见本报告附表1“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的运用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961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0,060,18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49.2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999,999,865.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22,965,765.48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977,034,099.52元。本次募集资金2025年度实际使用情况参见本报告附表2“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31日 附表1: 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注1]2023年3月募投项目已结项,截至2025年12月31日,尚有部分待支付工程设备尾款。 [注2]2023年6月募投项目已结项,截至2025年12月31日,尚有部分待支付工程设备尾款。 附表2: 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注1]派能科技10GWh锂电池研发制造基地项目未达到预计效益系因市场需求变动,效益未完全释放。 [注2]截至2025年12月31日,派能科技总部及产业化基地项目尚处于建设中。 [注3]补充流动资金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系补充流动资金利息净收入。 附表3: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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