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62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6年04月01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中金普洛斯仓储物流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2026年第一次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6年4月1日
  一、公募REITs基本信息
  ■
  注:1、本次收益分配方案已经基金托管人复核。
  2、根据基金合同,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应当将90%以上合并后基金年度可供分配金额分配给投资者,每年不得少于1次,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6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本次分配人民币88,772,705.73元,约占截至本次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金额的99.98%。
  3、截至基准日公募REITs按照本次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与实际分配金额间可能存在尾差,具体以注册登记机构的规则为准。
  二、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
  三、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分派期间(2026年4月1日至2026年4月3日)暂停跨系统转托管业务。
  2、权益登记日当天通过场内交易买入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当天通过场内交易卖出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3、本基金可供分配金额是指在基金合并财务报表净利润基础上通过合理调整计算得出的金额,在可供分配金额计算过程中,应当先将合并财务报表净利润调整为税息折旧及摊销前利润(EBITDA),并在此基础上综合考虑项目公司持续发展、项目公司偿债能力、经营现金流等因素后确定可供分配金额计算调整项。本次可供分配金额计算调整项如下:不动产基金发行及扩募份额募集的资金、期初现金余额;当期购买不动产项目等资本性支出;应收、应付项目的变动;当期支付的利息及所得税费用以及对未来合理相关支出的预留,包括管理费、中介服务费、维修改造支出等,具体的可供分配金额(含净利润及调整情况)详见《中金普洛斯仓储物流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2025年年度报告》。经过上述项目调整后,本基金自2025年1月1日至本次收益分配基准日2025年12月31日期间的可供分配金额为人民币335,181,671.99元,截至2025年12月已分配2025年可供分配金额246,392,800.14元,本次基准日公募REITs可供分配金额为88,788,871.85元。
  四、相关机构联系方式
  投资者可访问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www.ciccfund.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681166)咨询相关情况。
  五、风险提示
  本基金采取封闭式运作,封闭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起50年,不开通申购赎回,只能在二级市场交易,公众投资者认购后,在场外渠道购买的份额需要转托管至场内方可交易或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基金通平台进行份额转让。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因基金分红导致基金资产净值的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者在参与本基金相关业务前,应当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最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熟悉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相关规则,自主判断基金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特此公告。
  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4月1日
  关于中金唯品会奥特莱斯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2026年第一次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6年4月1日
  一、公募REITs基本信息
  ■
  注:1、本次收益分配方案已经基金托管人复核。
  2、根据基金合同,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应当将90%以上合并后基金年度可供分配金额分配给投资者,每年不得少于1次,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6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3、本次计划分配人民币57,000,000.00元,约占截至本次收益分配基准日公募REITs可供分配金额的99.96%。截至基准日公募REITs按照本次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与实际分配金额间可能存在尾差,具体以注册登记机构的规则为准。
  二、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
  三、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分派期间(2026年4月1日至2026年4月3日)暂停跨系统转托管业务。
  2、权益登记日当天通过场内交易买入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当天通过场内交易卖出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3、本基金可供分配金额是指在基金合并财务报表净利润基础上通过合理调整计算得出的金额,在可供分配金额计算过程中,应当先将合并财务报表净利润调整为税息折旧及摊销前利润(EBITDA),并在此基础上综合考虑项目公司持续发展、项目公司偿债能力、经营现金流等因素后确定可供分配金额计算调整项。本次可供分配金额计算调整项如下: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发行份额募集的资金、处置不动产项目资产取得的现金、金融资产相关调整、期初现金余额等;应收应付项目的变动;支付的利息及所得税费用;未来合理相关支出预留,包括:本期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托管费、运营管理机构的管理费、专项计划的管理费、中介服务费和资本性支出等,上述费用将按相关协议约定及实际发生情况支付。具体的可供分配金额(含净利润及调整情况)详见《中金唯品会奥特莱斯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2025年年度报告》。经过上述项目调整后,本基金自2025年8月27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本次收益分配基准日2025年12月31日期间可供分配金额为人民币57,023,616.22元,前期已分配人民币0.00元,截止本次收益分配基准日尚未分配的可供分配金额为人民币57,023,616.22元。
  四、相关机构联系方式
  投资者可访问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www.ciccfund.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 868 1166)咨询相关情况。
  五、风险提示
  本基金采取封闭式运作,封闭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起26年,不开通申购赎回,只能在二级市场交易,公众投资者认购后,在场外渠道购买的份额需要转托管至场内方可交易或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基金通平台进行份额转让。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因基金分红导致基金资产净值的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者在参与本基金相关业务前,应当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最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熟悉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相关规则,自主判断基金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特此公告。
  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4月1日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