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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4月01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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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越南项目方案的公告

  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为8,855,192,906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因此公司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规定,兼顾考虑了《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公司运营和长期发展方面资金需求,积极回报股东,与股东共享公司经营发展成果,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公司2024年度、2025年度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分别为6,293,487,820元、5,080,820,925元,其分别占总资产的比例为1.46%、1.16%,均低于50%。
  特此公告。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0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A 公告编号:2026-014
  证券代码:2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B 公告编号:2026-014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9号》”)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现将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适用日期
  2025年12月,财政部印发《准则解释第19号》,对“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的相关内容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2、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以及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后续发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准则解释第19号》的内容要求,执行相关规定。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以及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0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A 公告编号:2026-015
  证券代码:2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B 公告编号:2026-015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2025年相关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一)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资产减值》及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经测试,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尾差系数据四舍五入取整所致。
  (二)单项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公司2025年12月31日存货跌价准备余额为599,551万元,其中2024年末存货跌价准备余额为682,291万元,2025年计提存货跌价准备569,837万元,转回190,598万元,转销461,122万元,因汇率变动影响-857万元,2025年度公司存货减值损失影响利润总额合计为81,883万元。具体说明如下:
  ■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1、坏账准备
  对于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票据,本集团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根据历史经验,基于不同信用风险特征划分不同组合,具体如下:
  (1)应收账款分组情况如下:
  a.信用风险较高的客户
  b.信用风险中等的客户
  c.信用风险较低的客户
  (2)其他应收款分组情况如下:
  a.信用风险较高的款项
  b.信用风险中等的款项
  c.信用风险较低的款项
  (3)应收票据分组情况如下:
  a. 银行承兑汇票
  b. 商业承兑汇票
  本集团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通常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量其损失准备。若某一对手方信用风险特征与组合中其他对手方显著不同,或该对手方信用风险特征发生显著变化,对应收该对手方款项按照单项计提损失准备。
  2、存货跌价准备
  对于存货,本集团按存货类别计算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
  3、长期资产减值
  (1)对于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长期股权投资等,若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的迹象,则需对其进行减值测试,估计该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
  (2)对于商誉,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均至少于每年年度终了估计其可收回金额。本集团依据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的受益情况分摊商誉账面价值,并在此基础上进行商誉减值测试。若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相应的资产减值损失,减值损失先抵减分摊至该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之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会转回。
  4、合同资产
  根据本集团的历史经验,不同细分客户群体发生损失的情况没有显著差异,因此本集团将全部合同资产作为一个组合,在计算合同资产的坏账准备时未进一步区分不同的客户群体。若某一对手方信用风险特征与组合中其他对手方显著不同,或该对手方信用风险特征发生显著变化,对应收该对手方款项按照单项计提损失准备。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公允的反映了公司资产状况,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2025年度,公司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601,637万元,减值损失共影响利润总额 54,220万元,考虑所得税及少数股东损益影响后,减值损失共影响2025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66,143万元,影响2025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66,143万元。
  特此公告。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0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A 公告编号:2026-017
  证券代码:2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B 公告编号:2026-017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拟续聘审计机构事项的情况说明
  安永华明是经财政部和证监会批准的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该所在受聘期间,能够履行职责,按照独立审计准则,客观、公正地为公司出具审计报告。安永华明具备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从事财务审计、内控审计的资质和能力,与公司及关联人无关联关系,不影响在公司事务上的独立性,不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安永华明信用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且在中国证监会等各类监管机构的历次评价和检查中,无任何重大不良记录,有着良好的口碑和声誉,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本次续聘审计机构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二、拟续聘审计机构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安永华明于1992年9月成立,2012年8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截至2025年末,安永华明拥有合伙人249人,首席合伙人为毛鞍宁先生;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逾1,700人,其中拥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超过1,500人,注册会计师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逾550人。
  安永华明2024年度业务总收入人民币57.10亿元。2024年度A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155家,收费总额人民币11.89亿元。主要涉及制造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等行业。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安永华明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保险涵盖北京总所和全部分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安永华明近三年不存在任何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安永华明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3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0次。19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4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行业惩戒1次和纪律处分0次;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个人行为受到行政监管措施各1次,不涉及审计项目的执业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事项不影响安永华明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安永华明承做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的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基本信息如下:
  本项目的项目合伙人及第一签字注册会计师谢枫先生,于200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5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于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6 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涉及的行业包括先进制造、采矿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生物医药、农林牧渔业和纺织服饰业等多个行业。
  本项目的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王静女士,于200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5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4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涉及的行业包括先进制造、信息技术、物业服务等。
  本项目的质量控制复核人孟冬先生,于199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2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于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10家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涉及的行业包括先进制造、汽车、半导体、交通运输、建材和房地产等诸多行业。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安永华明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1号》和《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安永华明的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安永华明2025年度公司合并报告审计费用700万、内控审计费用290万,2026年度的审计服务费用,公司将根据实际业务情况参照2025年度收费标准确定。
  三、拟续聘审计机构履行的程序
  1、董事会风控和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风控和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于2026年3月20日召开,董事会风控和审计委员会认为安永华明2025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执业水平,且具备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从事财务审计、内控审计的资质和能力,与公司股东及关联人无关联关系,不影响在公司事务上的独立性,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认可其专业胜任能力、诚信状况和投资者保护能力。
  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董事会风控和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安永华明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3、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十一届董事会风控和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0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A 公告编号:2026-018
  证券代码:2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B 公告编号:2026-018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独立董事唐守廉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唐守廉先生在公司连续任职独立董事即将满六年,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申请辞去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唐守廉先生的原定任期至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届满日止。
  鉴于唐守廉先生辞去独立董事职务后,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人数为3名,导致独立董事占公司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低于三分之一,唐守廉先生的辞职申请将在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在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前,唐守廉先生将继续履行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职责。
  公司董事会对唐守廉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相关委员会职务期间勤勉尽责及对公司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0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A 公告编号:2026-019
  证券代码:2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B 公告编号:2026-019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胡晓林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独立董事唐守廉先生在公司连续任职独立董事即将满六年,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申请辞去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唐守廉先生的辞职申请将在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董事会提名胡晓林先生为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简历见附件)。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提名薪酬考核委员会组成及议事规则》等制度的规定,董事会提名薪酬考核委员会对胡晓林先生的个人履历、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了审查,并征求其本人意见后,认为胡晓林先生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胡晓林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胡晓林先生作为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会审议。
  经股东会审议,若胡晓林先生当选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补选胡晓林先生为公司董事会风控和审计委员会委员及董事会提名薪酬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次选举独立董事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附件:简历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3月31日
  附件:简历
  胡晓林先生,博士学历,清华大学副教授,人工智能专家。曾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现任江苏阿诗特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胡晓林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北京国有资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本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三章第二节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A 公告编号:2026-022
  证券代码:2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B 公告编号:2026-022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
  股权激励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回购股份种类及用途: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已发行的A股股份,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
  2、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及资金总额:公司以自筹资金进行股份回购;在回购价格不超过6.00元/股的条件下,按回购股份数量上限105,000万股测算,预计回购资金总额最高为63亿元。按回购数量下限60,000万股测算,预计回购资金总额约为36亿元。
  3、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6.00元/股。
  4、回购数量:不超过105,000万股,不低于60,000万股,回购股份不低于公司总股本的1.62%且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83%。
  5、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6、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截至目前,公司未收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未来三个月、未来六个月及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股份计划,若未来前述主体提出增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7、相关风险提示:
  (1)如果回购期内股价持续超出公司预定的回购价格上限,将可能导致本回购计划无法实施。
  (2)本次回购存在因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或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等将导致本计划受到影响的事项发生的风险。
  (3)本次回购若发生重大变化,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以下简称“《回购指引》”)等相关规定,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股权激励的议案》,公司拟以自筹资金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具体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并结合公司经营情况、业务发展前景、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盈利能力等基础上,拟以自筹资金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促进公司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确保公司长期经营目标的实现,提升公司整体价值。
  二、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回购指引》第十条的相关条件: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六个月。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原则上应当符合上市条件;公司拟通过回购股份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的,应当符合相关规定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
  5、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回购方式和用途
  公司本次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36个月内实施前述用途,未使用部分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
  四、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
  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已发行的A股股份。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数量不超过105,000万股,不低于60,000万股,回购股份不低于公司总股本的1.62%且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83%。
  五、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
  参照国内证券市场和同行业上市公司整体市盈率、市净率水平,并结合公司目前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公司确定本次回购A股股份价格为不高于人民币6.00元/股,未超过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该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实际回购股份价格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回购启动后视公司股票具体情况并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实施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拆细、缩股、配股及其他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六、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及资金总额
  公司以自筹资金进行股份回购;在回购价格不超过6.00元/股的条件下,按回购股份数量上限105,000万股测算,预计回购资金总额最高为63亿元。按回购数量下限60,000万股测算,预计回购资金总额约为36亿元。
  七、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实施期限提前届满:
  1、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股份数量达到最高限额的,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止提前届满。
  2、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股份数量达到最低限额的情况下,公司管理层可决定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3、如公司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公司决议终止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公司管理层将根据董事会授权,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公司在下列期间不得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八、预计回购完成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回购股份数量达到上限105,000万股,若本次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并予以锁定,按照截至2026年1月9日公司股本结构进行测算,则回购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
  回购股份数量达到下限60,000万股,若本次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并予以锁定,按照截至2026年1月9日公司股本结构进行测算,则回购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
  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成后,社会公众持有的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仍为10%以上,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本次股份回购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九、管理层关于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影响和维持上市地位等情况的分析,全体董事关于本次回购股份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的承诺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约为人民币4,363.78亿元,货币资金约为人民币722.23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约为人民币1,344.79亿元,公司资产负债率52.46%,2025年公司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为人民币58.57亿元。
  假设此次回购金额达到上限人民币63亿元,根据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数据测算,回购资金约占公司总资产的1.44%、约占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4.68%。根据公司经营、财务及未来发展情况,公司认为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全体董事承诺,全体董事在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中将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本次回购不会损害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十、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是否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未来三个月、未来六个月的减持计划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形,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的行为。
  截至目前,公司未收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未来三个月、未来六个月及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股份计划,若未来前述主体提出增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一、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实施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36个月内实施前述用途,未使用部分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公司届时将根据具体实施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二、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如果本次回购股份在回购完成之后36个月内未能全部用于股权激励计划,则就该等未使用部分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公司届时亦将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债权人通知等程序。
  十三、本次回购股份的授权
  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股价表现,依据有关规定调整或者终止实施本回购方案;
  2、依据有关规定调整具体实施方案,办理与股份回购有关的其他事宜;
  3、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股份回购所必须的事项;
  4、本授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至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根据《公司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三)项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的情形收购公司股份的,应当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不需要提交股东会审议。有关规则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公司亦将按照相关要求履行审议程序。
  十四、决议有效期
  本次回购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
  十五、风险提示
  1、如果回购期内股价持续超出公司预定的回购价格上限,将可能导致本回购计划无法实施。
  2、本次回购存在因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或公司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等将导致本计划受到影响的事项发生的风险。
  3、本次回购若发生重大变化,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六、备查文件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0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A 公告编号:2026-023
  证券代码:2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B 公告编号:2026-023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越南项目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京东方”)为落实物联网转型战略要求,顺应行业发展、把握客户需求,进一步强化智慧终端业务海外布局,提升产品与服务竞争力,2023年8月25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投资建设京东方越南项目的议案》,公司通过下属子公司北京京东方视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视讯”)在越南设立全资子公司京东方视讯(越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投资建设越南整机二期项目。近期由于国际政策及市场环境等因素发生变化,为优化项目效益、控制投资风险,拟对项目总投资、资本结构等方案进行调整,详情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及调整原因
  1、项目进展情况:截至目前,越南二期项目建筑工程已基本完工,2025年已开始陆续量产。
  2、项目方案调整原因:由于国际政策及市场环境等因素发生变化,为优化项目效益、控制投资风险,拟对总投资及业务进行调整;同时结合境内外融资及外汇管理政策,为减轻项目公司运营压力,拟对资本结构进行调整。
  二、本次方案调整的主要内容
  ■
  三、方案调整的必要性与可行性分析
  (一)方案调整的必要性
  1、根据外部环境及市场需求变化,滚动调整投资,确保工厂最终形态与公司战略保持一致。
  项目建设期间,相关政策更新,市场需求调整。结合最新政策及市场客户需求,业务规划相应调整,确保投资精准匹配市场动态,保障项目在投产时即具备市场竞争力与运营弹性。
  2、及时调整流动资金需求,增强财务稳健性与竞争力。
  因业务需求调整,项目公司流动资金占用减少,调整项目境外流动资金可以降低资金成本支出,有效对冲汇率波动与政策不确定性。
  (二)方案调整的可行性
  1、项目具有稳定发展的市场前景
  TV、MNT市场成熟,整机市场规模稳定。ESL当前市场呈现快速成长趋势,根据CINNO Research公开数据预测,2027年ESL市场规模将达到6.6亿台,2024年至2027年复合增长率20%以上。从成本和客户需求方面,海外需求强劲。市场前景总体稳定,本次项目方案调整,符合公司战略要求。
  2、本次方案调整程序符合越南当地投资规定
  本次投资额调减符合越南《投资法》对企业基于实际经营需要调整投资规划的规定。公司越南二期项目组已与越南计划投资部门完成预沟通,确认本次调整属于常规备案程序,流程清晰、具备操作性,确保项目合规推进。
  四、本次方案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旨在动态优化资源配置以提升项目抗风险能力与投资回报。本次调整直接降低流动资金占用,改善项目现金流与投资回报率,通过供应链重组增强运营韧性,达成项目战略目标。
  五、董事会意见
  1、同意公司将越南二期项目总投资调整至166,446万元;
  2、北京视讯以自筹资金向项目公司增资至166,446万元,增资价格1元/注册资本。本次增资完成后,项目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166,446万元;
  3、同意在总投资不超过166,446万元人民币的前提下,授权公司执委会全权办理项目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投资、建设、技术等方案调整事项(如项目发生重大变更需重新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
  4、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签署上述事项相关法律文件。
  六、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北京京东方视讯科技有限公司京东方越南整机二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特此公告。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0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A 公告编号:2026-024
  证券代码:2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B 公告编号:2026-024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
  公司于2026年1月注销回购的A股股份369,552,400股,公司总股本由37,413,880,464股减少至37,044,328,064股,公司注册资本由37,413,880,464元减少至37,044,328,064元。同时,为深入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公司法》,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并结合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部分内容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本次变更事项尚需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届时公司将及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等相关手续。
  特此公告。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0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A 公告编号:2026-025
  证券代码:2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B 公告编号:2026-025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
  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经营理念,维护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东方”或“公司”)全体股东利益,持续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推动提升公司质量和投资价值,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价值的认可,公司制定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28日披露的《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现将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坚持“战略引领”
  公司致力于为信息交互和人类健康提供智慧端口产品与专业服务,立足自身物联网战略转型,提出适配时代发展的“屏之物联”战略,并搭建“1+4+N+生态链”业务发展架构,全面推动战略执行与落地。其中,“1”显示业务方面,公司聚焦高质发展、夯实内功、精益管理等方面,保障行业地位稳居全球前列;“4”高潜赛道业务方面,不断强化核心能力构建与资源复用,市场综合竞争力显著提升;“N”细分场景业务方面,持续深耕优势赛道,目前已打造一批“专精特新”典范。
  未来,公司将始终坚持以“第N曲线”理论为指导,坚定“屏之物联”发展战略,遵循业务开拓“三原则”,依托三大核心优势,持续完善“1+4+N+生态链”业务发展架构,在夯实显示领先地位的同时,加快创新业务开拓,推动资源最大化复用与业务高质增长,为股东们提供良好回报。
  二、坚持“以创新为第一驱动力”
  公司始终保持对技术的尊重与对创新的坚持,以高强度的研发投入,全面强化企业技术竞争优势。2021年,公司研发投入首次突破百亿大关,并在2021至2025年间每年稳定投入超过120亿元,已成为全球显示领域研发投入的佼佼者。此外,公司持续强化高质量专利布局,截至2025年底,公司专利申请总量已超10万件,在年度新增专利申请中,发明专利超90%,海外专利超33%,覆盖美国、欧洲、日本、韩国等多个国家和地区,遍及柔性OLED、传感、人工智能、大数据等多个领域。公司连续8年进入IFI美国专利授权排行榜全球TOP 20,连续5年入选科睿唯安《全球百强创新机构》。公司积极响应新质生产力的发展要求,打造“显示、物联网创新、传感器件”三大技术策源地,以攻克行业重大技术难题为核心目标,针对重点策源方向制定发展策略,布局技术生态网络,并完成上下游合作创新、产学研联合协同的顶层设计,目前已实现多项合作成果落地。
  未来,公司将继续坚持“以创新为第一驱动力”,将技术能力与市场需求动态匹配,通过技术迭代撬动多元化生态场景落地。同时,不断加强资源投入与产学研拉通效率,深化产学研合作,持续攻坚核心技术,为铸就行业领先的技术与创新能力奠定基础。
  三、秉持“合规高质公司治理”
  为深入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推动优化公司治理机制,健全公司内部制度体系,报告期内,公司根据最新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董事会风控和审计委员会组成及议事规则》《董事会提名薪酬考核委员会组成及议事规则》等近30项公司治理制度进行修订,新建了《董事离职管理办法》,并调整内部监督机构设置,为公司进一步提高规范运作水平提供保障。
  公司持续在多方面推进公司治理工作,持续强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能力,积极组织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参加专题培训。通过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组织独立董事实地参观调研等方式,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保障。
  报告期内公司治理完善,运作规范,公司将继续秉持“诚信、规范、透明、负责”的理念,规范自身,持续提高治理水平。
  四、透明高效信息披露
  截至目前,公司已连续10个考评年度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A级评价。公司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的规定,信息披露工作严格遵循“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则,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积极践行社会责任,已连续16年披露社会责任报告(可持续发展报告),提升了信息披露透明度。未来,公司将继续提升信息披露质量,高效传递公司价值,努力为投资者的价值判断提供依据,保障投资者的利益。
  五、助力“与投资者共生共赢”
  公司坚持通过股份回购、现金分红等方式,持续回报股东多年来的支持,履行上市公司义务。
  为建立和健全公司股东回报机制,积极回报投资者,切实保护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根据相关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2025年,公司完成2024年度权益分派,现金分红金额约18.7亿元;同时,公司完成超15亿元的A股回购方案,回购股份已全部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公司持续坚持以主动、专业、多元化的方式开展投资者关系相关工作,并不断创新与投资者交流形式。在服务机构投资者方面,公司通过开展机构投资者调研、券商策略会、机构反路演、投资者日(2025 BOE Investor Day)等活动,让公司始终与市场保持紧密联系;在服务中小投资者方面,公司充分利用股东会、业绩网上说明会、深交所互动易平台、投资者热线、IR邮箱等方式与中小投资者保持积极的互动交流,解答投资者的问题,倾听投资者的建议,并为其权利的行使提供便利。
  未来,公司将持续落实《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始终坚持“以投资者为本”的理念,不断提升投资者回报,履行上市公司的责任和义务,共同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
  特此公告。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0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A 公告编号:2026-026
  证券代码:2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B 公告编号:2026-026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业绩网上说明会并征集相关问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26年4月2日在全景网举行2025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本次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届时,公司将就2025年度业绩情况、未来发展及行业情况等与投资者进行交流。
  一、业绩说明会相关安排
  会议时间:2026年4月2日(星期四)15:00-16:30
  交流网址:全景路演(http://rs.p5w.net/)
  参会人员:公司董事长、首席执行官(CEO)、首席运营官(COO)、独立董事、首席财务官、董事会秘书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会有调整)。
  二、问题征集
  为了提升业绩说明会的交流效果,公司现向投资者提前公开征集问题,欢迎广大投资者于2026年4月1日(星期三)17:00前将有关问题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公司邮箱:ir@boe.com.cn,公司将在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交流,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0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A 公告编号:2026-027
  证券代码:2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B 公告编号:2026-027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会议有关事项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开始时间:2026年4月24日上午10: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24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24日9:15至15:00中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如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6年4月16日
  B股股东应在2026年4月16日(即能参会的最后交易日)或更早买入公司股票方可参会。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6年4月16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西环中路12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及提案编码
  ■
  1、上述提案已经于 2026年3月30日公司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关于选举胡晓林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公告》《关于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A股)方案的公告》《关于回购公司境内上市外资股份(B股)方案的公告》《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2、提案3.00、提案5.00、提案6.00、提案8.00、提案9.00、提案10.00、提案11.00、提案12.00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提案8.00、提案9.00的子提案需逐项审议表决;提案7.00、提案8.00、提案9.00、提案10.00、提案11.00、提案12.00以特别决议方式表决,须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持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代理人应持身份证、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邮件的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4月22日、4月23日,9:30-15:00
  3、登记地点:
  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西环中路12号
  邮政编码:100176
  4、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需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参会。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请见附件。
  五、其它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室
  联系电话:010-60965555
  联系人:黄晶、于含悦
  电子邮件:huangjing-hq@boe.com.cn、yuhanyue@boe.com.cn
  2、本次股东会出席者所有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3月31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360725,投票简称:“东方投票”
  2、意见表决:
  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4月24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4月24日9:15,结束时间为2026年4月24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公司)出席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证券帐号: 持股数: 股
  委托人身份证件号码(法人股东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委托人持股种类: A股□ B股□
  委托有效期限:2026年 月 日至2026年 月 日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件号码:
  本人/公司(委托人)对本次股东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注:委托人应决定对上述其他议案投票赞成、反对、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划“ √ ”,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一项以上则视为授权委托股东对该授权委托无效。如未选择的,视为全权委托受托人行使投票权。
  委托人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2026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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