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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4月01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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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130 证券简称:沃尔核材 公告编号:2026-025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399,887,362股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10,283,600股后的股本1,389,603,76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65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业务及产品未发生重大变化。
  公司主营业务聚焦在电子通信和新能源电力行业,具体可分为电子材料、通信线缆、电力、新能源汽车及风力发电五类业务。公司在国内多个地区以及海外越南均有成熟的生产基地,满足不同区域客户需求;营销网络遍及全国大中型城市及国外多个地区,产品远销全球多个国家和地区,形成优质品牌效应。
  ■
  公司生产基地分布图
  1、公司主要业务情况介绍
  (1)电子材料业务
  电子材料业务主要包括热缩管、双壁管、标识管、母排管等。公司电子材料具有收缩方便、耐温、阻燃、防腐、无卤环保等优良特点,为电线、电缆、电气设备提供绝缘防护功能,广泛应用于电子、电器、通讯、汽车、轨道交通、医疗、核电、航空航天等众多领域。主要产品及应用场景示意图如下:
  ■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深耕于热缩材料领域,是热缩材料龙头企业。近年来,凭借领先的技术实力、丰富的产品规格、齐全的认证体系,完善的销售机制,多生产基地的协同效应、规模及品牌效应的优势,公司电子材料业务保持着稳健增长趋势,业务基础进一步夯实,市场竞争力持续加强。
  报告期内,公司电子材料业务围绕研发创新、市场拓展、组织优化、智能制造等多个方面推进业务持续发展。研发创新方面,紧跟行业发展趋势,及时发掘重点行业所需产品的配套机会,持续完善产品序列矩阵;围绕不同应用场景和细分领域需求,不断优化产品结构和提升产品性能,增强产品在多领域、多场景下的综合适配能力。市场拓展方面,在巩固既有优势市场的基础上,积极挖掘存量客户的延伸需求,同时集中资源大力开发新能源汽车、储能、医疗、低空飞行等新兴重点行业的增量需求。组织优化方面,电子材料板块各子公司采用独立运营、联合经营机制,持续打造专业化、市场化的经营团队,完善绩效考核与激励约束机制,优化人才管理体系,通过科学评价与优胜劣汰机制,保持组织活力与执行效率,提升团队整体作战效率。智能制造方面,持续推进生产与管理流程的智能化升级,采用“子公司+项目”相结合的模式进行生产管理,加强各基地生产制造的过程管控与数据协同,实现各个子公司和不同生产基地之间产能动态协调、优势产品配套互补,缩短交货周期、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综合竞争力。
  (2)通信线缆业务
  通信线缆业务产品主要包括高速通信线、汽车线、工业线等重点产品。公司通信线缆产品具有性能稳定、信号衰减低、抗干扰性强、适配性高等特点,可实现高速数据传输、信号控制及电力传输功能,产品广泛应用于高速通信设备、工业装备及机器人、汽车等核心市场。主要产品及应用场景示意图如下:
  ■
  公司通信线缆业务由控股子公司乐庭智联经营,乐庭智联在通信线缆领域深耕三十余年,拥有丰富的产品开发经验和制程控制经验,在研发设计、性能检测、品质管控、智能制造及规模化生产能力等方面具有较强竞争优势;产品品类丰富,且部分产品已达到国际先进水平,与行业头部客户保持着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关系,具有卓著的品牌效应。报告期内,受益于全球数据中心、人工智能、高性能计算及智能汽车等下游应用需求的快速增长,公司通信线缆业务实现较快增长,其中高速通信线产品成为该业务板块业绩提升的重要驱动力。
  面对下游市场需求的快速释放,公司围绕高速通信线等重点产品,在产品研发、市场拓展、产能建设及运营提效等方面持续加大投入,进一步夯实业务发展基础。产品研发方面,公司紧跟行业技术发展趋势,加快高速通信线产品创新发展和迭代升级,筑牢技术壁垒,强化行业领先地位;报告期内,单通道224G高速通信线品类不断创新并完成大批量交付,单通道448G高速通信线完成样品开发并交由重点客户验证,进一步巩固公司在高速铜连接领域的竞争优势。市场拓展方面,集中优势资源大力拓展数据中心、智能驾驶、机器人等重点领域市场,不断加强通信线缆产品在高成长性行业中的应用扩展;持续深化与行业头部客户的合作,从产品定制研发切入,共同挖掘需求,实现合作共赢;加大新客户拓展力度,加强技术交流与需求对接,持续提升产品综合竞争力,不断扩大客户基础。产能建设方面,引入多台进口发泡芯线挤出机,推进惠州和越南生产基地扩产,公司高速通信线产能得到大幅提升;未来随着更多生产设备的交付到货、新的生产基地的投入使用,公司通信线缆的产能还将进一步提升。运营提效方面,持续推进自动化与智能化项目建设,在优化工艺、提升效率、降低成本的同时,产品稳定性和一致性也得到了保障;同时通过设备改良、节能降耗及优化采购策略等措施深入开展降本创效工作,在订单快速增长的背景下有效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和经营质量。通过多维度协同发力,公司2025年通信线缆业务实现营业收入25.51亿元,同比增长49.83%,其中高速通信线营业收入10.17亿元,同比增长237.99%。
  (3)电力产品业务
  电力产品包括1-500kV电压等级电缆附件及各类绝缘防护产品。公司电力产品坚持自主设计、核心制造,具有施工科学方便、绝缘强度高、性能可靠等优点,为电缆、输配电线路及相关配电装置提供电气连接及绝缘保护,可广泛应用于发电、配电、成套设备、轨道交通、石油化工、高铁、船舶等领域。主要产品及应用场景示意图如下:
  ■
  公司在电缆附件业务领域发展多年,以技术创新驱动企业发展,掌握了电缆附件材料配方、结构设计及电缆附件智能监测等核心技术,并积累了丰富的产品运行经验。凭借齐全的产品种类、稳定的性能、完备的认证资质,以及覆盖全国的营销网络、紧密的重点客户关系和优质的配套服务体系,公司在电力电缆附件细分行业中的规模总量和行业地位处于前列水平。报告期内,公司电力产品业务呈现较好的发展态势。一方面,受益于电网投资和新能源发电需求的增长、国家电力基础设施建设的稳步推进,公司电力产品业务需求向好;另外一方面,公司依托产业链多元化产品及技术服务优势提供一站式电气解决方案,以品牌优势、产品品质、交付效率及优质服务,进一步巩固并提升了在核心细分市场的竞争优势。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坚持技术创新驱动、精益制造提效和市场拓展推动的发展策略持续推进业务发展。在技术创新方面,公司结合电网高电压等级发展趋势及电网智能化需求,持续推进750kV超高压电缆附件、直流电缆附件以及电网智能化相关产品的研发与技术储备,不断完善产品体系并提升技术水平;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80年寿期核安全级电缆附件的研制并通过行业鉴定,500kV超高压电缆附件产品亦成功配套中标国家电网工程项目。在精益制造方面,持续推进智能制造升级,通过引入全自动生产设备、实施设备联网及数据采集等措施,强化生产过程管理和质量控制,同时不断提升武汉生产基地的生产效率及交付能力,为业务规模增长提供有力保障。在市场拓展方面,持续深化电缆附件在输配电、轨道交通、核电及新能源发电等重点领域的应用布局,同时稳步推进海外市场拓展,进一步扩大产品的市场覆盖范围。
  (4)新能源汽车业务
  新能源汽车业务方面相关产品主要有电动汽车充电枪、充电座、车内高压线束、高压连接器以及动力电池热失控防护产品等。公司新能源汽车产品具备充电效率高、安全性高、性能可靠及适配性广等特点,产品广泛应用于各类电动汽车充电及车内高压连接系统。公司新能源汽车主要产品及应用场景示意图如下:
  ■
  公司以技术积累为依托、以市场需求为导向,自主发展新能源汽车相关业务近十年时间。目前公司直流充电枪产品在国内市场上认可度高、市场占有率在行业内名列前茅,液冷超充技术国内领先。依托核心零部件及关键材料的自主制造能力,公司已构建起覆盖充电枪、充电座、高压线束及高压连接器等产品的产业链体系,部分细分产品实现全链条自制,并通过扩建生产基地,持续提升规模化生产能力和交付效率,为新能源汽车业务的持续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报告期内,受新能源汽车产销量持续增长以及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政策的推动,公司新能源汽车业务整体保持良好发展态势。
  2025年度,公司新能源汽车相关业务持续秉承技术领先、品质稳定的竞争策略,不断丰富产品品类、推进产品功率升级,以更好把握行业发展机会。在充电枪产品方面,完善液冷、风冷等大电流充电枪产品序列,重点开展大电流充电枪产品的技术优化,进一步提升产品适配能力,持续巩固国标直流充电枪的市场领先地位;同时,加大欧标、美标充电枪产品的市场布局,密切关注海外政策与市场需求变化,灵活采用多项举措拓展海外市场份额。在动力电池热失控防护产品方面,以隔热、缓冲、绝缘类产品为主线,进一步提升产品的性能,优化产品工艺,逐步补齐产品序列,报告期内公司自主研发的气凝胶芯材实现量产。在其他产品方面,有序优化高压连接器的产品结构,组建大功率全系列产品网络,聚焦重型卡车、物流车、电动船舶等潜力较大的专用车市场,不断提升产品的市场覆盖范围。同时为了进一步把握市场机遇,公司持续优化产能布局,报告期内深圳和武汉生产基地完成扩产,通过统筹各生产基地资源与产能布局,持续提升整体产能规模与生产效率,为新能源汽车产品业务的持续增长提供有力支撑。
  (5)风力发电业务
  报告期内风力发电业务平稳运行,青岛风电河头店、东大寨及河崖风电场总容量为144.2MW,2025年度上网电量为2.83亿千瓦时,全部销售给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烟台供电公司。
  2、公司主要业务研发成果
  公司依托自主研发,根据市场前景调研情况进行主动研发和根据客户需要进行定制研发相结合,在持续的研发过程中,完成技术积累、创新,不断研制出满足市场需求的新产品。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拥有有效专利两千一百余项,其中发明专利五百余项;拥有有效注册商标九百余项,其中境内七百余项;报告期内,公司新增授权专利235项,其中发明专利56项,新增注册商标163项。
  报告期内,公司各业务取得的研发成果如下:
  (1)电子材料方面
  第一,医疗方面:公司围绕介入医疗和内窥镜应用场景,开发了MT-CBU超薄医疗磨砂TPU导管及MT-NKJ内窥镜医疗热缩管等产品,产品具有良好的生物相容性,产品均已通过客户验证并实现批量稳定交付,获得客户高度认可。
  第二,汽车方面:自主研发的高粘性双壁管,满足波纹管与大平方线缆的粘附及密封防潮等要求,产品成功应用于新能源客车高压线束,实现国产化替代并获得客户认可;完成高密度橙色编织自卷管的研发,广泛应用于汽车电机上,可实现国产化替代。
  (2)通信线缆方面
  第一,高速通信线方面:公司多款单通道224G高速通信线产品持续稳定交付,匹配不同客户需求的新规格型号产品陆续获得成功开发,该类重点产品处于行业前沿,能够满足高速数据传输的严苛要求;完成单通道448G高速通信线样品开发、并交由重点客户验证;完成PCIe 7.0高速通信线产品开发,该产品性能衰减小、可靠性高,目前已完成验证并小批量试产中。
  第二,汽车线方面:公司完成了车载32G以太网线的样品开发,作为行业前沿通信产品,该线材产品可用于汽车ECU与传感器间的高速数据传输,目前产品处于验证阶段。
  第三,工业线方面:公司聚焦机器人本体连接需求,完成了轻型高速工业机器人用本体线、人型机器人手足内动力线和信号线、机器狗足部复合线等产品的开发,产品具备优异的耐弯折和耐扭转性能,可广泛应用于工业自动化生产线、智能制造装备及人形机器人等领域,为工业机器人和具身智能机器人提供高可靠高耐久、高精度的连接保障。
  (3)电力产品方面
  核电产品方面:公司核电站用核安全级电缆附件研发水平持续提升,报告期内完成了核电站80年寿期核安全级电缆附件的研制,并通过了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组织的产品成果鉴定会,该产品填补了国际空白,处于国际先进水平。
  电缆附件产品方面:自主研发的750kV电缆附件已通过厂内试验测试,标志着公司电缆附件研发水平在超高压电压等级领域取得了进一步突破;公司500kV电缆附件成功配套中标国家电网工程项目,实现公司超高压电缆附件产品在国网工程中的首次应用;公司自主研发的4000A大电流顶扩母线在40.5kV 4000A大容量充气柜成功投运,该母线作为目前国内40.5kV充气柜最大电流等级顶扩母线,首创性使用内锥式顶部并柜方案,为后续大电流顶部并柜母线的设计研发奠定了基础。
  (4)新能源汽车业务方面
  在充电枪方面,报告期内公司完成MCS 1500A大功率液冷充电枪、国标COMBO接口1600A液冷枪开发并通过可靠性测试验证,具备超大电流承载能力与高效散热性能,可广泛应用于重型卡车、矿用卡车等重载特种车辆;自主研发的400A风冷直流充电枪顺利取得国家强制检验认证并实现批量销售,产品能够保障在恶劣环境下大功率传输的可靠性。此外,在动力电池热失控防护产品方面,公司自研的气凝胶芯材在报告期内开发成功并实现量产。
  3、公司主要业务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公司推行信息化和数字化采购建设,实行供应链线上协同,规范采购流程、提升采购效率,并引入线上竞价系统,通过市场化竞价机制提升采购透明度并强化价格管控;生产所需的原材料由采购部负责从公司供应商资源池中的合格供应商处统一采购,发挥集采的谈判和价格优势,优化供应链资源,有效降低采购综合成本。
  (2)生产模式:根据客户对产品的需求特性,采取“以销定产,适当库存”的生产模式。针对常规、标准产品,公司根据市场需求设定常规、标准产品的安全库存量,随时满足客户的需求;针对特殊结构及性能的产品,公司根据客户需求采取下单订制方式生产,按期交货,及时满足客户的个性化需求。
  充分利用多基地优势,合理安排细分产品的生产地,发挥规模效益优势,搭建细分产品全链条自制生产线,就近满足市场需求;严格按照安全生产体系要求,不断推动生产设备的改良和更新,降低生产能耗、提高生产效率,践行环保职责;持续推进标准化、自动化、精益化生产,提升产品性能,保持品质稳定。
  (3)销售模式:公司实行多品牌营销策略,对市场细分客户采用不同的品牌策略,各品牌定位清晰、客户群体明确,满足不同客户的多元化需求。设置点多面广的营销网络,销售分公司及办事处遍布全国以及部分海外地区,力争营销网络广覆盖,全力拓展市场的深度和宽度。销售渠道采用直销与经销相结合的销售模式,辅以电子商务线上销售,通过多渠道销售,快速掌握市场动态,确保客户需求得到满足。
  (4)研发模式:公司设立沃尔研究院开展研发工作,采取根据业务发展趋势进行主动预研和根据客户需要进行订制研发相结合的研发模式,紧跟市场需求和技术发展趋势,以技术创新作为业务发展的持续驱动力,坚持通过自主研发提升技术实力,形成了众多科技创新成果。沃尔研究院下设研发管理部、自动化研究所、材料研究所、设备管理部、检测中心、工艺技术室等各细分部门,负责新产品、新配方、新工艺的创新研发和成果转化,同时公司根据自身研发能力和实验条件,组织科研攻关,争取在新工艺和新材料方面有所突破。另外,公司积极与国内高等院校进行合作,以推动产学研一体化,持续开展前沿技术研究及研发成果转化。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注:2026年2月13日,公司发行的139,988,800股H股股票正式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并上市交易。本次发行并上市后,公司总股本由1,259,898,562股增加至1,399,887,362股,使得公司第一大股东周和平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邱丽敏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原合计持股比例被动稀释,其中,周和平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票189,563,801股,合计持股比例由15.05%降至13.54%;邱丽敏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票116,035,827股,合计持股比例由9.21%降至8.29%。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注1:本图中周和平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以截至2025年12月31日总股本计算。
  注2:2026年2月13日,公司发行的139,988,800股H股股票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并上市交易,本次发行并上市后,公司总股本由1,259,898,562股增加至1,399,887,362股,周和平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票189,563,801股,合计持股比例由15.05%降至13.54%(该比例以未扣除回购股份后总股本计算)。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未发生重大变化。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2025年年度报告》第五节“重要事项”,该章节详细描述了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重要事项。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周和平
  二〇二六年四月一日
  证券代码:002130 证券简称:沃尔核材 公告编号:2026-024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3月16日(星期一)以电话及邮件方式送达给公司9名董事。会议于2026年3月31日(星期二)以现场会议方式在公司办公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周和平先生主持,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业绩公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真审核了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业绩公告,认为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2026年4月1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5年年度报告》详见2026年4月1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全年业绩公告》详见2026年3月31日的香港交易所披露易网站(www.hkexnews.hk)。
  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规则的要求,对公司H股2025年年度报告做进一步修订。H股2025年年度报告将于2026年4月在香港交易所披露易网站(www.hkexnews.hk)披露。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股东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陈燕燕女士(期满离任)、曾凡跃先生、代冰洁女士、王栋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将在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上述职。
  《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详见2026年4月1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股东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四、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399,887,362股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10,283,600股后的股本1,389,603,762股为基数,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65元(含税),向新老股东派现人民币229,284,620.73元,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本次现金分红以人民币计值和宣布,其中A股股息以人民币支付;H股股息以港币支付,汇率以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利润分配方案通过之日前五个工作日(含股东会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兑换港币汇率中间价的平均值计算。
  如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应分配股数(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余额)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以上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对利润分配的相关要求。
  本项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股东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详见2026年4月1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五、审议了《关于2026年董事薪酬的议案》。
  2025年度公司董事薪酬严格按照已审议通过的董事薪酬方案执行,具体发放情况详见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第四节 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中的相关内容。
  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营目标及业绩考核方案,2026年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薪酬总额拟定税前不超过1,500万元(不含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收益部分),董事薪酬方案如下: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实际工作绩效并结合公司经营业绩等因素综合评定薪酬,最终以年度绩效考核结果为准;未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及独立董事薪酬采用津贴制,2026年度津贴标准为税前12万元/年。
  因该事项与公司董事存在利害关系,因此全体董事回避表决并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股东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
  六、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2025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严格按照已审议通过的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执行,具体发放情况详见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第四节 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中的相关内容。
  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2026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如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实际工作绩效并结合公司经营业绩等因素综合评定薪酬,最终以年度绩效考核结果为准。2026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不含担任董事的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总额拟定税前不超过500万元(不含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收益部分)。
  七、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进行评估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司董事会对此进行评估并出具了专项意见。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详见2026年4月1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曾凡跃先生、代冰洁女士及王栋先生回避表决。
  八、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经评估,公司董事会认为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大华马施云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审议通过了本议案,并对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出具了报告。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详见2026年4月1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九、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境内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期限为一年;拟续聘大华马施云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26年度境外审计机构,期限为一年。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股东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详见2026年4月1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调整对外投资建设项目暨签订〈项目投资协议书〉的议案》。
  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科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科特”)根据项目投资实际进展情况,终止在江苏省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建设科特(苏州)新材料项目,调整为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0,000万元在浙江省独山港经济开发区投资建设新生产基地项目。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决策委员会审议通过。
  《关于控股子公司调整对外投资建设项目暨签订〈项目投资协议书〉的公告》详见2026年4月1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促进下属子公司业务发展,提高其经济效益和盈利能力,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上海科特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的担保。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详见2026年4月1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二、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详见2026年4月1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关联董事周和平先生、易华蓉女士回避表决。
  十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2026年4月1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四、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证券投资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关于2025年度证券投资情况的专项说明》详见2026年4月1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五、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经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批准,公司于2026年2月13日公开发行139,988,800股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并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并上市交易。公司总股本因本次发行H股增加139,988,8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公司拟将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25,989.8562万元变更为人民币139,988.7362万元。
  根据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公司对《公司章程》的修订无需提交至股东会审议,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办理注册资本的工商变更登记及有关备案手续等相关事宜。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详见2026年4月1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2026年4月1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六、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公司制定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详见2026年4月1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股东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日
  证券代码:002130 证券简称:沃尔核材 公告编号:2026-032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31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发行上市备案通知书》(国合函〔2025〕2203号),经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批准,公司于2026年2月13日公开发行139,988,800股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并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并上市交易。公司总股本因本次发行H股增加139,988,8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据此,公司拟将注册资本由目前登记备案的人民币125,989.8562万元变更为人民币139,988.7362万元。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结合上述公司变更注册资本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对应的条款进行修改,章程修订对照表如下:
  ■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上述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
  三、授权事宜
  根据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对《公司章程》的修订无需再次提交至股东会审议。同时,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办理注册资本的工商变更登记及有关备案手续等相关事宜。
  四、备查文件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1日
  证券代码:002130 证券简称:沃尔核材 公告编号:2026-033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5年年度报告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请见2026年4月1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为使广大投资者更全面了解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公司定于2026年4月9日(星期四)15:00一17:00在“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举行2025年年度报告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4月9日(星期四)15:00-17:00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二、出席人员
  公司董事长周和平先生、副董事长兼总经理易华蓉女士、独立董事曾凡跃先生、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姚晨航先生、董事会秘书邱微女士。
  三、参与方式
  投资者可于2026年4月9日(星期四)15:00-17:00通过网址https://eseb.cn/1wKzIEGeuIM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即可进入参与互动交流。投资者可通过前述网址或扫描下方小程序码于2026年4月9日前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日
  证券代码:002130 证券简称:沃尔核材 公告编号:2026-031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25年12月5日发布《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的通知》(财会〔2025〕32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9号”),规定了“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和“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的内容,自2026年1月1日起执行。根据上述文件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相应变更。
  2、变更时间
  根据以上相关文件规定,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3、本次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解释第19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日
  证券代码:002130 证券简称:沃尔核材 公告编号:2026-030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2026年度内拟与关联方南京苏沃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苏沃”)发生购销产品的日常关联交易,与关联方南京合泰电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合泰”)发生承租办公室的日常关联交易,前述关联交易金额合计不超过707.20万元(含税)。2025年度公司与前述关联方实际发生关联交易总金额为510.86万元(含税)。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已经公司2026年3月31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周和平先生、易华蓉女士回避表决。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其他有关部门批准。
  本项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之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含税)
  ■
  (三)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含税)
  ■
  注:公司2025年度与东莞市同锐凯新材料有限公司拟发生采购产品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5万元(含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该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属于董事长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南京苏沃新材料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南京苏沃新材料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11075868402A
  住所:南京市江北新区大桥北路1号华侨广场2307室
  注册资本:100万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时间:2013年08月20日
  法定代表人:周红旗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耐火材料生产;耐火材料销售;电气机械设备销售;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建筑防水卷材产品销售;建筑防水卷材产品制造;通信设备制造;通信设备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建筑材料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南京苏沃控股股东周红旗先生系公司董事长周和平先生之兄弟,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南京苏沃为公司关联方。
  3、截至2025年12月31日,南京苏沃总资产为464.79万元,净资产为165.45万元,主营业务收入345.53万元,净利润-3.26万元。(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4、履约能力分析:南京苏沃与公司合作多年,其经营情况稳定,且关联交易金额相对不大,因此不存在履约能力障碍。
  5、经查询,南京苏沃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南京合泰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南京合泰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91MA20EN2293
  住所:南京市江北新区浦东北路5号总部商务广场14幢502室
  注册资本:100万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时间:2019年11月18日
  法定代表人:米改琴
  经营范围:电力科技软件开发、软件销售、技术服务;高低压热缩、冷缩电缆附件、热缩套管、标识标牌、硅胶制品、绝缘材料、防火材料、耐火材料、防水材料、研发、制造、加工、销售、安装;电线电缆、机械设备及配件、金属材料、五金产品及电子产品销售;机电设备安装及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南京合泰控股股东米改琴女士系公司董事长周和平先生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南京合泰为公司关联方。
  3、经查询,南京合泰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定价依据和交易价格
  以上关联交易参照市场价格,按照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任何一方都不能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另一方的利益。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以上各项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的商业往来,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未构成不利影响、未损害公司股东利益,也没有构成对公司独立运行的影响。此类关联交易不会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不会对公司业绩构成重大影响。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6年度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为公司正常经营管理所需,遵守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依据,定价公允;该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日
  证券代码:002130 证券简称:沃尔核材 公告编号:2026-029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促进下属子公司业务发展,提高其经济效益和盈利能力,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上海科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科特”)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的担保。具体授信银行、担保金额、担保期限以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上述担保额度的合同签署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2026年3月31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本次对外担保金额合计人民币25,000万元,占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3.85%。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担保事项属于董事会权限范围之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次担保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上海科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住 所:上海市松江区佘山镇成业路180号1幢A区
  3、法人代表:宋永琦
  4、注册资本:9,452万人民币
  5、成立日期:1997年08月28日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橡胶制品制造;橡胶制品销售;耐火材料生产;耐火材料销售;密封件制造;密封件销售;隔热和隔音材料制造;隔热和隔音材料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上海科特为新三板创新层公司,公司持有其78.76%的股权。上海科特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其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8、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查询,上海科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拟担保情况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金额:本次担保总计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实际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以正式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董事会召开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审批的有效对外担保累计金额为120,740万元(含本次董事会审议的金额25,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8.58%,占总资产的9.80%;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发生对外担保总额为49,156.41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57%,占总资产的3.99%。
  上述担保全部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况。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为控股子公司上海科特提供担保,有利于满足子公司生产经营需要,进一步提高经济效益,促进其持续稳定发展。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担保行为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同意为控股子公司上海科特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的担保。
  公司本次担保对象上海科特经营业务正常,财务指标稳健,信用情况较好,具有良好的偿债能力,且其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公司能够对其经营实施有效的监控与管理,担保风险可控,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因此上海科特的少数股东未提供同比例担保或提供反担保。
  特此公告。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日
  证券代码:002130 证券简称:沃尔核材 公告编号:2026-028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调整对外投资建设项目暨
  签订《项目投资协议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31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调整对外投资建设项目暨签订〈项目投资协议书〉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科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科特”)根据项目投资实际进展情况,终止在江苏省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建设科特(苏州)新材料项目,调整为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0,000万元在浙江省独山港经济开发区投资建设新生产基地项目。同日,上海科特与浙江独山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了《项目投资协议书》。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控股子公司调整对外投资项目并投资建设上海科特独山港生产基地项目的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权限范围之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次拟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原项目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5年9月22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外投资建设项目暨签订〈投资协议书〉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科特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在江苏省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建设科特(苏州)新材料项目。同日,上海科特与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了《投资协议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24日在《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外投资建设项目暨签订〈投资协议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6)。
  自前述《投资协议书》签署以来,子公司上海科特与合作方均积极推进各项前期工作。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原协议所涉投资合作条件发生客观变化,双方未能就原有合作设想形成一致意见,因此原协议客观上存在无法继续履行之情形。
  为维护子公司整体利益,合理配置资源,经审慎研究并综合考量各项因素,在与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双方友好协商、充分沟通的基础上,双方签署了《终止协议》,双方均无需再履行原《投资协议书》项下的相关义务,且不构成违约行为。
  二、调整后的新项目投资概况
  鉴于上海科特业务发展实际需要,前述项目终止后,子公司拟统筹资源在浙江省独山港经济开发区投资新设生产基地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上海科特独山港生产基地项目。
  2、项目内容:上海科特拟在浙江省独山港经济开发区投资建设新生产基地项目,以规划建设研发实验室、生产厂房、办公用房和其他配套设施,主要用于新能源防护产品、电子元器件、耐火特种材料和气凝胶制品等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
  3、投资规模: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0,000万元进行本次项目投资建设,该投资总额包括但不限于土地购买、厂房建设及购买生产设备等。该项目分两期开展,一期项目用地面积约108.5亩,总投资10亿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约7亿元;二期项目预留用地52亩,总投资2亿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约1亿元。
  4、项目选址:浙江独山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拟为上海科特提供约160.5亩土地(位于中山路南侧、海港路东侧青田飞地内)(具体以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实际测量为准)。
  5、供地方式:按照国家规定,宗地使用权以招标拍卖挂牌的方式进行出让;土地性质属工业用地,期限50年。
  6、资金来源:项目投资主体自筹资金。
  (二)本次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和必要性分析
  1、投资项目市场前景广阔
  本投资项目生产的新能源防护产品、电子元器件、耐火特种材料和气凝胶制品等产品属于功能高分子材料行业,可广泛应用于新能源汽车、电线电缆以及消费电子等领域,属于工业“四基”目录中所列的重点领域之一即新材料领域之关键基础材料,符合国家战略定位及产业发展规划。同时受益于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快速发展,动力电池出货量持续扩大,有利于推动新能源防护产品市场规模的持续增长。
  2、项目定位选址合理,协同效应明显
  本次投资项目选址在浙江省独山港经济开发区,与上海科特总部位置毗邻,通过本次项目建设,能有效加强上海科特研发、制造、销售等部门协作,实现资源整合和集中管理,从而提高整体制造能力和研发效率。
  3、公司业务发展需要,降低产能不足风险
  随着子公司上海科特市场业务持续增长,现有厂房的场地容量趋于饱和致使产能扩张受限;且其大部分生产场地为租赁,租赁期限及生产车间改建受制约。此次新增生产基地的投建有利于满足上海科特未来市场增长对生产基地的需求,避免因产能不足造成业务订单流失的风险。
  三、项目实施主体情况
  1、公司名称:上海科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6308740791
  3、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4、注册资本:9,452万人民币
  5、成立日期:1997年08月28日
  6、法定代表人:宋永琦
  7、住所:上海市松江区佘山镇成业路180号1幢A区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橡胶制品制造;橡胶制品销售;耐火材料生产;耐火材料销售;密封件制造;密封件销售;隔热和隔音材料制造;隔热和隔音材料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9、与公司的关系:上海科特为新三板创新层公司,公司持有其78.76%的股权。上海科特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其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10、上海科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项目投资协议书》的主要内容
  甲方:浙江独山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乙方:上海科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在诚实互信、平等互利的基础上,通过友好协商,就乙方在浙江独山港经济开发区(以下简称“独山港区”)进行项目投资涉及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投资项目主要内容:乙方在独山港区内投资新设生产基地项目,规划建设研发实验室、生产厂房、办公用房和其他配套设施,主要用于新能源防护产品、电子元器件、耐火特种材料和气凝胶制品等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
  2、投资规模:项目总投资约12亿元,分两期开展,一期项目用地面积约108.5亩,总投资10亿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约7亿元;二期项目预留用地52亩,总投资2亿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约1亿元。
  3、项目选址:项目位于中山路南侧、海港路东侧青田飞地内(具体以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实际测量为准)。
  4、建设安排及效益目标:一期项目计划2026年12月底前开工建设(以依法取得施工许可证后桩机进场打桩为准),预计2029年1月前竣工投产,具体以建设项目报建审批和工程建设实际进度为准并预计2030年达到若干税收目标 。
  乙方应积极地履行本协议中约定的各项经济指标以及投资约定,同时,乙方不可将实际发生在甲方辖区内的产值等相关经济数据转移至其他区域内。在本协议履行期间,若因客观市场因素引发相关数据出现波动情况,乙方有义务及时、全面地向甲方作出详细解释与合理说明。
  5、土地出让:甲方按照国家规定,宗地使用权以招标拍卖挂牌的方式进行出让;土地性质属工业用地,期限50年。
  6、土地价格: 双方约定以土地评估价进行挂牌,实际成交价格以最终的挂牌价为准。
  7、双方签订协议后,甲方应及时协助乙方办理项目审批、土地出让、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等有关手续,使乙方尽快落户,加快建设,及时投产。
  8、甲方提供免费项目申报一条龙全程服务,协助乙方做好项目建设及配套服务。甲方协调做好该地块开工前的“三通一平”(即:临时通水、临时通电、临时通路、土地平整)和投产前的“七通”(即:道路、雨水排放、污水排放、自来水、给电配套、通信宽带、有线电视),并由甲方负责建设或协调配套接至项目用地红线附近。
  9、乙方应严格按照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规定及土地使用条件进行开发建设,不得在此开发建设期间内擅自改变用途或转让。
  10、乙方项目的建筑(机构)、设备设施均应按照国家和项目所在地主管部门的要求进行规范设计和建设。
  11、乙方使用国际国内先进的生产工艺、设备和技术,积极认真落实安全、能耗、环保等有关要求。
  12、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水灾、战争),影响一方履行其在本协议内的义务,则在不可抗力造成的延误期内暂时中止履行。双方应立即互相协商,以找到公平的解决办法,并且应尽一切合理努力将不可抗力的影响减少到最低限度。在不可抗力因素消除后,双方应无条件继续履行本协议。
  13、本协议书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并由乙方及其控股股东董事会或股东会等有权机构批准后生效。
  五、本次调整对外投资建设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子公司上海科特终止在江苏省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建设科特(苏州)新材料项目,系子公司与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协商一致作出的决定。截至披露日,该项目尚处于前期阶段,未形成实质性投资支出或建设成果,上海科特与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了《终止协议》,双方均无需再履行原《投资协议书》项下相关义务,且不构成违约行为,因此本次终止投资建设项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2、子公司上海科特拟在浙江省独山港经济开发区投资新设生产基地项目,旨在以实现合作双方的优势互补和资源共享为目的,通过充分发挥各自的资源和优势,在建设新项目方面开展密切合作,协同推进产业发展规划。本次投资事项,有利于子公司提前进行产能规划与统筹,降低因厂房租赁和产能不足带来的经营风险,有利于公司整体生产基地的合理布局。此外,子公司本次投资项目有利于其提升重点产品产能规模,提升公司整体盈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为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
  3、本次投资项目在具体实施过程中或存在市场环境变化、产业政策调整等不可预知的风险,对公司未来年度经营业绩的影响需根据具体项目的推进和实施情况而定,但对公司目前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
  4、本次项目投资资金来源为上海科特自筹资金,其将根据战略发展规划与实际情况,安排项目实施进度。
  六、风险提示
  1、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科特尚需通过招拍挂等公开出让方式按程序合法竞拍新项目土地使用权,可能存在竞买不成功而无法在拟定地区取得约定的建设用地的风险。此外,项目建设涉及立项、环保、规划、建设施工等有关报批事项,还需获得有关主管部门批复。
  2、新项目的建设、投产、效益达成情况及达成时间受国家政策、法律法规、行业宏观环境、市场开发、经营管理、产能及利用等方面的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
  3、本次新投资项目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的影响需视具体项目的推进和实施情况而定,但对公司目前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日
  证券代码:002130 证券简称:沃尔核材 公告编号:2026-027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拟续聘的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政旦志远”)
  2、拟续聘的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马施云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华马施云”)
  3、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对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均无异议,本次续聘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4、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 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的规定。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31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政旦志远为公司2026年度境内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期限为一年;拟续聘大华马施云为公司2026年度境外审计机构,期限为一年。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05年1月12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新社区鹏程一路9号广电金融中心11F
  (5)首席合伙人:李建伟
  (6)人员信息: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政旦志远合伙人33人,注册会计师12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89人。
  (7)财务情况: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2024年度,下同)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7,268.94万元,审计业务收入为6,340.74万元,管理咨询业务收入为797.30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3,434.75万元,其他鉴证业务收入(经审计):126.18万元。
  2025年未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12,123.23万元,未经审计的审计业务收入为10,599.28万元,未经审计的证券业务收入为8,421.43万元。
  (8)客户情况:
  2025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2家
  2025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按证监会行业分类)
  2025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4,967万元
  2025年度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3家
  (9)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公告日,政旦志远已购买职业责任保险,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0,000万元,并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职业风险基金2025年年末数(经审计): 217.58万元。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职业风险基金的计提及职业责任保险的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下同)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10)诚信记录
  政旦志远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1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1次(其中8次不在政旦志远执业期间)、自律监管措施6次(其中6次不在政旦志远执业期间)和纪律处分0次。
  2、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汪玲,2016年1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12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7月开始在政旦志远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负责并签字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合计2家。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谢良田,1997年10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年8月开始在政旦志远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负责并签字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合计1家。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崔芳,2007年9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7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12月开始在政旦志远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合计超过30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汪玲、签字注册会计师谢良田、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崔芳近三年均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政旦志远及项目合伙人汪玲、签字注册会计师谢良田、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崔芳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二)大华马施云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大华马施云成立于2014年,是一所根据香港法律设立的合伙制事务所有限公司,由其合伙人全资拥有,是大华国际(香港)的成员所之一,为众多香港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涉及航运、运输及物流、金融服务、保险、地产及建筑、医疗保健、能源、采矿和天然资源、制造及分销、教育、科技等多个行业。大华马施云的注册地址为香港九龙尖沙咀广东道19号海港城环球金融中心北座1001-1010室。
  大华马施云根据香港《会计及财务汇报局条例》注册为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此外, 大华马施云经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批准取得在中国内地临时执行审计业务许可证,并且是在US PCAOB(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注册从事相关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大华马施云的董事总经理为邓海莲。截至2025年12月31日,大华马施云合伙人及执业会计师人数为24人,香港注册会计师人数共90人,大华马施云拥有270名从业人员。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大华马施云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每年购买职业保险。近三年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香港会计及财务汇报局每年对大华马施云进行执业质量检查。近三年的执业质量检查未发现对大华马施云的审计业务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三)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是以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及其他各级别员工在审计工作中所耗费的时间成本为基础,综合考虑公司规模以及政旦志远、大华马施云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风险等因素所确定的。2025年度政旦志远收取的审计费用为人民币243万元(含内控审计费31万元);大华马施云收取的2025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00万元。
  2026年度审计费用(含内控审计费)参照2025年度审计的收费标准,最终业务收费金额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业务和市场行情,综合考虑参与审计工作项目组成员的经验、级别、投入时间和工作质量,与境内外审计机构协商确定。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政旦志远及大华马施云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进行了审查,查阅了政旦志远及大华马施云的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纪录,认为其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政旦志远为公司2026年度境内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期限为一年;续聘大华马施云为公司2026年度境外审计机构,期限为一年。
  2、董事会审议程序及表决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聘任政旦志远为公司2026年度境内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期限为一年;聘任大华马施云为公司2026年度境外审计机构,期限为一年。
  3、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3、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日
  证券代码:002130 证券简称:沃尔核材 公告编号:2026-026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31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1、分配基准年度:2025年度
  2、根据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43,868,383.15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547,162,872.07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按照母公司净利润提取法定盈余公积54,716,287.21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的利润为1,935,560,296.79元。
  3、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基于公司目前的经营与财务状况,结合自身战略发展规划,公司在保证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拟以现有总股本1,399,887,362股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 10,283,600股后的股本1,389,603,762股为基数,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65元(含税),向新老股东派现人民币229,284,620.73元,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2025年度公司现金分红金额占2025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20.04%。
  4、本次现金分红以人民币计值和宣布,其中A股股息以人民币支付,H股股息以港币支付,汇率以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利润分配方案通过之日前五个工作日(含股东会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兑换港币汇率中间价的平均值计算。
  5、如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应分配股数(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余额)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三、本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情况
  1、本年度现金分红方案未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2、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原因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公司2023-2025年度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为6.12亿元人民币,占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平均净利润8.97亿元人民币的68.19%。因此,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四、利润分配预案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最近两个会计年度(2025年度、2024年度)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分别为1.24亿元、3.26亿元,其分别占总资产的比例为1.00%、3.18%,均低于5.00%。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43,868,383.15元,拟派发现金股利229,284,620.73元。2025年度公司现金分红金额占2025年度母公司净利润的比例为41.90%,占2025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20.04%。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现金分红总额低于当年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30%的原因
  公司主营业务聚焦电子通信和新能源电力行业,涵盖电子材料、通信线缆、电力、新能源汽车及风力发电等业务板块。近年来,随着相关行业持续发展及下游应用领域不断拓展,公司主要产品需求保持良好增长态势。为顺应行业发展趋势、提升综合竞争力,公司正围绕主业持续推进产能建设、技术升级及市场拓展,整体资金需求较大。
  第一,生产基地及产能建设持续推进,资本性支出规模较大
  为匹配业务规模增长及客户交付需求,公司在国内、外多个地区同步推进生产基地建设及产线扩建。在国内,公司惠州三和新材料产业园项目、惠州水口基地产业园扩建项目、武汉蔡甸华中区域新材料产业园二期项目以及控股子公司上海科特计划新建的新材料产业园项目正密集开展;在海外,为更好开拓国际市场和匹配客户需求,公司正加快推进越南生产基地产能扩建项目及马来西亚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上述建设项目涉及土地购置、厂房建设、设备投入及配套流动资金等多个方面的资金需求,当前公司整体处于多个生产基地项目建设与持续产能扩建阶段,对资金投入有较大需求。
  第二,围绕产品升级与技术迭代,研发及制造能力投入较大
  在产业发展不断升级和技术创新加速迭代的背景下,公司需不断加大在新产品开发、材料结构优化、生产工艺改进等多方面的研发资金投入,以巩固技术领先优势并提升产品附加值。同时,为更好抓住市场发展机遇和满足下游客户需求,公司积极引入各类先进设备;其中,在高速线设备方面,2025年度,公司陆续购入多台进口发泡芯线挤出机,后续还将有更多生产设备交付到货,此类设备价值较高、且需配套其他设备组成完整生产线,整体需投入较大资金量。此外,公司持续加强研发团队建设及高端人才引进,相关研发费用及配套投入持续增长。
  第三,业务规模扩张带动运营体系及流动资金需求同步提升
  随着公司国内外业务规模不断扩大,公司需进一步完善营销网络、供应链体系及售后服务能力,在渠道建设、物流体系及客户服务等方面持续加大投入。同时,海外生产基地建设及运营亦对流动资金提出更高要求,整体运营资金需求随之增加。
  综上,公司当前处于产能扩张与产业升级的关键阶段,资金需求较为集中。为保障各项重点项目顺利推进并支撑公司长期稳健发展,公司需保留一定规模的资金储备。因此,在综合考虑公司发展阶段、未来资金需求及股东长期回报的基础上,公司制定了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二)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及预计收益情况
  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和长期发展资金需求,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规划,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产能建设、研发创新、市场拓展以及日常经营等,以支持公司各项业务的开展,为公司稳健、可持续发展提供可靠的保障。
  (三)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便利情况
  公司建立健全了多渠道的投资者沟通机制,中小股东可通过投资者电话、公司对外披露的邮箱、互动易平台提问等多种方式与公司进行沟通。在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本利润分配预案时,中小股东可通过网络投票和现场投票的方式对本议案进行投票。
  (四)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措施
  未来,公司将聚焦主业,深化业务布局,持续做好业务经营,秉承为投资者带来长期持续回报的理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与广大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五、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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