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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3月31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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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威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1331 证券简称:恩威医药 公告编号:2026-008
  恩威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恩威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6年3月3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3月24日以通讯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8名,实际参会董事8名。会议由董事长薛永江主持召开。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鉴于公司2025年中期分红派息方案已于2026年1月8日实施完毕,同意公司根据《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及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本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调整,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13.48元/股调整为13.13元/股。
  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庄严董事回避了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9)。
  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与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与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公司日常运营所需资金充足并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6,000万元(含)的闲置募集资金及不超过人民币28,000万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与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0)。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就本议案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表示无异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恩威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301331 证券简称:恩威医药 公告编号:2026-009
  恩威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恩威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恩威医药”)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3年9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相应的意见与报告。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公司于2023年9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相关公告。
  (二)2023年9月27日至2023年10月6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与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个人或组织提出的异议。同时,公司于2023年10月9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三)2023年10月13日,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本激励计划获得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条件成就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须的全部事宜。同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四)2023年10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以2023年10月13日作为授予日,授予113名激励对象230.36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21.01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五)2024年10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数量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公司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数量的调整,调整后的授予价格为13.66元/股,调整后的授予数量为340.9328万股;同意作废4.7360万股(调整后)已授予但不得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归属条件成就,本次符合条件的108名激励对象可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34.4787万股(调整后)。公司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拟归属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律师、独立财务顾问出具相应报告。
  (六)2025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公司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调整,调整后的授予价格为13.48元/股;同意公司作废不得归属的21.8821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归属条件成就,本次符合条件的106名激励对象可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为79.9271万股。公司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并对拟归属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律师、独立财务顾问出具相应报告。
  (七)2025年11月1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第一批次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司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满足归属条件的106名激励对象分批次办理归属事宜,其中第一批次105名激励对象归属数量共计760,200股,已办理完成归属登记工作并于2025年11月14日上市流通。
  (八)2026年3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同意公司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调整,调整后的授予价格为13.13元/股。
  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调整情况
  (一)调整事由
  公司于2025年12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2025年12月30日披露了《2025年中期分红派息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59)。公司2025年中期分红派息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02,891,887股剔除已回购股份1,055,326股后的101,836,56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50元(含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总额35,642,796.35元(具体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实际登记结果为准),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2026年1月7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1月8日。公司2025年中期分红派息方案已实施完毕。
  根据《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本激励计划”)规定,在本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应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予以相应的调整。
  (二)调整方式及结果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调整后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13.48-0.35=13.13元/股。
  (三)历史调整情况
  公司于2024年10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数量的议案》。公司对本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和数量进行相应调整,授予价格由21.01元/股调整为13.66元/股,授予数量由230.36万股调整为340.9328万股。具体内容详见《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数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3)。
  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公司对本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调整,授予价格由13.66元/股调整为13.48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数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8)。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因公司2025年中期分红派息方案已实施完毕,故而对本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调整。本次调整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价值。
  四、提名与薪酬委员会意见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鉴于公司2025年中期分红派息方案已于2026年1月8日实施完毕,公司本次对本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调整的相关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事项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发展,也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同意对本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调整。
  五、律师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已就本次调整的相关事项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六、备查文件
  1、恩威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恩威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关于恩威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恩威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301331 证券简称:恩威医药 公告编号:2026-010
  恩威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与部分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恩威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3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与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6,000万元(含)闲置募集资金与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8,000万元(含)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恩威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786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7,540,000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9.80元/股。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22,692,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79,741,650.79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42,950,349.21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9月13日划至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当日出具《验资报告》(XYZH/2022CDAA30417)。公司已与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保荐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昌都总部建设项目”结项,并将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日常经营。公司于2024年12月将上述存放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拉萨分行内募集资金项目专户的剩余募集资金11,373,069.53元转入公司流动资金账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完成了相关项目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工作。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由于募投项目存在一定周期且实施过程中募集资金分阶段投入,部分暂未投入使用的募集资金可能出现暂时闲置的情况,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增加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保障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与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的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品种
  1、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品种: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拟购买由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产品须符合以下条件:①安全性高、风险低的保本型理财产品;②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③上述投资产品不得质押,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2、闲置自有资金投资品种: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购买安全性高的理财产品或信托产品,购买渠道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
  公司承诺上述相关产品品种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6,000万元(含)的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8,00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四)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同时授权公司财务负责人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六)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拟向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金融机构购买投资产品,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构成关联交易。
  四、现金管理的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保本型投资理财品种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12个月)或进行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等存款形式存放在金融机构,拟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的是低风险、高流动性的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的理财产品,均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购买,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与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信誉良好、风控措施严密、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所发行的产品;
  4、公司财务部门建立台账管理,对资金运用情况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
  5、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审查现金管理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督促财务部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
  6、公司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7、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五、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与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以及资金本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正常开展和日常经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且能够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能够进一步提升公司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年3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与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6,000.00万元(含)闲置募集资金及不超过人民币28,000.00万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滚动使用,授权公司董事长在有效期内和额度范围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同时授权财务负责人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二)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公司日常运营所需资金充足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不超过人民币16,000.00万元(含)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投向的情形。
  公司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综上,中信证券对恩威医药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6,000.00万元(含)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目录
  1、恩威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恩威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恩威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3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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