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截至本公告日,二审判决已下达,判决已生效,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一审被告、二审上诉人、被上诉人。 ● 涉案金额:一审判决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煤能源或公司)支付原告综合服务费39,220,895.98元,负担案件受理费201,996.81元,负担保全费2,500.00元,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二审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由公司负担196,790.84元。 ● 对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公司在各报告期已暂估确认费用,前期根据一审判决结果按照会计准则相关规定进行了相应会计处理,不会对公司损益产生较大影响。本次判决为终审判决,最终维持原判,驳回各方上诉,目前已生效,公司将根据二审判决和企业会计准则进行财务相关处理。 一、本次诉讼基本情况 云南昆铁昆安铁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铁昆安)因铁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于2025年4月向昆明铁路运输中级人民法院起诉武钢集团昆明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昆股份)与云煤能源。经开庭审理,昆明铁路运输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12月作出一审判决。昆铁昆安、武昆股份及公司均不服,于是向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截至目前,云南省高级人民法法院已组织二审庭审,并下达终审判决。 本次诉讼的主要内容及案件背景、一审判决、二审上诉情况具体内容详见《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诉讼及因诉前保全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4)、《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3)、《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3)。 二、本次诉讼案件进展 2026年3月30日,公司收到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电子送达的《民事判决书》【(2026)云民终21号】,涉及公司的判决内容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1,688,075.23元,由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负担196,790.84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截至公告披露之日,二审判决已生效。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由于公司在各报告期已暂估确认费用,前期已根据一审判决按照会计准则相关规定进行了相应会计处理,二审判决维持原判,因此,本次判决不会对公司损益产生较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尚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五、备查文件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6)云民终21号】。 特此公告。 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