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该业务授权在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 为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风险可控的情况下,利用闲置的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以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2、资金来源及投资额度 公司及其子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资金在该额度内可以滚动使用。期间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上述投资收益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8亿元。 3、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投资品种为银行、证券公司等资信状况良好的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结构性存款、券商收益凭证及低风险理财产品等。 4、授权期限 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止。 5、实施方式 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组织安排财务部门实施,包括但不限于投资产品选择、投资金额确定、协议签署等,并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运作管理。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拟投资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进行现金管理,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存在一定的不可预期性。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2、针对前述风险,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控制风险: (1)公司及其子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银行、证券公司等资信状况良好的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结构性存款、券商收益凭证及低风险理财产品等。 (2)公司财务部门建立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台账,根据自有资金使用进展情况,及时调整闲置自有资金管理投资产品期限,跟踪分析收益,及时发现评估可能存在的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并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内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 (4)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现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其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通过对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能减少资金闲置,且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