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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3月31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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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旗下公募基金通过证券公司交易及佣金支付情况

  国寿安保尊悦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
  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国寿安保尊悦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国寿安保尊悦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出现了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应当在上述事由出现后依法对基金财产进行清算,且本次事项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国寿安保尊悦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国寿安保尊悦纯债债券
  基金代码:A类:023694;C类:023695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25年10月9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国寿安保尊悦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国寿安保尊悦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
  二、基金合同终止事由
  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基金备案”第三条约定: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5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程序进行清算并终止基金合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
  截至2026年3月30日终,本基金基金资产净值已连续50个工作日低于5000万元,已触发《基金合同》中约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根据《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本基金将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且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三、基金财产的清算
  (一)基金财产清算安排
  1、本基金最后一个运作日为 2026年3月30日, 自 2026年3月31日起,本基金进入清算期。基金管理人组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并在中国证监会的监督下进行基金清算。
  2、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员组成。
  3、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职责: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负责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依法进行必要的民事活动。
  4、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1)《基金合同》终止情形出现时,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统一接管基金;
  (2)对基金财产和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和确认;
  (3)对基金财产进行估值和变现;
  (4)制作清算报告;
  (5)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进行外部审计,聘请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书;
  (6)将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
  (7)对基金剩余财产进行分配。
  5、基金财产清算的期限为6个月,但因本基金所持证券的流动性受到限制而不能及时变现的,清算期限可相应顺延。
  (二)清算费用
  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进行基金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清算费用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优先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基金财产清算剩余资产的分配
  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财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四)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5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进行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应当将清算报告登载在规定网站上,并将清算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规定报刊上。
  (五)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文件的保存
  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有关文件由基金托管人保存不低于法律法规规定的最低期限。
  四、特别提示
  1、本基金进入清算期后,不再办理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并不再收取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和基金销售服务费等费用。
  2、基金管理人在清算过程中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履行相关职责。基金财产清算报告将在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公告, 基金管理人将遵照法律法规、《基金合同》 的规定及时进行基金财产清算剩余资产的分配, 敬请投资者关注。
  3、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认真阅读本基金《基金合同》及本基金招募说明书,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
  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gsfunds.com.cn
  客服电话:4009-258-258
  4、本公告的解释权归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所有。
  特此公告。
  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3月31日
  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旗下基金2025年年度报告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基金年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旗下108只证券投资基金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于2026年3月31日在本公司网站(http://www.gsfunds.com.cn)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披露,供投资者查阅。如有疑问可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9-258-258)咨询。
  本次披露的具体基金明细如下:
  ■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请充分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审慎做出投资决定。
  特此公告
  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3月31日
  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旗下公募基金通过证券公司交易及佣金支付情况
  (2025年度)
  一、选择证券公司参与证券交易的标准和程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证券交易费用管理规定》(证监会公告〔2024〕3号)相关规定,本公司制定了基金专用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具体如下:
  1、关于基金专用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
  (1)综合实力较强,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较强研究实力,并能够第一时间提供丰富的高质量研究咨询报告,并能根据特定要求提供定制研究报告;能够积极同我公司进行业务交流,定期来我公司进行观点交流和路演(为被动股票型基金选择证券公司不适用该条);
  (2)市场信誉良好、经营状况稳健;
  (3)经营行为规范,合规风控能力较强,具备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
  (4)交易能力较强,具有费率优势,具备支持交易的安全、稳定、便捷、高效的通讯条件和交易环境,能够提供全面的交易信息服务;
  (5)从制度上和技术上保证我公司交易信息严格保密。
  2、关于基金专用交易单元的选择程序:
  (1)公司相关业务部门提出新增交易单元的需求,研究部根据公司《证券公司交易服务管理办法》的选择标准提出备选证券公司名单;
  (2)备选的证券公司名单确定后,研究部会同投资相关部门组织证券公司就研究服务和佣金费率等展开评估,并对证券公司进行打分,最终按照综合分数排名情况确定入选的证券公司名单,合规管理部对谈判、打分及选择的过程进行合规性监督;
  (3)入选证券公司名单确定后,研究部将全部协议内容以书面方式确定为合同文本,交由合规管理部审核后,与证券公司签署交易单元租用协议,协议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明确服务内容、收取交易佣金的价格标准与计算方式。
  二、报告期内,交易量、交易佣金汇总及分配情况
  (一)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证券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1.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平均佣金费率=应支付证券公司的股票交易佣金金额/股票交易成交金额,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2.证券投资佣金支付及分配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1、本报告披露的报告期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2、报告统计范围为本报告期间存续过的所有公募基金,包括报告期间成立、清算、转型的公募基金。
  (二)委托证券公司办理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1、本报告披露的报告期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2、报告统计范围为本报告期间存续过的所有公募基金,包括报告期间成立、清算、转型的公募基金。
  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3月31日
  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基金参加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答谢广大投资者长期以来的信任与支持,经与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证券”)协商一致,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26年3月31日起,旗下部分基金参加东方证券开展的基金费率优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活动时间:
  自2026年3月31日起,活动结束时间以东方证券公告为准。
  二、费率优惠活动适用基金:
  由本公司管理的、东方证券销售的基金产品,具体参与费率优惠活动的基金以东方证券公告为准。
  三、费率优惠活动内容:
  自2026年3月31日起,凡通过东方证券申购上述基金的个人投资者、非个人投资者,享受认购、申购、定投费率折扣优惠,具体折扣费率以东方证券的业务规则或规定为准。
  在优惠活动期间,如本公司新增通过东方证券销售的基金产品,自该基金产品开放申购当日起,是否参与上述优惠活动,以东方证券公告为准。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渠道咨询详情:
  (一)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 95503
  网址:www.dfzq.com.cn
  (二)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 4009-258-258
  公司网站:www.gsfunds.com.cn
  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投资,注意基金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三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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