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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3月31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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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1) 采购商品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
  (2) 出售商品和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
  ■
  2.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三) 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 应收关联方款项
  ■
  2. 应付关联方款项
  ■
  十一、承诺及或有事项
  (一) 重要承诺事项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重要承诺事项。
  (二) 或有事项
  1. 未决诉讼仲裁形成的或有负债及其财务影响
  ■
  本公司及子公司因有关债务纠纷事宜被他人起诉,诉讼金额为人民币31,954,327.02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货币资金余额中有1,600,000.00元因被告申请诉讼保全被法院冻结。截至本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上述案件均正在审理过程中。
  2. 为其他单位提供债务担保形成的或有负债及其财务影响
  (1) 本公司部分产品对信誉良好的客户采用按揭销售模式,客户将所购客车抵押给银行作为按揭担保,期限最长为五年。根据汽车消费贷款合作协议,按揭期内,客户如果连续三期或逾期时间超过三个月未向银行支付按揭款,本公司自愿无条件代借款人偿还借款人未偿还的贷款本息或自愿无条件的回购客户车辆,回购价款不低于客户拖欠银行的按揭贷款本息。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为客户提供的个人消费贷款担保余额为7,298,622.73元,为法人单位提供按揭担保余额为273,959,169.43元。此事项导致本公司于2025年12月31日因法人客户按揭逾期代垫款余额为167,122,006.81元,并计提坏账准备114,366,436.63元;因个体客户按揭逾期代垫款余额为28,431,133.94元,并计提坏账准备27,507,716.78元。
  (2) 根据安徽中安汽车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乙方)分别与涡阳县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承租人)签订的《融资租赁合同》,乙方向承租人购买租赁物后再将租赁物出租给承租人使用,本公司因承租人购买的租赁物系公司产品,与乙方签订了《协议书》(编号:中安汽车租字[ZAQZF20180104])约定:承租人逾期支付租金连续超过三个月(自租金应付之日起3个月)或累计逾期三期,乙方向人民法院起诉后,由公司需按协议约定向乙方支付与承租人欠付的到期及未到期租金等额的款项。截至2025年12月31日,对应承租人未到期融资款余额合计为2,037.50万元。
  (3) 根据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乙方)分别与承租人大同市宏志校车服务有限公司、海南兴腾达出行服务有限公司、北京市兴顺达客运有限责任公司和盘锦双通城市公交有限公司签订的《融资租赁合同》,乙方向承租人购买租赁物后再将租赁物出租给承租人使用,本公司因承租人购买的租赁物系公司产品,与乙方分别签订了《回购合同》,协议约定:在承租人未按照《融资租赁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租金时,公司依照本协议约定的回购条件向乙方支付价款,将租赁车辆所有权重新买回。截至2025年12月31日,对应承租人未到期融资款余额合计为702.48万元。
  (4) 根据苏州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乙方)分别与承租人高平市顺风公交有限公司、陵川县汇民公交有限公司、沁水县汇民公交有限责任公司、晋城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签订的《融资租赁合同》,乙方向承租人购买租赁物后再将租赁物出租给承租人使用,本公司因承租人购买的租赁物系公司产品,与乙方分别签订了《回购保证合同》,协议约定:在承租人未按照《融资租赁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租金时,公司依照本协议约定的回购条件向乙方支付价款,将租赁车辆所有权重新买回。截至2025年12月31日,对应承租人未到期融资款余额合计为1,354.43万元。
  3. 保函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人民币保函余额为105,701,865.50元,其中履约保函为3,743,520.00元,质量保函为101,958,345.50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美元保函余额为1,572,360.00美元,其中履约保函为1,572,360.00美元。
  十二、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资产负债表日后利润分配情况
  2025年度公司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
  (一) 分部信息
  1. 确定报告分部考虑的因素
  公司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等为依据确定报告分部,以经营分部为基础确定报告分部。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经营分部
  ■
  (二) 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除上述事项外,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其他重要事项。
  十四、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一)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项目注释
  1. 应收账款
  (1) 账龄情况
  ■
  (2)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1) 类别明细情况
  ■
  (续上表)
  ■
  2) 重要的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3) 采用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3) 坏账准备变动情况
  1) 明细情况
  ■
  2) 本期重要的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情况
  ■
  (4) 应收账款金额前5名情况
  ■
  2. 其他应收款
  (1) 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
  (2) 账龄情况
  ■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1) 类别明细情况
  ■
  (续上表)
  ■
  2)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3) 采用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4) 坏账准备变动情况
  ■
  (5) 其他应收款金额前5名情况
  ■
  [注] 其中1年以内579,980.00元,1-2年2,472,405.00元,2-3年1,722,910.00元
  3. 长期股权投资
  (1) 明细情况
  ■
  (2) 对子公司投资
  ■
  (3) 对联营企业投资
  ■
  (续上表)
  ■
  (二) 母公司利润表项目注释
  1.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
  (1) 明细情况
  ■
  (2) 收入分解信息
  1) 与客户之间的合同产生的收入按商品或服务类型分解
  ■
  2) 与客户之间的合同产生的收入按经营地区分解
  ■
  3) 与客户之间的合同产生的收入按商品或服务转让时间分解
  ■
  (3) 在本期确认的包括在合同负债期初账面价值中的收入为114,140,396.98元。
  2. 研发费用
  ■
  3. 投资收益
  ■
  十五、其他补充资料
  (一) 非经常性损益
  ■
  (二)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1. 明细情况
  ■
  2.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的计算过程
  ■
  3. 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的计算过程
  (1) 基本每股收益的计算过程
  ■
  (2) 稀释每股收益的计算过程
  稀释每股收益的计算过程与基本每股收益的计算过程相同。
  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三月二十七日
  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简称“天健所”)作为公司2025年度年报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公司对天健所2025年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天健所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质条件: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简称“天健所”)成立于2011年7月,注册地址为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128号,首席合伙人为钟建国先生。截至2025年12月31日,天健所合伙人数量为250人,注册会计师2,363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954人。2024年度上市公司(含 A、B 股)审计客户共计756家,收费总额人民币7.35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采矿业,农、林、牧、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综合,住宿和餐饮业,卫生和社会工作等。
  2.人员信息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天健所共有合伙人250人,共有注册会计师2,363人,其中95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天健所经审计的2024年度收入总额为29.69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5.63亿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4.65亿元。
  天健所共承担756家上市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7.35亿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卫生和社会工作,综合等多个行业。天健所对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578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5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中,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被判定在5%的范围内对华仪电气承担责任部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目前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已按期履行判决。
  5.诚信记录
  天健所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7次、自律监管措施13次、纪律处分5次。
  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5人次、监督管理措施63人次、自律监管措施42人次、纪律处分2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共涉及112人。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叶喜撑,2003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3 年开始从事上市
  公司审计业务,2001 年开始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 年为本公司提供审
  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新湖中宝、丽尚国潮、会稽山、双飞集团、科润智控等公
  众公司审计报告,复核浙数文化、伊之密、太极集团、国发股份等上市公司审计
  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陈小辉,2011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3 年开始
  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1 年开始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 年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丽尚国潮、高裕电子、杭科光电、舒友仪器等上市公司及新三板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管金明,2010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7 年开始从事
  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0 年开始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 年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嘉华股份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叶喜撑、签字注册会计师陈小辉、项目质量复核人管金明未因执
  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不存
  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根据公司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审计需配 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2025年度年报审计和内控审计及其他鉴证费用合计为70万元,与上年度持平。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5年9月2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后该议案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同意续聘天健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三、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2025年年报工作安排,天健所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专项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天健所配备了经验丰富的专业团队,执行统一规范的业务质量管理体系,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经审计,天健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天健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总体评价
  经评估,公司认为,天健所在2025年度审计工作中,始终遵循公允、客观的独立审计原则,展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与专业能力,在审计过程中,天健所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公允地发表了审计意见,表现出较高的专业水准与工作效率,按时完成了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完整,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
  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31日
  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2025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
  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要求,公司董事会就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盛明泉先生、钱立军先生、杜鹏程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盛明泉先生、钱立军先生、杜鹏程先生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31日
  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简称“天健所”)成立于2011年7月,注册地址为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128号,首席合伙人为钟建国先生。截至2025年12月31日,天健所合伙人数量为250人,注册会计师2,363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954人。2024年度上市公司(含 A、B 股)审计客户共计756家,收费总额人民币7.35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采矿业,农、林、牧、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综合,住宿和餐饮业,卫生和社会工作等。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5年9月2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后该议案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同意续聘天健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三、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2025年年报工作安排,天健所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专项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天健所配备了经验丰富的专业团队,执行统一规范的业务质量管理体系,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经审计,天健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天健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总体评价
  公司认为天健所在公司2025年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独立、公允、客观、规范执业,展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照审计计划完成了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
  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31日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保障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依法履职,推动公司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由股东会或董事会批准任命的下列人员:
  (一)公司董事;
  (二)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第三条 基本原则:
  (一)坚持薪酬水平与公司规模相适应,与公司经营业绩和长远利益相结合。
  (二)坚持按劳分配、责权利统一。
  (三)坚持激励与约束并重、奖罚对等。
  (四)坚持公开、公正、透明。
  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薪酬委员会)是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考核以及初步确定薪酬方案的管理机构,薪酬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第五条 薪酬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一)负责拟订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报董事会审议同意后提请股东会审议批准。
  (二)提出或审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或修改意见。
  (三)检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行职责情况并对其进行年度绩效考评或监督考评结果。
  (四)负责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第六条 董事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决定,并予以披露。在董事会或者薪酬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充分披露。
  第七条 公司相关部门配合薪酬委员会进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具体实施履行职责。
  第三章 董事薪酬
  第八条 董事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职能职责。董事薪酬应当与市场发展相适应,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业绩相匹配,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协调。
  第九条 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的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所属的具体职务、岗位领取薪酬,参照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执行;未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的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第十条 公司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公司按照《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向独立董事发放津贴。具体津贴标准由薪酬委员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确定,并按程序报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第四章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第十一条 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管理职能。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应当与市场发展相适应,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业绩相匹配,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协调。
  第十二条 在公司任职的高级管理人员按其所任职务、岗位职责,根据公司现行的薪酬管理制度,依据经营业绩和绩效结果领取薪酬。本制度所指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组成:
  (一)基本薪酬参考行业薪酬水平,根据职务、岗位职责等因素综合确定。
  (二)绩效薪酬参考行业薪酬水平,根据公司经营规模、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结果等因素综合确定,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
  (三)公司发放薪酬均为税前收入,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从薪酬中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各类社会保险费用、其他个人应承担的款项等。
  第五章 薪酬发放与止付追索
  第十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确定和支付应当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
  第十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第十五条 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内,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公司应考虑决定是否扣减特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当年绩效薪酬,或不予发放其当年绩效薪酬,或追回已发放的部分或全部绩效薪酬:
  (一)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或被中国证监会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二)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证券监管机构予以行政处罚;
  (三)违反忠实或勤勉义务致使公司遭受重大经济或声誉损失,或导致公司发生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或重大风险的;
  (四)公司或监管部门认定的其他严重失职行为,给公司造成严重负面影响的;
  (五)因个人原因擅自离职、辞职的;
  (六)法律法规规定或公司董事会认定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六条 公司因财务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予以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第十七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故请事假、病假、工伤假以及在职学习期间的薪资与福利按照公司相关制度执行。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制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第十九条 本制度解释权在董事会。
  第二十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若本制度与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冲突的,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执行。
  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作为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现将本人本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2025年,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责,忠实履责,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运用专业优势对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提出合理建议,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一、基本情况
  (一)个人基本情况
  杜鹏程,男,汉族,中共党员,1964年10月生,博士研究生学历,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现任安徽大学学位委员会委员、安徽大学企业管理研究中心主任,二级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合肥兴泰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2022年5月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自查,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出席会议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情况
  2025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董事会6次、股东会2次。具体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
  本人对2025年任职期间董事会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的审议,在核查了相关文件和资料的基础上,对所有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和弃权的情形。会议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作为公司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人积极参加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会议议案,对所有议案均表示赞成。具体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
  本人作为主任委员组织召开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前认真审查董事会补选董事候选人资料,会上认真审核候选人信息并对董事会人员构成提出相关建议。
  本人作为委员参加审计委员会,对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积极沟通,会前认真审查内部审计计划及执行情况,会上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包括公司财务报表、内控审计工作等相关事宜,并就相关情况进行沟通了解后提出专业意见。
  本人作为委员参加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上认真听取公司相关领导汇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情况,认为公司薪酬方案合理。
  会上本人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所有建议均被采纳,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工作职能,促进了董事会提高科学决策水平。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年任职期间,公司召开了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按规参加并讨论、审议了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等议案,本人对上述议案投了同意票,并同意将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年度,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业务状 况进行沟通,定期审议公司内审报告,促进公司内部审计人员业务知识和审计技能培训,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年报审计和内控审计等相关问题进行探讨和交流,维护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2025年度,本人积极关注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内部控制、关联交易、利润分配、对外担保等重大事项,仔细查阅相关资料,比对信息披露公告是否做到及时、准确、完整,保障中小股东的知情权。同时,及时学习新的法律法规,加深对独董职责、公司治理、投资者保护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身履职能力,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五、在上市公司现场工作情况
  2025年度,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履职的要求,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达到15个工作日。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等机会以及其他时间到公司现场办公,积极与公司其他独立董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等沟通,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和股东会决议执行情况,并结合自身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提出建议,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其他工作情况
  1、报告期内,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报告期内,没有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报告期内,没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4、无在股东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
  5、无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
  2026年,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将一如既往地勤勉尽责,为促进公司的健康发展提供专业化的意见和建议,为保障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做出贡献。
  独立董事: 杜鹏程
  2026年3月31日
  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作为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现将本人本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2025年,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责,忠实履责,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运用专业优势对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提出合理建议,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一、基本情况
  (一)个人基本情况
  钱立军,男,汉族,中共党员,1962年10月生,博士研究生学历,现任合肥工业大学汽车与交通工程学院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汽车工程学会越野车分会委员,2021年4月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自查,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出席会议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情况
  2025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董事会6次、股东会2次。具体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
  本人对2025年任职期间董事会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的审议,在核查了相关文件和资料的基础上,对所有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和弃权的情形。会议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作为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本人积极参加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会议议案,对所有议案均表示赞成。具体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
  本人作为主任委员组织召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任职期间,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了1次会议,审议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情况。本人对议案投了同意票,并同意将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人作为委员参加战略委员会,会上认真听取公司相关领导汇报材料,充分研讨公司十五五规划等战略事宜,切实履行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本人作为委员参加提名委员会,审议了《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认真审查董事候选人程序合规性,审查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岗位胜任能力事项,切实履行委员的责任和义务。审议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认真审查证券事务代表候选人程序合规性,审查证券事务代表候选人任职资格及岗位胜任能力事项,切实履行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本人作为委员参加审计委员会,对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积极沟通,会前认真审查内部审计计划及执行情况,会上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包括公司财务报表、内控审计工作等相关事宜,并就相关情况进行沟通了解后提出专业意见。
  会上本人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所有建议均被采纳,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工作职能,促进了董事会提高科学决策水平。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年任职期间,公司召开了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按规参加并讨论、审议了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等议案,本人对上述议案投了同意票,并同意将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年度,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业务状 况进行沟通,定期审议公司内审报告,促进公司内部审计人员业务知识和审计技能培训,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年报审计和内控审计等相关问题进行探讨和交流,维护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2025年度,本人积极关注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内部控制、关联交易、利润分配、对外担保等重大事项,仔细查阅相关资料,比对信息披露公告是否做到及时、准确、完整,保障中小股东的知情权。同时,及时学习新的法律法规,加深对独董职责、公司治理、投资者保护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身履职能力,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五、在上市公司现场工作情况
  2025年度,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履职的要求,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达到15个工作日。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等机会以及其他时间到公司现场办公,积极与公司其他独立董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等沟通,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和股东会决议执行情况,并结合自身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提出建议,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其他工作情况
  1、报告期内,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报告期内,没有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报告期内,没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4、无在股东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
  5、无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
  2026年,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将一如既往地勤勉尽责,为促进公司的健康发展提供专业化的意见和建议,为保障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做出贡献。
  独立董事:钱立军
  2026年3月31日
  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作为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现将本人本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2025年,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责,忠实履责,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运用专业优势对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提出合理建议,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基本情况
  盛明泉,男,汉族,1963年1月生,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博士研究生学历,工商管理博士后,资深注册会计师,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现任安徽财经大学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凯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8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自查,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出席会议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情况
  2025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董事会6次、股东会2次。具体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
  本人对2025年任职期间董事会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的审议,在核查了相关文件和资料的基础上,对所有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和弃权的情形。会议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作为公司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人积极参加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会议议案,对所有议案均表示赞成。具体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
  本人作为主任委员组织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并同意了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会前认真审核会议材料,并与会计师事务所对重点审计事项等进行沟通,关注审计过程;会上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包括公司财务报表、内控审计工作等相关事宜,并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计划、初审意见、审计工作总结进行有效探讨和交流,就相关情况进行沟通了解后提出专业意见,确保审计工作的及时、准确、 客观、公正。
  本人作为委员参加战略委员会,会上认真听取公司相关领导汇报材料,充分研讨公司转型发展方向等战略事宜,切实履行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本人作为委员参加提名委员会,审议了《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认真审查董事候选人程序合规性,审查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岗位胜任能力事项,切实履行委员的责任和义务。审议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认真审查证券事务代表候选人程序合规性,审查证券事务代表候选人任职资格及岗位胜任能力事项,切实履行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本人作为委员参加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上认真听取公司相关领导汇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情况,认为公司薪酬方案合理。
  会上本人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所有建议均被采纳,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工作职能,促进了董事会提高科学决策水平。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年任职期间,公司召开了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按规参加并讨论、审议了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等议案,本人对上述议案投了同意票,并同意将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年度,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业务状 况进行沟通,定期审议公司内审报告,促进公司内部审计人员业务知识和审计技能培训,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年报审计和内控审计等相关问题进行探讨和交流,维护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2025年度,本人积极关注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内部控制、关联交易、利润分配、对外担保等重大事项,仔细查阅相关资料,比对信息披露公告是否做到及时、准确、完整,保障中小股东的知情权。同时,及时学习新的法律法规,加深对独董职责、公司治理、投资者保护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身履职能力,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五、在上市公司现场工作情况
  2025年度,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履职的要求,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达到15个工作日。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等机会以及其他时间到公司现场办公,积极与公司其他独立董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等沟通,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和股东会决议执行情况,并结合自身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提出建议,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其他工作情况
  1、报告期内,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报告期内,没有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报告期内,没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4、无在股东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
  5、无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
  2026年,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将一如既往地勤勉尽责,为促进公司的健康发展提供专业化的意见和建议,为保障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做出贡献。
  独立董事: 盛明泉
  2025年3月31日
  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5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以及本企业的内部控制制度,围绕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等要素,确定内部控制评价的具体内容,纳入本年度评价范围的单位包括公司本部、及子公司安徽安凯金达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安徽江淮客车有限公司、安徽凯亚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安徽安凯汽车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企业文化、资金管理、采购业务、资产管理、销售业务、研究与开发、财务报告、全面预算、合同管理、信息系统和内部信息传递、专项风险的控制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重大缺陷: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舞弊行为;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可能导致企业严重偏离控制目标的情形。
  重要缺陷: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
  一般缺陷是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2)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重大缺陷:该缺陷总体影响水平达到净资产的1%以上。
  重要缺陷:该缺陷总体影响水平达到净资产的0.5%-1%。
  一般缺陷:该缺陷总体影响水平达到净资产的0.1%-0.5%。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重大缺陷: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重大决策程序不科学、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核心管理人员流失严重、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特别是重大或重要缺陷不能得到整改、其他对公司影响重大的情形。
  其他情形按影响程度分别确定为重要缺陷或一般缺陷。
  (2)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重大缺陷:该缺陷总体影响水平达到净资产的1%以上。
  重要缺陷:该缺陷总体影响水平达到净资产的0.5%-1%。
  一般缺陷:该缺陷总体影响水平达到净资产的0.1%-0.5%。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无。
  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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