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自2026年3月4日至2026年3月30日期间,满足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金宏转债”当期转股价格18.97元/股的130%(即24.66元/股),已触发“金宏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 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金宏转债”的议案》,决定行使提前赎回权,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对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金宏转债”全部赎回。 ● 投资者所持可转债除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二级市场继续交易或按照18.97元/股的转股价格进行转股外,仅能选择以100元/张的票面价格加当期应计利息被强制赎回。若被强制赎回,可能面临较大投资损失。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一)可转债发行概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319号),公司于2023年7月17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可转换公司债券10,160,000张,每张债券面值为100.00元,发行总额为101,600.00万元。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即自2023年7月17日至2029年7月16日,票面利率为第一年0.30%、第二年0.50%、第三年1.00%、第四年1.50%、第五年1.80%、第六年2.00%。 (二)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3〕171号文同意,公司101,6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3年8月10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金宏转债”、债券代码“118038”。 (三)可转债转股日期及转股价格情况 根据有关规定和《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金宏转债”自2024年1月21日(非交易日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即2024年1月22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股份。“金宏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27.48元/股。 因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股份626,119股的新增股份的登记手续,“金宏转债”转股价格自2024年4月30日起由27.48元/股调整为27.46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完成后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暨转股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7)。 因公司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金宏转债”的转股价格自2024年5月23日起由27.46元/股调整为27.12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调整“金宏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4)。 因公司实施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金宏转债”的转股价格自2024年9月19日起由27.12元/股调整为26.97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调整“金宏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8)。 因公司股票出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即22.92元/股)的情形,已触发“金宏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公司将“金宏转债”的转股价格由26.97元/股向下修正为19.07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下修正“金宏转债”转股价格暨转股停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18)。 因公司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金宏转债”的转股价格自2025年5月16日起由19.07元/股调整为18.97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因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调整“金宏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4)。 截至目前,“金宏转债”转股价格为18.97元/股。 二、可转债赎回条款与预计触发情况 (一)赎回条款 1、到期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按债券面值的115%(含最后一期利息)的价格赎回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2、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如果公司A股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或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人民币3,000万元时,公司有权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 IA = B × i × t / 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除权、除息等引起公司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二)赎回条款触发情况 公司股票自2026年3月4日至2026年3月30日期间,满足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金宏转债”当期转股价格18.97元/股的130%(即24.66元/股),已触发《募集说明书》中规定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三、公司提前赎回“金宏转债”的决定 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金宏转债”的议案》,决定行使提前赎回权,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对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金宏转债”全部赎回。 同时,为确保本次“金宏转债”提前赎回事项的顺利进行,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负责办理本次“金宏转债”提前赎回的全部相关事项。上述授权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赎回相关工作完成之日止。 四、相关主体减持可转债情况 经核实,在本次赎回条件满足前的6个月内(即2025年9月30日至2026年3月30日),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交易“金宏转债”的情况如下: ■ 除上述情况外,其他相关人员在本次赎回条件满足前的6个月内不存在交易“金宏转债”的情况。如未来上述主体交易“金宏转债”,公司将督促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交易,并依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风险提示 投资者所持可转债除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二级市场继续交易或按照18.97元/股的转股价格进行转股外,仅能选择以100元/张的票面价格加当期应计利息被强制赎回。若被强制赎回,可能面临较大投资损失。 公司为科创板上市公司,如“金宏转债”持有人不符合科创板股票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金宏转债”持有人不能将其所持的可转债转换为公司股票。投资者需关注因自身不符合科创板股票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而导致其所持可转债无法转股所存在的风险及可能造成的影响。 如投资者持有的“金宏转债”存在质押或被冻结情形,建议提前解除质押和冻结,以免出现无法交易被强制赎回的情形。公司提请广大投资者详细了解可转债相关规定,并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将尽快披露《关于实施“金宏转债”赎回的公告》,明确有关赎回程序、价格、付款方式及时间等具体事宜。 六、其他 投资者如需了解“金宏转债”的详细情况,请查阅公司于2023年7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联系部门:证券部 联系电话:0512-65789892 电子邮箱:dongmi@jinhonggroup.com 特此公告。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