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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3月31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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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龙汇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593 证券简称:德龙汇能 公告编号:2026-016
  德龙汇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召集人和主持人:
  1)会议召开的时间
  ①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3月30日(星期一)下午14:30。
  ②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3月3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3月30日上午9:15一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四川省成都市建设路55号华联东环广场10楼公司会议室。
  4)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总裁朱明先生。
  受过半数董事推举,由公司董事、总裁朱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
  6)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84人,代表股份107,712,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3069%(截至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358,631,009股,其中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数量为3,226,800股,该等回购的股份不享有表决权,故本次股东会享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355,404,209股,下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其中:
  ①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2人,代表股份106,280,8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9042%。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股东182人,代表股份1,431,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27%。
  ③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下同)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183人,代表股份1,431,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27%。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
  3)本公司聘请的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委派刘浒、赵志莘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1、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2、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全部提案,表决结果具体如下:
  ■
  备注:
  1、“表决结果”行“占比”,指总投票数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2、“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行“占比”,指中小股东投票数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3、非累积投票相关数据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不等于100%系由四舍五入造成。
  4、若存在未投票情况,则默认为弃权。
  提案1、2为特别表决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提案3、4为普通表决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刘浒、赵志莘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德龙汇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593 证券简称:德龙汇能 公告编号:2026-017
  德龙汇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德龙汇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3月30日以邮件等方式发出,并于2026年3月30日以现场方式召开,经全体董事同意,豁免本次会议通知时间要求。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会议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同意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对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总裁工作细则〉的议案》;
  同意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对公司《总裁工作细则》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总裁工作细则》。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选举王新杰先生为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会完成改组、选举董事长及专门委员会委员、高级管理人员辞职及聘任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8)。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会完成改组、选举董事长及专门委员会委员、高级管理人员辞职及聘任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8)。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
  同意聘任樊春田先生为公司总裁。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樊春田先生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会完成改组、选举董事长及专门委员会委员、高级管理人员辞职及聘任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8)。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6、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联席总裁的议案》;
  同意聘任朱明先生为公司联席总裁。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朱明先生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会完成改组、选举董事长及专门委员会委员、高级管理人员辞职及聘任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8)。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备查文件:
  1、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十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德龙汇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六年三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593 证券简称:德龙汇能 公告编号:2026-018
  德龙汇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完成改组、选举董事长及专门委员会委员、高级管理人员辞职及聘任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德龙汇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提案》《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提案》《关于补选公司第十三届非独立董事的提案》《关于补选公司第十三届独立董事的提案》,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完成改组。同日,公司召开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选举产生了公司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聘任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改组情况
  (一)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成员
  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变更为7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4名,独立董事3名,具体成员如下:
  1、非独立董事:王新杰先生、樊春田先生、黄超利先生、李雷先生。其中,王新杰先生为第十三届董事会董事长。
  2、独立董事:罗楠女士、戴志乐先生、黄恩霖先生。
  新任董事任期为自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人数比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戴志乐先生、黄恩霖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培训证明,已书面承诺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最近一期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培训证明。
  上述董事会成员简历详见附件。
  (二)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
  1、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王新杰、樊春田、李雷。主任委员:王新杰。
  2、董事会提名委员会:黄恩霖、戴志乐、王新杰。主任委员:黄恩霖。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罗楠、黄恩霖、李雷。主任委员:罗楠。
  4、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戴志乐、罗楠、黄超利。主任委员:戴志乐。
  上述专门委员会任期自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其中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均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
  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辞职、聘任情况
  (一)高级管理人员辞职情况
  因工作调整,董事会收到总裁朱明先生、副总裁许罡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朱明先生、许罡先生申请辞去总裁、副总裁职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朱明先生、许罡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辞职后,朱明先生、许罡先生将继续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截至本公告日,朱明先生、许罡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其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朱明先生、许罡先生在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董事会对朱明先生、许罡先生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公司总裁聘任情况
  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同意聘任樊春田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总裁,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樊春田先生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的高管任职资格和任职条件。
  (三)公司联席总裁聘任情况
  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联席总裁的议案》,同意聘任朱明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联席总裁,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朱明先生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的高管任职资格和任职条件。
  三、备查文件
  1、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特此公告。
  德龙汇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六年三月三十一日
  附:
  第十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及独立董事简历
  一、第十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简历
  王新杰,男,中国国籍,1985年出生,本科毕业于哈尔滨工业大学,通讯工程与工商管理专业双学士学位。曾就职于创维集团有限公司,创办深圳贝格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在深圳市景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任职等;2022年10月11日至2024年2月1日任深圳市劲拓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长等职务;2024年1月29日至2025年6月5日任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现任科睿斯半导体科技(东阳)有限公司董事,深圳贝和格信息咨询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新杰系统数字化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本公司董事长职务等。
  王新杰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高管的情形;最近三年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况;除于2025年11月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无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条件。
  樊春田,男,中国国籍,1979年出生,毕业于哈尔滨工业大学。曾就职于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机械工业第六设计研究院;后在上海经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等企业担任主要管理职位,参与企业微信全国推广运营等重大数字化运营项目,具备十五年以上的企业数字化运营及管理经验,曾任深圳中经大有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产业运营合伙人职务。现任本公司董事、总裁职务。
  樊春田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高管的情形;最近三年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况;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无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条件。
  黄超利,男,中国国籍,1975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1998年起加入华为公司,历任工程师、产品经理、部门主管等职务,2011年至2026年2月担任深圳市君和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职务。
  黄超利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高管的情形;最近三年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况;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无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条件。
  李雷,男,中国国籍,1971年出生,本科学历,基金从业资格。1994年至1999年,历任中国国际期货经纪有限公司深圳公司及海南公司部门负责人、副总、风险总监;2000年起任深圳国际高新技术产权交易所交易市场部总经理、总裁助理;2008年起任中投证券及其下属期货公司高管;现任华大共赢(深圳)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创始合伙人以及本公司董事职务。
  李雷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高管的情形;最近三年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况;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无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条件。
  二、第十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简历
  罗楠,女,中国国籍,1982年出生,会计学博士、法学博士后,中国注册会计师。现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重庆分所副所长;财政部高层次财会人才、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人才工作委员会委员、重庆注册会计师行业党委委员、常务理事、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及上海国家会计学院授课老师;重庆大学、西南大学、西南政法大学会计专业硕士(MPAcc)导师。现任重庆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庆瑜欣平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罗楠女士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高管的情形;最近三年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况;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无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条件。
  戴志乐,男,中国香港籍,1976年出生,上海财经大学经济学博士,2002年起加入香港理工大学。现任香港理工大学辖下专业及持续教育学院工商及款待业管理学部副主任和中国招生办公室总监,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荣誉顾问老师和郑州大学客席教授,本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戴志乐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高管的情形;最近三年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况;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无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条件。
  黄恩霖,男,中国国籍,1993年出生,香港中文大学(国际经济法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中国执业律师。2020年加入中方国际融资租赁(深圳)有限公司担任风控法务部经理,2021年2月加入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并担任执业律师;2021年11月以执业律师身份加入北京市隆安(深圳)律师事务所。现任北京市隆安(深圳)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本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黄恩霖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高管的情形;最近三年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况;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无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条件。
  总裁简历
  樊春田:同董事简历。
  联席总裁简历
  朱明,男,中国国籍,1969年出生,专科。长期在能源行业工作,拥有丰富的能源企业管理经验。1992年就职于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就职新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先后在东莞新奥燃气集团、肇庆新奥燃气有限公司、四会新奥燃气有限公司等历任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总经理职务。曾任上饶市大通燃气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公司董事、总裁。现任本公司联席总裁职务。
  朱明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高管的情形;最近三年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况;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无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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