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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3月31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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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兴一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715 证券简称:中兴商业 公告编号:ZXSY2026-09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5年末股本总数540,434,62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5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1)公司主要业务及经营模式情况
  公司以商业零售为主要业务,经营业态包括百货、超市、网络购物平台等。主要分布于沈阳市核心商圈,辐射周边鞍山、抚顺、本溪、铁岭、辽阳等主要城市。
  公司经营模式包括联营、自营及物业租赁等,其中以联营模式为主。
  联营模式主要涉及国际精品、男女服装、钟表眼镜、黄金珠宝、家居电器、鞋品皮具、运动休闲、针织床品及部分化妆品等品类,通过与供应商签订联合销售合同,约定结算扣率和费用承担方式,实现与供应商利益共享、风险共担。
  自营模式主要涉及部分化妆品及连锁超市日用百货等品类,通过对采购、运输、仓储、销售等环节的管理完善,最大限度降低采购成本。
  物业租赁主要包括两部分,一是经营场所内餐饮异业等租赁经营;二是商务写字间租赁经营。
  (2)行业发展状况
  2025年,国民经济在复杂严峻的外部环境下展现出强大韧性,顶住多重压力实现稳中向好发展。经济运行总体平稳,生产供给持续优化,内需拉动作用不断增强,居民收入稳步提升,为消费能力释放奠定坚实基础。尽管消费者对商品品质与性价比的要求持续提高,市场竞争日趋激烈,但商务部统筹施策、精准发力,扎实推进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落地见效,补贴范围不断扩大、覆盖品类持续拓展,有效激发居民大宗消费潜力。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显示,经初步核算,2025年国内生产总值为1,401,879亿元,同比增长5.0%;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501,202亿元,同比增长3.7%;全国网上零售额159,722亿元,同比增长8.6%,其中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130,923亿元,同比增长5.2%,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为26.1%。
  2025年,公司经营情况与百货零售行业发展趋势基本一致。公司秉承“五个符合”,践行“变、干、实”,以“转变思想、更新观念、创新工作、勇于担当”为工作重点,坚持“四个面对”,强化“四关理念”,围绕“四维一体”,坚持“三引三来”营销策划思路,全面提升“好感化”服务水平,持续开展“走出去 请进来”专项工作,以恐龙博物馆项目为突破点,切实推动经营模式和内容创新,强化线上线下导流引流,突出服务闭环,全力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2024年及2023年每股收益调整的原因为公司2025年5月完成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对同期指标进行重新计算。
  单位:元
  ■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控股股东延期履行避免同业竞争承诺事项
  公司分别于2025年3月24日、2025年4月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及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延期履行避免同业竞争承诺的议案》,鉴于一商集团商业类资产目前不具备注入上市公司条件,公司控股股东方大集团基于解决潜在同业竞争问题的工作进展和对当前实际情况的审慎分析,将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延期3年至2028年4月10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5日、2025年4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控股股东延期履行避免同业竞争承诺的公告》(公告编号:ZXSY2025-08)及《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ZXSY2025-16)。
  2.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及注册资本变更事项
  公司分别于2025年3月27日、2025年5月1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及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该方案于2025年5月29日实施完毕,公司总股本由415,718,940股增加至540,434,622股,注册资本相应由415,718,940元增加至540,434,622元。
  公司于2025年7月8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并于2025年8月15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取得换发的《营业执照》。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9日、2025年5月22日、2025年8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ZXSY2025-14)《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ZXSY2025-23)及《关于完成注册资本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ZXSY2025-45)等公告。
  中兴一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3月31日
  证券简称:中兴商业 证券代码:000715 公告编号:ZXSY2026-08
  中兴一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兴一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3月20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6年3月30日在公司9楼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会董事9名,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名(其中,董事方铭显先生、白瑜女士、王鹏先生,独立董事何海英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表决)。会议由董事长屈大勇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逐项审议并表决了如下议案:
  1.《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此项议案。详见《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中“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部分。
  公司独立董事吴凤君先生、何海英先生、蒋亚朋女士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25年度股东会上述职。《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刊登在2026年3月31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此项议案提请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2.《2025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此项议案。
  3.《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此项议案。
  此项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刊登在2026年3月31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此项议案提请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4.《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此项议案。
  此项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刊登在2026年3月31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此项议案提请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5.《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此项议案。
  此项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刊登在2026年3月31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6.《关于公司2025年度证券投资情况的专项说明》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此项议案。
  《关于公司2025年度证券投资情况的专项说明》刊登在2026年3月31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7.《关于董事2025年度薪酬的议案》
  基于谨慎性原则,此项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全体委员、董事会全体董事均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8.《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的议案》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此项议案。此项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详见《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中“第四节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 四、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部分。
  9.《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
  基于谨慎性原则,此项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全体委员、董事会全体董事均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刊登在2026年3月31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0.《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此项议案。
  此项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公司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刊登在2026年3月31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此项议案提请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11.《关于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此项议案。
  此项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刊登在2026年3月31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2.《关于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关联独立董事吴凤君先生、何海英先生、蒋亚朋女士回避本项议案的表决,非关联董事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此项议案。
  公司董事会依据独立董事提交的《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表》评估并出具了《关于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刊登在2026年3月31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3.《未来三年(2026一202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草案)》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此项议案。
  《未来三年(2026一202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草案)》刊登在2026年3月31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此项议案提请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召开时间将另行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3.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中兴一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000715 证券简称:中兴商业 公告编号:ZXSY2026-11
  中兴一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中兴一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项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合并)2025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4,221,832.35元,提取盈余公积11,327,802.26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1,120,378,314.74元,减去当年支付的普通股股利41,571,894.00元,2025年末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181,700,450.83元。其中,母公司2025年实现净利润113,278,022.59元,提取盈余公积11,327,802.26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1,120,642,369.98元,减去当年支付的普通股股利41,571,894.00元,2025年末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181,020,696.31元。
  基于公司目前经营业绩稳健及对未来发展的良好预期,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积极回报投资者,董事会提议以2025年末股本总数540,434,62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5元(含税),预计共分配股利35,128,250.43元,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以后年度分配,本年度公司资本公积金不转增股本。
  公司2025年度现金分红总额为35,128,250.43元,占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75%。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后至权益分派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2025年度现金分红方案未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现金分红方案指标
  ■
  2.未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原因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最近三个会计年度(2023一2025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97,486,091.43元,占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83.81%。因此,公司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3一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公司经营业绩、经营净现金流情况、未来发展规划与投资者回报等因素,符合公司利润分配的政策,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公司2025年度及2024年度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分别为2.24亿元、1.07亿元,分别占总资产的比例为8.31%、4.04%,均低于50%。
  四、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3.2025年度审计报告;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中兴一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3月31日
  证券简称:中兴商业 证券代码:000715 公告编号:ZXSY2026-12
  中兴一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进一步完善中兴一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积极性,更好地履行岗位职责,促进公司进一步提高经营效益,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并参考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
  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基于谨慎性原则,本项议案全体董事均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董事薪酬方案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之日止;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之日止。
  三、薪酬方案
  (一)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领取固定的独立董事津贴,不参与公司内部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独立董事津贴为每年7万元人民币(含税),年度一次性发放。
  (二)外部董事
  外部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董事津贴及薪酬。
  (三)内部董事(含职工董事)
  内部董事的薪酬按照其在公司的具体任职岗位,根据公司现行的薪酬制度领取相应的薪酬,不额外领取董事津贴。
  (四)高级管理人员
  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其在公司的具体任职岗位,根据公司现行的薪酬制度领取相应的薪酬。
  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行年薪制,其薪酬由年薪标准和奖励薪酬组成。年薪标准包含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绩效薪酬和奖励薪酬合计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全年薪酬总额的50%。
  基本薪酬按照担任的具体工作职务,根据岗位职责、工作能力、从业经验、公司职工工资水平并结合行业薪酬水平等因素确定,按月发放。
  绩效薪酬主要依据公司经营目标完成情况及个人岗位绩效情况等综合考核确定。按照公司现行薪酬制度及相关绩效管理制度,经考核后发放。上述绩效薪酬,将根据最终绩效评价结果核定,多退少补。
  奖励薪酬,根据公司年度利润目标完成情况考评确定,具体奖励金额经公司董事会、股东会批准。
  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及分子公司兼任多个职务的,按就高不就低原则领取薪酬,不重复计算。
  四、其他规定
  (一)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发放,绩效评价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薪酬(津贴)按照实际任期和履职考核情况计算并予以发放。
  (三)上述薪酬(津贴)金额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法律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四)除上述薪酬(津贴)方案以外,公司可以根据经营情况和市场情况,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采取中长期激励方式,包括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等,具体方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视公司经营情况另行确定。
  (五)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执行。本方案如与日后实施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相抵触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执行。
  五、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中兴一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3月31日
  证券简称:中兴商业 证券代码:000715 公告编号:ZXSY2026-10
  中兴一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续聘公司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公司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中兴一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继续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聘用期限为一年。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1981年【工商登记:2011年12月22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
  (5)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6)人员信息:截至2025年末,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从业人员近6000名,其中合伙人244名,注册会计师1361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461名。
  (7)业务信息:致同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业务收入26.1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1.03亿元,证券业务收入4.82亿元。2024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97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收费总额3.86亿元。服务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4年末职业风险基金1,877.29万元。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19次、自律监管措施12次、纪律处分3次,未受到刑事处罚。8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6次、监督管理措施20次、自律监管措施11次、纪律处分6次,无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钱华丽,200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开始在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3份,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份,复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2份。
  (2)签字注册会计师:张国静,201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开始在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5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3份。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奚大伟,200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1年开始在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6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1份,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份,复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2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钱华丽、签字注册会计师张国静、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奚大伟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钱华丽、签字注册会计师张国静、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奚大伟均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管理层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结合公司年度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数量和投入的工作量等实际情况与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2026年度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根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在年报审计期间就相关事项与年审注册会计师进行了有效沟通,并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从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和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进行了认真核查。审计委员会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在从事公司2025年度审计服务过程中,坚持独立的审计准则,重视了解公司经营环境、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实施情况,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良好,为公司出具的各项专业报告客观、公正,审计结果符合公司实际,从会计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与股东的利益。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请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3.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中兴一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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