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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3月31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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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银瑞信河北高速集团高速公路
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关于2026年2月主要运营数据的公告

  一、公募REITs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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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不动产项目2026年2月主要运营数据
  2026年以来,不动产项目整体运营情况良好,通行费收入来源分散,无重要现金流提供方,外部管理机构未发生变动。不动产项目2026年2月主要运营数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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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①日均收费车流量(不含节假日免费通行车)计算方法:当月总断面自然车流量/当月自然天数;其中断面自然车流量指每个区段(门架)自然车流量按区段公里数加权平均后得出全程的断面自然车流量;
  ②收费车流量口径说明:均为自然车流(veh)口径;
  ③2月份日均车流量(包含节假日免费通行车)为10,531辆次,当月环比下降10.97%,当月同比下降6.05%;
  ④以上数据系根据河北睿通高速公路联网运营有限责任公司管理的河北省稽核管理系统下载数据计算得出,未经审计,因此各月加总与定期报告披露数据可能存在细微差异,以定期报告披露为准。
  2026年2月份日均收费车流量、日均路费收入环比、同比下降的主要原因是:2025年1月28日00:00至2月4日24:00春节假期期间小型客车(7座及以下)免征通行费,2026年2月15日00:00至2月23日24:00春节假期期间小型客车(7座及以下)免征通行费,今年2月份小型客车(7座及以下)免征通行费时间比去年多5天。
  三、其他说明事项
  上述不动产项目运营数据等相关披露内容已经过本项目的运营管理机构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确认。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基金投资运作正常,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基金管理人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投资运作,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投资者可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s://www.icbcubs.com.cn)或拨打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811-9999)进行相关咨询。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做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3月31日
  工银瑞信蒙能清洁能源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关于不动产项目现金流发生重大变化的临时公告
  一、公募REITs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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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不动产项目基本情况
  本不动产基金现持有的不动产项目为两座陆上风力发电场,分别为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固阳县的华晨风电项目和位于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察右中旗的恒泽风电项目,合计装机容量为149.5MW。本基金以获取不动产项目电力销售收入等稳定现金流为主要目的,通过积极主动运营管理不动产项目,力求提升不动产项目的运营收益水平,实现不动产项目现金流长期稳健增长。截至本公告发布日,不动产项目整体运营情况良好。
  三、不动产项目现金流变化的具体情况、发生原因
  本基金不动产项目2025年度实际产生的现金流较最近一次相应期间现金流预测结果超过20%,且最新现金流预测中对2026年度现金流预测结果较前次披露的相应期间预测结果变动超过20%。上述现金流变动主要由于不动产项目跟踪评估保持发行评估预测逻辑的一贯性和延续性,理论预测可再生能源补贴回款现金流与实际情况存在差异,对项目公司实际经营业绩及本基金可供分配金额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募集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规则适用指引第5号一临时报告(试行)》,特公告说明如下:
  (一)2025年度实际现金流较最近一次相应期间预测现金流变化情况
  1、2025年度实际现金流及最近一次相应期间现金流预测金额
  根据本基金首次申报发行时不动产项目以2024年6月30日为基准日的评估报告(即最近一次现金流预测),两不动产项目2025年度预测现金流金额及2025年度实际产生的现金流(根据评估口径计算)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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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025 年度实际现金流较最近一次相应期间预测现金流变化的原因
  报告期内,恒泽风电项目实际产生的净现金流量较最近一次评估报告预测值差异为37.27%,具体差异金额为1412.42万元。华晨风电项目实际产生的净现金流量较最近一次评估报告预测值差异为69.03%,具体差异金额为6301.66万元。不动产项目整体实际产生的净现金流量较最近一次评估报告预测值差异为59.71%,具体差异金额为7714.08万元。2025年实际现金流变化与2025年实际经营业绩关系较小,主要原因为本期可再生能源补贴应收账款回款情况较好。首次发行申报阶段对于可再生能源补贴回款的评估预测逻辑为2024年一2026年可再生能源补贴收款按照4年为周转期进行测算,2025年恒泽风电项目预计可再生能源补贴回款金额为2880.86万元,实际可再生能源补贴回款金额为4960.61万元;2025年华晨风电项目预计可再生能源补贴回款金额为6826.09万元,实际可再生能源补贴回款金额为13237.74万元。
  (二)最新2026年度现金流预测较前次相应期间现金流预测变化情况
  1、最新2026年度现金流预测及前次披露的2026年度现金流预测金额
  根据《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指引(试行)》第三十四条规定,基础设施基金存续期间,基金管理人应当聘请评估机构对基础设施项目资产每年进行1次评估。本基金首次发行申报阶段不动产项目以2024年6月30日为基准日的评估报告(即前次现金流预测)中,2026年度预测现金流金额以及以2025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的评估报告(即最新现金流预测)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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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最新 2026 年度现金流预测较前次相应期间现金流预测变化的原因
  造成上述差异的主要原因为,在初始发行评估逻辑下未考虑可再生能源补贴应收账款保理因素,并根据历史期间平均回款周期,以4年为回款期进行预测。以2024年6月30日为基准日进行评估时,预测2026年将收到截至2022年12月31日尚未收回的可再生能源补贴。最新现金流预测时考虑到可再生能源补贴回款速度加快,以3年为回款期对2026年可再生能源补贴回款进行了预测,即2026年两不动产项目将收到截至2023年12月31日尚未收回的可再生能源补贴。
  (三)已采取或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1、针对风力发电项目可能面临的风资源波动风险、电力市场价格波动风险及区域弃风限电风险等经营风险因素,为降低未来经营情况变化风险,基金管理人、项目公司协同运营管理机构已采取如下应对措施:
  (1)持续迭代风功率预测算法,提升预测精度,有效平滑日内出力波动;建立基于风资源“窗口期”的检修机制,严格执行“小风检修、大风保供”策略,最大限度减少因计划检修造成的电量损失;常态化开展极端天气专项应急演练,有效应对多次强对流及极寒天气,确保设备在复杂工况下的安全稳定运行;针对低风速时段,通过控制策略优化等技术改造措施,挖掘机组潜能,提升全年等效利用小时数。
  (2)持续实施“中长期合约锁定基础收益+现货市场出清”的组合策略,根据月度负荷预测,动态调整中长期签约比例,优化综合售电价格;深度研究蒙西现货市场规则,提升报价精准度与响应速度;积极参与外送交易,努力提升售电收入,对冲市场交易价格下跌风险。
  (3)持续开展机组涉网性能改造,提升机组的调频响应速度,确保在电网安全约束下优先获得调度指令,降低被限电概率。密切跟踪国家及自治区电网规划,积极争取跨省跨区交易份额,利用广阔的受端市场消化本地富余电量。
  2、针对可再生能源补贴回款不确定性,进而对不动产项目现金流扰动造成较预测值产生较大偏差的风险,下一步基金管理人将协同运营管理机构持续根据不动产项目不同季度经营情况、市场动态、已采取缓释措施的有效性,并结合项目实际现金流情况,择机开展可再生能源保理融资安排,平滑项目现金流,保障投资者分红的稳定性。
  四、对不动产项目运营情况、经营业绩、现金流和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的影响分析
  上述现金流变动主要是理论预测现金流预测口径与实际情况存在差异,即首次申报发行时评估对于可再生能源补贴回款的账期预测与实际回款情况存在差异,与不动产项目的实际经营情况和经营业绩关系较弱。本基金可供分配金额以项目实际现金流情况为基础进行计算,上述实际现金流较预测现金流的变动以及不同基准日预测现金流的变动不会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益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此外,提示各投资者本基金所持有不动产项目的评估报告中评估价值不构成对不动产项目的真实市场价值和变现价格的承诺。评估报告中计算评估值所采用的不动产项目未来现金流金额,也不构成对不动产项目未来现金流的承诺。
  五、相关机构联系方式
  投资人可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1-9999(免长途电话费)或登录本公司网站(https://www.icbcubs.com.cn)咨询有关详情。
  六、风险提示
  截至目前,本基金运作正常,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基金管理人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投资运作,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者在参与本基金相关业务前,应当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最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熟悉不动产基金相关规则,自主判断基金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特此公告。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3月31日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基金
  2025年年度报告提示性公告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旗下基金2025年年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涉及基金明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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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述基金的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于2026年3月31日在本公司网站(www.icbcubs.com.cn)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披露,供投资者查阅。如有疑问可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811-9999)咨询。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请充分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审慎做出投资决定。
  特此公告。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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