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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3月31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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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062 证券简称:宏润建设 公告编号:2026-008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6年3月27日以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书面通知,于2026年3月30日在上海宏润大厦17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郑宏舫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公司高管人员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全体与会董事审议并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1、通过《关于子公司签署光伏发电项目EPC工程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议案详细内容披露在同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子公司签署光伏发电项目EPC工程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2、通过《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于2026年4月15日下午2时,在上海市龙漕路200弄28号宏润大厦17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议案详细内容披露在同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002062 证券简称:宏润建设 公告编号:2026-009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4月15日(周三)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15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15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4月9日
  7、出席对象:
  (1)截止2026年4月9日(周四)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所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上海市龙漕路200弄28号宏润大厦17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
  2、上述议案的表决结果需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具体内容见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子公司签署光伏发电项目EPC工程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法:参加本次股东会的法人股股东,请于会议登记日,持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股东账户卡、持股清单等股权证明到公司登记;法人股股东委托代理人的,请持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委托人持股清单到公司登记。
  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自然人股东,请于会议登记日,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清单等股权证明到公司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请持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委托人持股清单到公司登记。异地股东可用电子邮件或信函方式登记,但是出席会议时应当持上述证件的原件,以备查验。
  2、登记时间:2026年4月10日(周五)9:30-11:30、13:00-16:30。
  3、登记地点:上海市龙漕路200弄28号宏润大厦11楼证券部。
  4、通讯联系:
  (1)电话:021-64081888-1021邮箱:chenjie@chinahongrun.com
  通讯地址:上海市龙漕路200弄28号宏润大厦11楼证券部。
  (2)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31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062”,投票简称为“宏润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4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一9:25,9:30一11:30 和 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4月15日,9:15一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操作说明》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s://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s://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4月15日召开的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或本单位)按以下方式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
  委托人名称(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为法人股东,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股东账号:持股数量:
  受托人: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委托有效期:
  证券代码:002062 证券简称:宏润建设 公告编号:2026-007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签署光伏发电项目EPC工程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子公司安徽特筑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特筑”)于近日与宣城皖宏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宣城皖宏”)签署了《宣城洪林镇鸽子山村100MW茶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合同》。由于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黄全跃担任宣城皖宏总经理职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签署光伏发电项目EPC工程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上述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经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宣城皖宏新能源有限公司成立于2023年12月27日,注册地为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麒麟大道7号,法定代表人李元伟,注册资本100万元。经营范围包括: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风力发电技术服务;环保咨询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等。
  股东:安徽省新能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持股51%;宏润(宣城)电力开发有限公司,持股44%;宣城城建新能源有限公司,持股5%。
  宣城皖宏实际控制人为安徽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经查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宣城皖宏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根据安徽特筑取得的该项目中标通知书,本次关联交易价格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确定,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关联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发包人:宣城皖宏新能源有限公司
  承包人:机械工业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牵头人)、安徽特筑电力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及宣城南天电力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1、工程总承包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设备材料采购、施工、试运行、竣工验收等全过程,对建设项目的质量、安全、造价和进度负责。本工程为交钥匙工程。
  2、工程地点: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洪林镇
  3、工期:317天
  4、签约合同价:349,631,692.80元
  五、关联交易目的以及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为公司积极开展光伏电站项目EPC总承包业务,属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有利于提升公司参与光伏电站EPC业务的市场竞争力和市场份额,有利于进一步优化公司业务结构和盈利模式,促进公司产业升级。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六、年初至披露日与交易对方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除本合同外,2026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未与宣城皖宏发生其他关联交易。
  七、本次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体独立董事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子公司签署光伏发电项目EPC工程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经审核,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光伏发电项目通过公开招投标程序确定安徽特筑为中标单位并签署EPC总承包合同,本次交易遵循了公允、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未来生产经营及可持续发展需要。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签署光伏发电项目EPC工程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八、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3、《宣城洪林镇鸽子山村100MW茶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合同》。
  特此公告。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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