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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代码:600258 公司简称:首旅酒店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利润分配方案:以2025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116,603,126股为基数,拟每股派发0.45元(含税),公司本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截至报告期末,母公司存在未弥补亏损的相关情况及其对公司分红等事项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1、宏观经济摘要 2025年,国民经济运行顶压前行、向新向优,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任务圆满实现,“十四五”胜利收官。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初步核算,2025年全年国内生产总值1,401,879亿元,按不变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5.0%。 2026年,我国经济长期向好的支撑条件和基本趋势没有改变。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的要求,在政策取向上,要坚持稳中求进、提质增效,发挥存量政策和增量政策集成效应,加大逆周期和跨周期调节力度,提升宏观经济治理效能。同时提出要持续扩大内需、优化供给,做优增量、盘活存量,并确定以“坚持内需主导,建设强大国内市场”排首位的重点任务。 2、旅游业整体情况 “十四五”时期文旅行业呈现良好的发展势头,2025年,旅游经济稳步进入繁荣发展新周期和高质量发展新阶段。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发布的数据,2025年,国内居民出游总人次65.22亿,比上年同期增加9.07亿,同比增长16.2%;国内居民出游总花费6.30万亿元,比上年同期增加0.55万亿元,同比增长9.5%。根据中国旅游研究院信息,从春节、劳动节和国庆节三个长假来看,出游人数、旅游消费、出游距离和目的地游憩半径等重点指标持续增长。2025年全年七个公共假期出游总人次与消费总额均创历史新高,日均出游人次和人均每次旅游花费同比2019年分别增长15.4%、11.0%。 旅游业是拉动经济发展的重要动力,目前已日益成为我国新兴的战略性支柱产业和具有显著时代特征的民生产业、幸福产业,国家持续出台相关政策以促进其发展。2025年1月9日,为扩大服务消费和促进文化旅游业发展,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培育新增长点繁荣文化和旅游消费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提出丰富消费惠民举措、满足不同年龄群体消费需求、扩大特色优质产品供给、培育消费场景、创新产业政策、优化消费环境;2025年10月23日,《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提出要推进旅游强国建设,丰富高品质旅游产品供给,提高旅游服务质量;提升入境游便利化国际化水平;推进文旅深度融合,大力发展文化旅游业,以文化赋能经济社会发展。 3、酒店业整体情况 2025年,受市场环境多因素影响,国内酒店行业价格端承压,行业整体呈现“弱恢复”状态。根据STR资讯统计的行业数据,2025年入住率(OCC)指数同比下降3%,平均房价(ADR)指数同比下降1%,每房收益(RevPAR)指数同比下降3%。从全年表现来看,春节、五一、暑期、十一等关键节假日依旧是拉动 RevPAR 的高光时点,其中五一与十一的峰值均超过2024年同期,休闲需求仍具备较好韧性,但商务需求有所承压。未来随着经济持续回暖和国家扩内需、促消费政策逐步落地,国际入境的持续扩容,酒店行业有望迎来发展新机遇。 公司是全国三大连锁酒店集团之一,专注于中高端及经济型酒店运营管理,并兼有景区经营业务。 公司酒店业务包括酒店运营和酒店管理两种模式。第一,酒店运营业务主要指通过租赁物业来经营酒店。公司通过向顾客提供住宿及相关服务取得收入,并承担酒店房屋租金,装修及运营过程中的管理、维护、运营费用及相关税费后实现盈利。第二,酒店管理业务包括品牌加盟、输出管理和其他特许业务。其中:1.品牌加盟指公司与加盟酒店业主签约后协助其进行物业设计、工程改造、系统安装及人员培训等工作,使加盟酒店符合集团酒店标准。2.输出管理指公司通过对酒店日常管理取得收入。输出管理收入根据品牌不同分为按加盟酒店营业收入的一定比例收取,或按基本管理费加奖励(效益)管理费收取两种模式。3.其他特许业务指公司通过给加盟酒店提供服务取得收入,包括软件安装维护服务、预订中心服务和公司派驻加盟酒店管理人员的服务。 酒店运营模式是把经营酒店的收入全额确认为公司收入,酒店管理模式则是把向酒店业主收取的品牌及管理服务费确认为公司收入。报告期内,酒店运营模式的收入占比为61.59%,酒店管理模式的收入占比为31.67%。截至报告期末,酒店运营模式的门店数量占比为7.1%;酒店管理模式的门店数量占比为92.9%。由于酒店管理业务收入占比小,毛利率比较高,叠加公司重点发展酒店管理业务,公司业绩整体呈现出收入变动小,利润变动大的特征。 公司旗下酒店品牌丰富:如家、莫泰、驿居、雅客怡家、云上四季、欣燕都、华驿、云品牌(派柏云、睿柏云、素柏云、诗柏云)、如家商旅、如家精选、Yunik、艾扉、柏丽艾尚、扉缦、云上四季尚品、漫趣乐园、嘉虹、和颐、璞隐、逸扉、万信至格、建国铂萃、首旅京伦、首旅建国、首旅南苑、诺金、诺岚、安麓等,覆盖了从经济型、中高端到高端奢华的酒店品牌。产品涵盖了标准及非标准住宿,可以充分满足消费者在商务出行和旅游休闲中对良好住宿环境的需求。 景区业务:公司海南南山景区运营主要通过景区的门票、餐饮、商品、住宿、园区内交通等获得收入和利润。公司控股74.8%的南山景区为公司唯一经营的 5A 级景区。 未来公司仍将以住宿为核心,充分利用自身品牌、规模、资源、平台、技术优势,继续加大资源整合力度,将“吃、住、行、游、娱、购”等板块的资源连接起来,打造“如旅随行”的顾客价值生态圈。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1公司所有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5.2报告期内债券的付息兑付情况 ■ 5.3报告期内信用评级机构对公司或债券作出的信用评级结果调整情况 □适用√不适用 5.4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不适用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258 证券简称:首旅酒店 编号:临2026-022 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度业绩暨现金分红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4月15日(星期三) 下午 16:00-17: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6年4月6日(星期一) 至04月14日(星期二)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lixiaodong@btghotels.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6年3月31日披露了2025年年度报告和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5年度的经营状况、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和分红预案,公司决定于2026年4月15日16:00一17:00通过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上证路演中心召开“首旅酒店2025年度业绩暨现金分红说明会”,会上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方式召开,公司将针对 2025年度的经营状况、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和分红预案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网络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1、召开时间:2026年4月15日(星期三)16:00-17:00 2、网络登陆地址:上证路演中心 http://roadshow.sseinfo.com 3、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总经理孙坚先生;公司独立董事李燕女士;公司独立董事伏军先生;公司独立董事沈杰先生;公司独立董事张焕杰先生;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李向荣女士;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段中鹏先生。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1、投资者可在 2026年4月15日下午16:00-17:00,通过互联网登陆上证路演中心 (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2、投资者可以于2026年4月6日(星期一)至4月14日(星期二)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lixiaodong@btghotels.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五、咨询本次交流会事项的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小东 刘欣 咨询电话:010-66059316 邮箱:lixiaodong@btghotels.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3月31日 股票代码:600258 股票简称:首旅酒店 编号:临2026-013 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因解决同业竞争收购酒店管理公司资产业绩 承诺完成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提示: ●首旅集团承诺在业绩承诺期届满时,若业绩承诺资产在业绩承诺期内累计实现的经审计实际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数额未达到承诺累计净利润,则首旅集团将对首旅酒店进行现金补偿,应补偿的金额依据下述公式计算并确定:业绩承诺补偿金额 =(承诺累计净利润-截至业绩承诺期末实际累计经审计净利润) ÷承诺累计净利润 ×本次交易价格。如根据上述公式计算的应补偿金额小于或等于 0 时,则按 0 取值,即首旅集团无需向首旅酒店补偿现金。首旅集团向首旅酒店支付的补偿金额总额不超过首旅集团按照协议的约定自首旅酒店处获得的本次交易对价。 ●诺金公司100%股权部分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1,579.60万元,没有完成2025年当年业绩承诺。 2023-2025年业绩承诺期间,诺金公司100%股权部分累计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损益后的净利润为5,601.91万元,完成承诺的2023-2025年累计净利润5,385.32万元,超额完成216.59万元。 ●安麓管理100%股权2025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311.71万元,对应40%股权部分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124.69万元;没有完成2025年业绩承诺。 2023-2025年业绩承诺期间,安麓管理100%股权累计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损益后的净利润为-679.59万元,未达到承诺的累计净利润559.25万元,差额-1,238.84万元。安麓管理对应40%股权累计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损益后的净利润为-271.85万元,未达到对应40%股权承诺的累计净利润223.71万元,差额-495.56万元。 一、解决同业竞争收购资产基本情况 为全面增强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旅酒店”或“公司”)在高端酒店市场的品牌影响力和竞争力,同时妥善解决与控股股东北京首都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首旅集团”)的同业竞争问题,首旅酒店拟以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首旅集团全资子公司北京首旅置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旅置业”)持有的北京诺金酒店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诺金公司”)100%股权、北京首旅日航国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旅日航”)50%股权;购买首旅集团直接持有的安麓(北京)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麓管理”)40%股权。 2023年3月29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了《关于收购关联方持有的北京诺金酒店管理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的关联交易议案》、《关于收购关联方持有的北京首旅日航国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50%股权的关联交易议案》和《关于收购控股股东首旅集团持有的安麓(北京)酒店管理有限公司40%股权的关联交易议案》。公司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 2023年4月25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北京诺金酒店管理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收购价格的议案》、《关于调整安麓(北京)酒店管理有限公司40%股权收购价格的议案》和《关于终止收购北京首旅日航国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50%股权的议案》。公司签署了股权转让的补充协议。 首旅酒店最终以21,380.78万元的股权交易价格收购首旅置业持有的诺金公司100%股权。于2023年5月, 诺金公司完成营业执照变更手续,首旅酒店于2023年6月完成支付交易对价。 首旅酒店最终以636.6076万元的股权交易价格收购控股股东首旅集团持有的安麓管理40%股权。于2023年7月, 安麓管理完成营业执照变更手续, 首旅酒店于2023年8月完成支付交易对价。 二、业绩承诺基本情况 2023年4月15日首旅集团出具《首旅集团关于拟出售资产的业绩与补偿承诺》,对注入资产未来三年业绩进行承诺(公告临2023-023号)。 具体如下: 北京首都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本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北京首旅置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旅置业”)持有北京诺金酒店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诺金公司”)100%股权、北京首旅日航国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旅日航”)50%股权,直接持有安麓(北京)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麓管理”)40%股权,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旅酒店”或“上市公司”)拟以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诺金公司100%股权、首旅日航50%股权、安麓管理4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并于2023年3月29日分别与本公司、首旅置业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现本公司作出业绩与补偿承诺如下: 1、根据北京中林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林评估”)出具且经国资备案的《资产评估报告》(中林评字【2023】30号)评估结果,诺金公司全部权益价值为人民币21,380.78万元,首旅置业于2023年3月22日审议目标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并作出股东决定,对诺金公司基准日账面未分配利润人民币1,459万元进行分配。综合考虑前述因素,确定诺金公司100%股权交易价款为人民币19,921.78万元。根据中林评估出具且经国资备案的《资产评估报告》(中林评字【2023】29号)评估值,综合考虑首旅日航未来发展,确定首旅日航50%股权交易价款为人民币5,060.645万元。根据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同华评估”)出具的且已履行国资备案程序的《资产评估报告》(中同华评报字【2023】第050211号),安麓管理全部股东权益的评估值为1,270.00万元,因安麓管理存在实收资本欠缴情况,本次首旅集团持有的安麓管理40%股权对应的市场价值应为:(被评估单位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全部股东欠缴实收资本)X委托人持有的被评估单位股权比例一委托人欠缴的实收资本=622.83万元,即安麓管理的交易价格为622.83万元。 2、本次交易的业绩承诺期间为本次交易实施完毕后连续三个会计年度(含本次交易实施完毕当年度),即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如本次交易实施完毕的时间延后,则业绩承诺期间相应顺延。 3、根据中林评字【2023】30号、中林评字【2023】29号、中同华评报字【2023】第050211号《资产评估报告》,诺金公司及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首旅日航、安麓管理于2023年度至2025年度的净利润预测数如下: 单位:万元 ■ 注:诺金公司持有凯燕国际50%股权、持有诺舟旅行40%股权,作为长期股权投资按照权益法进行整体评估。 则诺金公司100%股权、首旅日航50%股权、安麓管理40%股权于2023年度至2025年度对应的净利润预测数如下: 单位:万元 ■ 4、本次交易中,本公司为利润承诺的补偿义务人,本公司承诺: 诺金公司100%股权对应在2023年度至2025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1,693.06万元、1,782.69万元、1,909.57万元;首旅日航50%股权对应在2023年度至2025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187.72万元、314.31万元、359.74万元;安麓管理40%股权对应在2023年度至2025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62.14万元、72.93万元、88.64万元。 5、在业绩承诺期内的每一会计年度,上市公司应当聘请符合《证券法》规定并经交易双方认可的会计师事务所对业绩承诺资产实现净利润数出具专项审计报告,并在业绩承诺期内的上市公司年度报告中单独披露实现净利润数与承诺净利润数的差异情况。 6、在业绩承诺期届满时,若业绩承诺资产在业绩承诺期内累计实现的经审计实际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数额未达到承诺累计净利润,则首旅集团将对首旅酒店进行现金补偿,应补偿的金额依据下述公式计算并确定:业绩承诺补偿金额=(承诺累计净利润-截至业绩承诺期末实际累计经审计净利润)÷承诺累计净利润×本次交易价格。如根据上述公式计算的应补偿金额小于或等于0时,则按0取值,即首旅集团无需向首旅酒店补偿现金。首旅集团向首旅酒店支付的补偿金额总额不超过首旅集团按照协议的约定自首旅酒店处获得的本次交易对价。 三、2023-2025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2023-2025年度,诺金公司、安麓管理业绩完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根据首旅酒店与首旅集团的《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首旅集团关于拟出售资产的业绩与补偿承诺》,交易双方同意业绩承诺期间为本次交易实施完毕后连续三个会计年度即 2023 年、2024 年和 2025 年。 业绩承诺期间,诺金公司100%股权对应在2023年度至2025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1,693.06万元、1,782.69万元、和1,909.57万元。2025年度,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所收购北京诺金酒店管理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专项审核报告》, 诺金公司100%股权部分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1,579.60万元,没有完成2025年当年业绩承诺。2023-2025年业绩承诺期间,累计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损益后的净利润为5,601.91万元,完成承诺的2023-2025年累计净利润5,385.32万元,超额完成216.59万元。 业绩承诺期间,安麓管理2023年度至2025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155.35万元、182.32万元、和221.58万元。安麓管理40%股权对应在2023年度至2025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62.14万元、72.93万元、88.64万元。2025年度,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出具了《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对安麓(北京)酒店管理有限公司2025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审核报告》,安麓管理100%股权2025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311.71万元,对应40%股权部分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124.69万元;没有完成2025年业绩承诺。2023-2025年业绩承诺期间,安麓管理100%股权累计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损益后的净利润为-679.59万元,未达到承诺的累计净利润559.25万元,差额-1,238.84万元。安麓管理对应40%股权累计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损益后的净利润为-271.85万元,未达到对应40%股权承诺的累计净利润223.71万元,差额-495.56万元。 四、安麓管理2023至2025年业绩未达到业绩承诺的说明和后期措施 经审计的安麓管理2025年度实现净利润为-311.49万元,扣除非经常损益后的净利润为-311.71万元,较2025年度预测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221.58万元,差异-533.29万元。 2023-2025年业绩承诺期间累计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损益后的净利润为-679.59万元,未达到承诺的累计净利润559.25万元,差异-1,238.84万元。 首旅集团作为利润承诺的补偿义务人,承诺安麓管理40%股权于2025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不低于88.64万元,实际实现为-124.69万元,差异为-213.33万元。承诺安麓管理40%股权于2023-2025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不低于223.71万元,实际实现为-271.85万元,差异为-495.56万元。 产生差异的原因主要为:受宏观经济、市场环境等因素影响,酒店行业整体呈现“弱恢复”状态。高奢品牌酒店开业进度不及预期,且当年新签约酒店,当年没有开业,无新开项目的管理费收入。后续重点关注高端奢华酒店市场回暖情况,积极把握市场机会,深耕安麓品牌运营,做好各项经营工作。 业绩承诺期届满时,安麓公司业绩承诺资产在业绩承诺期内累计实现的经审计实际归属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数额未达到承诺累计净利润,首旅集团将对首旅酒店进行现金补偿,补偿金额为股权交易对价636.6076万元。首旅酒店将督促首旅集团完成业绩补偿事项,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本次关联交易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2026 年3月24日,公司独立董事召开了2026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因解决同业竞争收购酒店管理公司资产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意见:2023年4月15日首旅集团出具《首旅集团关于拟出售资产的业绩与补偿承诺》,对注入的酒店管理公司资产2023-2025年三年业绩进行了承诺。在业绩承诺期内的每一会计年度,上市公司均聘请了会计师事务所对业绩承诺资产实现净利润数出具专项审计报告,并在业绩承诺期内的上市公司年度报告中单独披露实现的具体数据情况。经独立董事审议2025年度诺金公司和安麓管理的专项审计报告,对两家公司经审计的业绩报告无异议,同意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诺金公司没有完成2025年当年业绩承诺;2023-2025年业绩承诺期间完成承诺。安麓管理没有完成2025年当年业绩承诺,2023-2025年业绩承诺期间没有完成承诺。业绩承诺期届满时,安麓公司业绩承诺资产在业绩承诺期内累计实现的经审计实际归属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数额未达到承诺累计净利润,首旅集团将对首旅酒店进行现金补偿,补偿金额为股权交易对价636.6076万元。首旅酒店将督促首旅集团完成业绩补偿事项,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2026 年3月27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因解决同业竞争收购酒店管理公司资产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议案》,本议案关联董事6名:李云、孙坚、袁首原、霍岩、张聪和陆斌已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5名,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本项议案。 特此公告。 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31日 股票代码:600258 股票简称:首旅酒店 编号:临2026-016 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与第二大股东携程上海及其关联方2025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2026年度预计 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提示: ●2025年度公司与第二大股东携程旅游信息技术(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携程上海”)、因公司董事担任关键管理人员而认定为关联方的企业发生日常关联交易19,805.69万元,其中:固定性日常关联交易0万元、偶发性日常关联交易19,805.69万元。 ●2026年度预计公司与第二大股东携程上海、因公司董事担任关键管理人员而认定为关联方的企业发生日常关联交易20,500万元。 ●在审议该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梁建章先生已经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关联交易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2025年度公司与第二大股东携程上海、因公司董事担任关键管理人员而认定为关联方的企业发生日常关联交易19,805.69万元,其中:固定性日常关联交易0万元、偶发性日常关联交易19,805.69万元。 2026年度预计公司与第二大股东携程上海、因公司董事担任关键管理人员而认定为关联方的企业发生日常关联交易20,500万元。 一、2025年度公司与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情况 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发生额19,805.69万元,其中:固定性日常关联交易0万元,偶发性日常关联交易19,805.69万元。 2025年度公司与第二大股东携程上海、因公司董事担任关键管理人员而认定为关联方的企业实际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比2024年度股东会通过的《公司与第二大股东携程上海及其关联方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2025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中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数18,000万元增加1,805.69万元。其中:固定性日常关联交易发生额增加0万元,偶发性日常关联交易发生额增加1,805.69万元。 公司2025年度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比2025年度预计数增加主要系酒店市场逐步恢复,偶发性日常关联交易随之增加。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偶发性日常关联交易主要系关联方企业通过OTA平台为公司输送客源,同时公司支付关联方销售佣金的业务。2025年度关联方企业通过OTA平台为公司输送客源增加,偶发性关联交易具有不可控性。 单位:万元 ■ 二、2026年度预计公司与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情况 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发生额19,805.69万元。其中:固定性日常关联交易0万元, 偶发性日常关联交易19,805.69万元。 公司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发生额20,500万元。其中:固定性日常关联交易0万元, 偶发性日常关联交易20,500万元。 (一)固定性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2026年度公司与关联方发生固定性日常关联交易0万元。 (二)偶发性日常关联交易 公司2025年度偶发性日常关联交易19,805.69万元,预计2026年度偶发性日常关联交易20,500万元。 单位:万元 ■ 注释:本年初至披露日实际累计金额为2026年1月-2月28日实际累计发生数(未经审计) (三)公司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所形成的收入和支出占比情况 ■ 三、本次关联交易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2026 年3月24日,公司独立董事召开了2026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2026年度与第二大股东携程上海及其关联方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同意将《公司与第二大股东携程上海及其关联方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2026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经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后,将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2026 年3月27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与第二大股东携程上海及其关联方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2026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议案》,本议案关联董事1名:梁建章已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10名,以 10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本项议案。 四、关联交易定价政策、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是本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不可避免的正常业务往来,均按照市场价格结算,交易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对本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2025年度公司与第二大股东携程上海、因公司董事担任关键管理人员而认定为关联方的企业日常关联交易所形成的收入占公司营业收入总额的0.17%,所形成的支出占公司成本费用总额的2.87%,对公司经营无重大影响。 五、关联交易的必要性、持续性、选择与关联方(而非市场其他交易方)进行交易的原因 公司与携程上海等关联方存在相互提供服务的需求,属于日常经营活动中相互提供服务的上下游企业。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业务是纯粹的经营行为,这类关联交易不可避免。公司关联交易整体水平与公司经营规模相比占比较小,对公司经营无实质影响。 六、主要关联方介绍 1、携程旅游信息技术(上海)有限公司 ■ 2、去哪儿网(天津)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 七、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公司与第二大股东携程上海及其关联方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2026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情况进行了审查,查阅了关联交易事项的相关文件。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偶发性日常关联交易主要系关联方企业通过 OTA 平台为公司输送客源,同时公司支付关联方销售佣金的业务。该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不可避免的正常业务,对公司经营无重大影响,且未有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的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关联交易行为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自愿、诚信的原则。关联交易行为符合本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对公司与第二大股东携程上海及其关联方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2026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情况进行了审查,认为上述关联交易是不可避免的正常经营业务,均按照市场价格结算,交易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同时符合《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八、关联交易生效尚需履行的程序 在审议该关联交易事项时,以赞成10票,占本项议案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回避表决1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通过本项关联交易。公司董事梁 建章先生为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该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同意的 独立意见。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获得公司董事会批准,根据《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请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携程上海及其关联方将回避表决。 本项议案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0258 证券简称:首旅酒店 公告编号:临2026-010 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10月18日签发的证监许可[2021]3299号文《关于核准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公司获准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34,348,41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2.33元,股款以人民币缴足,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999,999,995.30元,扣除部分承销商的承销费用人民币5,724,000.00元(含增值税)后,实际收到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2,994,275,995.30元。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9,209,480.58元(不含增值税)后,净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2,990,790,514.72元,上述资金于2021年11月24日到位,业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致同验字(2021)第110C000809号验资报告。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771,398,685.30元投入酒店扩张及装修升级项目(包含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153,479,401.99元),使用募集资金偿还银行贷款人民币900,000,000.00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671,398,685.30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319,391,829.42元。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48,821,362.64元(含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注:募集资金利息收入126,834,719.52元中,募集资金累计购买理财产品产生的利息收入为112,680,717.90元,具体详见三、(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办法》。根据该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及管理。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募集资金存储情况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021年11月15日,公司连同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以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73)。 根据2023年9月1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旅酒店新增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公司于2023年10月12日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徐汇支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上海徐汇支行)新增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于2023年10月13日,公司与建设银行上海徐汇支行、华泰联合证券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64)。 2025 年 7 月 2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旅酒店所属企业新增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为更好推进公司募投项目的实施,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办法》等法规文件及制度要求,公司所属分公司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民族饭店、公司间接持股全资子公司上海如家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公司间接持股全资子公司的分公司宁波南苑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南苑新城酒店拟新增三个募集资金专户。 具体信息如下: ■ 公司所属分公司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民族饭店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西单支行新增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首旅酒店、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民族饭店、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西单支行、华泰联合证券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间接持股全资子公司上海如家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新增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首旅酒店、上海如家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华泰联合证券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间接持股全资子公司的分公司宁波南苑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南苑新城酒店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东门支行新增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首旅酒店、宁波南苑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南苑新城酒店、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东门支行、华泰联合证券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首旅酒店所属企业新增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31)。 截止公告日,上述新增的三个募集资金账户已经开立并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正常投入使用。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1年12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53,479,401.99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酒店扩张及装修升级项目的自筹资金。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已实际完成置换,2025年度未发生置换。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1、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1年12月28日公司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2022年1月14日公司召开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9亿元,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76)、2022年1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01)。 2022年 12月29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6亿元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用于投资品种为低风险、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保本型产品。现金管理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不超过一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63)。 2023 年 12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和募集资金使用,并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12 亿元适时进行现金管理,在该额度内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单笔理财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闲置募集资金用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且能够满足保本要求、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银行理财产品等)。决议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以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73)。 2024年 12月20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和募集资金使用,并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适时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单笔理财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且能够满足保本要求、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银行理财产品等)。决议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以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52)。 公司于2025年 12月1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和募集资金使用,并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适时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单笔理财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且能够满足保本要求、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银行理财产品等)。决议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以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49)。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审核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2、公司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具体情况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保本浮动收益型结构性存款。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910,000.00万元,累计到期赎回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870,000.00万元。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收回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本金余额40,000万元。具体信息如下: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明细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以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尚在投入过程中,不存在募集资金节余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办法》等法规文件及制度要求,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违规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聘请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2025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专项报告”)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并出具了《对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2025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认为公司上述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编制,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2026年3月27日,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针对本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出具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专项核查报告认为:首旅酒店严格执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有效执行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占用、委托理财等情形;截至2025年12月31日,首旅酒店不存在违反相关约定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保荐机构对首旅酒店在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 3月 31 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4:募投项目性质包括:“生产建设”,“研发项目”,“运营管理”,“投资并购”,“补流”,“还贷”,“回购公司股份”,“其他”;“其他”类型,应当注释说明。 股票代码:600258 股票简称:首旅酒店 编号:临2026-020 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 3月 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李小东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工作,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个人简历详见附件)。 截至目前,李小东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不适合任职的情形。 特此公告。 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31日 附件:个人简历 李小东,男,汉族,1974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经济学硕士学位,金融学专业,历任首旅集团资本运营部(投资发展部)项目经理、本公司投资部副经理、市场营销部副经理、副总监、股权管理部副经理、投资/股权部副总经理、证券市场/投资者关系部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证券市场/投资者关系部副总经理并主持工作。 股票代码:600258 股票简称:首旅酒店 编号:临2026-018 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毕马威华振”)。 ●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首旅酒店”)2026年续聘毕马威华振为财务报告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和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已连续4年聘任毕马威华振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26年度公司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260 万元; ●2026 年度内控审计费用预计 80 万元人民币。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于 1992 年 8 月 18 日在北京成立,于 2012 年 7 月 5 日获财政部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的合伙制企业,更名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毕马威华振”),2012 年 7 月 10 日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并于 2012 年 8 月 1 日正式运营。 毕马威华振总所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东 2 座办公楼 8 层。 毕马威华振的首席合伙人邹俊,中国国籍,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 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毕马威华振有合伙人 247 人,注册会计师 1,412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330 人。 毕马威华振2024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超过人民币4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40亿元(包括境内法定证券服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9亿元,其他证券服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10亿元,证券服务业务收入共计超过人民币19亿元)。 毕马威华振2024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家数为127家,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收费总额约为人民币6.82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采矿业,批发和零售业,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卫生和社会工作,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具有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毕马威华振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人民币 2 亿元,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近三年毕马威华振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此期间涉及债券相关民事诉讼案件,终审判决毕马威华振按2%-3%比例承担赔偿责任(约人民币460万元),案款已履行完毕。 3.诚信记录。 近三年,毕马威华振及其从业人员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毕马威华振和四名从业人员曾受到地方证监局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一次;两名从业人员曾收到行业协会的自律监管措施一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事项不影响毕马威华振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毕马威华振承做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的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基本信息如下: 本项目的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黄锋,2007 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2003 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15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 2023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3 份。 本项目的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周臻,2008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2004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 2023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本项目的质量控制复核人潘子建,2003 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1999 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04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 2023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13 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最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3.独立性。 毕马威华振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按照职业道德守则的规定保持了独立性。 二、审计收费 毕马威华振的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2026 年度公司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人民币260万元。2026年度内控审计费用预计80万元人民币。 2026年度收费与2025年度保持一致。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经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后,聘请事项自股东会批准之日起生效。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6年度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财务报告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及《公司2026年度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对毕马威华振的人员信息、业务规模、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审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毕马威华振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在为公司提供2025年度审计服务过程中,勤勉尽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保质保量的完成了审计工作。毕马威华振已购买职业保险,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不存在违反 《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关于独立性的要求。为保障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及稳定性,公司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毕马威华振为公司2026 年度的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同意将此事项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的审议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6年度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财务报告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及《公司2026年度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毕马威华振为2026年度的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31日 股票代码:600258 股票简称:首旅酒店 编号:临2026-015 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与控股股东首旅集团及其关联方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2026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提示: ●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控股股东首旅集团及其所属企业(以下简称“关联方”)2025年度发生固定性日常关联交易和偶发性日常关联交易共计18,175.68万元;预计2026年度发生上述两项日常关联交易共计21,320万元。 ●在审议该关联交易事项时,董事长李云女士、董事孙坚先生、董事袁首原先生、董事霍岩先生、董事张聪女士和董事陆斌先生为关联董事已经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关联交易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控股股东首旅集团及其关联方需回 避表决。 公司与控股股东首旅集团及其所属企业(以下简称“关联方”)2025年度发生固定性日常关联交易和偶发性日常关联交易共计18,175.68万元;预计2026年度发生上述两项日常关联交易共计21,320万元。 一、2025年度公司与控股股东首旅集团及其所属企业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情况 公司与关联方2025年度发生日常关联交易18,175.68万元,其中:固定性日常关联交易发生额13,870.09万元,偶发性日常关联交易发生额4,305.59万元。2025年度公司与关联方实际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比2024年度股东会通过的《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首旅集团及其关联方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2025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中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数21,138万元减少2,692.32万元。其中:固定性日常关联交易发生额减少2,267.91万元,偶发性日常关联交易发生额减少694.41万元。 (一)固定性日常关联交易发生额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 1、2025年公司承租关联方经营用房产租赁费用较预计数增加442.14万元,主要系2025年租赁费用增长所致。 2、由于2025年公司向关联方实际拆借的资金小于预计数,导致关联借款利息比预计减少398.06万元。 3、由于公司2025年对关联方北京环汇置业有限公司进行债转股29,340万元,导致向关联方提供财务资助本金小于预计数,关联资金使用费利息收入减少1,301.97万元。 4、2025年公司收取关联酒店管理费收入较预计数减少1,010.02万元,主要原因:受市场因素影响,2025年度关联酒店经营未达预期。 (二)偶发性日常关联交易发生额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 2025年公司与关联方发生偶发性日常关联交易4,305.59万元,比预计减少694.41万元,偶发性关联交易具有不可控性。 ■ 二、2026年度预计与关联人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公司2026年度预计与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共计21,320万元,基本情况如下: (一)固定性日常关联交易 公司2025年度发生固定性日常关联交易13,870.09万元,预计2026年度发生固定性日常关联交易16,320万元。 1、固定性日常关联交易内容 (1)公司对关联方酒店进行委托管理,2025年度收取管理费收入2,739.96万元;预计2026年度收取管理费收入2,664.35万元。2026年预计比2025年实际管理费收入减少的主要原因:2025年诺金管理公司一次性收取北京饭店以前年度品牌使用费。 ■ (2)公司承租关联方经营用房产、土地及机器设备,2025年发生租赁费用6,609.84万元;预计2026年发生租赁费8,656.01万元。2026年预计比2025年增加租赁费,主要系新增关联租赁项目所致。 ■ (3)截止2025年末,公司向关联方借款余额19,160万元;2025年公司发生关联借款利息601.94万元,预计2026年发生关联借款利息1,000万元。 (4)截止2025年末,公司向关联方提供财务资助及定期存款事项,关联方资金使用费及利息收入3,918.03万元,预计2026年发生关联方资金使用费及利息收入3,999.32万元。 (5)公司向关联方出租经营用土地使用权,2025年收取租赁费收入0.32万元;预计2026年收取租赁费收入0.32万元。 2、本公司的母公司首旅集团信息详见五、关联方介绍。 (二)偶发性日常关联交易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因日常经营需要相互之间提供住宿、餐饮、差旅服务、租赁、洗衣、维修、商品等服务,2025年度实际发生4,305.59万元,预计2026年发生5,000万元,关联方业务量保持稳定。 ■ 注释:本年初至披露日实际累计金额为2026年1月-2月28日实际累计发生数(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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