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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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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是否建立可持续发展监督机制,如内部控制制度、监督程序、监督措施及考核情况等: √是,相关制度或措施为ESG工作组负责监测可能影响公司发展的ESG相关事项,各承担ESG工作的主体负责人对本职能下ESG事项的风险进行评估和管理。□否 3、利益相关方沟通 公司是否通过访谈、座谈、问卷调查等方式开展利益相关方沟通并披露: √是□否 ■ 4、双重重要性评估结果 ■ 备注: 本公司识别不具备重要性的议题包括反商业贿赂及反贪污、反不当竞争、水资源利用、社会贡献、乡村振兴、尽职调查。 1.反商业贿赂及反贪污、反不正当竞争:本公司在反商业贿赂及反贪污、反不正当竞争方面管理较为完善,对公司无重大影响。 2.水资源利用:本公司用水主要为办公用水,用水量较小且无用水风险,对公司无重大影响。 3.社会贡献、乡村振兴:经公司评估,这两个议题既不具有财务重要性,也不具有影响重要性,但公司仍然对实践活动进行适当披露。 4.尽职调查:尽职调查为公司日常开展的常规工作,对公司无重大影响。 本公司不涉及的议题包括污染物排放、科技伦理及平等对待中小企业。 1.污染物排放:公司不属于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范围,生产过程不涉及工业废水和废气排放,污染物排放相关指标不适用公司业务实际。 2.科技伦理:公司未从事生命科学等科技伦理敏感领域的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等活动。 3.平等对待中小企业:公司期末应付账款(含应付票据)余额未超过300亿元或占总资产的比重超过50%。 证券代码:688521 证券简称:芯原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8 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暨2025年年度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暨2025年年度董事会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3月20日发出,会议于2026年3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应出席会议的董事11人,实际出席董事11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WayneWei-MingDai(戴伟民)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总裁2025年度工作总结和2026年度工作计划〉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总裁2025年度工作总结和2026年度工作计划》的内容。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内容。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同意本议案内容,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4、审议通过《关于〈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内容。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审议通过,战略与ESG委员会同意本议案内容,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关于〈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内容。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审议通过,战略与ESG委员会同意本议案内容,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审议《关于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已提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全体委员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涉及董事薪酬事项,基于审慎原则,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2025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审议通过,前述会议同意本议案内容,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6-019)。 8、审议通过《关于〈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可持续发展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可持续发展报告》的内容。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审议通过,战略与ESG委员会同意本议案内容,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可持续发展报告》。 9、审议通过《关于〈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内容。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审议通过,战略与ESG委员会同意本议案内容,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6-020)。 10、审议通过《关于〈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内容。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同意本议案内容,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11、审议通过《关于〈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内容。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2、审议通过《关于〈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内容。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同意本议案内容,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13、审议通过《关于〈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内容。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同意本议案内容,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14、审议通过《关于〈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内容。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同意本议案内容,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15、审议通过《关于〈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的内容。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1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一年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预计的未来一年(即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下同)的日常关联交易。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前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同意本议案内容,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Wayne Wei-Ming Dai(戴伟民)、Wei-Jin Dai(戴伟进)、汪洋、陈晓飞、孙国栋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1)。 1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董事会公司向全资子公司、孙公司(含有效期内新设或新收购的全资子公司、孙公司,下同)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7.0亿元的担保。对外担保额度有效期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公司2026年年度董事会或年度股东会(根据届时审批权限确定)对公司对外担保额度事宜作出决议之日止。前述担保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在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孙公司之间按照实际情况调剂使用,包括前述有效期内发生的对公司全资子公司、孙公司发生的以下担保情况:(1)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2)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财务报表中净资产10%的担保。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在前述担保额度和有效期内,根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孙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需要,全权处理与对外担保有关的各项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决定担保方式、担保债权人、担保金额、在担保额度内向其他全资子公司、孙公司调剂使用担保额度、签署相关协议或文件等。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同意本议案内容,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8、审议《关于公司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已提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全体委员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并同意将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涉及董事薪酬事项,基于审慎原则,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 19、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对公司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挂牌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后公司独立董事的津贴调整为每年人民币30万元(税前)(后续若有调整,以调整后且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的金额为准),不足一年者按比例逐日计算;独立董事参加董事会、股东会及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行使其职权时发生的必要费用由公司根据实际发生费用另行支付。在股东会批准前述津贴方案前提下,进一步授权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组织考核及决定具体津贴发放事宜。上述独立董事津贴调整事项自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生效。 本议案已提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全体独立董事委员对本议案回避表决,非独立董事委员不足三分之二,全体委员同意将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涉及独立董事津贴事项,全体独立董事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2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董事会对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资予以确认,同意公司拟定的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本议案内容,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Wayne Wei-Ming Dai(戴伟民)、Wei-Jin Dai(戴伟进)、汪洋、石雯丽回避表决。 21、审议通过《关于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相关责任险,具体方案为:(1)投保人: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被保险人:公司和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责任人员;(3)赔偿限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4)保费支出:不超过人民币80万元/年;(5)保险期限:12个月(后续每年可续保或重新投保)。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22、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内容。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23、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的注册资本由525,713,273元变更为525,915,273元,公司的股本总数由525,713,273股变更为525,915,273股;同意就前述注册资本变更事宜,同时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并同意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进一步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进一步授权的人士在股东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后,适时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公司注册资本变更和《公司章程》修订等相关事项所涉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等事宜;同意公司将对《公司章程》的相关修订同步纳入本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中。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章程(草案)〉、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2)。 24、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6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续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的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在股东会审议通过本议案的前提下,进一步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具体处理2026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续聘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与德勤洽谈确定服务费、服务范围等合作条件及聘用协议条款、签署聘用协议等。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同意本议案内容,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3)。 25、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100,000万元(含)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或至公司董事会/股东会(视届时审批权限)审议通过下一年度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额度之日止(以孰短者为准),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4)。 26、审议通过《关于择机出售公司股票资产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根据证券市场情况以及公司经营和财务情况,按照美国纳斯达克股票市场的交易规则择机出售公司所持的部分或全部CapsoVision, Inc.股票,合计不超过517,759股且不得触发《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应提交股东会审议的标准,授权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决定出售时机、交易数量、交易方式、交易价格、签署相关协议等,授权期限为本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12个月内。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出售股票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5)。 27、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于2026年4月29日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本次董事会所审议的需股东会审议的相关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26)。 特此公告。 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88521 证券简称:芯原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5 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售股票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在美国纳斯达克股票市场减持所持有的CapsoVision, Inc.(股票代码:CV.O,以下简称“CV”)股票不超过517,759股。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暨2025年年度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由于证券市场股票交易价格存在较大的波动性,同时出售时间具有不确定性,目前无法确切预计本次交易对公司业绩的具体影响。 一、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1、本次交易概况 为提高公司资产流动性及使用效率,实现投资收益最大化,公司拟在美国纳斯达克股票市场减持所持有的CV股票。截至目前,公司共持有517,759股CV股票。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根据证券市场情况以及公司经营和财务情况,按照美国纳斯达克股票市场的交易规则择机出售公司所持的部分或全部CV股票,合计不超过517,759股且不得触发《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应提交股东会审议的标准,授权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决定出售时机、交易数量、交易方式、交易价格、签署相关协议等,授权期限为本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12个月内。 2、本次交易的交易要素 ■ (二)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议案的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暨2025年年度董事会会议,全体董事表决通过了《关于择机出售公司股票资产的议案》,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根据证券市场情况以及公司经营和财务情况,按照美国纳斯达克股票市场的交易规则择机出售公司所持的部分或全部CV股票,合计不超过517,759股且不得触发《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应提交股东会审议的标准,授权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决定出售时机、交易数量、交易方式、交易价格、签署相关协议等,授权期限为本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12个月内。 (三)交易生效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程序 根据公司初步测算,本次出售CV股份数量不超过517,759股,在扣除成本费用及交易等费用后,预计相关事项累计获得的收益尚未达到公司股东会审议标准,因此本项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交易标的的情况 (一)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 (二)交易标的的权属情况 公司所持有的CV股票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三)相关股票的来源 相关股票为公司在其于美国纳斯达克股票市场上市前取得,上述股票公司按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计量,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所持CV股票的账面价值为人民币38,903,309.47元。 三、出售资产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出售股票资产事项有利于提高公司资产流动性及使用效率,实现投资收益最大化。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上述股票按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计量,后续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由于证券市场股票交易价格存在较大的波动性,同时出售时间具有不确定性,目前无法确切预计本次交易对公司业绩的具体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88521 证券简称:芯原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7 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3月30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江高科技园区松涛路560号张江大厦20楼芯原股份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1、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公司董事长 Wayne Wei-Ming Dai(戴伟民)主持现场会议; 2、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1人,出席11人; 2、公司董事会秘书石雯丽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1、议案名称:上市地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2、议案名称: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3、议案名称:发行时间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4、议案名称:发行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5、议案名称:发行规模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6、议案名称:定价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7、议案名称:发行对象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8、议案名称:发售原则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9、议案名称:承销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转为境外募集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关于H股股票发行上市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处理与本次H股股票发行上市有关事项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发行H股之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01、议案名称:修订《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02、议案名称:修订《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草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03、议案名称:修订《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01、议案名称: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草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02、议案名称: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草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03、议案名称: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草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04、议案名称: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草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05、议案名称:修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草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06、议案名称: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草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07、议案名称:制定《股东提名人选参选董事的程序(草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议案名称:关于增选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1、议案名称:关于划分董事角色及职能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2、议案名称:关于聘请H股发行上市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会的议案1至议案8是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1至议案7、议案10、议案12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方达(北京)律师事务所 律师:黄超、胡艳晖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参与本次股东会表决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31日 ●报备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会决议; (二)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证券代码:688521 证券简称:芯原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1 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公司本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基于公司未来的经营计划所制定,以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双方的交易行为均通过合同的方式予以约定。公司的关联交易价格公允,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关联交易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产生任何不利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暨2025年年度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一年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预计未来一年(即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度58,200.00万元。关联董事Wayne Wei-MingDai(戴伟民)、Wei-Jin Dai(戴伟进)、汪洋、陈晓飞、孙国栋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已对上述议案所涉事项进行审议并形成决议,认为:公司未来一年(即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下同)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按照公平、公正原则开展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公司在不断致力于减少关联交易的同时,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将继续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双方的交易行为均通过合同的方式予以约定。公司未来一年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不会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关联交易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产生任何不利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会上对相关事项回避表决。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 注1:上表中“本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交易金额” 为截至2026年2月28日的未经审计数据。 注2:公司原监事Zhiwei Wang(王志伟)在过去 12 个月内曾担任兆易创新董事,自 2026年6月10日起,其离任兆易创新董事将超过 12 个月,在此之后,公司与兆易创新发生的交易不包括在本额度内。 注3:与威视芯的上年实际发生金额包括与其全资子公司威视芯半导体(杭州)有限公司、Whiz Display Inc的交易金额。 (三)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 注:与威视芯的上年实际发生金额包括与其全资子公司威视芯半导体(杭州)有限公司、Whiz Display Inc的交易金额。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基本情况 1、芯思原 芯思原成立于2018年,注册资本13,333.3333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Wayne Wei-Ming Dai(戴伟民),注册地址为合肥市高新区望江西路800号创新产业园二期J2栋A座20层。其经营范围为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一般项目: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集成电路销售;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进出口;电子产品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根据工商登记口径,芯思原前五大股东持股情况为:公司持股42.00%,共青城如愿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20.00%,嘉兴芯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15.00%,国科新能(合肥)智能电动汽车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9.38%,井冈山滨橙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6.37%。 2025年末,芯思原总资产为2,098.46万元,净资产为-5,701.80万元;2025年度,芯思原实现营业收入3,769.71万元,净利润-2,509.17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Alphawave Alphawave成立于2017年,是一家总部位于加拿大多伦多的面向电子设备的多标准IP互联解决方案的领先供应商。Alphawave主营业务为多标准SerDes IP核及Chiplet解决方案提供商,拥有面向多个终端市场(数据中心、网络通讯、AI、自动驾驶、5G通信、存储等)的广泛产品组合。Alphawave的母公司AlphawaveIPGroup曾为伦敦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AWE.L),于2025年12月被高通收购后私有化退市。 3、湖南越摩 湖南越摩成立于2020年,注册资本51,9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何新文,注册地址为湖南省株洲市石峰区云霞大道686号。其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半导体分立器件制造;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集成电路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集成电路销售;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根据工商登记口径,湖南越摩前五大股东持股情况为:株洲超越摩尔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40.94%,湖南超摩半导体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26.98%,株洲宁橙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10.89%,何新文持股7.71%,株洲市国投创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股7.61%。 4、Silicon Box Silicon Box成立于2021年,总部位于新加坡,是一家半导体先进封装服务提供商,可以提供从设计到Chiplet最终制造服务。其创始人为Byung Joon Han先生、Sehat Sutardja先生、Weili Dai女士,Byung Joon Han先生为首席执行官。 2025年末,Silicon box总资产为482,595,232美元,净资产403,186,560美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5、鹏瞰 鹏瞰成立于2019年,注册资本2146.8305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江晓峰,注册地址为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顺福商务中心1幢1001室。其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集成电路销售;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物联网技术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通信设备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根据工商登记口径,鹏瞰前五大股东持股情况为:VULCANHOLDINGHONGKONGLIMITED持股25.10%,上海芯盛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持股11.44%,杭实临芯科技创新(杭州)有限公司持股8.00%,义乌韦豪鋆轩一期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6.40%,天海智芯(天津)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6.17%。 2025年末,鹏瞰总资产为5,015.60万元,净资产为2,515.65万元;2025年度,鹏瞰实现营业收入4,823.74万元,净利润-1,990.12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6、迈矽科 迈矽科成立于2016年,注册资本为1382.1053万元,法定代表人为侯德彬,注册地址为南京市江宁区秣周东路9号(江宁开发区),其经营范围为电子产品的研发、销售、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电子元器件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根据工商登记口径,迈矽科前五大股东持股情况为:南京玄木软件科技企业(有限合伙)持股29.67%,南京夕木软件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10.23%,侯德彬持股10.13%,施韵持股8.57%,冯川持股8.57%。截至目前,公司持股比例为2.31%。 2025年末,迈矽科总资产为8,745.60万元,净资产为5,688.65万元;2025年度,迈矽科实现营业收入3,305.14万元,净利润-484.39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7、至成微 至成微成立于2021年,注册资本1,409.79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成飞,注册地址为浙江省嘉兴市嘉善县惠民街道东升路8号3号楼353室。其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集成电路设计;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软件开发;集成电路销售;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软件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电子元器件零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根据工商登记口径,至成微前五大股东持股情况为:冠成壹号(嘉兴)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持股29.79%,成飞持股26.96%,冠成贰号(嘉兴)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持股14.19%,聚源信诚(嘉兴)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5.46%,嘉善芯创壹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4.09%。截至目前,公司持股比例为2.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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