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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药达仁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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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公司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设立三会一层治理架构,各治理主体职责边界清晰,符合独立运转、有效制衡原则,并对董事会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层在内部控制中的责任进行了明确规定,股东会是财务公司最高决策者,是公司经营目标、经营方针等重大问题的决策机构;董事会为的股东会的执行机构,是公司治理的核心,决定财务公司重大事项,向股东会负责;总经理领导下的经营班子负责财务公司的日常运营。财务公司治理结构健全,管理运作规范,建立了分工合理、责任明确、报告关系清晰的组织结构,2025年度,财务公司结合新《公司法》和监管合规要求与业务需求,修订了《章程》,完成了从架构到职责的体系化更新,进一步为风险合规管理的有效性提供了必要的前提条件。 组织架构图如下: ■ (二)风险的识别与评估 财务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是完善的,执行是有效的。自财务公司成立以来,设立了独立的风险管理部和审计稽核部,与前台业务部门形成有效的风险管理三道防线,对公司的业务活动进行全方位的风险管理和监督稽核。三道防线依据《天津医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管理办法》,在其职责范围内对相关风险进行识别与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及业务特点制定相应的风控制度、风险手册、操作流程和风险应对措施,各部门职责分离、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共同构建风险识别和评估能力,对风险进行预测、评估和控制。 (三)控制活动 财务公司从经营管理实际出发,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内部控制目标,保证国家有关法律法律及监管制度的贯彻执行;保证财务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保证财务公司业务记录、会计信息、财务信息和其他管理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保证财务公司风险管理的有效性。实行全覆盖、重要性、制衡性、审慎性与成本效益兼顾的内部控制政策。 1.资金管理 财务公司作为非银行金融机构,十分关注资金管理工作,建立了明确的风险管理措施:一是密切关注流动比率、存贷款规模及其变动趋势,结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1104报表体系中的流动性风险指标对流动性风险进行监测;二是加强信贷业务管理,努力提高信贷资产整体质量,防止因不良贷款而造成信贷资产流动性缺失;三是优化储备资产结构,建立多手段的流动性准备,灵活配置货币基金、同业存款,为应对流动性冲击提供有力保障;四是高度重视流动性风险防范,每日监控流动性比例、每半年度开展流动性压力测试,为流动性管理提供参考及决策依据;五是加强与同业机构之间的综合授信管理,为公司业务开展及融资业务提供支持。 2.信贷管理 财务公司信贷业务的内控重点是防范和控制信用风险,提高信贷资产质量,优化信贷资产结构。针对每类信贷业务,财务公司均制定了具体的管理办法和操作流程,在具体业务开展时,严格根据授信管理要求,根据成员单位的融资余额及融资需求,结合财务公司资金状况,确定客户授信额度,并严格在授信额度内办理信贷业务,严控风险,使业务的开展既有计划性又有均衡性。同时,财务公司信贷业务执行三查制度,做到贷前调查、贷中审查、贷后检查,严格控制信贷业务风险。 3.结算业务 财务公司制订了《天津医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结算业务管理办法》、《结算业务连续性计划》等制度及业务操作流程,遵循统一管理、分级授权、权责明确、严格按照监管要求落实各项内控措施,确保结算业务人员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严禁越权、越岗操作,保障了结算业务的安全开展和结算资金的安全。 同时,财务公司严格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为成员单位办理存款业务,相关政策严格按照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和中国人民银行相关规定执行,充分保障成员单位资金的安全,维护各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4.内部稽核监督 财务公司单独设立审计稽核部,对经营活动和业务运作行使审计、稽核职能。根据监管机构审计要求,结合公司经营管理需要,制订并组织实施各项审计稽核工作计划;对各项业务活动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稽核检查,及时纠错防弊;对公司制度进行不定期诊断,对内控制度的健全性、有效性进行检查、监督、评价,强化公司内部控制健全完善和有效执行。 5.信息系统控制 财务公司信息系统建设采用了“整体规划、分步实施”的策略,核心业务已建成网上金融服务、信贷管理、资金管理、投资管理、财务管理、监管报送等主要业务板块,从资金结算、信贷管理到票据管理,从银企直联到与集团财务系统及其他业务系统接口,从报表到资金监控,满足了对资金集中管理的要求,实现了核心业务系统全面业务处理与其他系统信息的集中与共享。公司根据新需求、新业务不断对信息系统进行完善和扩充。公司将内部控制及监管法规的主要关键点嵌入信息系统,基本实现有效监测、预警和审批留痕。2024-2025年公司陆续对数据中心机房等设备进行更新,并部署了灾备中心,进一步强化了信息科技赋能生产经营。同时,2025年公司根据监管制度中关于数据管理的要求,制定数据治理工作清单,在数据安全管理、数据分类分级与保护、安全管理责任等多方面确保公司信息科技安全。 (四)风险管理总体评价 财务公司的各项业务均能严格按照制度和流程开展,无重大操作风险发生;2025年公司创新性利用人工智能算法,自主设计开发出一套风险指标监测系统,系统检测范围涉及信用、市场、流动性等111项执行标准,可对关键业务数据进行每日分析处理,深层次挖掘数据波动情况,及时捕捉异常数据并进行精准分析,力求防范业务风险,经计算,全年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监管机构的要求;业务运营合法合规,管理制度健全,风险管理有效。财务公司自开业以来,持续保证不良资产、不良贷款为零的良好记录。 二、财务公司经营管理及风险管理情况 (一)财务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二)财务公司管理情况 自成立以来,财务公司一直坚持稳健经营的原则,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和国家有关金融法规、条例以及《公司章程》规范经营行为,加强内部管理。根据对财务公司风险管理的了解和评价,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未发现与财务报表相关资金、信贷、审计稽核、信息管理等风险控制体系存在重大缺陷。 (三)财务公司监管指标 ■ 根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截至2025年12月31日,财务公司的各项监管指标均在合理的范围内,不存在重大风险。 四、上市公司在财务公司存贷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余额约为14.02亿元人民币,在财务公司的贷款余额为0。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安全性和流动性良好,未发生财务公司因现金头寸不足而延迟付款的情况。 五、持续风险评估措施 公司审慎核查财务公司的相关经营资质证件,充分了解财务公司机构设置、制度建设、经营运行等相关信息,强化对财务公司的风险评估与动态管理工作。在与财务公司开展存贷款等金融业务合作期间,公司将定期取得并审阅财务公司的相关运营信息、法律信息、统计数据、交易和财务数据等信息,评估财务公司的业务与财务风险,每半年编制风险持续评估报告,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若发现财务公司出现异常情况,公司将第一时间向董事会报告,并立即启动风险处置预案,切实防范化解相关风险,保障公司资金安全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风险评估意见 基于以上分析与判断,本公司认为: (一)财务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营业执照》; (二)财务公司建立了较为完整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能较好地控制风险,各项指标符合监管要求规定; (三)财务公司成立至今严格按照《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之规定经营,财务公司的风险管理不存在重大缺陷; (四)财务公司运营合规,资金充裕,内部控制健全,资产质量良好,资本充足率达到监管要求,拨备充足,目前公司与财务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风险可控。 (五)本公司与财务公司之间的金融业务符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要求,符合本公司内部制度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津药达仁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0329 证券简称:达仁堂 编号:临2026-007号 津药达仁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2.34元人民币(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公司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经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中国准则),本公司2025年度实现净利润按中国会计准则核算为2,022,668,137.81元,公司年初累计未分配利润5,500,351,138.82元,2025年年度实施利润分配共计分配股利2,872,451,947.88元。至此,本年累计可供全体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650,567,328.75元。 2025年度末,公司拟进行利润分配,具体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实施权益派息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3.4元人民币(含税)”。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770,094,356股(其中,A股570,094,356股,S股200,0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802,020,793.04元(含税)。本次现金分红占公司2025年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比例为84.56%。 此外,公司已于2026年2月实施完成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派发现金红利1,886,731,172.20元(含税)。因此,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合计占公司2025年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比例为173.10%。 公司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近三年分红情况 ■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的情况说明(如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分红总额3,688,751,965.24元,占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73.10%,达到100%以上;占期末母公司报表中未分配利润的79.32%,达到50%以上。2025年度,公司共安排两次利润分配方案,一是2025年度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派发现金红利1,886,731,172.20元(含税),该方案已于2026年2月实施完毕;二是本次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派发现金红利1,802,020,793.04元(含税),该预案尚需提交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前述两次利润分配方案的资金主要来源于公司前期转让所持有中美天津史克制药有限公司25%股权收益与当期主营业务收益,充分体现了公司与全体股东共享收益,以实际行动回报广大股东的宗旨。本次利润分配不会影响公司偿债能力。 关于过去十二个月内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为,公司于2024年 8 月 13 日召开 2024年第三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2.3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5年5月26日,本公司已提前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截至目前,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未来十二个月,公司没有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6年3月30日,公司2026年第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全体董事均同意该项议案。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董事会提出的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未来发展资金需求等多方面因素,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董事会对于该项预案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公司2023一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和融资规划,不会对公司的每股收益、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特此公告。 津药达仁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0329 证券简称:达仁堂 公告编号:2026-011号 津药达仁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天津医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拟与医药集团下属的天津医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天津医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向本公司提供结算及中间业务、存款、信贷等金融服务。协议有效期三年。 ● 交易限额 ■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优化公司(以下或称“甲方”)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天津医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或“乙方”)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本着“平等自愿、互利互惠、共同发展、实现共赢”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公司拟与财务公司继续签订《金融服务协议》。 根据《金融服务协议》的约定,财务公司将在协议有效期三年内,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其中,结算及中间业务收取的费用每年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00万元;存款业务每日存款余额(含应计利息)不高于人民币150,000万元;信贷业务每日本金余额不高于人民币150,000万元,连续十二个月累计应计利息金额不高于人民币6,000万元。公司可充分利用财务公司所提供的金融服务平台,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保障经营资金需求,实现资金利用效率最大化。 由于财务公司是公司控股股东天津市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医药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规定,财务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 交易方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 (二)关联方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三、原协议执行情况 (首次签订 √非首次签订 ■ 四、《金融服务协议》主要内容(定价政策) (一)合作原则以及先决条件 1.坚持依法、自愿原则。甲、乙双方开展金融业务合作,应当遵循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各项业务的开展依法合规、平等自愿。 2.坚持互利互惠的原则。甲、乙双方互相视对方为重要的合作伙伴,双方基于互利互惠的原则,乙方在依法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向甲方提供相关金融服务,实现合作双方互赢。 3.本协议的先决条件是获得来自于以下的批准或获准(i)新加坡证券交易所;和(ii)甲方股东会的中小股东,根据新加坡证券交易所的上市规则。 (二)服务内容 财务公司在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向公司依法提供以下金融服务: 1.结算及中间业务服务,包括且不限于汇票、托收承付、委托收款、汇兑、提供收支结算服务,代收代付各类款项等。公司在财务公司开立结算账户,财务公司根据公司指令为其提供收款服务和付款服务,以及其他与结算业务相关的辅助服务。 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各项结算服务及其他中间业务收取的费用,不高于财务公司向其他第三方就同期同类服务所收取的费用,每年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00万元(伍佰万元整)。 2.存款服务,包括且不限于活期存款、定期存款、协议存款、通知存款等。 公司在财务公司开立结算账户,并本着存取自由的原则,将资金存入在财务公司开立的存款账户,每日存款余额(含应计利息)不高于人民币150,000万元(壹拾伍亿元整)。 3.信贷业务,包括且不限于贷款业务,如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项目贷款以及票据贴现业务等。 财务公司将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许可的范围内,按照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要求,结合自身经营原则和信贷政策,全力支持公司业务发展,为公司设计科学合理的融资方案并提供贷款及票据贴现等信贷服务。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信贷业务每日本金余额不高于人民币150,000万元(壹拾伍亿元整),连续十二个月累计应计利息金额不高于人民币6,000万元(陆仟万元整)。 前款约定的连续十二个月累计应计利息金额,按照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累计计算。 (三)定价政策及依据 1.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存款服务,存款利率定价符合中国人民银行及全国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的相关要求,将不低于六大国有商业银行同期同类存款利率。 2.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的贷款、票据贴现等信贷业务定价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定价方式参考市场利率水平确定,乙方将向甲方提供优惠的信贷利率及费率,将不高于甲方在六大国有商业银行取得的同期同档次信贷利率及费率水平。 3.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的资金结算、汇票承兑、代理服务等中间业务的定价参考市场水平,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优惠的费率,将不高于公司在六大国有商业银行取得的费率水平。 4.以上费率、利率均指其他金融机构在充分市场化条件下提供的综合费率以及综合利率,不包括政策性贷款利率或政府贴息等特殊费率、利率。 (四)服务原则 1.有关金融服务的具体事项及具体细则通过双方另行签署协议明确。 2.本协议约定的金融服务适用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3.财务公司在向公司提供信贷业务时,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和业务需要,要求公司提供相应的担保、抵押或者质押。 (五)协议期限 本协议的有效期为:2026年7月1日至2029年6月30日。 (六)协议生效、变更和解除 1.本协议获甲方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后生效。 2.本协议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可以变更或解除。补充协议中未对本协议条款进行变更的,本协议条款仍然有效。 3.发生不可抗力导致协议无法履行的,甲乙双方均有权提出解除协议。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且不限于自然灾害、社会异常事件和重大疾病等。 4.本协议部分条款无效或者不可执行的,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 (七)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应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因不可抗力导致无法履行协议的,甲乙双方均不承担责任。 五、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财务公司是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为公司提供融资平台、资金管理和结算平台。财务公司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贷款服务,为公司的长远发展提供资金支持和畅通的融资渠道,满足公司在发展自身业务的同时降低融资成本的需求;财务公司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存款服务,有利于优化公司的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财务公司作为资金结算平台,有利于公司与医药集团及其他关联企业之间实现便捷高效的业务结算,减少资金的在途时间,加速资金周转。该项交易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六、该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年3月30日,公司2026年第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与天津医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的关联交易议案。5名非关联董事均同意该项关联交易议案,4名关联董事郭珉、王磊、幸建华、毛蔚雯回避了该项关联交易议案的表决。全体独立董事均同意该项关联交易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3月26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新加坡交易所有关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3名独立董事,就“公司与天津医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的关联交易议案”进行了事前核查并发表独立意见: 1.公司与天津医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为关联关系,鉴于此,相关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本项议案。 2.公司拟与天津医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均遵循平等自愿、互利互惠的原则,未影响本公司的独立性,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3.上述关联交易的协议内容合法、有效,不存在违反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强制性规定的情形。 特此公告。 津药达仁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0329 证券简称:达仁堂 编号:临2026-010号 津药达仁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保障了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对公司持续经营不会产生不利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5年5月15日,公司召开了2024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与有关关联方续签、签订日常性关联交易合同暨公司与有关关联方进行经常性普通贸易往来的关联交易合同的议案”。据此,公司与有关关联方签订了未设定总交易金额的日常关联交易合同,合同期限三年。 公司预计2025年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不超过110,000万元,公司2025年实际完成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57,392.35万元,未超出预计总额。 2026年3月30日,公司召开了2026年第二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与有关关联方进行经常性普通贸易往来的关联交易合同的议案”,会议对公司2025年实际完成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进行了审议批准,并进行了信息披露,详见临时公告2026-006号。 公司三名独立董事对本项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此次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交易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同时,针对公司与有关关联方签订的未设定总交易金额的日常关联交易合同,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与新加坡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在每个年度的股东大会上对日常经营性往来的关联交易合同执行情况进行年度确认。 (二)日常关联交易2025年预计与2025年实际完成情况 1.关联交易类别:购买产品/接受劳务 单位:人民币元 ■ 2.关联交易类别:销售产品/提供劳务 单位:人民币元 ■ 说明: 标(*)号公司:在2025年度内,标(*)号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大于预计额,但差异数额均未达到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0.5%。 (三)日常关联交易2026年预计情况 1.关联交易类别:购买产品 单位:人民币元 ■ 2.关联交易类别:销售产品 单位:人民币元 ■ ■ 说明: 2026年的预计数:2026年关联交易总额累计不超过150,000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公司经营涵盖中成药品、中药材、生物工程药品、化学原料药及制剂、营养保健品的生产经营等众多领域,主营业务是中成药的生产和销售,因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医药集团前身是天津市医药管理局,其控股、参股有众多产品的医药工业企业和销售网络的医药商业企业,公司与这些企业有历史上形成的业务关系,同时为发展和开拓公司业绩,不可避免地要与这些企业发生一定的日常经济往来,形成关联交易。 公司主要关联企业的情况介绍请参见附件。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产品购销合同》约定:合同双方的交易将严格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交易价格由合同双方参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购货合同的价格不应高于公司向任何第三方购货的价格,销货合同的价格不应低于公司向任何第三方销货的价格。 2、《原材料供应合同》约定:上述企业生产所需的中药原材料全部通过公司购买,供货价格以国家和天津市相关规定的作价办法确定,对于没有规定的,双方参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其价格不应低于公司向任何第三方供货的价格。 3、《药品包装印刷合同》约定:合同印刷品的价格以该公司不高于市场同类加工品种的价格和该公司为第三方加工同类品种的价格为原则,双方协商确定。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本公司的影响 1、关联交易目的 上述关联交易属本公司经营中的日常普通贸易往来,与关联企业签订合同有助于公司对药品购销、原材料采购和药品包装印刷的统一管理和调控,能够更好的保证公司正常的生产销售,尽可能地降低了本公司的综合成本。 2、关联交易对本公司的影响 双方本次交易将严格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定价完全按照国家计委有关规定执行或市场价格进行交易,是一种完全的市场行为。该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而将给其他股东带来更高的回报。 特此公告。 津药达仁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31日 附件:公司主要关联企业的情况介绍 单位:万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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