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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代码:600997 公司简称:开滦股份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2元(含税)。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587,799,851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1,755,997.02元(含税)。如在公司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此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 截至报告期末,母公司存在未弥补亏损的相关情况及其对公司分红等事项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统计分类与代码》,公司属于“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2025年,煤炭行业呈现产量增速放缓、价格同比持续下行的特征;焦化行业面临“产量增长、利润承压”的深度调整格局,行业整体盈利能力显著下滑,进入以结构性优化和低碳转型为核心的存量竞争阶段。 1.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情况 公司的主要业务包括煤炭开采、原煤洗选加工、煤炭产品经营销售、炼焦及煤化工产品的生产销售。 2.公司主要产品及其用途 公司主要产品包括洗精煤、焦炭、纯苯、甲醇、聚甲醛、己二酸和焦化副产品及其衍生品等。公司洗精煤主要用于炼焦,除销售给河钢、首钢等客户外,部分供给公司煤化工子公司作为生产焦炭的原料煤。焦炭用于钢铁冶炼,主要销售给首钢、河钢等钢铁企业。炼焦副产品焦炉煤气用于生产甲醇,粗焦油、粗苯用于深加工。甲醇、纯苯是重要的有机化工原料,具有广泛的市场用途,公司生产的部分甲醇作为生产聚甲醛的原料,部分纯苯作为生产己二酸的原料,其余均对外销售。聚甲醛是一种性能优良的工程塑料,可替代金属制作多种部件,是世界五大通用工程塑料之一,在汽车、机械、电子电气等领域中应用广泛。己二酸是生产尼龙66纤维和尼龙66工程塑料、聚氨酯泡沫塑料的主要原料之一,下游产品尼龙纤维广泛应用于工业轮胎和民用服装等领域,尼龙切片是用途广泛的第二大通用型工程塑料。 2025年,煤化工子公司采购公司内部原料煤为114.04万吨,占原料煤采购总量的比例为13.91%,内部销售煤炭量占公司煤炭销售总量的比例为23.29%。 3.公司主要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所需物资采取由公司贸易部集中采购、所属子公司自行采购的模式。公司采购方式包括:战略合作伙伴采购、招标采购、超市展厅采购、直供采购和例外采购。所属子公司按其制订的采购内控制度及业务流程自行采购。 (2)生产模式 公司煤炭生产管理实行公司和矿业公司两级管理。公司设生产技术部,负责公司煤炭生产计划和生产管理文件的制定、生产管理工作的协调指挥等。三个矿业公司均有完善的煤炭生产技术管理体系,设有生产技术部负责分公司煤炭生产及技术的全面管理,并设有综合调度室、开拓队、掘进队、准备队、综采队负责煤炭生产系统工作;另外还配备有负责矿井提升、运输、通风、地质测量、设备管理、设备修理等各项辅助工作的生产辅助单位。公司所属的煤化工子公司分别设生产技术部,负责煤化工产品的生产、技术管理,生产作业计划的编制、生产指标的统计,以及生产的协调指挥工作。生产技术部下设备煤车间、炼焦车间、净化车间、热力车间、中心化验室、动力能源部、设备部、运输部等车间部室。 (3)销售模式 公司的煤炭产品采取集中销售模式。范各庄矿、吕家坨矿产品由公司贸易部代表公司统一签订合同、统一计划、统一结算、统一发运、统一售后服务;林西矿业公司产品由林西矿业公司单独收款、开票,公司贸易部负责流向、价格的销售模式。焦炭及化工产品由所属煤化工子公司按其制定的销售内控制度及业务流程单独销售。 4.市场地位及业绩影响因素等 公司地处华北重要的炼焦精煤基地、钢铁生产基地和煤炭、焦炭集散地,拥有良好的区位优势、资源优势和相对完善的产业链条。目前,公司具备900万吨/年的原煤生产能力,形成了焦炭660万吨/年、甲醇20万吨/年、己二酸15万吨/年、聚甲醛4万吨/年的生产能力和30万吨/年焦油加工、20万吨/年粗苯加氢精制的加工能力,在国内属于规模较大的能源化工企业,公司产能在报告期内没有发生重大变化。2025年,公司煤炭板块受产品销售量价齐跌影响,收入同比下降;煤化工板块虽积极推动生产原料等成本节支降耗,但受下游市场环境影响,主要产品价格同比下跌,整体收入减少。因此,公司经营业绩出现亏损。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1公司所有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5.2报告期内债券的付息兑付情况 ■ 5.3报告期内信用评级机构对公司或债券作出的信用评级结果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4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5年,面对煤焦市场波动下行的不利影响,公司坚持绿色发展理念,紧扣“黑色煤炭绿色开采、高碳能源低碳利用”发展主线,高标准打造绿色矿山,大力发展绿色化工,狠抓安全生产整治,强化成本管控,加快产业升级步伐,持续推进公司治理结构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努力提升经济运行质量。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739,147.06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17.87%;利润总额-3,858.93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105.08%;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237.43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103.97%。 在煤炭业务方面,公司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全面落实煤矿“七项重点任务”,积极发挥先进装备优势,全力推进锚网支护提效,实现煤炭产业安全生产。报告期内,公司原煤产量891.00万吨,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2.60%;商品煤产量512.00万吨,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13.54%,商品煤销量375.64万吨,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15.48%。 在煤化工业务方面,公司高效完成煤化工“两治理四提升”专项任务,全面推开无隐患部位与无泄漏车间创建;焦化子公司科学调整装置负荷,加强配合煤成本管控,强化产品质量控制,较好地实现扭亏减亏。报告期内,公司生产焦炭598.39万吨,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5.92%,销售焦炭599.40万吨,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6.34%;生产甲醇19.36万吨,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0.94%,销售甲醇11.89万吨,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15.07%;生产纯苯15.95万吨,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4.11%,销售纯苯5.65万吨,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60.97%;生产己二酸及其中间体18.15万吨,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0.61%,销售己二酸及其中间体17.99万吨,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3.45%;生产聚甲醛及其中间体6.12万吨,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1.77%,销售聚甲醛及其中间体5.89万吨,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5.00%。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997 证券简称:开滦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6-017 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四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和《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2025年第四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 注:以上产品销售量和销售金额均为对外部市场的销售。 二、主要产品的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 三、主要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 以上经营数据信息来源于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数据,数据已经审计,仅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六年三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997 证券简称:开滦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6-008 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2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 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公司不涉及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7,789,660,760.70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考虑对股东的回报,同时为保障公司长远发展,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2元(含税)。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587,799,851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1,755,997.02元(含税)。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989,834,422.55元(含税),现金分红比例158.48%,不涉及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会议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公司未来三年(2023年一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可持续发展。 特此公告。 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997 证券简称:开滦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6-012 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注册发行永续中期票据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进一步拓展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及资产负债结构,满足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结合生产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永续中期票据。 一、永续中期票据发行方案 (一)发行金额:拟注册发行永续中期票据的规模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含30亿元)。 (二)发行期限:无固定期限,首个计息周期最长不超过5年期(含5年)。公司有权选择在本次永续中期票据每个赎回日按面值加应付利息(包括所有递延支付的利息及其孳息)赎回本次永续中期票据。若公司不行使赎回选择权,则本次永续中期票据将继续存续。永续中期票据品种一般有2+N年、3+N年或5+N年等,可选择单一期限品种或多期限品种混合发行。 (三)发行方式:在注册额度及注册有效期内一次发行或者分期发行。 (四)票面利率及其确定方式:本次永续中期票据首个计息周期的票面利率将通过簿记建档、集中配售方式确定,在首个计息周期内保持不变。若公司选择不赎回本次永续中期票据,则从首个计息周期结束后的下一个计息周期开始,后续每个计息周期的票面利率均重置一次,并在后续每个计息周期内保持不变。利率具体重置方式由公司与主承销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确定。 (五)发行对象: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购买者除外)。 (六)募集资金用途:用于补充营运资金、偿还有息债务以及项目建设等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认可的用途。 (七)本次决议的效力:经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在本次永续中期票据的注册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二、本次注册发行永续中期票据的授权事宜 为保证本次永续中期票据工作的顺利发行,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在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负责本次永续中期票据注册发行的实施,并全权处理与注册发行永续中期票据有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一)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市场条件和公司需求,确定本次永续中期票据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永续中期票据的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发行期限、发行规模、发行利率、发行方式、承销方式等与发行条款有关的一切事宜。 (二)决定聘请为本次发行提供服务的承销商及其他中介机构; (三)在上述授权范围内,负责修订、签署和申报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和法律文件,并办理永续中期票据的相关申报注册手续。 (四)如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五)办理与本次永续中期票据发行相关的其他事宜。 (六)上述授权在本次永续中期票据的注册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三、相关审批程序 2026年3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注册发行永续中期票据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并经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获准后方实施。公司申请注册发行永续中期票据能否获得批准及实际发行情况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997 证券简称:开滦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6-011 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开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 《金融服务协议(修订稿)》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内容: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开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修订稿)》。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此项交易尚需获得股东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开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开滦集团)将放弃行使在股东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 2025年度,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余额每日最高不超过60亿元人民币。2025年度,公司与财务公司发生存贷款等关联交易,累计金额人民币4,109,034,494.87元,关联交易均未超出预计金额。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为规范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金融服务交易,公司与财务公司拟再次签订有效期三年的《金融服务协议》,并重新修订《金融服务协议》。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1.修订前:财务公司法定代表人:邹世春 修订后:财务公司法定代表人:乔国峰 2.修订前:一、……截至目前甲方经核准的营业范围为:1.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2.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3.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4.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5.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6.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和贴现;7.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结算、清算方案设计;8.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9.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10.从事同业拆借;11.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12.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13.有价证券投资(股票投资除外);14.成员单位产品的买方信贷及融资租赁(凭《金融许可证》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批复经营)。 修订后:一、……截至目前,甲方经核准的营业范围主要包括:吸收成员单位存款;办理成员单位贷款;办理成员单位票据贴现;办理成员单位资金结算与收付;提供成员单位委托贷款;从事同业拆借;办理成员单位票据承兑;从事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等业务。 3.修订前:五、(二)金融服务内容2.信贷服务(3)甲方承诺,向乙方提供的贷款利率将由双方按照中国人民银行颁布利率及现行市况协商厘定,贷款利率不高于国内金融机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也不高于甲方向其他公司提供贷款的利率水平。甲方最高可为乙方提供基础利率(LPR)下浮10%的优惠。 修订后:五、(二)金融服务内容2.信贷服务(3)甲方承诺,向乙方提供贷款的利率将由双方按照人民银行颁布利率及现行市况协商厘定,贷款利率不高于国内金融机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也不高于甲方向其他公司提供贷款的利率水平。 (二)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于2026年3月16日召开,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与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修订稿)〉的议案》,2026年3月27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与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修订稿)〉的议案》。 截至公告日,开滦集团持有公司48.12%的股权,持有财务公司51%的股权,公司及财务公司均为开滦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与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修订稿)》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金融服务协议(修订稿)》,2026年度,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余额每日最高不超过60亿元人民币,该关联交易额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根据有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2025年度,公司与财务公司发生存贷款等关联交易,累计金额人民币4,109,034,494.87元,关联交易均未超出预计金额。 二、关联人情况介绍 (一)关联人关系介绍 河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有开滦集团100%股权,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开滦集团持有公司48.12%的股权,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截至公告日,开滦集团直接持有开滦汇金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金公司)100%的股权。开滦集团持有财务公司51%的股权,公司持有财务公司40%股权,汇金公司持有财务公司9%的股权。股权关系如下图所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财务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1.关联人基本情况 名 称:开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住 所:唐山路南区新华东道 70号 成立日期:2011年12月12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200586944710B 法定代表人:乔国峰 注册资本:200,000万元 经营范围:吸收成员单位存款;办理成员单位贷款;办理成员单位票据贴现;办理成员单位资金结算与收付;提供成员单位委托贷款;从事同业拆借;办理成员单位票据承兑;从事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等业务。 股权结构:开滦集团持股51%,公司持股40%,开滦汇金发展有限公司持股9%。 截至2024年12月31日,财务公司经审计资产总额1,250,611.89万元,负债总额998,382.15万元,所有者权益252,229.74 万元;2024年,财务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6,565.35万元,利润总额18,938.61万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财务公司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1,204,340.02万元,负债总额950,665.80万元,所有者权益253,674.22万元;2025年,财务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0,758.22万元,利润总额18,606.62万元。 2.关联人的资信状况 财务公司为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不存在因经营活动有重大违法行为而应被有权机构查封、或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的名称和类别 公司与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修订稿)》,根据协议约定,在协议有效期内,财务公司对公司及所属单位提供存款、信贷、结算及其他金融业务,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余额每日最高不超过60亿元,财务公司给予公司及所属单位最高不超过6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二)关联交易价格确定的一般原则和方法 1.存款服务: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利率参照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人民币存款基准利率厘定,且不低于国内商业银行提供同期同档次存款服务所适用的利率,亦不低于财务公司向其他公司提供存款业务的利率水平。 2.信贷服务: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贷款的利率将由双方按照中国人民银行颁布利率及现行市况协商厘定,贷款利率不高于国内金融机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也不高于财务公司向其他公司提供贷款的利率水平。 3.结算服务: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结算服务,结算费用按双方约定的收费标准执行,收取的费用应不高于国内金融机构提供的同类服务费标准,同时也不高于财务公司向其他公司开展同类业务的收费水平。 4.其他金融服务:财务公司承诺收费标准不高于国内其他金融机构同等业务费用水平,也不高于财务公司向其他公司开展同类业务的收费水平。 (三)交易定价的公平合理性分析 公司与财务公司关联交易定价按照中国人民银行颁布利率及现行市况协商厘定,符合市场化定价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四、《金融服务协议(修订稿)》的主要内容 甲方:开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一)合作原则 1.甲方依据本协议约定为乙方提供非排他的金融服务。甲、乙双方互相视对方为重要的合作伙伴,通过业务合作达到共同发展,实现合作双方利益最大化。 2.乙方有权在了解市场价格和衡量各方面条件的前提下,结合自身利益并基于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自主决定是否接受甲方金融服务,以及在期限届满时是否继续保持与甲方的金融服务关系,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由其他金融服务机构提供相关的金融服务。但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选择甲方提供的金融服务。 3.双方同意建立重要商业合作关系,并在公司高层建立定期的会晤沟通机制,及时交流相关的业务信息和合作情况。 (二)金融服务 甲方根据监管机构批准的经营范围,可以向乙方及附属公司提供以下主要金融服务业务: 1.存款服务 ⑴甲方为乙方提供存款服务,严格依照人民银行的相关规定执行存取自由的原则。 ⑵甲方依照人民银行的规定向乙方提供的存款产品形式有:活期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 ⑶甲方承诺,乙方在甲方的存款利率参照人民银行颁布的人民币存款基准利率厘定,且不低于国内商业银行提供同期同档次存款服务所适用的利率,亦不低于甲方向其他公司提供存款业务的利率水平。 ⑷乙方同意在甲方处开立存款账户,自主选择不同的存款产品和期限。 ⑸乙方同意在甲方的存款余额每日最高不超过60亿元人民币。 ⑹甲方保障乙方存款的资金安全,在乙方提出资金需求时及时足额予以兑付。 2.信贷服务 ⑴经乙方申请,甲方根据自身运营需要有权决定并按另行签订的贷款协议向乙方提供信贷服务。 ⑵甲方根据乙方经营和发展的需要,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为乙方提供综合授信业务,甲方承诺给予乙方及其附属公司(附属公司包括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最高不超过60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贷款、票据贴现、票据承兑及其他形式的资金融通。 ⑶甲方承诺,向乙方提供贷款的利率将由双方按照人民银行颁布利率及现行市况协商厘定,贷款利率不高于国内金融机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也不高于甲方向其他公司提供贷款的利率水平。 3.结算服务 ⑴甲方根据乙方的指令为乙方提供付款或收款的结算服务,以及与结算服务相关的辅助业务。 ⑵甲方为乙方提供上述结算服务,结算费用按双方约定的收费标准执行,收取的费用应不高于国内金融机构提供的同类服务费标准,同时也不高于甲方向其他公司开展同类业务的收费水平。 ⑶如出现由于结算等原因导致乙方在甲方日存款余额超过最高限额时,甲方应在当日通知乙方将超出限额的款项划转至乙方银行账户。 4.其他金融业务 ⑴甲方根据乙方的申请,本着为乙方节约资金成本的原则,充分利用自身资金、信息等优势,为乙方提供代理融资服务; ⑵甲方在经营范围内为乙方提供委托贷款、财务顾问等其他金融服务; ⑶甲方承诺收费标准不高于国内其他金融机构同等业务费用水平,也不高于甲方向其他公司开展同类业务的收费水平。 5.甲方应确保资金管理网络安全运行,保障资金安全,控制资产负债风险,满足乙方支付需求。 6.在遵守本协议的前提下,甲方与乙方应分别就相关具体金融服务项目提供进一步签订具体合同/协议以约定具体交易条款,该等具体合同/协议必须符合本协议的原则、条款和相关的法律规定。 (三)双方的承诺 1.甲方承诺: 甲方保证向乙方提供的金融服务已获得依法批准,并严格执行相关金融法规的规定。如以下情形之一出现时,甲方承诺将于情形发生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乙方: ⑴甲方发生挤提存款、到期债务不能支付、大额贷款逾期、电脑系统严重故障、被抢劫或诈骗、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涉及严重违纪、刑事案件等重大事项。 ⑵甲方有价证券投资业务蒙受巨大损失,亏损额已达到甲方注册资本的50%;发生可能影响甲方正常经营的重大机构变动、股权交易或者经营风险等事项。 ⑶甲方的股东对甲方的负债逾期6个月以上未偿还。 ⑷财务公司任何一项资产负债比例指标不符合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和最新监管要求。 ⑸甲方出现被监管机构严重行政处罚、责令整顿等重大情形的。 ⑹其他可能对乙方存款资金带来安全隐患的事项。 2.乙方承诺: ⑴乙方依照本协议在与甲方办理具体金融服务时,应提交真实、合法、完整的资料和证明;乙方使用甲方业务系统,应严格遵守甲方的规定及要求,并对获取的相关资料和密钥承担保密及保管责任。 ⑵乙方同意,在其与甲方履行金融服务协议期间发生任何重大变化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或控制权的变化,须及时书面通知甲方。 (四)协议的生效、变更及解除 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后成立。 2.本协议由双方各自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后生效,有效期三年。 3.本协议有效期满后,除非其中一方有异议提出终止协议要求并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协议自动展期,每次展期一年,展期次数不限。 4.本协议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可以变更、修改和解除。在达成书面协议以前,协议仍然有效。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对协议进行单方面的变更、修改或解除。 5.本协议如部分条款无效或不可执行的,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 (五)保密条款 甲乙双方对在签订以及履行本协议过程中知悉的有关对方信息、资料、财务数据、产品信息等均应严格保密。未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在任何时候均不得将上述信息以及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内容披露给任何第三方,法律法规以及乙方上市地的上市规则另有规定的除外;若因国家法律法规要求或司法机关强制命令必须予以披露的,应在第一时间告知对方,并尽一切努力将信息披露程度和范围限制在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或司法机关强制命令的限度内。 (六)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违反其在本协议中的任何声明、保证和承诺或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全面和足额的赔偿。 2.任何一方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不因本协议的终止或解除而免除。 (七)法律适用及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国法律的管辖。 凡因签订及履行协议所发生的或与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纠纷或索赔,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应提交唐山仲裁委员会仲裁,按照该仲裁委员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结果一裁终局,对协议双方均有约束力。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升资金管理的专业化水平,降低交易成本和财务费用,防范资金运营风险,进一步规范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的金融服务,公司与财务公司签署修订后的《金融服务协议》。 财务公司作为一家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具有为企业集团成员单位提供金融服务的相关资质。财务公司为公司办理存款、信贷、结算及其他金融服务时,双方遵守平等自愿、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不会影响公司资金的运作和调拨。公司可充分利用财务公司的金融平台,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提高综合经济效益,为公司高质量发展提供稳定可靠的资金支持和畅通的融资渠道,不会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权益。 六、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6年3月27日在河北省唐山市新华东道70号开滦集团视频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应当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公司董事长彭余生系开滦集团党委常委、副总经理,作为关联董事对该议案回避表决,会议以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与开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修订稿)〉的议案》。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于2026年3月16日召开,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与开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修订稿)》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与开滦财务公司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遵循平等自愿、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协议条款明确,交易风险可控,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拓宽融资渠道,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公司关于与开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修订稿)〉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开滦集团将放弃行使在股东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七、需要特别说明的历史关联交易(日常关联交易除外)情况 2025年度,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余额每日最高不超过60亿元, 2025年度,公司与财务公司发生存贷款等关联交易,累计金额4,109,034,494.87元,关联交易均未超出预计金额。 特此公告。 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997 证券简称:开滦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6-009 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估值提升计划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连续12个月每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一市值管理》的相关规定,公司制定了《公司2026年度估值提升计划》,并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2026年,公司将按照“十五五”规划总体部署,坚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方向,锚定安全环保管控、经营提质增效、科技创新驱动、完善公司治理等领域分类施策、精准发力,增强核心竞争力与可持续发展能力,推动公司投资价值增长和估值稳步提升。 ●相关风险提示:本估值提升计划仅为公司行动计划,不代表公司对业绩、股价、重大事件等任何指标或事项的承诺。公司业绩及二级市场表现受到宏观形势、行业政策、市场情况等诸多因素影响,相关目标的实现情况存在不确定性。 一、估值提升计划的触发情形及审议程序 (一)触发情形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一市值管理》的规定,上市公司股票连续 12个月每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其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时,应当制定估值提升计划,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披露。 公司股价自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处于低位震荡波动,且连续12 个月每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3月28日每个交易日收盘价在6.15元/股一7.01元/股区间波动,均低于2023年经审计每股归属于公司股东净资产8.97元;2025年3月29日至2025年12月31日每个交易日收盘价在5.68元/股一7.48元/股区间波动,均低于2024年经审计每股归属于公司股东净资产9.00元,按照上述情形,公司应制定估值提升计划。 公司每股净资产变动情况 ■ (二)审议程序 2026年3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6年度估值提升计划》。 二、估值提升计划的具体内容 2026年,公司将按照“十五五”规划总体部署,坚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方向,锚定安全环保管控、经营提质增效、科技创新驱动、完善公司治理等领域分类施策、精准发力,增强核心竞争力与可持续发展能力,推动公司投资价值增长和估值稳步提升。 (一)筑牢安全环保底线,夯实公司运营稳健基础 一是坚守安全稳定底线。坚持煤矿板块“零”工亡、非煤板块“零”重伤、企业“零”职业病导向,不断优化完善安全管理“六大体系”建设、安全“双控”自查自改常态化机制,推进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抓好隐蔽致灾因素普查以及顶板、一通三防、矿井防治水、非煤风险隐患等排查整治,进一步增强防灾抗灾能力;按照煤炭产业“机械化换人、智能化减人”、化工产业无人化巡检和AI识别预警的安全工作思路,加快视频监控、AI智能识别系统、智能语音警示系统等智能化建设,确保实现安全生产自然年。 二是深化绿色低碳发展。制定完善能源消耗和碳排放统计、考核管理办法;定期开展能源审计,准确核算碳排放量,强化节能降碳管理能力;探索“以绿制绿”模式,鼓励重点用能单位通过绿色电力、节能降碳技术改造、移动源新能源替代等措施,推动用能结构转型,降低企业能源成本;加快绿色矿山、零碳工厂、国家级“绿色工厂”建设及环保绩效动态保A工作,打造零碳园区。 (二)聚焦经营提质增效,强化公司价值内生动力 一是优化运营管控机制。全面推行“大成本管理”模式,通过完善定额管理与运营管理智能系统“两大工具”,扎实推进“九大降本项目”,优化经营考核机制,系统提升成本管控水平。坚持把煤化工经营提效作为项目来推动,研究细化扭亏增盈的突破性措施,推动煤化工单位攻坚突围、向强迈进。 二是推进稳量增收增效。煤炭产业从升级装备技术、优化作业模式、开展劳动竞赛等方面入手,科学优化生产布局和劳动组织,实现集约高效生产;优化完善各煤矿单位未来5年和10年衔接规划,及时协调解决中长远衔接问题,确保实现稳定均衡生产。煤化工产业着力塑造更有韧性的生产系统,加强边际利润测算,科学调整焦炭、甲醇、苯加氢、聚甲醛、己二酸、环己醇等装置运行负荷;聚焦“拓市”抢抓新机遇,抓关键、抢机会,提高创效增利水平;新产品灵活切换目标赛道,深挖潜在市场需求,推动实现从“存量竞争”到“增量开拓”的转型。 (三)强化创新驱动,推动产业提档升级 一是加大科技创新力度。保持高强度研发投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提高科技研发水平和成果转化率。发挥煤化工研发中心、中试基地等平台作用,力争在高新材料、绿色化工、清洁能源等领域研发出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关键技术。深化产学研合作,通过合作研发、共建创新平台、智能创客联盟等方式,加强与科研院所的科研合作,对接、引入、转化一批高质量的科研项目和成果,为公司在新材料赛道加速跃升注入强劲科技动能。 二是加快推动产业升级。煤炭产业,选树行业内同类型先进矿井进行对标,构建“安全、高效、绿色、智能”开采格局;巩固提升煤矿智能化建设成效,实现煤矿采掘、地质勘探、生产调度、设备管理、瓦斯监测等环节智能控制。煤化工产业,深化智能化项目建设,力争在自动化控制、智能化巡检、精细化管理、预测性维护等领域取得新突破。战新产业,加快己二腈等科技成果中试验证、产业化应用和商业化开发;深挖碳微球在电池负极材料、特种石墨等领域应用场景,加快形成规模订单;研究实施混合二元酸等副产物高值化项目,推动战新产业育新突破。 三是稳妥推进内外部资源整合。公司将采用资本运作手段,推动存量资产优化,提升资产配置效率与盈利水平;积极寻求优质焦煤资源,适时以市场化方式实施并购,增加公司煤炭资源储备;聚焦煤炭清洁高效利用、高端新材料等领域,遴选掌握核心技术、关键资源或稳定渠道的优质标的开展并购投资,提升公司产能规模和经济效益。 (四)强化股东回报,稳定投资者预期 公司继续坚持积极的分红政策,充分考虑发展规划、未来三年盈利水平、资金需求和现金流状况等多种因素,制定《未来三年(2026年-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下,公司将持续实施相对稳定的、合理的现金分红方案,让投资者获得稳定的分红收益,增强投资者长期持股信心。 (五)强化公司治理,提升规范化运作水平 一是完善治理结构。坚持优化治理结构与决策机制,完善以董事会为核心的治理体系,突出董事会定战略、作决策、防风险核心职能,不断夯实治理基础;充分发挥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与独立董事的专业咨询、监督与决策作用,保障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是强化“关键少数”责任。高度重视控股股东、董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等“关键少数”的职责履行和风险防控,及时向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关键少数”传递最新金融监管政策和证券法规,组织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参加监管部门专项培训,持续提升合规意识与履职能力。按照新的监管规则要求,持续优化完善薪酬管理制度。 三是健全完善内控体系建设。围绕内部审计及检查、内部控制评价、监督治理效能提升、风险管控四大关键领域开展工作,着力健全长效工作机制、补齐管理薄弱短板,全面提升公司整体风险管控水平。 (六)提升信息披露质量,维护公司市场形象 公司将充分发挥信息披露作为价值传递和价值维护的载体作用,进一步加强信息披露管理工作。 一是规范披露信息。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开展信息披露,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持续增强信息披露的透明度与可读性。强化公司核心竞争力、发展规划、经营绩效、环境保护、履行社会责任等非财务指标的主动性披露,促进投资者全面地了解公司生产经营信息和重大事项决策。 二是高效精准做好舆情管理工作。强化舆情信息捕捉,提高舆情监测准确度,高效分析研判、科学及时处置舆情,有效化解“显性”“隐性”舆情隐患,切实维护公司市场形象。 (七)加强投资者沟通,增强公司价值传播 一是主动、多场景发声。通过指定媒体、微信公众号等渠道不定期发布公司科技创新、安全环保、履行社会责任等动态,切实保障投资者及时、准确、全面地了解公司经营信息。 二是积极与投资者互动交流。通过投资者热线电话、上证e互动、接待行业分析师和机构投资者现场调研等多渠道开展投资者互动工作,积极倾听意见或建议,通过高效沟通,切实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三是定期召开业绩说明会。每季度召开业绩说明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积极与投资者互动交流,全面诠释公司战略规划、生产经营情况和核心竞争力,强化公司价值的传播,提升投资者长期价值投资信心。 三、董事会对估值提升计划的说明 本次估值提升计划的制定以提高公司发展质量为基础,充分考虑了公司战略规划、发展阶段、市场环境、投资需求和财务状况等因素,注重价值创造和投资者利益保护,稳定投资者回报预期,实现公司与投资者共享企业价值成长。该计划基于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具备合理性和可行性,有助于提升公司投资价值。 四、评估安排 根据《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一市值管理》相关规定,公司属于长期破净情形时,每年将对估值提升计划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估,评估后需要完善的,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披露。 公司所在会计年度,若日平均市净率低于同行业平均值,公司将在年度业绩说明会中就估值提升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专项说明。 五、风险提示 本估值提升计划仅为公司行动计划,不代表公司对业绩、股价、重大事件等任何指标或事项的承诺。公司业绩及二级市场表现受到宏观形势、行业政策、市场情况等诸多因素影响,相关目标的实现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997 证券简称:开滦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6-014 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6年为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资助对象:唐山开滦炭素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炭素化工公司)、承德中滦煤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承德中滦公司)、唐山中阳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唐山中阳公司)、唐山开滦化工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化工科技公司)、唐山开滦林西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林西矿业公司)。 ● 资助方式:委托贷款 ● 资助金额:自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起至 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日,公司拟对所属子公司提供的委托贷款不超过87,290万元。 ● 履行的审议程序: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一)财务资助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所属炭素化工公司、承德中滦公司、唐山中阳公司、化工科技公司、林西矿业公司五家子公司的运营实际需求,自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起至 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日,公司拟向其提供委托贷款期限不超过两年,金额不超过87,290万元。 ■ ■ ■ ■ ■ (二)内部决策程序 2026年3月27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关于授权办理委托贷款事宜的议案》,该委托贷款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 (三)提供财务资助的原因 公司向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有利于保证子公司的资金需求,不会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不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 ■ ■ ■ ■ (二)被资助对象的资信或信用等级状况 公司被资助对象的信用等级稳定,不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不存在财务资助到期后未能及时清偿的情形。 (三)与被资助对象的关系 炭素化工公司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94.72%的股权;河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其5.28%的股权。炭素化工公司的其他股东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公司为炭素化工公司提供全额财务资助。 承德中滦公司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51%的股权,承德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承钢集团)持有其49%的股权。承德中滦公司的其他股东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公司和承钢集团按股比为其提供资金支持。 唐山中阳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为唐山中阳公司提供全额财务资助。 化工科技公司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96.39%的股权,开滦汇金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其2.58%的股权,开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其1.03%的股权。化工科技公司的其他股东为公司的关联方,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公司与其他股东按股比为化工科技公司提供资金支持。 林西矿业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为林西矿业公司提供全额财务资助。 三、财务资助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公告为预计提供财务资助公告,公司与相关子公司目前尚未签订具体协议。在上述批准额度内,公司发生提供财务资助事项时,将持续披露公告。 四、财务资助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对象为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公司可以掌握资金的使用情况,不存在就财务资助事项提供担保等。公司将密切关注被资助对象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评估风险变化,如发现或判断出现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或降低财务资助风险。 五、董事会意见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在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日期限内,办理上述委托贷款事宜并签署有关合同及文件。 针对上述委托贷款事宜,公司董事会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持有炭素化工公司94.72%的股权。公司为炭素化工公司提供全额委托贷款,保障该公司正常的资金需求。炭素化工公司经营稳定,销售渠道畅通,公司对其发放委托贷款至今未发生过逾期情形。 承德中滦公司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51%的股权,承德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持有49%的股权。双方股东按照股比提供资金支持,保障该公司正常的资金需求。承德中滦公司经营稳定,公司对其发放委托贷款至今未发生过逾期情形。 唐山中阳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为唐山中阳公司提供委托贷款,保障该公司正常的资金需求。公司对唐山中阳公司发放委托贷款至今未发生过逾期情形。 化工科技公司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96.39%的股权,公司与其他股东按股比为化工科技公司提供资金支持,保障该公司正常的资金需求。化工科技公司经营稳定,公司对其提供的委托贷款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 林西矿业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为林西矿业公司提供委托贷款,保障该公司正常的资金需求。林西矿业公司经营稳定,公司对其提供的委托贷款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 公司目前委托贷款事项均为对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发放的委托贷款,未向其他关联方提供委托贷款,也不存在违规发放委托贷款的情形。公司的委托贷款事项严格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六、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 ■ 特此公告。 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997 证券简称:开滦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6-016 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4月27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4月27日 14点00 分 召开地点:河北省唐山市新华东道70号开滦集团视频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4月27日 至2026年4月2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 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公司三位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分别做《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相关内容于2026年3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2、4、5、6、7、8、9、10、1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5、6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开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便利投票,公司使用上海证券交易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会提醒服务,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一键通服务用户使用手册》(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it 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传真方式登记。法人股东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当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到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当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到公司登记。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当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当出示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二)登记时间:2026年4月23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30。未在上述时间内登记的公司股东,亦可参加公司股东会。 (三)登记地址:河北唐山新华东道70号东楼公司证券部。 (四)受托行使表决权人需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受托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二)会议联系人:张嘉颖、郭宣辉 联系电话:(0315)2812013、3026507 联系传真:(0315)3026507 电子邮箱:klzqb@sina.com 附件: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31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4月2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997 证券简称:开滦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6-007 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17日以电话、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和议案。会议于2026年3月27日上午在河北省唐山市新华东道70号开滦集团视频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当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彭余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公司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此项议案需提请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公司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按母公司当年实现净利润304,367,000.04元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30,436,700.00元,拟按母公司当年实现净利润的5%提取任意盈余公积15,218,350.00元。考虑对股东的回报,同时为保障公司长远发展,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2元(含税)。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587,799,851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1,755,997.02元(含税)。 如在公司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此项议案需提请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3月31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披露的《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临2026-008”。 (四)公司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五)公司关于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公司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六)公司关于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七)公司关于2025年度全面风险管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公司2025年度全面风险管理工作报告》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八)公司关于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和绩效评价结果的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公司关于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和绩效评价结果的报告》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九)公司关于制订《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为规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合理确定收入水平,完善激励和约束机制,充分调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企业健康、稳定、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该办法明确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的基本原则、薪酬的构成与管理等内容,健全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调整与止付追索机制。 该办法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此项议案需提请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公司2026年度估值提升计划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一市值管理》等相关规定和要求,进一步提升公司发展质量和投资价值,推动公司股价合理反映公司价值,公司结合实际,制定《公司2026年度估值提升计划》。 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3月31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披露的《公司2026年度估值提升计划》“临2026-009”。 (十一)公司未来三年(2026年一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为进一步完善和健全公司的分红决策机制,增强股东回报的透明度,便于投资者形成稳定的回报预期,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5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26年一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 此项议案需提请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公司未来三年(2026年一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十二)公司关于与开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修订稿)》的议案 表决结果:公司董事长彭余生系开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开滦集团)党委常委、副总经理,作为关联董事对该议案回避表决,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为规范开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金融服务交易,公司与财务公司拟再次签订有效期三年的《金融服务协议》,对《金融服务协议》有关条款进行修订。 该议案事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此项议案需提请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3月31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披露的《公司关于与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修订稿)〉暨关联交易的公告》“临2026-011”。 (十三)公司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公司董事长彭余生系开滦集团党委常委、副总经理,作为关联董事对该议案回避表决,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该议案事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此项议案需提请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与该等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开滦集团将在公司股东会上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3月31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披露的《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公告》“临2026-010”。 (十四)公司关于注册发行永续中期票据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此项议案需提请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3月31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披露的《公司关于拟注册发行永续中期票据的公告》“临2025-012”。 (十五)公司关于授权办理信贷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公司根据2026年度生产经营及投资需要,通过分析研判2026年经济发展形势和货币调控政策预期,为保障资金链安全顺畅运转,公司综合考虑各金融机构(包括银行、经银保监会批准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等)对公司的授信、利率等条件,拟采取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贷款、保理、信用证等融资形式,适时借入最高额不超过25亿元的信贷资金。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董事会授权总会计师在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日期限内办理上述信贷事宜并签署有关合同及文件。 此项议案需提请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六)公司关于授权办理担保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根据公司所属迁安中化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迁安中化公司)、唐山中润煤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唐山中润公司)、唐山开滦炭素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炭素化工公司)、唐山中浩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唐山中浩公司)、承德中滦煤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承德中滦公司)、唐山开滦化工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化工科技公司)、唐山开滦林西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林西矿业公司)、唐山中阳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唐山中阳公司)八家子公司的融资需求,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日,公司拟向其提供不超过294,250万元的融资担保。具体担保明细如下: ■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在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日期限内办理上述融资担保事宜并签署有关合同及文件。 针对上述担保事宜,公司董事会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和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钢股份)分别持有迁安中化公司49.82%的股权,公司与首钢股份同比例提供融资担保,保障该公司正常的资金需求。迁安中化公司经营稳定,公司对其提供的融资担保至今未发生过逾期情形,未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 唐山中润公司成立时,公司引进河钢股份有限公司、唐山港兴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作为战略合作伙伴,主要考虑可以形成长期稳定的销售渠道,保障唐山中润公司可持续发展。公司作为持股94.08%的大股东,为唐山中润公司提供全额融资担保,保障该公司正常的资金需求。唐山中润公司经营稳定,银行信用良好,公司对其提供的融资担保至今未发生过逾期情形,未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 公司持有炭素化工公司94.72%的股权。公司为炭素化工公司提供全额融资担保,保障该公司正常的资金需求。炭素化工公司经营稳定,销售渠道畅通,公司对其提供的融资担保至今未发生过逾期情形,未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 唐山中浩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为唐山中浩公司提供融资担保,保障该公司正常的资金需求。唐山中浩公司经营稳定,公司对其提供的融资担保至今未发生过逾期情形,未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 承德中滦公司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51%的股权,承德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持有49%的股权。双方股东按照股比提供融资担保,保障该公司正常的资金需求。承德中滦公司经营稳定,公司对其提供的融资担保至今未发生过逾期情形,未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 化工科技公司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96.39%的股权,公司与其他股东按股比为化工科技公司提供融资担保,保障该公司正常的资金需求。化工科技公司经营稳定,公司对其提供的融资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 林西矿业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为林西矿业公司提供融资担保,保障该公司正常的资金需求。林西矿业公司经营稳定,公司对其提供的融资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 唐山中阳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为唐山中阳公司提供融资担保,保障该公司正常的资金需求。唐山中阳公司经营稳定,公司对其提供的融资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 公司目前担保事项均为对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未向其他关联方提供任何担保,也不存在违规担保的情形。公司的对外担保事项严格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此项议案需提请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3月31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披露的《公司关于预计2026年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临2026-013”。 (十七)公司关于授权办理委托贷款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根据公司所属炭素化工公司、承德中滦公司、唐山中阳公司、化工科技公司、林西矿业公司五家子公司的运营实际需求,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日,公司拟向其提供委托贷款期限不超过两年,金额不超过87,290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在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日期限内,办理上述委托贷款事宜并签署有关合同及文件。 针对上述委托贷款事宜,公司董事会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持有炭素化工公司94.72%的股权。公司为炭素化工公司提供全额委托贷款,保障该公司正常的资金需求。炭素化工公司经营稳定,销售渠道畅通,公司对其发放委托贷款至今未发生过逾期情形。 承德中滦公司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51%的股权,承德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持有49%的股权。双方股东按照股比提供资金支持,保障该公司正常的资金需求。承德中滦公司经营稳定,公司对其发放委托贷款至今未发生过逾期情形。 唐山中阳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为唐山中阳公司提供委托贷款,保障该公司正常的资金需求。公司对唐山中阳公司发放委托贷款至今未发生过逾期情形。 化工科技公司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96.39%的股权,公司与其他股东按股比为化工科技公司提供资金支持,保障该公司正常的资金需求。化工科技公司经营稳定,公司对其提供的委托贷款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 林西矿业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为林西矿业公司提供委托贷款,保障该公司正常的资金需求。林西矿业公司经营稳定,公司对其提供的委托贷款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 公司目前委托贷款事项均为对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发放的委托贷款,未向其他关联方提供委托贷款,也不存在违规发放委托贷款的情形。公司的委托贷款事项严格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此项议案需提请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3月31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披露的《公司关于预计2026年为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临2026-014”。 (十八)公司关于开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公司董事长彭余生系开滦集团党委常委、副总经理,作为关联董事对该议案回避表决,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该议案事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关于对开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十九)公司关于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喜事务所)现为公司聘请的2025年度审计机构。根据《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对中喜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认为中喜事务所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拟续聘中喜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6年年度财务审计、内控审计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审计项目。2026年年度审计费用合计85万,其中:财务审计费用 45万元,内控审计费用40万元,审计费用较上年未发生变化。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此项议案需提请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3月31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披露的《公司关于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临2026-015”。 (二十)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3月31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披露的《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临2026-016”。 会议听取了《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2025年度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公司关于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将在2025年年度股东会上分别向公司股东作述职报告。 《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2025年度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公司关于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2025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三十一日 可持续发展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600997 证券简称:开滦股份 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摘要 第一节重要提示 1、本摘要来自于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可持续发展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议题的相关影响、风险和机遇,以及公司可持续发展战略等相关事项,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可持续发展报告全文。 2、本报告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二节报告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 2、可持续发展治理体系 (1)是否设置负责管理、监督可持续发展相关影响、风险和机遇的治理机构:√是,该治理机构名称为“决策层:董事会、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管理层: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小组;执行层:相关部门和所属单位”三级治理架构 □否 (2)是否建立可持续发展信息内部报告机制:√是,报告方式及频率为董事会每年审议并披露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 □否 (3)是否建立可持续发展监督机制,如内部控制制度、监督程序、监督措施及考核情况等:√是 ,相关制度或措施为《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 3、利益相关方沟通 公司是否通过访谈、座谈、问卷调查等方式开展利益相关方沟通并披露:□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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