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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3月31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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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结果: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事前认可,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表决结果:三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有关该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另行发布的有关报告。
  七、通过《关于A股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的议案》
  批准《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A股募集资金2025年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有关该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另行发布的有关报告。
  八、通过《关于中国中冶2026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
  1.同意中国中冶及其所属子公司2026年度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90.9亿元(或等值外币)的融资类担保和业务经营类担保。
  2.同意在2026年度担保计划范围内,在担保方不变的情况下,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子企业之间担保额度可调剂使用;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子企业之间担保额度可调剂使用。
  3.同意本次担保计划有效期自公司股东会批准之日起至公司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4.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总裁办公会审批中国中冶及所属子公司在本次担保计划范围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业务及调剂事项。
  5.同意公司所属子公司为商品房承购人提供按揭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
  表决结果: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有关该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另行发布的有关公告。
  九、通过《关于中国中冶2026年度金融衍生业务计划的议案》
  1.同意中国中冶2026年度金融衍生业务计划,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2.同意中国中冶金融衍生业务可行性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有关该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另行发布的有关公告。
  十、通过《关于中国中冶总部债券注册发行计划的议案》
  1.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2.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报注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TDFI),在接受注册通知书的有效期内择机分期发行。有效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交易商协会接受注册通知书批复的有效期止。
  3.同意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储架”公司债券额度不超过150亿元(含),在额度有效期内择机分期发行。有效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证监会核准发行批复的有效期止。
  4.同意上述债券注册发行计划内的具体发行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发行方案、发行文件、设立专项账户、发行后续管理等事项。同意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进一步授权公司总裁办公会,根据股东会决议及董事会授权处理。以上授权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表决结果: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十一、通过《关于设定2027年日常关联交易/持续性关连交易年度限额的议案》
  1.同意成立由刘力、吴嘉宁、周国萍三位董事组成的独立董事委员会,对公司本次提交股东会审议的日常关联交易/持续性关连交易事项发表意见。
  2.同意聘请嘉林资本有限公司担任审核持续关连交易事项的独立财务顾问。
  3.同意2027年中国中冶与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及其除本公司以外的其他下属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持续性关连交易年度上限额度如下:
  ■
  4.同意2026年度中国中冶与关连附属企业的日常关联交易/持续性关连交易年度上限额度如下:
  ■
  5.同意2027年度中国中冶与关连附属企业的日常关联交易/持续性关连交易年度上限额度如下:
  ■
  6.同意中国中冶与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续签《综合原料、产品和服务互供协议》,同意中国中冶与关联附属企业签署《工程建设和服务互供协议》。
  7.同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上市监管规则的要求,依法合规对外披露相关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8.同意在本议案经香港联交所审核完毕后,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属于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陈建光、闫爱中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因此,五位非关联董事对该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表决结果:五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议事前认可,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表决结果:三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有关该议案的具体情况详见本公司另行发布的有关公告。
  十二、通过《关于中国中冶对五矿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2025年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同意《中国中冶对五矿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2025年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本议案属于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陈建光、闫爱中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因此,五位非关联董事对该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表决结果:五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议事前认可,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表决结果:三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有关该议案的具体情况详见本公司另行发布的有关报告。
  十三、通过《关于〈中国中冶董事会2025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1.同意《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度工作报告》。
  2.同意将该报告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十四、通过《关于中国中冶外部联席公司秘书变更的议案》
  同意聘任朱璧敏女士接替伍秀薇女士担任公司外部联席公司秘书,该聘任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表决结果: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事前认可,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表决结果:三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有关该议案的具体情况详见本公司另行发布的有关公告。
  十五、通过《关于聘任中国中冶副总裁的议案》
  同意聘任王波先生为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届董事会聘任新一届高级管理人员之日止。王波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事前认可,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表决结果:三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十六、通过《关于中国中冶董事、监事2025年度薪酬的议案》
  1.同意公司董事、监事2025年度薪酬的方案。
  2.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在任的公司董事、监事2025年度薪酬方案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
  与会董事对该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在讨论本人薪酬时,已按监管要求回避。
  表决结果: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表决结果:三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十七、通过《关于〈中国中冶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暨可持续发展报告〉的议案》
  批准《中国中冶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暨可持续发展报告》。
  表决结果: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可持续发展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表决结果:三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有关该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另行发布的有关报告。
  十八、通过《关于〈中国中冶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批准《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事前认可,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表决结果:三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有关该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另行发布的有关报告。
  特此公告。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30日
  附件:
  王波先生简历如下:
  1978年3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王先生历任中冶集团建筑研究总院(后更名为中冶建筑研究总院有限公司)预应力所助理工程师、工程师,MCC新加坡环球影城项目董事,中国京冶国际工程分公司总经理,中国京冶文化产业工程分公司总经理,中冶建筑研究总院有限公司院长助理;2016年8月至2024年3月任中冶建筑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2016年7月至2017年5月兼任中国京冶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设计院院长,2019年10月至2021年8月兼任中国京冶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2024年3月至2025年10月任中国中冶海外工程与矿业管理部部长,2025年10月至今任中国中冶海外业务管理部(矿业管理部)部长。王先生大学毕业于天津大学建筑工程学院建筑工程专业,研究生毕业于天津大学建筑工程学院结构工程专业,获得工学硕士学位,是正高级工程师。
  王波先生与本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目前,王波先生不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监管部门的处罚,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以及《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证券代码:601618 证券简称:中国中冶 公告编号:2026-026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五矿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报告的公告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中冶”或“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的要求,本公司通过查验五矿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金融许可证》《营业执照》等证件资料,并审阅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在内的财务公司的定期财务报告,对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了评估,现将有关风险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财务公司基本情况
  (一)财务公司基本信息
  财务公司是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五矿”)下属金融机构,于1992年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2001年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是由中国五矿股份有限公司、五矿资本控股有限公司两方共同出资,接受金融监督部门监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财务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10,000万元。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5号
  A247-A267(单)A226-A236(双)C106
  法定代表人:董甦
  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L0001H21100000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101710917K
  经营范围: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服务。(依法须经批准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二)财务公司股东名称、出资金额和出资比例
  ■
  二、 财务公司内部控制的基本情况
  (一)控制环境
  财务公司已根据现代公司治理结构要求,设立了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并对董事会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风险管理中的责任进行了明确规定。董事会下设风险管理委员会,由非财务公司高管的董事组成,是财务公司组织和实施公司全面风险管理的权威性机构,辅助董事会进行重大风险管理方面的调研和决策。财务公司治理结构健全,管理运作规范,建立了分工合理、职责明确、互相制衡、报告关系清晰的组织结构,为风险管理的有效性提供必要的前提条件。财务公司按照决策系统、执行系统、监督反馈系统互相制衡的原则设置了组织结构。
  (二)风险的识别与评估
  财务公司编制完成了《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建立了完善的授权管理制度,各部门间、各岗位间职责分工明确,各层级报告关系清晰,通过部门及岗位职责的合理设定,形成了部门间、岗位间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风险控制机制。财务公司各部门在其职责范围内对本部门相关风险进行识别与评估,按流程采取相应的风险应对措施。
  财务公司风险管理委员会对财务公司的全面风险控制情况进行监督,负责审查财务公司风险控制情况、各项风险指标的控制情况,负责对财务公司风险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监督财务公司资金结算、信贷、投融资等方面的重大风险控制;对已出现的风险制定化解措施并组织实施;对财务公司风险状况进行评估,并向董事会提出完善公司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的建议。
  (三)控制活动
  1.结算及资金管理
  在结算及资金管理方面,财务公司根据各监管法规,制定了《人民币结算办法》《人民币日常结算资金头寸管理办法》《进口结算业务管理办法》《出口结算业务管理办法》等结算管理与业务制度,每项业务制度均有详细的操作流程,明确流程的各业务环节、执行角色、主要业务活动、关键输入输出、主要业务规则,有效控制了业务风险。
  资金结算方面,财务公司主要依靠五矿司库系统进行系统控制,司库系统支持客户对业务的多级授权审批,防范客户操作风险。成员单位在财务公司开设结算账户,通过登入司库系统网上提交指令及提交书面指令实现资金结算。司库系统支持网上对账功能,支持成员单位账目的即时查询与核对。
  存款业务方面,财务公司严格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为成员单位办理存款业务,相关政策严格按照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和中国人民银行相关规定执行,充分保障成员单位资金的安全,维护各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流动性管理方面,财务公司严格遵循公司相关规定进行资产负债管理,根据现金流对业务进行期限错配,保证了公司资金的安全性、效益性和流动性。
  2.信贷管理
  为有效控制信贷业务风险,财务公司根据《贷款通则》《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及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和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制定了《客户信用评定管理办法》《授信管理办法》《自营贷款管理业务办法》等详细的管理办法及操作流程。以“制度先行,内控优先”的管理原则开展创新业务。
  财务公司严格执行授信管理,根据成员单位的融资余额及融资需求,结合公司资金状况,确定客户授信额度计划,并严格在授信额度内办理信贷业务,严控风险,使业务的开展既有计划性又有均衡性。
  财务公司信贷业务切实执行三查制度,即贷前调查、贷中审查和贷后检查。严格实施审贷分离、分级审批机制。信贷业务经逐级审批后,方可办理放款。财务公司对信贷业务的风险预警、质量分类及客户信用评级等事项进行检查,并落实有关具体信贷业务管理措施。
  3.信息系统控制
  财务公司作为集团内成员单位与企业法人,既是集团内部信息系统的使用者,同时为集团内部成员单位提供信息系统服务。2017年,财务公司在信息系统建设方面,实施了五矿资金管理与结算系统建设,取代原有的五矿资金集中结算系统,并于2017年9月底正式上线,2023年更名为五矿司库系统,并逐年强化系统功能建设,配套建设了独立的财务公司机房和异地灾备机房,信息化水平得到了较大提高。
  机房部署了高性能防火墙,实施内外网隔离,并采用国内先进技术以确保网络安全;使用数字证书进行用户身份认证,并使用各项技术措施以确保系统应用安全;采用备份策略以确保系统数据安全。财务公司已获得与工、农、中、建、交、招等二十家银行核心业务系统的对接允可,并采取多项措施确保数据传输过程中的安全与高效。
  4.稽核监督
  财务公司纪检审计部负责财务公司内部稽核业务,针对内部控制执行情况业务和财务活动的合法合规性、安全性、准确性、效益性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内部控制薄弱环节、管理不完善之处和由此导致的各种风险,向管理层提出有价值的改进意见和建议。
  (四)风险管理总体评价
  财务公司的各项业务均能严格按照制度和流程开展,无重大操作风险发生;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监管机构的要求;业务运营合法合规,管理制度健全,风险管理有效。
  三、财务公司经营管理及风险管理情况
  (一)财务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二)财务公司管理情况
  自成立以来,财务公司一直坚持稳健经营的原则,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和国家有关金融法规、条例以及《公司章程》规范经营行为,加强内部管理。根据对财务公司风险管理的了解和评价,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未发现与财务报表相关资金、信贷、稽核、信息管理等风险控制体系存在重大缺陷。
  (三)财务公司监管指标
  根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财务公司的各项监管指标均在合理的范围内,不存在重大风险。
  ■
  四、本公司在财务公司存贷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余额约为127.46亿元人民币,占中国中冶合并货币资金总金额(777.65亿元)的比重约为16.39%;在财务公司的贷款余额为17.9亿元人民币,占本公司带息负债(803.79亿元)的2.23%;开立财务公司承兑汇票的余额为0.11亿。本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安全性和流动性良好,未发生财务公司因现金头寸不足而延迟付款的情况。
  五、持续风险评估措施
  公司通过查验财务公司《金融许可证》《营业执照》等证件资料,并审阅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在内的财务公司的定期财务报告,对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了评估;通过与财务公司签署了《金融服务协议》,约定了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保障本公司在财务公司的资金安全,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风险。
  六、风险评估意见
  基于以上分析与判断,本公司认为:
  (一)财务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营业执照》,建立了较为完善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能够较好地控制风险;
  (二)未发现财务公司存在违反颁布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的情形,财务公司的资产负债比例符合该办法的要求规定;
  (三)财务公司严格按照《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经营,财务公司的风险管理不存在重大缺陷。本公司与财务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目前风险可控。
  特此公告。
  中国冶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30日
  ■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德勤华永”)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德勤华永的前身是1993年2月成立的沪江德勤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02年更名为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2年9月经财政部等部门批准转制成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德勤华永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222号30楼。
  德勤华永具有财政部批准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并经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批准,获准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德勤华永已根据财政部和中国证监会《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的规定进行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德勤华永过去二十多年来一直从事证券期货相关服务业务,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
  德勤华永首席合伙人为唐恋炯先生,2025年末合伙人人数为214人,从业人员共6,133人,注册会计师共1,161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270人。
  德勤华永2024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为人民币38.93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人民币33.5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6.60亿元。德勤华永为61家上市公司提供2024年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1.97亿元。德勤华永所提供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主要行业为制造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德勤华永提供审计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与本公司同行业客户共1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德勤华永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人民币2亿元,符合相关规定。德勤华永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近三年,德勤华永及从业人员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以及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纪律处分;德勤华永曾受到行政处罚一次,受到行政监管措施一次,受到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措施两次;十七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各一次,两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监管措施各一次,四名从业人员受到自律监管措施各一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事项并不影响德勤华永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德勤华永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陈文龙先生,自2005年加入德勤华永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2007年注册为注册会计师,现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近三年签署或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陈文龙先生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周宏宇先生,自2008年加入德勤华永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2015年注册为注册会计师,现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近三年签署或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周宏宇先生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质量控制复核人许朝晖先生,自1995年加入德勤华永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1999年注册为注册会计师,现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近三年签署或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许朝晖先生自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专业服务。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督管理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德勤华永及以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6年度审计费用人民币2,375万元,其中年度财务报告审计酬金人民币1,700万元、半年度财务报告审阅酬金人民币445万元、年度内控审计酬金人民币230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德勤华永进行了事前审查,对德勤华永的执业质量进行了充分了解。会议认为,德勤华永具备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且具备独立性,诚信状况良好,同意续聘德勤华永担任公司2026度财务报告审计、半年度财务报告审阅主审所,同意续聘德勤华永担任公司2026年度内控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同意德勤华永的酬金安排,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公司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国中冶202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德勤华永担任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半年度财务报告审阅主审所;同意续聘德勤华永担任公司2026年度内控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同意德勤华永年度审计酬金为人民币2,375万元,其中,年度财务报告审计酬金为人民币1,700万元,半年度财务报告审阅酬金为人民币445万元,年度内控审计酬金为人民币230万元;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30日
  ■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日常关联交易2025年度执行情况、2027年度额度预计及签署协议的公告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或“中国中冶”)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会审议:是
  ● 是否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否
  本公司已分别于2025年3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十次会议、于2025年6月30日召开2024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设定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持续性关连交易年度限额的议案》,审批通过公司与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五矿”)及其除本公司外的其他下属子公司之关联交易有关事项,同意预计相关额度上限并签署相关协议。鉴于上述交易额度将于2026年12月31日到期,结合公司业务需求,现就本公司设定2027年日常关联交易年度上限额度以及续签关联交易协议等情况公告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年3月3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定2027年日常关联交易/持续性关连交易年度限额的议案》,同意预计相关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上限并签署相关协议,并在按相关规定将议案提交香港联交所事前审核通过后,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上述议案属于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陈建光、闫爱中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因此,五位非关联董事对该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上述议案进行了审议,审核意见如下:
  会议同意聘用嘉林资本有限公司为本次审核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财务顾问;同意授权董事会秘书办理与嘉林资本有限公司进行合同条款谈判及签约的具体事宜。
  会议认为,2027年日常关联交易/持续性关连交易年度上限额度调整及设定事项涉及材料详实完备,关联交易属合理、合法的经济行为,且已经过相关部门充分的研究和分析论证,符合监管机构关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有关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和股东而言公平合理。会议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中国五矿及其除本公司外的其他下属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五矿集团”)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包括但不限于贷款、票据承兑和贴现、担保、保函、开立信用证等,含已发生应计利息。
  注2:包含已发生应计利息。
  注3: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咨询、结算、网上银行、投资、信用证、委托贷款、担保、票据承兑、保函等服务收取的代理费、手续费、咨询费或其他服务费用总额。
  (三)设定2027年日常关联交易上限额度并续签《综合原料、产品和服务互供协议》
  由于公司与中国五矿2025年5月签署的《综合原料、产品和服务互供协议》将于2026年12月31日到期,本次公司拟与中国五矿续签《综合原料、产品和服务互供协议》,协议主要条款详见本公告“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交易目的及必要性,以及定价政策”部分。协议经股东会通过后生效,有效期为2027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协议生效后,本公司于2024年5月16日与五矿财务公司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纳入本协议规管。依据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中国五矿集团日常关联交易统计预估情况,预计2027年相关类别日常关联交易上限额度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本公司与五矿财务公司的金融服务类关联交易2027年上限情况详见本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及2024年5月17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董事会同意上述本公司与中国五矿集团202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上限额度预估方案,同意本公司与中国五矿续签有效期为2027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的《综合原料、产品和服务互供协议》,同意在经香港联交所审核完毕后将本议案中达到股东会审批限额的“物资采购类-支出”、“工程建设类-收入”上限额度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得信;
  注册资本:1,020,000万元;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五号;
  公司经营范围:黑色金属、有色金属、矿产品及非金属矿产品的投资、销售;新能源的开发和投资管理;金融、证券、信托、租赁、保险、基金、期货领域的投资管理;投资与资产管理;各种工程技术咨询服务及工程设备租赁;与工程建筑相关的新材料、新工艺、新产品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交流和技术转让;冶金工业所需设备的开发、销售;承担国外各类工业、民用建筑工程咨询、勘察、设计和设备租赁;机电产品、小轿车、建筑材料、仪器仪表、五金交电、机械设备的销售;建筑及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技术研究、规划勘察、设计、监理服务;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物业管理;进出口业务;招标、投标及招标代理;承办展览展示活动;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外广告;经济贸易咨询;技术服务、技术交流;自有房屋租赁。(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中国五矿2024年末总资产1,342,052.23百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权益116,661.27百万元,2024年度营业总收入833,239.32百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646.38百万元。
  (二)关联方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中国五矿直接持有本公司44.258%股权,并通过中国冶金科工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本公司4.918%股权,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一)项规定,中国五矿为本公司关联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交易目的及必要性,以及定价政策
  (一)物资采购类
  本公司将作为采购方向中国五矿集团采购钢材,并与中国五矿集团互相供应工程总承包及生产运营所需的装备。上述物资供应方亦将就有关物资供应提供相关物流服务(包括仓储、货代、船代、陆上运输服务等)。
  中国五矿是一家以金属与矿产业务为核心,以贸易为基础,以资源为依托,科工贸一体、上下游延伸的综合性企业集团。钢材贸易是中国五矿集团传统业务,不仅在国内市场具有购销优势,而且具有强大的国际性贸易渠道,能为本公司提供稳定的钢材等相关材料供应。由于中国五矿集团及本公司具有不同的装备制造能力,在装备互供方面能够优势互补,满足特定工程建设及生产运营需要。
  钢材与装备的供货商及价格将通过采购方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而中标结果将在采购方的采购平台网站上公示。若中标,双方将签订具体采购合同,并在其中约定对采购价款(一般包括预付款、到货验收合格后货款及质保金等)的具体支付安排。
  (二)工程建设类
  本公司将作为承包方向中国五矿集团提供工程承包及施工建设相关服务。另外,因中国五矿下属专业公司在某些地区具有区域优势,并在有色矿山及冶炼工程建设领域具有专业的施工资质及独特的技术优势,本公司将于该等地区、该等领域所承接的工程项目中的部分建设任务分包给中国五矿下属专业公司。
  中国五矿集团是进行全球化经营的大型企业集团,本公司投标中国五矿集团的工程建设项目有利于本公司开拓市场份额,扩大营业收入,提高市场竞争力,提升本公司知名度,有助于本公司的品牌建设。中国五矿集团在部分区域市场具有区位优势,本公司在中国五矿集团的优势区域将部分工程建设项目分包给中国五矿下属专业公司,有利于本公司节约工程建设成本,加快工程建设进度。
  工程建设项目的价格将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按照中国招投标相关法规,国有及国有控股投资项目以及关系到国计民生工程建设项目等项目招投标结果和价格均会在政府工程招投标平台网站上公示。若中标,双方将签订具体施工合同,并在其中约定对工程款的具体支付安排(一般为按照工程进度节点或月完成进度比例支付)。
  (三)生产维保类
  本公司与中国五矿集团互相提供设备、备品备件及生产运行的维护服务。
  本公司具有独特的全产业链竞争优势和工程建设运营一体化全生命周期的运营服务能力。本公司为中国五矿集团提供生产维保等服务有助于发挥本公司的相关优势,提高营业收入,提升市场占有率。同时中国五矿拥有制造矿山机械及配套辅助设施等的公司,可为本公司提供高质量且适配度高的设备及维保服务等。
  生产维保服务的价格主要根据维保服务的具体内容进行公开招标,并在采购方的采购平台上进行公示。若中标,双方签订服务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和市场约定按照月度、季度或年度方式进行支付。
  (四)技术与管理服务类
  本公司将与中国五矿集团开展多项技术与管理服务,包括能源审计、环保核查;矿山矿石储量勘探,尾矿库项目的变形观测,岩土工程勘察,尾矿库的排渗、加高及地基处理,矿山矿区的地形测量;信息化咨询和软件开发服务;投资决策咨询、工程勘察、设计、监理、招标代理、项目管理、造价咨询及财务顾问服务;保障员工健康安全所需的体检、保险服务;非基于采购行为的物流运输服务;科研相关服务;托管服务等。本公司将作为服务提供方向中国五矿集团提供科研相关服务,包括科学研究、专业技术服务、技术推广、技术咨询、科技培训、技术孵化、科技评价等科技服务,转让或受让研发项目科研成果等。中国五矿集团将作为服务提供方就本公司发行的债券提供财务顾问服务。本公司受托管理中国五矿集团所属企业的经营权,对托管企业的业务、人事等整体经营事项进行管理,但不对托管企业进行并表。
  本公司具有独特的全产业链竞争优势和工程建设运营一体化全生命周期的运营服务能力。本公司向中国五矿集团提供技术和管理等服务有助于发挥本公司的相关优势,提高营业收入,提升市场占有率。中国五矿集团拥有金融业务全牌照,信托租赁等业务具有显著优势,能为本公司提供优质便捷的财务顾问服务。
  技术与管理服务的提供方及价格将主要通过采购方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而中标结果将在采购方的采购平台网站上公示,若中标,双方将签订具体服务合同,并在其中约定对服务价款的具体支付安排(一般为按照月度、季度或年度支付或按照服务完成进度情况支付),科研相关服务、托管服务的价格根据双方签订的合同条款确定,并根据具体条款进行支付。
  (五)物业承租类
  本公司与中国五矿集团互相租赁房产及土地。本公司目前预计,新框架协议下的公司租赁物业需求主要为中冶大厦(位于中国北京市朝阳区曙光西里28号)的某些单位,以作本公司办公用途。
  物业租赁安排可使本公司以较为稳定的租赁价格获得长期租约,并维持本公司办公场所的稳定性和避免了直接拥有物业所带来的潜在风险。同时也有助于整合本公司的不动产资源,避免闲置和浪费,通过收取租金的方式获得稳定收入,实现国有资产的最优配置和价值最大化。
  租金由双方在参考独立第三方评估机构出具的同地区物业租赁市场价格评估报告的基础上协商确定。租金一般按照季度或年度支付,并将在双方签订的具体租赁合同中约定。
  (六)产融服务类
  产融服务包括中国五矿集团向本公司提供保理服务、融资租赁服务、债券承销服务及信贷服务。详情如下:
  1、中国五矿集团(不包括五矿财务公司)将向本公司提供保理服务(主要为应收账款保理)。保理方式为本公司将其应收账款转让给中国五矿集团,而中国五矿集团将按照应收账款的一定比例为本公司提供融资。保理期间将取决于(其中包括)转让应收账款的到期日、本公司的财务需求和中国五矿集团的可用资金。该等保理期间一般不得超过转让应收账款的到期日。
  2、中国五矿集团(不包括五矿财务公司)将向本公司提供融资租赁服务,包括直接租赁服务和售后回租服务。直接租赁是指由中国五矿集团直接购买本公司所需新设备并租赁给本公司使用,而售后回租是指中国五矿集团向本公司购买设备并回租给本公司使用。租赁期间将取决于(其中包括)相关租赁设备的可使用年限、本公司的财务需求和中国五矿集团的可用资金。该等租赁期间一般不得超过租赁设备的可使用年限。
  3、中国五矿集团(不包括五矿财务公司)将向本公司提供债券承销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资产支持证券及资产支持票据等)。
  4、中国五矿集团(不包括五矿财务公司)将按一般商业条款向本公司提供包括贷款在内的信贷服务,而本公司无须就该等信贷服务提供担保或抵押其资产。
  由于中国五矿集团已实现金融业务全牌照布局,可以为本公司提供多元化的融资服务。其中:信贷服务可满足本公司资金使用需求,有效加强本公司现金流;保理服务可优化融资结构,且不占用本公司银行授信额度,有效减少本公司应收账款,加速资金回笼,促进本公司持续健康发展;融资租赁服务可利用现有的相关设备,使本公司获得用途不受限制的生产经营所需资金支援,有利于盘活固定资产,同时不影响本公司相关设备的正常使用;债券承销服务可满足本公司长期限融资需求,降低融资成本,通过发行资产证券化产品,拓宽本公司融资渠道。
  保理服务的利息以及融资租赁服务的租金将由双方在参考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基础上协商确定,且不得高于本公司可从独立第三方处获得类似服务的融资成本。利息(就保理服务而言)及租金(就融资租赁服务而言)一般按照季度或半年度支付,并将在双方签订的具体合同中约定。
  债券承销服务的承销费和管理费不得高于本公司可从独立第三方处获得类似服务所需支付的承销费和管理费,并将在双方签订的具体合同中约定。
  信贷服务的利息将由双方在参考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基础上协商确定,且不得高于本公司可从独立第三方处获得类似服务的融资成本。利息一般按照月度或季度支付,并将在双方签订的具体合同中约定。
  四、关联交易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与中国五矿集团的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安排是根据公司业务特点和业务发展需要而产生,能充分利用中国五矿集团拥有的资源和优势,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实现合作共赢,对公司发展具有积极意义,有利于本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相关的交易协议是在平等、互利、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订立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业务不因此类交易形成对关联方的依赖。
  特此公告。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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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担保计划的公告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中冶”、“本公司”、“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26年度,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预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90.87亿元(或等值外币)融资担保和业务经营类担保,公司下属子公司预计为商品房承购人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按揭担保,上述担保计划尚需提交本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 本担保计划涉及被担保人:公司下属二级子公司5家,下属三级及三级以下子公司10家,以及合格的商品房承购人。
  ●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 特别风险提示:部分被担保人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资金需求,确保生产经营工作稳健开展,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2026年度本公司及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90.87亿元(或等值外币,下同)担保,公司下属子公司为商品房承购人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按揭担保,并提交本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一)2026年度公司本部及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计划
  2026年度本公司及子公司计划提供不超过190.87亿元担保,占公司2025年末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2.25%。具体包括:
  1.中国中冶本部计划为下属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74.95亿元担保;
  2.中国中冶下属子公司为中国中冶合并报表范围内单位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15.92亿元担保。
  上述担保的担保种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规定的保证,担保内容包括贷款、保函、票据、信用证等以及业务经营担保,担保期限以被担保方融资需求及届时签订的担保合同或相关协议为准。
  上述担保计划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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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2026年度公司下属子公司为商品房承购人提供的按揭担保额度
  2026年度公司下属子公司计划为商品房承购人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按揭担保。此类担保系公司下属子公司按行业经营惯例提供,为存量在售商品房承购人向银行抵押借款提供的担保,承购人以其所购商品房作为抵押物,提供该等担保为公司带来的相关风险较小。
  (三)担保计划期限
  上述担保计划有效期自2025年度股东会批准之日起至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四)有关担保计划项下具体担保业务审批的授权
  董事会同意在2026年度担保计划范围内,在担保方不变的情况下,资产负债率70%(含)以上的子公司之间担保额度可调剂使用;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子公司之间担保额度可调剂使用。
  对于中国中冶及所属子公司在本次2026年度担保计划范围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业务及调剂事项,董事会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裁办公会审批。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概述
  本次担保计划涉及的被担保人包括:公司下属二级子公司5家,公司下属三级及三级以下子公司10家,以及合格的商品房承购人。
  有关被担保子公司的详细情况请参见附件《被担保方基本情况表》。
  三、董事会意见
  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中冶2026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本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的对外担保总额(不含商品房按揭担保)共计人民币159.06亿元,占本公司2025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10.21%;其中,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不含商品房按揭担保)共计人民币33.07亿元,占本公司2025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2.12%;公司为商品房承购人提供的按揭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47亿元;公司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总额人民币7亿元,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人民币3.5亿元;无逾期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附件:被担保方基本情况表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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