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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3月31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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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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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本期预期信用损失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的说明
  1、本次计提预期信用损失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的主要原因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对本集团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的可回收性进行评估,对于预期无法收回的金额,按照相关规定计提预期信用损失准备;对本集团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各项非金融资产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进行判断,对于存在减值的资产,按照相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2、本次计提预期信用损失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的依据
  (1)预期信用损失准备的计提依据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以及本集团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对于识别有特定风险的应收账款,本集团在单项基础上对该应收账款计提预期信用损失,对于未识别有特定风险的应收账款,本集团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并考虑扣除预估退货后的应收账款,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对于其他应收款,本集团对相关款项进行单项评估,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其他应收款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集团在单项基础上对该其他应收款计提预期信用损失准备。2025年本集团根据上述信用损失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净计提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1,251.59万元。
  (2)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依据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一存货》以及本集团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提取存货跌价准备。2025年本集团根据上述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依据及方法,净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342.05万元。
  (3)应收退货成本减值准备的计提依据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收入》以及本集团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本集团按照预期将退回商品转让时的账面价值,扣除收回该商品预计发生的成本(包括退回商品的价值减损)后的余额,确认应收退货成本。预期将退回商品的价值若存在减损迹象,通过减值测试计提减值准备。2025年本集团根据上述应收退货成本减值准备计提的依据及方法,净计提应收退货成本减值准备9.93万元。
  (4)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的计提依据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 号一长期股权投资》以及本集团会计政策的规定,本集团持续关注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是否大于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的份额等类似情况。出现类似情况时,本集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 号一资产减值》对长期股权投资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资产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2025年本集团根据上述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计提的依据及方法,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627.39万元。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相关财务数据已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符合《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能够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2025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将减少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4,230.96万元,减少净利润4,230.96万元,减少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230.96万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金额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和会计准则做出的结果,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无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88185 证券简称:康希诺 公告编号:2026-013
  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主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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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不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操作仍存在一定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公司在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涉及外币结算事项,因此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一定影响,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产品交易。公司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公司真实的外汇资产和负债为依托,以风险中性为基本原则,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投机和套利交易。
  (二)交易金额
  结合当前及未来外汇资产和负债的管理需求,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预计在授权期限内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8.4亿元人民币或其他等值外币,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包括为交易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等)上限不超过8,400万元人民币或其他等值外币。
  (三)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四)交易方式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工具业务类别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业务、外汇掉期业务、互换业务、外汇期权业务(含单一期权及期权组合)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业务等。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公司实际经营业务所使用的结算货币,包括但不限于美元、欧元、港币、瑞士法郎等。交易对方为经监管机构批准的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
  (五)交易期限
  以上额度的使用期限自本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该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将不超过本次审议的额度。若实际发生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决议的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
  (六)授权事项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代表在额度范围和有效期内行使套期保值业务相关的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与相关金融机构在以上额度内共同协商确定套期保值业务实际发生时,交易金额、交易期限、交易费率等内容,相关套期保值业务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文件为准,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管理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要,使用自有资金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资金额度不超过8.4亿元人民币或其他等值外币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本次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后实施。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交易风险分析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锁定汇率、利率风险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操作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1、汇率市场风险:在汇率波动较大的情况下,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可能会带来较大公允价值波动;若市场价格优于操作时的锁定价格,将造成汇兑风险;
  2、内部控制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部控制机制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流动性风险:可能因市场流动性不足而无法完成交易的风险;
  4、履约风险: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存在合约到期无法履约而造成违约风险;
  5、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的风险;
  6、其他风险:在具体开展业务时,如发生操作人员未准确、及时、完整地记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信息,将可能导致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损失或丧失交易机会的风险。
  (二)交易风控措施
  1、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严格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选择流动性强、风险可控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2、严格控制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规模,公司及下属公司只能在授权额度范围内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交易。
  3、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具有合法资质的大型商业银行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密切跟踪相关领域的法律法规,规避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
  4、公司财务管理中心负责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持续监控,定期向公司管理层报告。在市场剧烈波动或风险增大情况下,或导致发生重大浮盈、浮亏时第一时间报告给公司管理层以积极应对。
  5、制定规范的业务操作流程和授权管理体系,配备专职人员,明确岗位责任,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从事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同时加强相关人员的业务培训及职业道德,提高相关人员素质,并建立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制度,最大限度的规避操作风险的发生。
  6、公司制定了相关业务管理制度及风险防范措施,对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产品的购买及决策权限等进行规定,未经授权或审批,其他部门和个人无权做出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决定。
  四、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为了有效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或利率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计划投入的保证金规模与自有资金、经营情况和实际需求相匹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业务经营,不会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投机和套利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将根据中国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在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中反映。
  特此公告。
  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88185 证券简称:康希诺 公告编号:2026-011
  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编制了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现将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发行字〔2020〕1448号文)核准,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4,80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09.71元,股票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200,808,000.00元,扣除所有股票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包括承销及保荐费用以及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221,342,892.35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979,465,107.65元,其中超募资金金额为人民币3,979,465,107.65元,上述资金于2020年8月6日全部到账,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0)第0684号验资报告。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4,770,535,431.03元(不包括对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及现金管理收入的使用),其中以前年度累计使用人民币4,645,550,619.45元,2025年使用人民币124,984,811.58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213,240,248.97元;公司累计收到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及现金管理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净额为人民币243,263,318.86元,其中超募资金产生的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人民币139,534,892.35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疫苗追溯、冷链物流体系及信息系统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人民币1,837,502.01元用于原项目,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产生的利息人民币365,997.55元用于原项目,在研项目产生的利息人民币9,746,301.98元用于原项目。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除用于现金管理的金额人民币280,000,000.00元外,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25,018,873.94元(含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及现金管理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净额)。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制定和执行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变更、管理和监督进行了规定,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签署及执行情况
  2020年7月22日,公司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滨海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其中,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的募集资金专户已于2024年3月注销,签订的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终止。
  截至2025年12月31日,除已注销的募集资金专户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外,其他各方均按照监管协议的规定履行了相关职责。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银行账户的期末余额合计人民币25,018,873.94元(该金额包含累计收到且尚未使用的银行存款利息和现金管理产品收益并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不包含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闲置募集资金余额。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详细情况请见本报告之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存储情况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除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外,已使用A股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人民币4,770,535,431.03元(不包括对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及现金管理收入的使用)。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1《A股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为提高公司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将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投资回报。具体信息请见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审核情况表。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相应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管理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审核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首次公开发行闲置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280,000,000.00元,2025年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取得的投资收益总额为人民币5,222,498.17元。本报告期现金管理产品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明细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结合公司资金安排以及业务发展规划,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信息请见超募资金使用情况明细表。
  超募资金使用情况明细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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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该金额包含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已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3,429,465,107.65元及超募资金产生的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139,534,892.35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尚未使用的超募资金。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2025年,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新增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A股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尚在投入过程中,不存在募集资金节余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无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需求,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依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康希诺创新疫苗产业园项目的议案》,同意变更原项目“生产基地二期建设项目”暂未使用的募集资金55,668.59万元(其中含截至2021年3月31日孳息668.59万元)以及使用超募资金中的人民币55,000万元用于投资新项目“康希诺创新疫苗产业园项目”建设,同时董事会提议将该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于2021年5月28日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公司于2023年3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将A股募集资金中用于“在研疫苗研发项目-DTcP-Hib”的3,000.00万元更改为用于以组分百白破为基础的联合疫苗的研发,以进一步提升联合疫苗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同时董事会提议将该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于2023年6月30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上述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情况
  2024年8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基于审慎性原则,结合当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实施进度,在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总额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康希诺创新疫苗产业园项目”、“在研疫苗研发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其中,“创新疫苗产业园”预定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原计划的2024年12月延期至2026年12月;在研疫苗研发项目-PCV13i、PBPV、DTcP,根据相关候选疫苗当前的临床阶段及相关费用结算、支付的预计情况,延期至2025年12月投入完毕。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3)。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违背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七、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鉴证,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的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已经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真实反映了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八、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经核查,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本保荐机构对康希诺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无异议。
  特此公告。
  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31日
  附表1:
  A股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注1: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承诺投资项目因尚在建设期暂未实现收益。
  注2:该项目与公司所有经营活动相关,无法单独核算其实现的效益。
  注3:公司超募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979,465,107.65元,其中,人民币550,000,000.00元已变更用于投资项目“康希诺创新疫苗产业园项目”,人民币3,429,465,107.65元已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人民币139,534,892.35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无尚未确定投向的超募资金余额。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注1:截至2025年12月31日,该项目因尚在建设期暂未实现收益。
  证券代码:688185 证券简称:康希诺 公告编号:2026-010
  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
  关于2026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按照公司上市地监管规则和《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章程》《对外担保决策制度》的相关规定,为满足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子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康希诺生物(上海)有限公司拟在2026年度对下属子公司康希诺(上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康希诺(上海)生物研发有限公司提供合计累计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担保。
  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授权期限为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公司拟提请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担保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管理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的总额为43,409.52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和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8.76%和6.05%,全部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康希诺生物(上海)有限公司为其控股子公司康希诺(上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公司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
  特此公告。
  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88185 证券简称:康希诺 公告编号:2026-012
  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基本情况
  ■
  ●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
  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且含保本属性的低风险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增加公司收益。
  (二)投资金额
  本次公司拟进行现金管理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本次公司拟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四)投资方式
  公司将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发行主体,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且含保本属性的低风险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国债逆回购、收益凭证等)。
  (五)投资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选择低风险的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 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审批与执行程序,确保现金管理事项的规范运行,并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投向、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 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 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保证运营资金需求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通过对部分自有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投资回报,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88185 证券简称:康希诺 公告编号:2026-008
  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续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德勤华永”)为2026年度境内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拟续聘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以下简称“德勤香港”)为2026年度境外审计机构。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续聘德勤华永为2026年度境内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德勤香港为2026年度境外审计机构。德勤华永和德勤香港的情况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德勤华永
  (1)基本信息
  德勤华永的前身是1993年2月成立的沪江德勤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02年更名为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2年9月经财政部等部门批准转制成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德勤华永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222号30楼。
  德勤华永具有财政部批准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并经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批准,获准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德勤华永已根据财政部和中国证监会《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的规定进行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德勤华永过去二十多年来一直从事证券期货相关服务业务,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
  德勤华永首席合伙人为唐恋炯先生,2025年末合伙人人数为214人,从业人员共6,133人,注册会计师共1,161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270人。
  德勤华永2024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为人民币38.93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人民币33.5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6.60亿元。德勤华永为61家上市公司提供2024年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1.97亿元。德勤华永所提供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主要行业为制造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德勤华永提供审计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与本公司同行业客户共2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德勤华永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人民币2亿元,符合相关规定。德勤华永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近三年,德勤华永及从业人员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以及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纪律处分;本所曾受到行政处罚一次,受到行政监管措施一次,受到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措施两次;十七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各一次,两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监管措施各一次,四名从业人员受到自律监管措施各一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事项并不影响本所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
  2、德勤香港
  德勤香港为一家根据香港法律,于1972年设立的合伙制事务所,由其合伙人全资拥有,为众多香港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包括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机构。德勤香港是德勤网络的组成部分。
  自2019年10月1日起,德勤香港根据香港《财务汇报局条例》注册为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此外,德勤香港经财政部批准取得在中国内地临时执行审计业务许可证,同时也是在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US PCAOB)、日本金融厅(Japanese Financial Services Authority)等机构注册的从事相关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香港会计及财务汇报局每年对德勤香港开展执业质量检查。最近三年的执业质量检查并未发现任何对德勤香港提供审计服务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二)项目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鲍捷为本项目A股审计报告签字注册会计师及本项目H股审计报告签字注册会计师。鲍捷女士自2011年加入德勤香港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2015年加入德勤华永。2017年注册为中国注册会计师,现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香港会计师公会会员和特许公认会计师公会会员。鲍捷女士近三年签署的A股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包括洛阳栾川钼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近三年签署的港股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包括兴达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和上海康耐特光学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鲍捷女士自2024年开始为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提供审计专业服务。
  质量控制复核人杨蓓女士,自2001年加入德勤华永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2008年注册为注册会计师,现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杨蓓女士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包括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杨蓓女士自2025年开始担任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的项目质量复核人。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蒋璨,自2003年加入德勤华永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2008年注册为注册会计师,现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蒋璨女士近三年签署或复核的A股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包括二六三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康泰医学系统(秦皇岛)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千味央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诚信记录
  以上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督管理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德勤华永、德勤香港及以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2026年度境内外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审计服务收费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人民币365万元(不含相关税费),其中内控审计费用为人民币35万元。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落实具体聘用事宜,并授权董事长根据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调整及确定审计费用等事宜。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2026年3月2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第十次会议,同意公司聘请德勤华永为2026年度境内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德勤香港为2026年度境外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2026年3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6年度境内外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德勤华永为2026年度境内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德勤香港为2026年度境外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3、本次聘请境内外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88185 证券简称:康希诺 公告编号:2026-009
  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本次授权事项概述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康希诺”或“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本次授权具体内容
  本次提请股东会授权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
  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自查和论证,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
  (二)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和数量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本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最终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将根据询价结果和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数量为准。
  (三)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将在股东会授权后有效期内由董事会选择适当时机启动发行相关程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两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四)定价方式或者价格区间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最终发行价格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注册文件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由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根据本次发行申购报价情况,按照价格优先等原则确定,但不低于前述发行底价。
  发行对象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相关发行对象不参与发行定价的询价过程,但接受其他发行对象申购竞价结果并与其他发行对象以相同价格认购发行的股票。
  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该20个交易日内发生因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
  (五)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拟将募集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比例应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同时,募集资金的使用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1、应当投资于科技创新领域的业务;
  2、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六)股票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交易。
  (七)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具体事宜
  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本议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全权办理与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证券监管部门的规定或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调整和实施本次发行方案,确定本次发行的最终具体方案并办理发行方案的具体实施,包括但不限于本次发行的实施时间、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具体认购办法、认购比例、募集资金规模及其他与发行方案相关的事宜;
  2、办理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的事宜,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股东会作出的决议,结合证券市场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实际进度、实际募集资金额等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3、办理本次发行申报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签署、呈报、补充递交、执行和公告与本次发行相关的材料,回复相关监管部门的反馈意见,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认购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重大合同和重要文件;
  5、设立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办理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事宜;
  6、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和本次发行情况,办理变更注册资本及《公司章程》所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或备案;
  7、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新增股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8、如与本次发行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有新的规定或政策、市场发生变化或证券监管部门有其他具体要求,根据新的规定和要求,对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作相应调整;
  9、决定并聘请本次发行的相关证券服务中介机构,并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10、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发行难以实施,或者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下,酌情决定本次发行方案延期实施或提前终止;
  11、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办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其他事宜。
  (八)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后,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九)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三、风险提示
  1、本次公司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2、经年度股东会授权上述事项后,董事会将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在授权时限内启动简易发行程序及启动该程序的具体时间。在简易发行程序中,董事会需在规定的时限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申请文件,报请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并需经中国证监会注册。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88185 证券简称:康希诺 公告编号:2026-007
  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拟决定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会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年度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7,872,718.00元,2025年末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为-471,443,086.47元;2025年度母公司财务报表净利润为123,600,743.93元,2025年末母公司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为111,240,669.54元。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以及《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鉴于公司截至2025年末合并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仍为负值,同时根据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为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保障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资金需求,公司拟决定2025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报告期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将结转至下一年度,聚焦主营业务发展,重点投入研发创新、生产优化及市场开拓,增强核心竞争力,助力公司实现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具体情形见下表:
  ■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第三届第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根据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为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保障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资金需求,拟决定2025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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