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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3月31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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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如上表所述,公司未触及《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1,555.91千元,同比下降28.77%;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10,464.18千元。公司2025年年度拟不再进行利润分配的具体原因说明如下:
  (一)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公司所处行业为光通信领域下的光电子器件行业。光通信凭借其通信容量大、传输距离远、抗电磁干扰等显著优势,已成为5G、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AI)等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的基石。在全球算力网络加速构建、AI集群规模持续扩张的背景下,光电子器件作为实现光信号产生、调制、传输、放大、探测及光电转换等功能的核心器件,其性能直接决定了通信网络系统的带宽、速率、能耗与可靠性,下游应用场景不断拓展,市场需求持续增长。
  当前,光电子器件行业正迎来以数据中心互联(DCI)、高速率光模块(800G/1.6T)、硅基集成、共封装光学(CPO)及光交换(OCS)等为代表的新一轮技术变革周期。技术迭代步伐明显加快,行业向更高集成度、更低功耗、更低成本方向演进。每一次技术迭代既是行业格局重塑的关键节点,也是企业实现跨越式发展的重要机遇期。面对这一局面,行业内企业需结合自身技术积累与战略定位,或以前瞻性布局引领颠覆性技术突破,或紧跟主流技术路径实现快速产业化。无论采取何种策略,持续高强度、系统性的研发投入,以及与之相匹配的产能建设与运营资金保障,均是企业保持核心竞争优势、抢占市场先机的必要条件。
  (二)公司所处的发展阶段及自身经营模式
  目前公司正处于战略转型的关键阶段,在经营模式上,公司坚持“稳固基本盘、发力增长极”的发展策略,一方面,公司持续深耕电信市场,充分发挥在长距离光传输领域深厚的技术积淀,深化与核心运营商及通信设备商的战略合作,通过联合开发与定制化解决方案,进一步巩固市场地位,提升客户粘性。另一方面,公司全力开拓数通市场,聚焦数据中心互联(DCI)、高速率光模块等高增长领域,积极拓展新客户资源,加快产品市场导入与规模化应用进程,推动业务结构由电信主导向电信与数通协同发展转变,为公司持续增长注入新动能。
  为有效支撑上述战略布局,公司在技术研发、产能建设和全球化运营三大领域持续加大投入。研发方面,公司始终锚定光通信领域技术制高点,围绕“高速率、大密度、长距离、集成化、低功耗”的技术研发方向,系统推进核心产品升级迭代。同时,公司持续跟进OCS、CPO、50GPON等新技术趋势,前瞻布局预研项目,确保核心竞争力处于行业前列。产能方面,公司稳步推进无锡募投项目及泰国生产基地建设,持续提升高端产品规模化交付能力与供应链韧性,为市场拓展提供坚实的产能保障。全球化方面,公司加快海外研发与市场体系建设,深化与头部客户的协同合作,不断提升公司在全球光通信产业链中的战略地位和行业影响力。
  (三)公司盈利水平、偿债能力及资金需求
  2025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33,791.45千元,同比增长10.99%,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1,555.91千元,同比下降28.77%。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负债率18.76%,偿债能力良好。2026年公司将继续加大研发投入,加快产品技术迭代,加速新业务产能释放与市场拓展。因此,公司须预留足额资金满足技术研发、产能建设及流动资金需求,保障公司战略目标的顺利推进和长期稳健发展。
  (四)公司未进行现金分红的原因说明
  公司2025年年度拟不再进行现金分红,主要基于两方面考虑:一是公司已根据2024年年度股东会授权实施2025年中期分红15,828.53千元(含税),积极回报投资者;二是当前公司正处于战略转型关键期,需集中资金保障技术研发、产能建设及市场拓展等重大战略投入,以增强核心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与股东长远利益的有机统一。
  (五)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预计用途以及收益情况
  公司2025年度留存未分配利润将累计滚存至下一年度,以保障公司战略发展规划的有效实施,满足主营业务的技术创新与产品迭代、产能建设与运营能力提升、市场拓展与全球布局优化等需求。通过持续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与抗风险能力,夯实长期可持续发展基础,为全体股东创造更稳健、更长远的价值回报。
  (六)公司是否按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了便利
  公司已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了便利。公司建立及健全了多渠道的投资者交流机制,中小股东可以通过电话、邮箱、上证e互动、业绩说明会等多种形式来表达对现金分红政策的意见和建议。同时,公司股东会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并提供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为股东参与股东会决策提供便利。
  (七)公司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措施
  公司在《公司章程》中明确了利润分配政策,并连续三年制定并披露“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持续强化投资者回报意识。未来,公司将继续秉持为投资者创造长期价值的理念,兼顾战略发展与股东回报的平衡,积极落实利润分配政策,努力与广大投资者共享公司成长红利,持续提升股东获得感与满意度。
  四、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于2026年3月24日召开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及资金需求等因素,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五、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目前的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88205 证券简称:德科立 公告编号:2026-020
  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德科立”)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德科立海外研发生产基地建设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延期。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3年8月10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743号),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464,021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63.5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19,999,973.71元,扣除发行费人民币2,850,021.83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217,149,951.88元。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3年8月28日出具了《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苏公W[2023]B070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投入情况如下:
  单位:千元
  ■
  三、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与投入情况,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募集资金使用金额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公司拟对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延期,具体如下:
  ■
  注:(1)2024年7月8日,公司对上述募投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首次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3)。
  (2)2026年2月2日,公司对上述募投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第二次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2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6)。
  (二)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本次募投项目所涉设备采购工作尚在进行中,主要系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结合行业技术最新发展趋势及产品迭代需求,对部分设备选型及配置方案进行了审慎优化,相应延长了设备选型论证与采购决策周期,以确保产线整体性能与未来市场需求相匹配。目前项目厂房建设已完成,装修进入收尾阶段,公司正加快设备采购流程推进,并同步做好安装调试相关准备工作,以保障后续设备到场后能够高效衔接安装。
  基于对项目当前实际进度的审慎评估,并综合考虑公司整体经营安排,在保持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投资总额及资金用途等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为保障项目建设质量及投产后的运行效率,公司拟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调整至2026年6月。目前泰国工厂将于2026年4月启动试生产,后续待设备全部到位后将正式投产。公司将统筹资源,全力推进项目后续实施,确保尽快实现预期效益。
  (三)募集资金目前的存放和在账情况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管理和使用。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在账情况如下:
  单位: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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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中国银行(泰国)股份有限公司拉察达分行100000301062974账户余额美元37,607.20元,按2025年12月31日汇率折算人民币金额264.33千元。
  注2:大华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支行NRA1119014013(美元币种)账户余额美元83.28元,按2025年12月31日汇率折算人民币金额0.59千元。
  注3:上述募集资金余额中包含利息收入和现金管理收益。
  注4:上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四)是否存在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推进的情形
  除上述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外,不存在其他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推进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预计完成的时间
  公司拟将上述募投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调整至2026年6月,尚未投入的募集资金将主要用于工程尾款、装修尾款、设备投入等。
  (六)保障延期后按期完成的相关措施
  公司将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规要求,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监督,科学合理决策,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公司将密切关注市场变化和募投项目实施的进展情况,积极协调公司内外部资源配置,保持对募集资金使用的监督,防范募集资金使用的风险,推动募投项目如期完成。
  四、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进展情况做出的谨慎决定,且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未发生变更,不存在变更或变相变更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本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不会对公司当前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程序
  2026年3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结合当前募投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并基于审慎性原则,在不改变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的情况下,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德科立海外研发生产基地建设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期至2026年6月。
  (二)审计委员会审议程序
  2026年3月24日,公司召开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经审议,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进行延期,是根据项目实际建设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以及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因此,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
  (三)保荐人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该延期事项是公司基于募投项目实际情况作出的决定,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的变更,不存在变更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情形,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88205 证券简称:德科立公告编号:2026-015
  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6年度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资金需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于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各类商业票据开立及贴现、银行保函、保理、银行承兑汇票、开立信用证等),具体金额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及品种将视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求合理确定。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有效期为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在有效期内,上述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与前述授信相关的文件,并由公司财务部负责银行授信相关事项的组织实施和管理,并办理2026年度银行融资事项相关的具体事宜。
  特此公告。
  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88205 证券简称:德科立 公告编号:2026-012
  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6年3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6年3月20日通过书面及电话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9名,实际参加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渠建平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和《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3)。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对2025年度工作进行总结,编制了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经理对2025年度工作进行总结,编制了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时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6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4)。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5)。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6-016)。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7)。
  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对该议案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独立董事李力、朱晋伟、曹新伟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和《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5年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为进一步提高分红频次,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现将2026年中期分红安排如下:
  1、中期分红的前提条件
  ①公司在当期实现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且现金流充裕;
  ②公司在当期不存在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特殊事项(募集资金项目除外)。
  2、中期分红金额上限
  以当时总股本为基数,派发现金红利总金额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50%。
  为简化分红程序,董事会拟提请股东会批准授权,董事会根据股东会决议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依据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实际情况并结合业务发展需要,对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进行预计。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公司关联董事桂桑、渠建平、张劭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8)。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3票回避。
  独立董事已召开专门会议一致同意该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可持续发展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一一可持续发展报告(试行)》,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编制了《2025年可持续发展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可持续发展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继续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继续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9)。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0)。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21)。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将听取《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特此公告。
  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88205证券简称:德科立公告编号:2026-019
  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目的:为了防范汇率波动对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控制外汇风险,公司拟继续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
  ● 交易金额及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总额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在此额度内滚动使用,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含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下同)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开展不超过2亿元的远期结售汇业务。上述额度在审批权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仍存在一定的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公司存在境外采购和境外销售,结算币种主要采用美元。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会造成一定影响。为了有效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务造成不利影响,控制外汇风险,公司计划与银行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公司开展的远期结售汇业务与公司生产经营紧密相关,遵循锁定汇率风险原则,不做投机性的交易操作,能进一步提高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增强财务稳健性。
  (二)远期结售汇品种
  公司拟开展的远期结售汇业务,只限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一一美元等。
  (三)交易金额、资金来源及交易期限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总额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在此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每笔业务交易期限不超过一年,同时授权公司财务部在上述期间及额度范围内负责办理具体事宜。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3月24日召开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含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下同)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开展不超过2亿元的远期结售汇业务。上述额度在审批权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可行性分析
  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紧密围绕实际外汇收支需求,以具体经营业务为基础,旨在有效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符合公司稳健经营的发展要求。通过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实施针对性的风险控制措施,公司能够合理控制业务风险。该业务的开展有助于防范汇率风险,根据经营需求锁定未来时点的交易成本与收益,提升公司整体财务稳定性。
  四、远期结售汇业务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的远期结售汇业务遵循锁定汇率风险原则,不做投机性的交易操作,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可以有效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但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外汇汇率波动较大时,公司判断汇率大幅波动方向与远期结售汇业务合约方向不一致时,将造成汇兑损失;若汇率在未来发生波动时,与远期结售汇业务合约偏差较大也将造成汇兑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远期结售汇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部控制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收付款预测风险:公司根据销售订单及采购订单等进行收付款预测,实际执行过程中,客户或供应商可能会调整订单,造成公司收付款预测不准,导致交割风险。
  (二)应对措施
  1、为避免汇率大幅波动风险,公司将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际市场环境变化,适时调整经营策略,最大限度地避免汇兑损失。
  2、公司建立了与远期结售汇业务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该制度对远期结售汇业务的操作原则、决策程序、审批权限、责任部门及责任人、操作流程等作出明确规定。
  3、公司进行远期结售汇业务交易必须基于公司的外币收付款计划的谨慎预测,对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外币金额年度累计不得超过审议批准的业务额度。
  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是为提高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和股东权益造成不利影响,有利于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的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远期结售汇业务进行相应核算和处理。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继续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是基于公司实际经营需求,是为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而采取的重要举措。该业务的开展有利于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的稳定性,保障经营成果。公司董事会审议该事项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内部制度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且已建立了完善的风险控制机制。审计委员会未发现该业务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继续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88205 证券简称:德科立 公告编号:2026-016
  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2年6月13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231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4,32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48.5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179,763,200.00元,扣除总发行费用85,409,219.18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094,353,980.82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2年8月4日出具了“苏公W[2022]B086号”《验资报告》。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584,489.26千元,2025年度使用募集资金118,694.34千元,募集资金余额582,393.59千元。具体情况如下表: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
  (二)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3年8月10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743号),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464,021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63.5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19,999,973.71元,扣除发行费人民币2,850,021.83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217,149,951.88元。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3年8月28日出具了《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苏公W[2023]B070号)。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138,247.14千元,2025年度使用募集资金75,713.26千元,募集资金余额83,742.22千元。具体情况如下表: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三(四)方监管协议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公司与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募集资金监管银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监管协议”)。
  监管协议对公司(及子公司)、保荐机构及开户银行的相关责任和义务进行了详细约定,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存储情况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
  2、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存储情况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
  注1:中国银行(泰国)股份有限公司拉察达分行100000301062974账户余额美元37,607.20元,按2025年12月31日汇率折算人民币金额264.33千元。
  注2:大华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支行NRA1119014013(美元币种)账户余额美元83.28元,按2025年12月31日汇率折算人民币金额0.59千元。
  注3:报告期末余额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和“附表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与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2024年7月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的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定制化活期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收益凭证等,使用期限自上一次现金管理授权到期之日(2024年8月9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该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2)。
  2025年7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定制化活期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收益凭证等,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且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该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4)。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均已到期收回。2025年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现金管理产品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审核情况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明细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
  2、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2024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定制化活期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收益凭证等,使用期限自上一次现金管理授权到期之日(2024年9月15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该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0)。
  2025年7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定制化活期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收益凭证等,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且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该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4)。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均已到期收回。2025年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现金管理产品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审核情况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明细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募投项目延期
  2025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高速率光模块产品线扩产及升级建设项目”和“光传输子系统平台化研发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延期。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3)。
  2026年2月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德科立海外研发生产基地建设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延期。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2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6)。
  2026年3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德科立海外研发生产基地建设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延期。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9)。
  2、募集资金置换
  2025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基于募投项目实施情况使用公司自有资金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至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自有资金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5)。
  除上述情况外,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未发生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境外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管理措施和实际效果
  为确保公司投资于境外项目的募集资金安全及使用规范,公司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管理,并已采取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措施:
  (一)在境外当地的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与保荐机构及银行签署相关三方/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
  (二)按照项目资金使用规划进行投入,并按照公司相关规定设置多层级审核的专户对外支付流程并严格执行;
  (三)建立专项的募集资金使用的明细台账和日记账以进行监督和管理;
  (四)保荐机构采取抽查募集资金支出的相关原始凭据、查阅银行对账单、查阅相关会议资料、访谈相关人员等方式,对公司境外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五)年度审计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鉴证报告。
  报告期内,相关措施执行到位,保障了投资于境外项目的募集资金的安全性和使用规范性。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募集资金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形。
  七、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我们认为,后附的德科立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德科立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八、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国家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无异议。
  九、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分别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应在专项报告分别说明
  公司在本专项报告中对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和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两次融资分别进行了说明。
  特此公告。
  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31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
  附表2: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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