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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3月31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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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
有限公司主板上市相关事项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88108 证券简称:赛诺医疗 公告编号:2026-038
  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请H股股票发行并上市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香港立信德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诺医疗”或“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请本次H股股票发行并上市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香港立信德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本次H股股票发行并上市审计机构,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为本次发行并上市之目的,公司拟聘请香港立信德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立信”)为本次发行并上市的申报会计师。香港立信的基本信息如下:
  1、基本信息
  香港立信成立于1981年,注册地址为香港。香港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具备审计依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上市公司财务报告的资格并符合香港联交所的相关要求。
  截至2025年末,香港立信拥有超过60名董事及员工1,000人。
  2025年度香港立信为约200家在香港及其他主要证券交易所的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具有上市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2、投资者保护能力
  香港立信已符合香港会计师公会执业法团(专业弥偿)规则,投保有效且足够的专业责任保险。
  3、诚信记录
  最近三年的执业质量检查并未发现任何对香港立信的审计业务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4、审计收费
  公司本次H股股票发行并上市审计费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具体审计费用将依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根据公司股东会的授权,由公司经营层根据行业标准及公司审计的实际工作量,与香港立信德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协商确定。
  二、拟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3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请本次H股股票发行并上市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香港立信德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立信”)在境外发行上市项目方面拥有丰富的财务审计经验,具备足够的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及独立性,诚信状况良好,其资质能够满足公司本次H股发行上市项目财务审计需求,同意聘请香港立信德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本次H股股票发行并上市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具体审计费用将依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根据公司股东会的授权,由公司经营层根据行业标准及公司审计的实际工作量,与香港立信德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协商确定。
  (二)董事会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请本次H股股票发行并上市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聘请香港立信德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本次H股股票发行并上市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具体审计费用将依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根据公司股东会的授权,由公司经营层根据行业标准及公司审计的实际工作量,与香港立信德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协商确定。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请H股发行上市的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88108 证券简称:赛诺医疗 公告编号:2026-041
  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4月17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4月17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高梁桥斜街 59 号中坤大厦 701-707,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4月17日
  至2026年4月1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否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2026年3月3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以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等刊登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6,议案8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7、议案9、议案10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 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股票账户卡;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 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 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能证明法人股东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 的有效证明、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并提供上述1、2项相同的资料复印件。登记时间同上,信函到达邮戳或传真到达时间应不迟于2026年4月16日下午16:00。
  六、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1、联系人:黄凯
  2、电话:010-82163261
  3、传真:022-59862904
  4、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高梁桥斜街59号中坤大厦 701-707
  5、邮编:100044
  6、电子邮箱:ir@sinomed.com
  (二)其他
  参加现场会议时,请出示相关证件的原件。与会股东的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03-31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4月1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108 证券简称:赛诺医疗 公告编号:2026-035
  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第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3月20日以专人送达方式发送给各位独立董事。会议于2026年3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独立董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独立董事3名,出席会议的独立董事人数符合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独立董事马元驹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程序合法。
  作为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和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客观、审慎的原则,经过认真审阅公司相关会议资料和充分讨论,现就相关事项形成如下意见:
  1、审议通过“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的议案”
  经与会独立董事审议,一致通过“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交所上市是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总体发展战略及运营需要制定的,有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的资本实力和综合竞争力,深入推进公司全球化发展战略及海外业务布局,提升品牌影响力与核心竞争力,巩固行业领先地位,并充分借助国际资本市场的资源与机制优势,优化资本结构,拓宽多元融资渠道,全面提升公司综合实力。该事项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政策的规定以及公司所处行业现状和发展趋势,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目标和股东的利益。
  因此,独立董事同意“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的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方案的议案”
  经与会独立董事审议,一致通过“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方案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具体方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本次发行上市的具体方案合理,具备可行性和可操作性。
  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方案,并将“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方案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发行H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
  经与会独立董事审议,一致通过“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发行H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发行H股股票所得的募集资金在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的用途符合国家相关政策的规定以及公司所处行业现状和发展趋势,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目标和股东的利益。
  因此,独立董事同意“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发行H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之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与会独立董事审议,一致通过“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之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及需要,符合股东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有利于平衡公司现有股东及未来H股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因此,独立董事同意“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之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88108 证券简称:赛诺医疗 公告编号:2026-037
  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
  有限公司主板上市相关事项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诺医疗”或“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的议案》《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方案的议案》等议案。现就有关公司筹划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的情况提示如下: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的资本实力和综合竞争力,深入推进公司全球化发展战略及海外业务布局,提升品牌影响力与核心竞争力,巩固行业领先地位,充分借助国际资本市场的资源与机制优势,优化资本结构,拓宽多元融资渠道,全面提升公司综合实力,公司拟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以下简称“H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并上市”)。
  根据公司本次H股股票发行并在香港联交所上市工作需要,公司拟将本次H股股票发行并在香港联交所上市的相关决议有效期确定为该等决议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如果公司已在该等有效期内取得相关监管机构对本次发行并上市的批准文件,则决议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发行并上市相关手续办理完毕之日与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如有)项下本次发行并上市完成之日孰晚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试行办法》《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进行,并需要取得中国证监会、香港联交所和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以下简称“香港证监会”)以及中国香港法律对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的发行人在香港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有关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H股上市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须在符合中国境内及中国香港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要求和条件下进行,并需要取得中国证监会、香港联交所和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等相关政府部门、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的批准或备案。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正积极推进本次H股上市的相关工作,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相关议案外,其他关于本次H股上市的具体细节尚未最终确定。
  本次H股上市能否通过备案、批准和/或核准程序并最终实施具有重大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本次H股上市的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88108 证券简称:赛诺医疗 公告编号:2026-039
  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及制定赛诺医疗于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公司章程(草案)》及相关议事规则、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诺医疗”或“公司”) 2026年3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及制定赛诺医疗于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公司章程(草案)》及相关议事规则、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的议案”、“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就本次H股股票发行并上市修订及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制定公司《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相关保密和档案管理工作制度》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章程(草案)》(H股上市后适用)
  根据公司拟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公司董事会对现行《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进行了修订,并形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后适用的《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具体修订内容详见本公告附件《〈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修订对照表》。上述《公司章程(草案)》在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将于公司本次发行的H股股票自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之日起生效。在此之前,除另有修订外,公司现行《公司章程》继续有效。
  二、修订及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中国境内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中国香港法律法规对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的发行人在香港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要求,结合公司H股发行并上市的实际情况及需求,公司拟对现行公司治理制度进行修订,并制定若干新的内部治理制度草案,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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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述制度1至5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批准。
  上述制度1-16,在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批准后,自本次发行的H股股票在香港联交所上市之日起生效并施行;在此之前,除另有修订外,现行相关的内部治理制度将继续适用。
  上述制度17,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
  特此公告。
  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31日
  附件:
  《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
  修订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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