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567 证券简称:三星医疗 公告编号:临2026-017 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提名沈国英女士、郑坚江先生、程志浩先生、郭粟女士、吕萌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陈世挺先生、冯绍刚先生、周志辉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对上述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认为上述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独立董事候选人未低于董事候选人总数的1/3,其中陈世挺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履历、专业经验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其中,陈世挺先生、冯绍刚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周志辉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培训证明,承诺将在本次提名后尽快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独立董事相关培训。 公司本次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均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选举,并采用累积投票制方式表决。经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的8名董事将与经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1名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董事职务。 二、其他情况说明 上述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均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上述董事候选人均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成员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各位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三十一日 附: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附: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沈国英女士:女,中国国籍,1971年出生,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曾任宁波奥克斯进出口有限公司财务经理,宁波奥克斯空调有限公司财务经理、宁波海诚电器有限公司财务经理、奥克斯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董事长助理,现任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沈国英女士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个人持有公司股份650,000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2、郑坚江先生:男,中国国籍,1961年出生,高级经济师,十二、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曾任宁波三星仪表厂厂长、宁波三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等职务,现任奥克斯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等职。 郑坚江先生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个人持有公司股份179,306,730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3、程志浩先生:男,中国国籍,1981年出生,本科学历。曾任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电能事业部制造中心副总经理、总经理。现任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裁。 程志浩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个人持有公司股份258,000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4、郭粟女士:女,中国国籍,1987年出生,硕士研究生,MBA。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证书。曾任奥克斯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办副主任、董事长秘书、资本管理部经理、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经理,现任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 郭粟女士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个人持有公司股份450,000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5、吕萌女士:女,中国国籍,1991年出生,硕士学历。曾任奥克斯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秘书、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人力总监、宁波明州医疗集团有限公司总裁,现任奥克斯集团有限公司家电集团总裁、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吕萌女士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个人持有公司股份500,000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陈世挺先生:男,中国国籍,1970年出生,硕士学历。曾任职于宁波米利电子有限公司财务部,中国工商银行北仑支行会计科,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宁波中瑞税务师事务所副董事长,兼任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陈世挺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2、冯绍刚先生:男,中国国籍,1969年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2004年11月至2012年9月,任浙江富林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2012年10月至今,历任北京盈科(宁波)律师事务所管委会主任、监事会主任、高级合伙人。2018年4月至2024年4月,任海天精工独立董事。现任北京盈科(宁波)律师事务所监事会主任、高级合伙人,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冯绍刚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3、周志辉先生:男,中国国籍,1971年出生,学士学位,香港会计师公会会员。曾任华和控股集团有限公司(HK09938)之独立非执行董事。现任易生活控股有限公司(HK00223)财务总监,兼任新兴光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HK00125)及Sincere Watch (Hong Kong) Limited(HK000444)之独立非执行董事。 周志辉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证券代码:601567 证券简称:三星医疗 公告编号:临2026-015 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制定、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更好地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试行办法》《关于加强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相关保密和档案管理工作的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发行证券与上市相关保密和档案管理工作制度》。同时,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公司修订了《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和《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具体情况如下: ■ 此次制定、修订的公司治理制度的具体内容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媒体予以披露。其中,《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尚需提请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01567 证券简称:三星医疗 公告编号:临2026-016 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请H股发行及上市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安永香港”) ●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拟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安永香港为一家根据香港法律设立的合伙制事务所,由其合伙人全资拥有。安永香港自1976年起在香港提供审计、税务和咨询等专业服务,为众多香港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包括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机构。安永香港自成立之日起即为安永全球网络的成员,与安永华明一样是独立的法律实体。 (二)投资者保护能力 自2019年10月1日起,安永香港根据香港《会计及财务汇报局条例》注册为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此外,安永香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核准取得在中国内地临时执行审计业务许可证,并是在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USPCAOB)和日本金融厅(Japanese Financial Services Authority)注册从事相关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安永香港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每年购买职业保险。 (三)诚信记录 自2020年起,香港会计及财务汇报局对作为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的安永香港每年进行检查,而在此之前则由香港会计师公会每年对安永香港进行同类的独立检查。最近三年的执业质量检查并未发现任何对安永香港的审计业务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于2026年3月25日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聘请H股发行及上市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安永香港为公司H股发行及上市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聘请H股发行及上市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安永香港为公司H股发行及上市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请H股发行及上市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01567 证券简称:三星医疗 公告编号:2026-020 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4月15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4月15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宁波市鄞州区首南街道日丽中路757号奥克斯中央大厦25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4月15日 至2026年4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否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6年3月31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1-8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4、7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本次投保责任保险涉及的相关公司股东。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6年4月13日9:30-11:30,13:00-16:30。 2、登记地点:宁波市鄞州工业园区(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需提交的有关手续: (1)个人股东登记时需持个人身份证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个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附件1)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 (2)法人股东登记时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人股东单位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 4、登记方式: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到公司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请采用信函、邮件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的股东,在信函、邮件或传真发出后通过电话予以确认,避免因电子设备出错或信件遗漏出现未予登记在案的情况。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会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联系方式: 联系人:郭粟 电话:0574-88072272 传真:0574-88072271 邮箱:stock@mail.sanxing.com 特此公告。 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3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4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董事会进行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证券代码:601567 证券简称:三星医疗 公告编号:临2026-013 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筹划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相关事项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6年3月30日,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于境外公开发行股票(H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的议案》、《关于公司于境外公开发行股票(H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方案的议案》等其他相关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提升公司国际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试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拟在境外发行股份(H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H股并上市”),公司将在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内选择适当的时机和发行窗口完成本次发行H股并上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试行办法》《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规定,公司本次发行H股并上市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在符合中国境内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香港法律的要求和条件下进行,并需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香港联交所和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等相关政府机构、监管机构备案、批准和/或核准。 截至目前,公司正积极与相关中介机构就本次发行H股并上市的相关工作进行商讨,除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相关议案外,其他关于本次发行H股并上市的具体细节尚未确定。 本次发行H股并上市是否能通过审议和审核/备案程序并最终实施具有重大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相关法规的规定,根据本次发行H股并上市的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01567 证券简称:三星医疗 公告编号:临2026-018 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会议选举郑伟科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职工董事,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郑伟科先生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职工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郑伟科先生当选公司职工董事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特此公告。 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三十一日 附:郑伟科先生简历 郑伟科先生:男,中国国籍,1971年出生,本科学历。曾任宁波天工制衣有限公司主办会计,协和石化(中国)有限公司油气建设分公司财务经理,宁波奥克斯空调有限公司财务部副经理,奥克斯集团有限公司审计部项目经理,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等职。现任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经理、职工董事。 郑伟科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证券代码:601567 证券简称:三星医疗 公告编号:临2026-019 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公司证券简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变更后的证券简称:“三星电气”。 ● 公司证券代码:“601567”保持不变。 ● 本次证券简称变更事项以上海证券交易所最终核准为准,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一、公司董事会审议变更公司证券简称的情况 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公司证券简称的议案》,同意公司证券简称由“三星医疗”变更为“三星电气”,证券代码保持不变。本次证券简称变更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尚需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批准后方可实施。 二、公司董事会关于变更公司证券简称的理由 目前公司立足智能配用电与医疗服务双主业,其中智能配用电业务收入占比超过50%,为了便于投资者更为直接、准确地理解公司的主营业务重要构成及其所属行业,公司拟将证券简称由“三星医疗”变更为“三星电气”,证券代码“601567”保持不变。本次变更证券简称,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业务辨识度与市场影响力。变更后的证券简称与公司主营业务重要构成相匹配,同时增加投资者对公司业务情况的理解和投资判断,符合公司整体战略规划及长远发展利益。 三、公司董事会关于变更证券简称的风险提示 拟变更后的证券简称取自公司全称,与公司主营业务和未来战略规划相匹配,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公司证券简称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目前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发展战略未发生重大调整,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不存在利用变更证券简称影响公司股价、误导投资者的情形。 本事项尚需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批准方可实施。上述事项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事项进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01567 证券简称:三星医疗 公告编号:临2026-012 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5日以电话、传真、邮件等方式发出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6年3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沈国英女士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于境外公开发行股票(H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的议案 经审议,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提升公司国际化水平,董事会同意公司于境外公开发行股票(H股),并申请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挂牌上市。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战略与ESG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于境外公开发行股票(H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方案的议案 经逐项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发行H股并上市方案,具体如下: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上市的股票为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以普通股形式),以外币认购,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发行时间 公司将在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内选择适当的时机和发行窗口完成本次发行H股并上市,具体发行及上市时间将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国际资本市场状况和境内外有关监管部门审批/备案进展及其他情况加以决定。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方式为香港公开发售及国际配售。根据国际资本市场惯例和市场情况,国际配售可包括但不限于:(1)依据美国1933年《证券法》及其修正案项下144A规则(或其他豁免)于美国向合资格机构投资者进行的发售;(2)依据美国1933年《证券法》及其修正案项下S条例进行的美国境外发行。具体发行方式将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国际资本市场状况等情况加以决定。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4、发行规模 根据H股上市地监管的最低发行比例、最低流通比例规定等监管要求,结合公司未来业务发展的资本需求,在未行使超额配售权的情形下,本次公司拟申请公开发行不超过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10%;董事会届时有权根据市场情况授予承销商不超过前述H股发行股数的15%的超额配售选择权。本次发行的最终发行数量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的资本需求、法律规定、境内外监管机构批准/备案和发行时的市场情况确定,以公司根据与有关承销商分别签署的国际承销协议及香港承销协议发行完成后实际发行的H股数量为准,公司因此而增加的注册资本亦须以发行完成后实际发行的新股数目为准,并须在得到中国有关监管机构、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和其他有关机构批准/备案后方可执行。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5、定价方式 本次H股发行价格将在充分考虑公司现有股东利益及境外投资者的情况下,结合发行时国际资本市场情况、香港股票市场发行情况、公司所处行业可比公司的一般估值水平以及市场认购情况、并根据境外订单需求和簿记的结果,由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和承销商共同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6、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拟在全球范围内进行发售,发行对象包括中国境外(含港澳台、外国)投资者以及依据中国相关法律有权进行境外证券投资的境内合格投资者及其他经监管机构批准可以进行境外投资的投资者。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7、发售原则 本次发行方式为香港公开发售及国际配售。 香港公开发售部分将根据接获认购者的有效申请数目而决定配发给认购者的股份数目。配发基准根据认购者在香港公开发售部分有效申请的股份数目和超额认购的倍数而可能有所不同,但仍会严格按照《上市规则》指定(或获豁免)比例分摊。在适当的情况下,配发股份也可通过抽签方式进行,即部分认购者可能会获配发比其他申请认购相同股份数目的认购者较多的股份,而未获中签的认购者可能不会获配发任何股份,香港公开发售部分的比例将按照《上市规则》规定或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不时刊发的相关指引中的规定以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另行豁免批准的超额认购倍数设定“回拨”机制。公司也可以根据《上市规则》和发售时的具体规模向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申请“回拨”机制的豁免。 国际配售部分占本次发行的比例将根据香港公开发售部分比例(经“回拨”后)来决定。国际配售部分的配售对象和配售额度将根据累计订单,充分考虑各种因素来决定,包括但不限于:投资者下单的总量、总体超额认购倍数、投资者的质量、投资者的重要性和在过去交易中的表现、投资者下单的时间、订单的大小、价格的敏感度、预路演的参与程度、对该投资者的后市行为的预计等。 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规则要求的前提下,本次国际配售分配中,将优先考虑基石投资者(如有)、战略投资者(如有)和机构投资者。 在不允许就公司的股份提出要约或进行销售的任何国家或司法管辖区,本方案的公告不构成销售公司股份的要约或要约邀请,且公司也未诱使任何人提出购买公司股份的要约。公司在依据《上市规则》的要求刊发招股说明书后,方可销售公司股份或接受购买公司股份的要约(基石投资者及战略投资者(如有)除外)。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8、上市地点 全部公开发行的H股(以普通股形式)将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9、承销方式 本次发行由主承销商组织承销团承销。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0、筹资成本分析 预计本次发行H股并上市的筹资成本中包括保荐人费用、承销费用、公司境内外律师费用、承销商境内外律师费用、知识产权律师费用、审计师费用、内控顾问费用、行业顾问费用、合规顾问费用、财经公关费用、印刷商费用、股份登记机构费用、向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支付的上市申请费用、路演费用及其他中介费用等,具体费用金额尚待确定。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1、发行中介机构的选聘 (一)本次发行H股并上市需聘请的专业中介机构包括但不限于保荐人、承销团成员(包括整体协调人、资本市场中介人、全球协调人、账簿管理人、牵头经办人)、公司境内律师、公司境外律师、承销商境内律师、承销商境外律师、知识产权律师、审计师、内控顾问、行业顾问、印刷商、合规顾问、公司秘书、财经公关公司、路演公司、收款银行、H股股份登记处及其他与本次H股发行并上市有关的中介机构,除公司股东会直接聘请的中介机构外,由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或董事会授权人士选聘本次发行H股并上市需聘请的中介机构并与其最终签署相关委托协议或合同。 (二)中介机构选聘方式,鉴于H股发行并上市需聘请的中介机构须具备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认可的相关资质,公司将通过竞争性磋商、议价采购等合法合规的方式选聘中介机构。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战略与ESG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转为境外募集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在本次发行并上市后转为境外募集股份有限公司。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战略与ESG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境外公开发行H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发行H股并上市所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计划用于(包括但不限于):构建全球研发网络及产品升级、完善智能制造及供应链管理体系、升级全球营销网络及补充营运资金。 具体发行规模确定之后,如出现本次募集资金不足项目资金需求部分的情况,公司将根据实际需要通过其他方式解决;如出现本次募集资金超过项目资金需求部分的情况,超出部分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等用途。公司董事会拟向股东会申请,授权董事会及/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经股东会批准的募集资金用途范围内根据上市申请核准/备案过程中项目审批/备案及投资进度、监管机构相关意见、公司运营情况及实际需求等情况对募集资金用途进行调整。公司本次发行H股并上市所募集资金用途以经董事会批准的招股说明书最终稿披露内容为准。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战略与ESG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境外公开发行H股并上市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境外公开发行H股并上市的相关决议有效期为该等决议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8个月。如果公司已在该等有效期内取得相关监管机构对本次发行及上市的批准或备案文件,则决议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H股发行并上市完成日与超额配售权行使(如有)之交割日孰晚日。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董事会及其获授权人士全权处理与本次境外首次公开发行H股并上市有关事项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或董事会授权的指定人士向境内外有关政府机关和监管机构就本次发行H股并上市有关事项提出申请,并单独或共同全权处理与本次发行H股并上市有关的所有事项。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境外公开发行H股前滚存利润分配方式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为平衡公司现有股东和未来H股股东的利益,如公司在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18个月内完成本次发行H股并上市,则本次H股发行前形成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H股发行并上市后的所有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持股比例共同享有。如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完成本次发行H股并上市,则届时需经公司股东会另行审议后对公司已形成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分配事宜作出决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H股发行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及相关议事规则(草案)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在现行公司章程的基础上,修订公司本次发行H股并上市后适用的《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草案)及《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本次审议通过的《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草案)及《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将经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后,于本次发行H股并上市之日起生效并实施。在本次发行H股并上市前,公司现行《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及《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继续有效。 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三星医疗关于制定、修订H股发行后适用的〈公司章程〉及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14)。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关于提名沈国英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鉴于公司的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现董事会拟提名沈国英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关于提名郑坚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鉴于公司的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现董事会拟提名郑坚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关于提名程志浩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鉴于公司的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现董事会拟提名程志浩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4、关于提名郭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鉴于公司的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现董事会拟提名郭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5、关于提名吕萌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鉴于公司的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现董事会拟提名吕萌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6、关于提名陈世挺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鉴于公司的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现董事会拟提名陈世挺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7、关于提名冯绍刚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鉴于公司的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现董事会拟提名冯绍刚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8、关于提名周志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鉴于公司的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现董事会拟提名周志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三星医疗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17)。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公司董事类型的议案 根据《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确认本次发行H股并上市完成后,公司董事类型如下: 执行董事:沈国英、程志浩、郭粟 非执行董事:郑坚江、吕萌、郑伟科 独立非执行董事:陈世挺、冯绍刚、周志辉 上述董事类型及职能自公司本次发行的H股股票在香港联交所上市之日起生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参照所处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同行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水平及公司实际情况,为有效调动公司独立董事的工作积极性,进一步促进独立董事勤勉尽责,公司决定确定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10万元人民币(含税)。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独立董事王溪红、段逸超、冯绍刚回避表决。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及制定H股发行后适用的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经审议,为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规则》及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草案)的有关规定,公司在现行内部管理制度的基础上,修订及制定了公司本次发行H股并上市后适用的公司治理制度(草案)(以下合称“公司治理制度(草案)”)。本次审议通过的公司治理制度(草案)将经公司股东会或董事会审议批准后,于公司本次发行H股并上市之日起生效,具体如下: ■ 在本次发行H股并上市前,公司现行治理制度继续有效。 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三星医疗关于制定、修订H股发行后适用的〈公司章程〉及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14)。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制定《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发行证券与上市相关保密和档案管理工作制度》,同意修订《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和《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发行证券与上市相关保密和档案管理工作制度》和《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将于本次董事会审议批准后即生效,《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经董事会通过后尚需提交至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制定、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15)。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尚需提交至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公司进行非香港公司注册并委任《公司条例》要求的授权代表的议案 经审议,根据公司本次发行H股并上市工作的需要,公司拟依据香港《公司条例》(香港法例第622章)第十六部向香港公司注册处申请注册为非香港公司。为此,董事会拟授权董事兼董事会秘书郭粟、公司秘书叶晗单独或共同处理以下与非香港公司注册相关的事项: (1) 在香港设立主要营业地址,并依据香港《公司条例》(香港法例第622章)第十六部向香港公司注册处申请注册为“非香港公司”; (2) 代表公司签署非香港公司注册事宜之有关表格及文件,并授权公司香港法律顾问、公司秘书或其他相关中介机构安排递交该等表格及文件到香港公司注册处登记存档,并同意缴纳“非香港公司”注册费用及申请商业登记证费用; (3) 依据香港《公司条例》(香港法例第622章)及《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委任公司在香港接受向公司送达的法律程序文件及通知书的代表。 上述获授权董事应将有关事宜进展及时向各位董事通报。上述授权直至本次发行H股并上市之日或本决议有效期终止之日(孰早)终止。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秘书及授权代表等职位的议案 经审议,根据境内外法律法规、《上市规则》的规定以及有关监管机构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聘任《上市规则》下的联席公司秘书及授权代表、香港《公司条例》下的授权代表,负责协助公司在本次发行H股并上市后与香港地区监管机构的沟通协调等相关工作。拟聘任人选如下: 联席公司秘书:郭粟、叶晗; 《上市规则》第3.05条下的授权代表:郭粟、叶晗; 《公司条例》下的授权代表:叶晗,代表公司接受任何向公司送达的法律程序文件或通知。 董事会拟授权董事兼董事会秘书郭粟、公司秘书叶晗单独或共同全权办理本次公司秘书及授权代表的聘任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前期磋商、定价、签署聘任协议等,并可根据需要,调整上述人选。公司聘任的《上市规则》下的联席公司秘书自公司向香港联交所提交本次发行H股并上市的申请材料的前一日起生效,公司聘任的《上市规则》第3.05条下的授权代表的任期自本次发行H股并上市之日起生效。公司聘任的香港《公司条例》下的授权代表的任期自本公司在香港设立营业地点之日起生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办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和招股说明书责任保险购买事宜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拟投保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以下简称“董高责任险”)、招股说明书责任保险,被保障人员范围包括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