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基金年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披露2025年年度报告的部分基金如下: ■ ■ ■ ■ ■ 上述基金的年度报告全文于2026年3月31日在本公司网站(www.zofund.com)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披露,供投资者查阅。如有疑问可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021-68609700、400-700-9700)咨询。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请充分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审慎做出投资决定。 特此公告。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3月31日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公募基金通过证券公司证券交易及佣金支付情况 (2025年度) 一、选择证券公司参与证券交易的标准和程序 公司选择证券公司参与证券交易综合考量如下方面: 1、 资本充足,财务状况良好;经营行为规范;具备基金运作所需的高效、安全的通讯条件,交易设施符合代理基金进行证券交易的需要; 2、 内部管理规范、严格,具备健全的内控制度,并能满足基金运作高度保密的要求,有较强合规风控能力; 3、 有固定的研究机构和具备行业领先水平的研究员,并能提供对公司投资管理有帮助的研究支持; 4、 具有充足的交易席位,有合格的交易服务能力,对交易规则变更解读到位等。 公司选择证券公司的程序为: 1、公司研究、投资、交易、运营、信息技术、监察稽核等部门根据上述评价标准确定拟合作券商名单,最终提交执委会审议通过后进入券商白名单,提供证券交易服务的证券公司需从白名单中选择; 2、基金管理人和选中的证券公司签订协议。 二、交易量、交易佣金年度汇总及分配情况 (一)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证券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1.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本管理人的机构股东,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本管理人机构股东的控股股东。 2.证券投资佣金支付及分配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二)委托证券公司办理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本管理人机构股东的控股股东。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