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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ESG)摘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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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在开户行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2.2022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公司与国投证券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西丽支行(以下共同简称为“开户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另外,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成都微芯药业有限公司、国投证券及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沙湾支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上述银行共同简称为“开户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四方监管协议》”)。上述《三方监管协议》和《四方监管协议》协议各方均能按照协议约定严格履行相关职责。 截止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在开户行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三、 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2019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参见“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见附表1)。除此外,公司未将募集资金用于其他用途。 2.2022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参见“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见附表2)。除此外,公司未将募集资金用于其他用途。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2019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公司于2019年8月29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49,802,187.08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毕马威华振专字第1900952号《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已将募集资金49,802,187.08元置换公司先期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2.2022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公司于2022年8月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73,716,435.68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毕马威华振专字第2201446号《关于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已将募集资金73,716,435.68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2019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2.2022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1.2019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公司于2025年8月18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6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包括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和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未有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 2.2022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公司于2025年8月18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6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包括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和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余额为人民币95,000,000.00元,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详见下表: ■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1.2019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20年4月1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4,25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性公司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141,688,250.00元)的比例不超过30.00%。该议案已在2020年5月15日召开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4,25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人民币141,688,250.00元)的比例不超过30.00%。该议案已在2024年4月19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剩余超募资金223.54万元(含截至2025年3月31日利息,实际金额以转出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当天的账户余额为准)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公司承诺在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该议案已在2025年5月20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2.2022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1.2019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加快推进原创新药的海外临床开发进度,公司于2021年8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西奥罗尼美国研发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超募资金6,500万元用于公司西奥罗尼治疗复发/难治性小细胞肺癌患者的多中心1b/2期临床试验(美国)研发项目。该议案已经在2021年9月15日召开的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2.2022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2019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公司创新药研发项目于2024年12月完成,截至2024年12月31日该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余额554.88万元,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公司将上述资金支付项目尾款后的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由于公司创新药研发项目节余募集资金低于1,000万元,豁免履行审议程序。 2.2022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2025年1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创新药生产基地(三期)项目”、“西奥罗尼联合紫杉醇治疗卵巢癌III期临床试验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上述两个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原计划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募集资金投入完毕日期由2024年12月31日调整为2026年12月31日。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延期未改变募集资金投资用途、投资总额、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保荐机构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2019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为了加快公司创新药的研发进度,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于2021年3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子项目变更及金额调整的议案》,同意公司对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创新药研发项目”中的部分临床试验子项目及其投资金额进行调整,投资总金额保持不变。该议案已经2021年4月20日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子项目变更及金额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0)。 (二)2022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为积极满足西格列他钠的市场需求,结合公司新药研发进度情况,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可转债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持“创新药生产基地(三期)项目”募集资金投入总金额不变的基础上,将原计划用于CS12192的5#原料药车间与8#多功能制剂车间的部分生产场地,变更为西格列他钠原料药车间以及制剂车间,以实现西格列他钠的扩产。该议案已经2024年4月19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9)。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于2024年7月31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的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事项,决议有效期截止至2025年7月30日。公司使用首发募集资金购买的370万美元理财产品,赎回日期为2025年8月7日,在2025年7月31日至2025年8月7日上述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存在超期的情形;公司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购买的4,000万元理财产品,赎回日期为2025年8月10日,2025年7月31日至2025年8月10日上述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存在超期的情形。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满足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要求,且上述募集资金现金管理超出有效期时间较短,在此期间相关募集资金始终留存在专户进行计息,不存在挪用情形。上述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短暂超期事项未对公司募集资金造成损失,未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未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微芯生物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编制,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微芯生物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2025年度,微芯生物存在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短暂超期的情形,除此之外微芯生物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微芯生物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其他情形。 特此公告。 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31日 附表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元 ■ ■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指2025年1-12月募集资金投入使用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4:创新药研发中心和区域总部项目、创新药生产基地项目、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偿还银行贷款项目、创新药研发项目、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截止2025年12月31日已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超出承诺的投入金额部分,原因是募集资金账户存款产生的利息收入。 注5:公司于2021年3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子项目变更及金额调整的议案》,公司对“创新药研发项目”中的部分临床试验子项目及其投资金额进行了调整,构成该募投项目的部分变更。该议案已经2021年4月20日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注6:2023年度西格列他钠片进入医保目录,受到销售单价下降等影响,效益尚未达到预期。 注7:公司创新药研发项目于2024年12月完成,本年度投入金额为支付项目尾款后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 附表2: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元 ■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指2025年1-12月募集资金投入使用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4: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截止2025年12月31日已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超出承诺的投入金额部分,原因是募集资金账户存款产生的利息收入。 注5: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可转债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持“创新药生产基地(三期)项目”募集资金投入总金额不变的基础上,将原计划用于CS12192的5#原料药车间与8#多功能制剂车间的部分生产场地,变更为西格列他钠原料药车间以及制剂车间,构成该募投项目的部分变更。该议案已经2024年4月19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注6:公司于2025年1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创新药生产基地(三期)项目”、“西奥罗尼联合紫杉醇治疗卵巢癌III期临床试验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上述两个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原计划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募集资金投入完毕日期由2024年12月31日调整为2026年12月31日。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3)。 证券代码:688321 证券简称:微芯生物 公告编号:2026-033 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微芯生物”)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共计人民币144,851,823.09元,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共计人民币2,449,757.89元,合计人民币147,301,580.98元。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2604号),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5,133,136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 元,发行价格为27.04元/股,上述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949,999,997.44元,扣除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发行费用总计人民币17,451,983.16元(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32,548,014.28元。本次募集资金已于2026 年2 月12 日全部到位,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毕马威华振验字第2600228号)。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披露的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情况及拟以向特定对象增发A股股票募集资金置换情况 (一)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为顺利推进募投项目的实施,在本次募集资金到账前,公司根据项目进展的实际情况已使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截至2026年3月5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人民币21,340.80万元,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截至2026年3月5日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14,485.1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 注:表格中单项数据加总数与表格合计数可能存在微小差异,系为计算过程中四舍五入所致。 (二)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各项发行费用合计17,451,983.16元(含税),截至2026年2月26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总额为人民币2,449,757.89元(含税),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 注:上述发行费用为包含增值税金额。公司销售的西达本胺片按3%的简易征收率进行增值税的征收,公司确认并承诺本次发行支付发行费用所获得的增值税发票,不抵扣增值税。 综上,公司合计拟使用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人民币147,301,580.98元,置换上述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四、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人民币147,301,580.98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该事项在公司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专项意见说明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且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88321 证券简称:微芯生物 公告编号:2026-035 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微芯生物”)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使用最高不超过70,000万元人民币(含外币)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掉存通产品等),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同时授权董事长在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该事项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自有资金项目建设和自有资金使用计划,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增加资金收益、保持资金流动性。 (二)额度及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70,000万元人民币(含外币)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资金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产品品种 为控制风险,投资产品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掉存通产品等)。投资产品不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四)决议有效期 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六)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通过对自有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能减少资金闲置,所得收益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二、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在确保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当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为控制风险,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掉存通产品等),总体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包括但不限于选择优质合作银行、明确投资产品金额、期间、选择投资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实施,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审部负责对投资保本型产品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3、公司现金管理投资品种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上述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4、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根据《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需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88321 证券简称:微芯生物 公告编号:2026-036 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4月7日 (星期二) 10:00-11:00 ●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视频直播和网络互动 ● 投资者可于2026年3月30日 (星期一) 至4月3日 (星期五)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ir@chipscreen.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26年3月31日发布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5年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6年4月7日(星期二)10:00-11:00举行2025年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视频结合网络互动召开,公司将针对2025年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4月7日 (星期二) 10:00-11:00 (二)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三)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视频直播和网络互动 三、 参加人员 董事长:XIANPING LU博士 总经理、财务负责人:黎建勋先生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海鸥女士 副总经理、首席科学官:潘德思博士 独立董事:王艳梅女士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6年4月7日 (星期二) 10:00-11: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6年3月30日 (星期一) 至4月3日 (星期五)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preCallQa),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ir@chipscreen.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徐增辉 电话:0755-26952070 邮箱:ir@chipscreen.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88321 证券简称:微芯生物 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ESG)摘要 第一节重要提示 1、本摘要来自于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议题的相关影响、风险和机遇,以及公司可持续发展战略等相关事项,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全文。 2、本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二节报告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 2、可持续发展治理体系 (1)是否设置负责管理、监督可持续发展相关影响、风险和机遇的治理机构:√是,该治理机构名称为ESG工作组 □否 (2)是否建立可持续发展信息内部报告机制:√是,报告方式及频率为不定期 □否 (3)是否建立可持续发展监督机制,如内部控制制度、监督程序、监督措施及考核情况等:√是 ,相关制度或措施为微芯生物聚焦ESG相关议题的监督与落实,明确各部门ESG管理职责,夯实组织管理基础,构建常态化监督流程,保障各项ESG举措落地见效。在环境保护与职业健康安全领域,公司将环境管理指标、安全生产指标纳入EHS管理人员的绩效考核体系,强化管理团队的责任意识,推动其主动履职尽责。 □否 3、利益相关方沟通 公司是否通过访谈、座谈、问卷调查等方式开展利益相关方沟通并披露:√是 □否 ■ 4、双重重要性评估结果 ■ 备注:经评估,《14号指引》中生态系统与生物多样性保护、乡村振兴及社会贡献议题,在财务重要性及影响重要性层面均不具备高度重要性(或重要性较低)。针对上述议题,本公司已根据实际工作开展情况,依照《14号指引》第七条规定,对议题开展的相关举措进行了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披露的《微芯生物2025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 证券代码:688321 证券简称:微芯生物 公告编号:2026-031 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8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的基数及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根据公司年审会计师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68,229,532.42元,经董事会决议,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8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也不参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截至2026年3月27日,公司总股本442,941,287股,以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605,225股后的股本442,336,062股为基数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5,655,491.60元(含税)。 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25,655,491.60元;本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14,999,140.22元(含税),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40,654,631.82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50,959,162.56元的比例为79.78%。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可转债转股/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的基数发生变动或者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利润分配总额,并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披露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不触及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具体说明如下: ■ ■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四、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88321 证券简称:微芯生物 公告编号:2026-030 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 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于1992年8月18日在北京成立,于2012年7月5日获财政部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的合伙制企业,更名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毕马威华振”),2012年7月10日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并于2012年8月1日正式运营。 毕马威华振总所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2座办公楼8层。 毕马威华振的首席合伙人邹俊,中国国籍,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 于2025年12月31日,毕马威华振有合伙人247人,注册会计师1,412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330人。 毕马威华振2024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超过人民币4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40亿元(包括境内法定证券服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9亿元,其他证券服务业务收入约人民币10亿元,证券服务业务收入共计超过人民币19亿元)。 毕马威华振2024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家数为127家,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收费总额约为人民币6.82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采矿业,批发和零售业,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卫生和社会工作,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毕马威华振2024年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59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毕马威华振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近三年毕马威华振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此期间审结债券相关民事诉讼案件,终审判决毕马威华振按2%-3%比例承担赔偿责任(约人民币460万元),案款已履行完毕。 3.诚信记录 近三年,毕马威华振及其从业人员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毕马威华振和四名从业人员曾受到地方证监局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一次;两名从业人员曾受到行业协会的自律监管措施一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事项不影响毕马威华振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毕马威华振承做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的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基本信息如下: 本项目的项目合伙人刘侨敏女士,2015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刘侨敏女士2008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26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刘侨敏女士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份。 本项目的签字注册会计师黄嘉程先生,2021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黄嘉程先生2016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黄嘉程先生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份。 本项目的质量控制复核人陈泳意女士,2013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陈泳意女士2004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陈泳意女士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8份。 3.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最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4.独立性 毕马威华振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按照职业道德守则和独立性准则的规定保持了独立性。 4.审计收费 毕马威华振的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2025年度本项目的审计收费为人民币188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人民币163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人民币25万元,较上一年审计费用无增长。关于2026年度审计费用,公司管理层将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以及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与毕马威华振双方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2025年度审计、审阅服务工作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其出具的意见客观公正,较好地履行了双方签订的业务约定书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因此,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继续聘请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财务及内控审计服务机构,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表决结果:9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 (三)股东会审议情况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88321 证券简称:微芯生物 公告编号:2026-037 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4月20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4月20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智谷产业园B栋22楼董事会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4月20日 至2026年4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注: 本次会议上将就高管薪酬方案向股东会进行说明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会审议的全部议案已获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4、议案5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5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及董事关联的股东回避表决。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便利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会提醒服务,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一键通服务用户使用手册》(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网络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参会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参会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本人参会的,凭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参会的,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须在登记时间送达,信函或传真登记需附上上述1、2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 4、登记时间、地点 现场登记时间:2026年4月14日-4月17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8:30) 登记地点: 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南山智谷产业园B栋22楼证券部 六、其他事项 1、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参会股东请务必提前报名登记,并于参会当天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3、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南山智谷产业园B栋22楼证券部 邮政编码:518057 联系人:徐增辉 联系电话:0755-26952070 传真:0755-26957291 特此公告。 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31日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4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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