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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3月31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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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
《公司章程》的公告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交易的风险分析
  1、市场风险:在外汇衍生品的存续期内,每一会计期间将产生重估损益,外汇衍生品到期或择期交割时,合约汇率与交割日市场汇率差异将形成实际交易损益并冲销重估损益的累计值形成投资损益。
  2、履约风险:不合适的交易方选择可能引发公司购买外汇衍生品的履约风险。因此,公司选择的交易对手均为拥有良好信用且与公司已建立长期业务往来的金融机构,以降低履约风险。
  3、操作风险:在开展交易时,如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进行外汇远期锁汇操作或未能充分理解衍生品信息,将带来操作风险。
  4、法律风险:外汇远期锁汇合同条款不明确,将可能面临法律风险。公司将审慎审查与合作方签订的合约条款,严格执行风险管理制度,以防范法律风险。
  (二)拟采取风险控制措施
  1、进行外汇远期锁汇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进行单纯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交易,所有外汇远期锁汇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真实交易背景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
  2、开展外汇远期锁汇业务只允许与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相关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不得与前述金融机构之外的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交易。
  3、公司已制定《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对交易的原则、审批权限、内控流程等作了明确规定,控制交易风险。
  4、公司将审慎审查与金融机构签订的合约条款,严格执行风险管理制度,以防范法律风险。
  5、公司财务部门将持续跟踪外汇衍生品公开市场价格及公允价值变动,及时评估外汇衍生品交易的风险敞口变化情况,并定期向公司管理层报告,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提示风险并执行应急措施。
  四、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一一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开展的外汇远期锁汇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开展外汇远期锁汇业务是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亦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
  六、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查了本次交易的必要性、可行性及风险控制情况,认为采取的针对性风险控制措施是可行的,公司通过开展外汇远期锁汇业务,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规避和防范汇率的波动风险,固定或节约财务成本,因此公司开展外汇远期锁汇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七、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拟开展外汇远期锁汇业务是为应对汇率波动,避免汇率出现较大波动幅度时,汇兑损益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较大影响。公司外汇远期锁汇业务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投机和套利。公司已制定了《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完善了相关内控流程,公司采取的针对性风险控制措施是可行的。公司开展外汇远期锁汇业务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开展外汇远期锁汇业务事项。
  八、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4、关于2026年度开展外汇远期锁汇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5、公司《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
  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六年三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681 证券简称:视觉中国 公告编号:2026-035
  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
  未成就暨回购注销剩余部分限制性
  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因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本次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29,000股,占公司目前股份总数的0.02%,涉及激励对象2人,回购价格为7.457元/股。
  2、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700,577,436股减至700,448,436 股,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3、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并在股东会通过后由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股份回购注销业务,股份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将另行公告。
  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剩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公司拟对2名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不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29,000股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3年9月28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9月29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2023年10月27日至2023年11月6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3年11月8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3-069)。
  3、2023年11月13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11月14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4、2023年11月20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确定以2023年11月20日为授予日,向2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43万股。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11月21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5、2023年12月2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0),授予的43万股限制性股票登记工作完成,登记完成日为2023年12月27日。
  6、2024年4月25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全部达成,本次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合计2人,可申请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72,000股,占公司目前股份总数的0.02%。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26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7、2024年12月2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70),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于2024年12月27日上市流通。
  8、2025年4月23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全部达成,本次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合计2人,可申请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29,000股,占公司目前股份总数的0.02%。
  9、2025年12月2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63),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于2025年12月29日上市流通。
  10、2026年3月30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剩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未达到本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业绩考核目标,因此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公司拟对2名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不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29,000股进行回购注销,并结合激励计划的规定对回购价格进行调整。
  二、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
  (一)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的说明
  1、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为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比例占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的30%。公司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为2023年12月27日。
  2、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的说明
  ■
  注:“扣非归母净利润”指标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且以剔除公司实施本期及之后股权激励计划及员工持股计划而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的净利润为计算依据。
  综上所述,因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到目标,董事会认为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公司应对2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的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回购股份数量为129,000股,占公司目前股份总数的0.02%。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价格调整情况
  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因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公司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成,所涉及激励对象当期限制性股票不可解除限售,由公司按照授予价格进行回购注销。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7.51元/股。
  因存在权益分派,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调整。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总股本700,577,436股扣除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数为基数,按照每10股派现金0.21元(含税)向全体股东实施利润分配,除此之外,不再进行送股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公司总股本700,577,436股扣除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数为基数,本期按照每10股派现金0.08元(含税)向全体股东实施利润分配,除此之外,不再进行送股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公司总股本700,577,436股扣除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数为基数,本期按照每10股派现金0.13元(含税)向全体股东实施利润分配,除此之外,不再进行送股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公司总股本700,577,436股扣除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998,800股份数为基数(即699,578,636股),本期按照每10股派现金0.11元(含税)向全体股东实施利润分配,除此之外,不再进行送股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鉴于上述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本次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价格为:7.51-0.021-0.008-0.013-0.011=7.457元/股。
  (三)回购资金总额与来源
  公司拟用于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的资金总额为961,953.00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三、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表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完毕。公司股份总数将由700,577,436股减至700,448,436 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
  注:具体数据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上市公司股本结构表为准。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亦不会导致本公司股权分布情况不符合上市条件的要求。
  四、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一股份支付》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将冲回部分已计提的股权激励股份支付费用,具体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为准。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层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层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公司及股东创造最大价值。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本次激励计划实施完毕。
  五、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核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情况进行了考核、查验,发表意见如下:鉴于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未达到本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业绩考核目标,因此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公司对2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对应的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并对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调整,符合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本次回购注销事项。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剩余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已履行了董事会审议程序,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相关安排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七、备案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3、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剩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六年三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681 证券简称:视觉中国 公告编号:2026-036
  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
  《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拟变更注册资本情况
  鉴于公司将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29,000股,本次回购注销手续办理完毕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700,577,436股变更为700,448,436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700,577,436元变更为 700,448,436元。
  二、修订《公司章程》情况
  鉴于上述注册资本和股份总数的变更情况,同时结合公司的实际治理需要,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相应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
  除上述修订的条款外,《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保持不变,修订后的文件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视觉中国:公司章程》。
  三、其他事项说明
  1、上述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审议相关事项并授权公司董事会指定专人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上述变更事项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四、备案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六年三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681 证券简称:视觉中国 公告编号:2026-037
  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
  第三个解锁期归属条件未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三个解锁期归属条件未成就的议案》。鉴于公司2025年度业绩未达成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第三个解锁期归属条件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三个解锁期归属条件未成就,本期实际可解锁股票数量为0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1、2023年9月28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9月29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2023年11月13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11月14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2023年12月22日,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于公司会议室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议案》、《授权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同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1,400,000股股票已于2023年12月22日以非交易过户方式过户至“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专用证券账户,过户价格为7.51元/股,过户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0.20%。公司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单个员工所获股份权益对应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
  根据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自标的股票登记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下起60 个月。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分三批解锁,分别为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满12个月、24个月、36个月,每期解锁的标的股票比例分别为40%、30%、30%。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12月23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4、2024年4月25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解锁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解锁期归属条件成就,本次符合归属股数为本员工持股计划(不含预留部分)持股总数的40%,即解锁39.20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6%。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26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5、2024年10月25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条款的议案》,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在锁定期届满后,管理委员会有权根据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安排和当时市场的情况,通过非交易过户、或择机出售股票(包括该部分股份因参与送转、配股等事宜而新增的股份)等合法方式,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过户至持有人的股票账户,或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的出售所得在依法扣除相关税费后分配给持有人。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10月26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6、2024年11月11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条款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11月12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7、2024年12月21日,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届满,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可解锁股票数量为39.20万股。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12月21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8、2024年12月30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下发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符合解锁条件的部分股份非交易过户已办理完成,本次非交易过户股份数量为224,000股。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12月31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9、2025年4月23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解锁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解锁期归属条件成就,本次符合归属股数为本员工持股计划(不含预留部分)持股总数的30%,即解锁29.40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4%。
  10、2025年12月21日,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锁定期届满,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锁定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可解锁股票数量为29.40万股。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12月23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11、2025年12月3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下发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锁定期符合解锁条件的部分股份非交易过户已办理完成,本次非交易过户股份数量为132,000股。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1月5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12、2026年3月30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三个解锁期归属条件未成就的议案》,鉴于公司2025年度业绩未达成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第三个解锁期归属条件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三个解锁期归属条件未成就,本期实际可解锁股票数量为0股。
  二、第三个解锁期归属条件未成就的说明
  根据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考核分为公司业绩考核与个人绩效考核,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层面考核标准:
  (1)公司财务业绩考核标准
  ■
  注:“扣非归母净利润”指标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且以剔除公司实施本期及之后股权激励计划及员工持股计划而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的净利润为计算依据。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剔除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及员工持股计划而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的扣非归母净利润6,460.21万元,2023-2025年累计扣非归母净利润为29,537.67万元。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三个解锁期公司财务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成。
  2、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
  个人绩效考核根据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公司将对持有人考核年度的综合考评进行打分,个人绩效考核评级分为四档,根据个人绩效考核评级确定个人绩效考核归属权益比例(P),具体考核要求如下:
  ■
  持有人实际可归属权益=持有人计划归属权益×公司业绩考核归属权益比例(X)×个人绩效考核归属权益比例(P)。
  经审核,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三个解锁期持有人个人层面考核条件已达成,个人绩效考核归属权益比例(P)均为100%。
  综上,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三个解锁期设定的公司层面考核标准未达成,归属条件未成就,本解锁期目标解锁股票数量为29.40万股,实际可解锁股票数量为0 股。
  三、第三个解锁期未能解锁的后续安排
  根据本员工持股计划规定,持有人因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成而未能归属的部分,其持股计划权益由管理委员会收回,择机出售后以持有人出资金额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与售出收益孰低值返还持有人,剩余资金(如有)归属于公司。
  本员工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关于股票买卖相关规定,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4、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四、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和终止
  1、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1)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60个月,自标的股票登记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时起计算。
  (2)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上限届满前1个月,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50%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3)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2个月内,若连续20个交易日视觉中国的收盘价低于员工持股计划购股均价的,则自动延长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6个月。
  (4)存续期满后,员工持股计划终止,也可由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提请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延长。
  (5)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满后,当计划资产均为货币性资产时,本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2、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
  (1)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且未展期,本员工持股计划将自行终止;
  (2)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届满后,当计划所持资产均为货币资金时,本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3)除前述自动终止、提前终止外,存续期内,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应当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50%以上(不含50%)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及时披露相关决议。
  五、其他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情况,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案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六年三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681 证券简称:视觉中国 公告编号:2026-038
  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制定、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制定、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修订了部分管理制度。具体情况如下:
  ■
  修订后的相关制度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述制度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备案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六年三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681 证券简称:视觉中国 公告编号:2026-039
  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债转股方式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增资概述
  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要,为清理内部往来,进一步优化全资子公司常州远东文化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东文化”)的资产负债结构,拟以债转股方式对远东文化进行增资。本次公司对远东文化增资人民币550,000,000.00元,增资金额全部计入注册资本。其中,541,767,599.77元以债转股方式进行增资,差额部分继续现金实缴。本次增资完成后,远东文化的注册资本由15,000万元变更为70,000万元,公司仍持有其100%股权。
  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6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上述《关于以债转股方式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事项在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本次增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增资标的基本情况
  1、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常州远东文化产业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常州西太湖科技产业园禾香路123号
  成立日期:2006年04月06日
  法定代表人:汤怀京
  注册资本:15000万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4127863363657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股权投资;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广告发布;计算机系统服务;机械设备租赁;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本次增资前后,公司均直接持有远东文化100%股权
  与上市公司关系:远东文化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三、本次增资的主要情况
  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要,为清理内部往来,进一步优化全资子公司远东文化的资产负债结构,公司拟以债权转股权方式对远东文化进行增资。本次公司对远东文化增资人民币550,000,000.00元,增资金额全部计入注册资本。其中,541,767,599.77元以债转股方式进行增资,差额部分继续现金实缴。远东文化应相应进行注册资本等事项的变更。本次债转股相关债权不存在抵押、质押,亦不存在涉及有关债权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查封或者冻结等司法措施。本次增资完成后,远东文化的注册资本由15,000万元变更为70,000万元,公司仍持有其100%股权。
  四、本次增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以债权转股权方式对全资子公司远东文化增资是基于公司清理内部往来的需要,有利于提升远东文化资产负债结构,降低其财务风险、节约财务费用等。
  本次增资对象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风险较小,不会造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未来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六年三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681 证券简称:视觉中国 公告编号:2026-040
  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26年4月8日举行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就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内容及经营业绩、发展规划等事项与广大投资者进行沟通交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时间及方式
  1、召开时间:2026年4月8日(星期三)15:00-16:00
  2、召开方式:“互动易”平台网络远程的方式
  3、线上参会方式:广大投资者可以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平台(http://irm.cninfo.com.cn)“云访谈”栏目或扫描二维码进入公司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页面进行交流。
  ■
  二、公司出席人员
  出席本次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职工董事、总裁柴继军先生,独立董事陆先忠先生,副总裁、财务负责人陈春柳女士,董事会秘书李淼先生。
  三、投资者问题征集方式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2026年4月7日(星期二)17:00前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平台(http://irm.cninfo.com.cn)“云访谈”栏目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公司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页面提问。公司将在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网上业绩说明会。
  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六年三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681 证券简称:视觉中国 公告编号:2026-041
  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投资基金出售资产暨投资基金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公司总裁办公会2026年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投资基金出售资产暨投资基金的进展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交易概述
  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华夏视觉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北京华夏”)参与投资生生不息(天津)智能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天津基金”),天津基金管理人为北京华盖创赢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盖创赢”),基金认缴规模5,500万元,其中北京华夏认缴出资600万元,占比10.91%。
  公司2026年对北京生数科技有限公司投资5,000万元,北京生数科技有限公司于近期完成股改,更名为北京生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生数科技”),公司持有生数科技1.2148%股权。
  公司拟转让持有的生数科技1.2148%股权与天津基金,转让价格5,000万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交易在公司总裁办公会审批范围内,已经公司总裁办公会2026年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生生不息(天津)智能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基金的组织形式:有限合伙企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222MA82NUF570
  成立时间:2026年2月10日
  出资规模:5,500万元
  注册地:天津市武清开发区福源道北侧创业总部基地C06号楼南栋268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北京华盖创赢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北京华盖创赢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该管理人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已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编号:P1067715。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基金股权结构:
  ■
  天津基金成立不足1年,暂无最近一年财务数据,其管理人北京华盖创赢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未经审计)为:截至2025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1,565.69万元,负债总额1,184.52万元,净资产381.17万元,2025年度营业收入47.17万元,净利润-312.64万元。
  关联关系说明: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华夏持股天津基金10.91%股权,认缴资本600万元。天津基金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北京生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MACC4D63XF
  成立时间:2023年3月6日
  注册资本:1,000万元
  注册地: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8号东升大厦AB座八层801A单元
  法定代表人:鲍凡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软件开发;社会经济咨询服务;贸易经纪;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礼仪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商务秘书服务;机械设备租赁;专业设计服务;工业设计服务;广告制作;广告设计、代理;平面设计;市场调查(不含涉外调查);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安全咨询服务;企业管理;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文艺创作;体育竞赛组织;旅游开发项目策划咨询;翻译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对外承包工程。(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创始股东北京瑞莱智慧科技有限公司、朱军、鲍凡、骆怡航、天津生数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计持有生数科技40.34%股权。
  关联关系说明:生数科技为公司的参股公司。生数科技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四、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受让方):生生不息(天津)智能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乙方(转让方):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丙方(标的公司):北京生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股份转让与股份转让价格
  1.1 在遵守本协议其它条款和条件的前提下,乙方将向甲方转让,且甲方将向乙方购买,乙方所合法持有的目标股份(“股份转让”)。
  1.2 各方同意,为取得目标股份,甲方应按照本协议的规定向乙方以现金形式支付本次股份转让的对价即人民币50,000,000元(简称“股份转让款”)。
  2、转让先决条件
  2.1 各方同意,除非受让方作出书面豁免,本协议项下的股份转让以下列条件满足为前提:
  (1)本次交易所需的交易文件均已适当签署;
  (2)本次交易取得必要的所有政府部门授权、批准和备案以及所有相关的第三方同意(如需)。
  3、股份转让款的支付
  3.1 各方同意,该等股份转让款将一次性支付:
  本协议项下全部股份转让款即人民币50,000,000元,甲方应当于本协议签署完毕且第2.1条所述的转让先决条件全部得到满足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支付(“交割”,完成付款之日称“交割日”)。
  4、股份的变更
  4.1 本次股份转让所产生的一切税费,转让方和受让方分别依法承担。
  4.2 各方同意,自交割日起,受让方开始享有目标股份对应的股东权利并承担相应的股东义务。
  4.3 丙方应于交割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完成标的公司股东名册的更新登记,将甲方登记为目标股份的持有人,并向甲方出具更新后的股东名册。
  5、协议的生效
  本协议经各方签署和/或盖章后生效。
  五、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向投资基金出售资产可为公司带来直接的资金回流,有效补充流动性,优化财务结构。同时有助于降低公司对股权资产的直接管理负担,减少管理风险与资源分散。本次交易不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风险提示
  截至目前标的公司及受让方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均尚未完成,相关交割工作仍存在不确定性。若后续变更无法顺利推进,可能导致交易延迟、调整甚至终止,进而影响公司资金回流的预期时点及金额,实际完成时间及最终效果尚存变数。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七、其他说明
  本次投资不会导致同业竞争或关联交易。公司投资基金事项将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的规定,在投资事项的实施过程中,及时披露基金投资事项的进展情况。
  八、备查文件
  1、总裁办公会2026年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关于北京生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
  特此公告。
  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六年三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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