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244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6年03月31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047 证券简称:*ST宝鹰 公告编号:2026-019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母公司存在未弥补亏损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母公司报表层面未分配利润为-4,624,781,188.27元,合并报表层面未分配利润为-3,566,756,719.33元,未弥补亏损金额较大,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可能存在较长时间内无法实施现金分红的风险。敬请投资者关注该情形,并注意投资风险。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公司主营业务情况
  公司作为控股平台型上市公司,立足建筑装饰行业,积极发展新兴产业,通过旗下宝鹰建科开展建筑、装饰工程施工等主营业务,以“弘扬工匠精神、打造精品工程”的服务理念,致力于为客户提供包括建筑、装饰工程施工、承建管理在内的一体化综合解决方案。宝鹰建科凭借宝鹰股份的品牌影响力,在国家重点发展粤港澳大湾区、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的国家战略背景下,积极探索新基建、智慧城市、建筑工程、市政交通等细分领域的产业布局,立足粤港澳大湾区、服务全国市场。
  2025年12月,公司完成全资子公司澜兴科技的设立工作,并以澜兴科技为投资与运营主体,切入光耦合器产业领域,稳步推进公司业务转型升级的战略发展目标。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澜兴科技尚处于初创期,未实际产生营业收入,对公司经营状况未产生重大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公司经营模式
  公司经营模式为自主承揽业务、自主组织设计或/和施工。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
  (三)主要业务流程
  ■
  (四)质量控制体系
  公司依据法律法规、国家行业标准规范及企业标准,结合GB/T19001-2016、ISO9001:2015、GB/T50430-2017质量管理体系标准,建立并运行涵盖施工、验收、检查等项目全周期过程的全面质量管理体系,根据建筑工程、装饰装修项目行业特点实行严格的质量控制和监督,打造良好的工程项目施工管理质量控制体系。
  1.公司制定了完善的质量管理机制
  一是高要求、科学地明确企业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建立企业质量管理组织机构,制定企业质量管理制度、工程项目全过程质量控制流程和各类技术操作规程、操作指引;二是全面实施岗位质量管理责任考核制,严格落实各级管理人员的质量管理职责,严格执行项目管理人员、操作人员持证上岗制度,认真落实从业人员的质量教育和技术培训工作;三是持续提升项目质量管理及工艺水平,推广新型工具应用于项目技术、管理及工艺水平的提升;四是坚持定期开展质量控制活动和质量管理监督考核工作,打造精品工程。
  2.获奖情况
  宝鹰建科凭借专业的项目质量管理机制,已形成其自身特色、优势及核心竞争力,在业内取得了良好声誉,近年来荣获珠海市优秀建筑装饰工程奖、广东省优秀建筑装饰工程奖、中国建筑工程装饰奖、AAA级资信等级、广东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广东省诚信经营企业等荣誉。
  报告期内,公司未出现重大项目质量问题。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一)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叠加其他风险警示事项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公司2024年期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条第(二)项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同时,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被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四)项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因此,公司股票自2025年4月28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叠加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证券简称由“宝鹰股份”变更为“*ST宝鹰”,证券代码仍为“002047”。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叠加其他风险警示暨股票停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27)。
  (二)出售控股子公司旦华复能50.10%股权事项
  2025年7月24日、2025年8月15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开挂牌转让所持旦华复能(珠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低于股权评估价的前提下通过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以公开挂牌方式转让公司所持有的旦华复能50.10%股权,最终确定首次挂牌转让底价为人民币4,050万元;2025年10月29日,旦华复能已完成上述股权转让事项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次公开挂牌转让事项已完成交割。本次交易影响公司2025年当期损益约人民币3,000万元,该笔收益属于非经常性收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公开挂牌转让所持旦华复能(珠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6)、《关于公开挂牌转让所持旦华复能(珠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股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76)、《关于公开挂牌转让所持旦华复能(珠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进展暨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2)等相关公告。
  (三)出售成霖工业区投资性房地产事项
  2025年11月14日、2025年12月1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将公司名下持有的位于深圳市龙华区福前路成霖工业区的投资性房地产(包含地上建筑物及整宗土地使用权)以合计人民币8,687.25万元的价格出售给控股股东大横琴集团的全资孙公司大横琴电子。2025年12月19日,本次交易已完成产权变更登记手续。本次交易影响公司2025年当期损益约人民币6,100万元,该笔收益属于非经常性收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7)、《关于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95)等相关公告。
  (四)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暨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
  2025年10月24日、2025年12月1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不超过423,280,423股(含本数),世通纽拟以现金方式全额认购,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2025年10月24日、2026年3月13日,大横琴集团与世通纽签署《关于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转让协议》《关于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大横琴集团拟将其持有的公司75,964,06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5.01%)及其所对应的所有股东权利和权益转让给世通纽。
  上述协议转让股份、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及表决权放弃等事项完成并生效后,世通纽将直接持有公司499,244,483股股份,对应的持股比例为25.74%,公司控股股东将变更为世通纽,实际控制人将由珠海市国资委变更为傅晓庆、傅相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导致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63)、《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关于控股股东与投资人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7)、《关于控股股东与投资人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16)、《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74)等相关公告。
  (五)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推进公司业务转型升级
  2025年10月24日、2025年12月1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子公司的议案》《关于公司拟投资光耦合器项目的议案》,为进一步落实公司未来发展战略规划,提升公司综合实力,充分利用相关各方各项产业及业务资源,公司完成全资子公司澜兴科技的设立工作,并以澜兴科技为投资与运营主体,切入光耦合器产业领域,项目试验期预计投资额2亿元,具体投资金额以项目实际落地的进度为准。截至目前,澜兴科技已完成项目立项、生产车间及办公场所租赁、生产车间装修招标等工作,并按投资生产计划有序推进生产车间改造、生产设备招采、人员招聘、环境评估及安全生产许可等相关工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拟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0)、《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92)等相关公告。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鹏
  二〇二六年三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047 证券简称:*ST宝鹰 公告编号:2026-030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真实反映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2025年度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相应减值准备。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为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资产和财务状况,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并根据减值测试结果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金额和计入的报告期间
  公司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2025年度计提各类资产减值准备合计888.15万元,具体明细如下表:
  ■
  二、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一)金融资产减值准备计提依据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各项应收款项按照其适用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方法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信用减值损失。具体坏账政策如下:
  1、应收账款
  本公司对信用风险显著不同的金融资产单项评价信用风险,如:与对方存在争议或涉及诉讼、仲裁的应收款项、已有明显迹象表明债务人很可能无法履行还款义务的应收款项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
  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
  2、其他应收款
  对信用风险与组合信用风险显著不同的其他应收款,本公司按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本公司对在单项工具层面能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的其他应收款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
  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
  3、根据以上规定,公司2025年度计提减值损失如下:
  (一)信用减值损失
  ■
  (二)资产减值损失
  ■
  公司对合同资产的资产减值损失的确定及计量方法与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确定及计量方法一致,本期计提合同资产减值准备821.57万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金额合计888.15万元,将减少公司2025年度利润总额888.15万元。
  四、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2026年3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体现了会计处理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2025年12月31日财务状况和2025年度经营成果,不存在通过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进行操纵利润的情形。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002047 证券简称:*ST宝鹰 公告编号:2026-029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定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现就本次股东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股东会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召开本次股东会,本次股东会拟审议的有关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4月21日(星期二)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4月21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21日9:15一9:25,9:30一11:30,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21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4月16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2026年4月16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公司董事会同意列席的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车公庙泰然四路303栋三楼多功能会议室。
  二、股东会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
  (二)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3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其他
  1、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2、议案6.00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议案9.00为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股东珠海大横琴集团有限公司、珠海航空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大横琴股份(香港)有限公司-1号-R、古少明先生对上述议案回避表决,也不得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4、公司控股股东珠海大横琴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持有的公司308,888,983股对应的表决权,以及大横琴股份(香港)有限公司管理的资产账户大横琴股份(香港)有限公司-1号-R直接持有的公司30,324,645股对应的表决权,合计339,213,628股(占公司总股本22.37%)对应的表决权自2025年10月24日起放弃行使,因此上述放弃表决权的股份数不会计入本次股东会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5、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的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6年4月17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2、登记地点:深圳市福田区车公庙泰然四路303栋三楼宝鹰股份董事会办公室(信函登记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代理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以上文件需加盖公章)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以上文件需加盖公章)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传真或电子邮箱方式办理登记,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须在2026年4月17日17:00前送达公司。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4、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人:杨雅莉
  联系电话:0755-82924810
  传真号码:0755-88374949
  邮 箱:sz002047@szbygf.com
  地 址:深圳市福田区车公庙泰然四路303栋三楼
  邮 编:518040
  (2)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本次股东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 备查文件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
  六、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2025年度股东会授权委托书模板。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3月31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047”,投票简称为“宝鹰投票”。
  2、本次股东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或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表决结果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4月2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4月21日(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6年4月21日(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人单位名称或姓名(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
  委托人证券账号:
  委托人持股性质和数量: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26年 月 日
  本人(或本单位)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注:1、请对表决事项根据股东本人的意见选择“同意”、“反对”、“弃权”之一,并在相应栏内打“√”表示,三者必选一项。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加盖法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3、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会结束之日止。
  证券代码:002047 证券简称:*ST宝鹰 公告编号:2026-028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进一步完善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促进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更充分地发挥决策、监督和管理职能,保障公司和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现拟为公司、公司及子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审议程序
  2026年3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由于全体董事均为被保险对象,属于利益相关方,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在审议本议案时均需回避表决,因此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本议案尚需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二、责任险的具体方案
  1、投保人: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公司及子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累计赔偿限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具体赔偿限额以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
  4、保险费用:不超过人民币50万元/年(具体保险费用以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
  5、保险期限:一年
  三、授权事项
  为提高决策效率,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管理层在上述授权范围内办理董监高责任险的相关购买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保险公司、被保险人范围、赔偿限额、保险费用、其他保险条款、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处理投保及理赔等其他事项),以及在今后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或之前办理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续保或者重新投保在上述保险方案范围内无需另行审议,授权期限自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有效。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002047 证券简称:*ST宝鹰 公告编号:2026-027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正值,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同时,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提交撤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申请,该事项尚需深交所核准,能否获得深交所核准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3、在公司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期间,公司股票不停牌,正常交易,证券简称仍为“*ST宝鹰”,证券代码仍为“002047”,股票日涨跌幅限制仍为5%。
  2026年3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向深交所提交撤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申请。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2025年4月25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24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负值,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3.1条第(二)项“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规定的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因此,公司股票交易自2025年4月28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二)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2025年4月25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四)项“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或者未按照规定披露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规定的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因此,公司股票交易自2025年4月28日起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由于公司同时触及对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自2025年4月28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叠加其他风险警示,证券简称由“宝鹰股份”变更为“*ST宝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叠加其他风险警示暨股票停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27)。
  二、公司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2026年3月27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大华审字[2026]0011004701号)。经审计,公司202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65,862.99万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920.81万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3,219.05万元,2025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5,079.46万元。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3.8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因触及本规则第9.3.1条第一款规定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实际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情形相应年度次一年度的年度报告表明公司不存在本规则第9.3.12条第一项至第七项任一情形的,公司可以向本所申请对其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公司对照《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逐项自查,公司不存在《股票上市规则》第9.3.12条第一项至第七项任一情形,亦不存在《股票上市规则》中规定的其他需要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3.8条规定,公司符合向深交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
  (二)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2026年3月27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大华内字[2026]0011000068号),公司董事会出具了《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非标准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公告编号:2026-032),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上述专项说明出具了《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具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非标准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审核报告》(大华核字[2026]0011003669号),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影响已经消除。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3.8条的规定:“公司内部控制缺陷整改完成,内部控制能有效运行,向本所申请对其股票交易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应当披露会计师事务所对其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出具的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对照《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逐项自查,公司不存在《股票上市规则》中规定的需要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公司符合向深交所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条件。
  综上所述,公司符合向深交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条件,公司已向深交所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在公司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期间,公司股票不停牌,正常交易,证券简称仍为“*ST宝鹰”,证券代码仍为“002047”,股票日涨跌幅限制仍为5%。
  三、其他风险提示
  1、公司向深交所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事项尚需深交所核准,能否获得深交所核准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002047 证券简称:*ST宝鹰 公告编号:2026-026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该事项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情况概述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为-356,675.67万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为-356,675.67万元,实收股本为151,624.87万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
  二、导致亏损的主要原因
  因公司2021年至2024年产生较大亏损,2024年末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为-362,596.48万元,导致2025年末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
  三、为弥补亏损拟采取的措施
  2026年是公司转型升级、浴火重生的关键一年,也是《中共中央“十五五”规划建议》的开局之年。公司将立足发展的新阶段,稳步推进公司战略规划,坚持做优、做强建筑装饰主业,培育、壮大光耦合器新兴产业,落实、推进资本运作,多措并举切实增强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实现公司业务转型升级和新的可持续发展。2026年公司将重点推进以下方面工作:
  (一)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
  经审计,公司2025年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5,079.46万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均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类型的审计报告,公司涉及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已消除,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2条规定的任一情形,且不触及其他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同时,公司内部控制缺陷整改完成,内部控制能有效运行,公司满足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条件。因此,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上述申请能否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尚具有不确定性,最终以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意见为准,公司将切实推进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事项,并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实现建筑产业板块稳定经营、提质增效
  公司将充分发挥控股股东资本资源赋能优势,持续利用国家级、省市级重点工程项目建设经验,进一步将优质工程项目资源集中于宝鹰建科,立足粤港澳大湾区核心市场,加大外埠市场开发力度,做优存量、培育增量、提升质量;坚定发挥混改优势,实现建筑产业板块稳定经营、提质增效、高质量发展。
  (三)落实光耦合器产业投资,实现业务转型升级
  在新一轮科技和产业变革的背景下,公司将积极推进光耦合器产业投资事项,充分利用相关各方的资金、人才、技术、客户群体、政府等多方面有益资源,搭建技术团队,协调、落实生产线的投资运作。2026年计划完成试验期的厂房装修、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投产试运营,实现达产状态,试验期计划年产2.4亿颗光耦产品。公司将持续优化资源配置,创造公司第二利润增长点。
  (四)有序推进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事项
  2025年10月、12月,公司分别召开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通过2025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等有关事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已取得珠海市国资委同意,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后方可实施。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聘请保荐机构、法律顾问、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共同推进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事项,同时根据本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002047 证券简称:*ST宝鹰 公告编号:2026-025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的情况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分别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和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的情况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因本议案涉及全体董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在审议本议案时均回避表决,因此本议案将直接提交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方案,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情况如下:
  ■
  注:
  1、未在公司及子公司担任除董事外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2、报酬总额包括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及其他福利,其中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占比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
  3、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绩效薪酬暂未发放,将按照公司相关管理制度进行考核与发放,并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
  (一)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二)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具体方案
  1、独立董事采用固定津贴制
  2026年度津贴标准为每位独立董事10万元/年,按月发放。
  2、非独立董事薪资标准
  (1)在公司及子公司担任除董事外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及子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照公司有关规定领取相应报酬。
  (2)未在公司及子公司担任除董事外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3、高级管理人员薪资标准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础薪酬、绩效薪酬、中长期激励三部分组成。
  (1)基础薪酬根据行业薪酬水平、具体职务、岗位职责等因素确定;
  (2)绩效薪酬以公司年度经营目标和个人年度绩效考核指标完成情况为考核基础,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础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3)公司可以对高级管理人员采取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等中长期激励措施以及其他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发放专项激励、奖金或奖励,具体方案根据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等另行拟定。
  上述绩效薪酬、中长期激励收入的确定和支付应当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
  三、其他事项
  1、以上均为税前收入,薪金及津贴均按月发放,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均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2、根据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上述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002047 证券简称:*ST宝鹰 公告编号:2026-024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均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以下统称“子公司”)预计2026年度与控股股东珠海大横琴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横琴集团”)的控股股东珠海市珠光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光集团”)及其控制的公司、深圳市宝鹰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鹰建设”)及其控制的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不超过25.75亿元。关联董事李鹏先生、穆柏军先生、黄黎黎女士对该议案回避表决,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及子公司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届时关联股东大横琴集团及其关联方需回避表决。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期限自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经营需要和实际情况,在上述期限和总额度范围内与相关关联方签署有关合同和协议。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也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