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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3月31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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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艾迪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项目尚未完工。
  ACC008III/IV期临床项目、艾邦德? (艾诺韦林片)III期临床及上市后研究项目于2025年12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原料药生产研发及配套设施项目2023年3月结项,已取得生产许可证,2024年6月通过GMP符合性检查,开始投产。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详见附表3: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四、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的信息披露对照情况
  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对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有关内容不存在差异。
  附表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附表3: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江苏艾迪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31日
  附表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5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江苏艾迪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原料药生产研发及配套设施项目”已于2023年3月结项,本期末本项目尚未投入金额2,835.56万元包括尚未支付的工程款等款项450.78万元及已永久补流的结余募集资金2,384.78万元(2,384.78万元与3,332.93万元的差异948.15万元为转出结余资金中的现金管理收益及利息净额)。
  注2:“ACC007 III/IV 期临床项目”于2021年8月26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2021年9月14日经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项目变更为“艾邦德?(艾诺韦林片)III 期临床及上市后研究项目”并将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由初始人民币5,610.00万元提高至人民币10,050.00万元;此次变更为同一项目的名称更名并提高投资金额,因此,上表中将项目变更前已于“ACC007 III/IV 期临床项目”项下支出的募集资金金额人民币4,101.25万元列示在变更后项目“艾邦德?(艾诺韦林片)III 期临床及上市后研究项目”项下募集资金“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的累计发生额中。
  注3:艾邦德? (艾诺韦林片)III期临床及上市后研究项目实际于2025年12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截至2025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江苏艾迪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由于目前抗肿瘤创新药物研发领域同质化较为严重,医疗资源较为紧缺,竞争成本明显提高,公司基于战略发展规划布局调整,将研发重点聚焦于抗HIV病毒、抗炎及脑卒中领域,并放缓抗肿瘤领域项目的研究进度,以锁定优势赛道,充分发挥公司核心竞争优势。
  原项目“ACC007III/IV期临床项目”的ACC007(艾邦德?/艾诺韦林片)已于2021年6月25日获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准签发的艾诺韦林片《药品注册证书》,根据要求,艾邦德需在完成Ⅲ期临床试验的基础上,继续开展上市后研究,为临床进一步合理用药提供重要依据,具体包括真实世界研究、药物相互作用研究以及致癌性研究,故拟将原项目根据项目实际进度情况变更为“艾邦德?(艾诺韦林片)III期临床及上市后研究项目”。根据测算,原项目“ACC007III/IV 期临床项目”募集资金剩余额度无法满足ACC007上市后研究的经费需求,拟从原项目“ACC010I/II期临床项目”调整部分资金以满足新项目开展的资金需求。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快速推进优势项目的研发进度,公司拟将原项目“ACC006BCCII期临床项目”、“ACC006PD-1联用II期临床项目”的全部资金及“ACC010I/II期临床项目”的部分资金变更至新项目“乌司他丁新适应症研究项目”。“乌司他丁新适应症研究项目”以人源蛋白业务产品为业务基础,向产业链下游延伸布局相关改良型新药研发,增加产品的适应症范围。该项目若成功实施,公司的产品将由人源蛋白粗品转型升级为注射用乌司他丁人源蛋白注射剂药品,有利于公司转型升级、产品结构优化,还有助于提升公司研发实力,提高产品附加值,保持公司在人源蛋白研发和生产领域的领先地位。
  注2:由于目前抗肿瘤创新药物研发领域医疗资源较为紧缺,竞争成本明显提高,公司基于战略发展规划布局调整,将研发重点聚焦于抗HIV病毒、抗炎及脑卒中领域,已放缓抗肿瘤领域项目的研究进度。为更好地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锁定优势赛道,快速推进优势领域项目的研发进度,充分发挥公司核心竞争优势,公司拟将原项目“ACC006 肺鳞癌化疗联用Ⅱ期临床项目”的募集资金全部变更至新项目“整合酶抑制剂药物研发及其临床研究项目”。公司目前在与常州大学的合作下,已完成新项目目标化合物设计开发、样品制备和初步体外活性测试等研究,后续临床前药学和药效学研究,公司还将与具有实力的研发公司强强合作,加速新药开发的进程。该项目将是公司继首个抗HIV口服1类国产创新药成功研制上市后,在抗HIV 病毒领域自主研发的又一核心产品。新项目的实施契合国家政策要求,有利于提升抗HIV病毒药品有效性、安全性及先进药品可及性,为HIV患者提供新的治疗选择;有助于公司实现药物创新和研发成果产业化,丰富产品种类,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广阔的市场空间、国家政策的鼓励支持、坚实的研发基础及过硬的技术团队可保障项目顺利实施。
  注3:因安赛莱未能与产权方就前置税收缴纳目标以及与此挂钩的大楼交易价格达成最终一致,标的大楼购置处于搁置状态;同时随着公司其他厂区基建完善,可以满足安赛莱原有研发场所布局需求。公司拟将原项目“研发技术中心大楼购置项目”的募集资金全部变更至新项目“HIV高端仿制药研发项目”。新项目的实施契合国家政策要求,有助于进一步丰富公司产品种类,优化产品结构,满足不同治疗周期患者的临床需求,填补国内艾滋病仿制药领域短缺问题;有助于公司实现药物创新和研发成果产业化,锁定优势赛道,增强盈利能力,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实现可持续发展;与原研药相比,仿制药的研发成本低,不仅可以满足患者对于疗效的需求,还有助于减轻其经济压力。广阔的市场空间、国家政策的鼓励支持、坚实的研发基础及过硬的技术团队可保障项目顺利实施。
  注4:乌司他丁新适应症研究项目(以下简称“原项目”)已于2021年末完成I期临床试验,评估注射用乌司他丁在中国健康成人中的单中心、随机、双盲、安慰剂对照、单次及多次剂量递增的安全性及耐受性,I 期临床试验显示注射用乌司他丁具有良好的安全性和耐受性。2022年以来,公司在I期临床试验基础上积极开展后续临床试验方案设计验证、外部专家论证以及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CDE)沟通工作,讨论拟选择的适应症及其对应的给药剂量、给药时机、疗效评价指标等。由于乌司他丁系从人体尿液中提取所得,物质基础复杂,国家对于此类注射剂产品审评标准日趋严格;虽然公司补充完善了乌司他丁物质基础相关的系统科学研究、产品质量控制策略以及非临床安全性研究等工作并取得了相关进展,但CDE仍建议在已开展研究及论证的基础上,进一步评估和论证。进一步地,2023年7月27日,国家药监局药审中心发布了《以患者为中心的药物临床试验设计技术指导原则(试行)》《以患者为中心的药物临床试验实施技术指导原则(试行)》《以患者为中心的药物获益-风险评估技术指导原则(试行)》对药物临床试验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虽然原项目已经延期,但截至2025年6月,CDE仍建议在已开展研究及论证的基础上,进一步评估和论证产品质量控制策略,且国家药监局药审中心对药物临床试验提出更高要求的客观环境没有变化,因此本项目进度晚于预期,且在后续推进过程中,仍然存在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风险。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快速推进优势项目的研发进度,经公司研究并开展可行性分析,将原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投入现有募投项目“整合酶抑制剂药物研发及其临床研究项目”,原项目将继续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开展。
  公司现有募投项目“整合酶抑制剂药物研发及其临床研究项目”为公司自主研发的全新化学结构的整合酶抑制剂,为全力推进该项目研发进展,预计需要增加研发投入以促进该项目后续临床试验的顺利开展。根据测算,“整合酶抑制剂药物研发及其临床研究项目”募集资金剩余额度无法满足整合酶抑制剂药物NDA前研究的经费需求,拟变更原项目剩余募集资金至“整合酶抑制剂药物研发及其临床研究项目”以满足整合酶抑制剂项目开展的资金需求。
  附表3: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5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江苏艾迪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ACC008III/IV期临床项目主要系公司抗HIV新药ACC008(艾诺米替片)产品上市前的III期临床研究及上市后持续进行的IV期研究,考察在广泛使用条件下药物的疗效和不良反应,评价在普通或者特殊人群中使用的利益与风险关系,改进给药剂量等。通过真实世界研究,不仅可以验证上市前临床试验结果并对其偏差进行纠正,还可以弥补上市前临床试验缺乏的资料和信息,为临床进一步合理用药提供重要依据,该项目未在本公司招股说明书承诺效益,该产品新药获批上市后,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该类药品的销售收入分别为4,884.38万元、13,354.27万元及25,405.49万元。
  注2:艾邦德? (艾诺韦林片)III期临床及上市后研究项目主要系公司抗HIV新药ACC007(艾诺韦林片)产品上市前的III期临床研究及上市后持续进行的IV期研究,通过分阶段开展艾邦德?上市后研究工作,考察在广泛使用条件下药物的疗效和不良反应,评价在普通或者特殊人群中使用的利益与风险关系,改进给药剂量等,从而验证上市前临床试验结果并对其偏差进行纠正,弥补上市前临床试验缺乏的资料和信息,为临床进一步合理用药提供重要依据,该项目未在本公司招股说明书承诺效益,该产品新药获批上市后,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该类药品的销售收入分别为3,349.50万元、2,473.50万元、1,635.69万元及3,032.95万元。
  注3:公司通过子公司艾迪医药在扬州生物科技园新建一个原料药生产与研发基地,打造成为软硬件设施国内一流的高端化学原料药生产和研发平台,为公司进一步发展奠定良好基础。该项目为基地总体规划的一期工程,项目投产以后,将主要生产ACC007原料药,为艾迪药业未来的ACC007、ACC008等制剂产品的生产提供关键原料保障。预计建设期2年,项目财务内部收益率为27.73%(所得税后),投资回收期为6.50年(所得税后,含建设期),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原料药生产研发及配套设施项目已取得生产许可证,本项目于2024年6月获批投产。2025年度本项目实际效益为净利润177.91万元,达到对应年度的预计效益。
  注4:除原料药生产研发及配套设施项目外,本公司未对其他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做出承诺,且其他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证券代码:688488 证券简称:艾迪药业 公告编号:2026-038
  江苏艾迪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艾迪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了《关于确认董事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其中,《关于确认董事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关于确认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张杰、王广蓉、刘艳回避表决,其余出席会议的6名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江苏艾迪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关于确认董事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6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一)适用对象及适用期限
  适用对象:公司2026年度任期内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适用期限: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二)薪酬发放标准
  1、独立董事薪酬
  公司独立董事薪酬(津贴)标准为15万元/年(含税)。
  2、董事薪酬
  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按其具体任职岗位领取薪酬,不再另外领取董事职务报酬,担任具体职务董事的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在年度目标薪酬中)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3、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根据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具体任职岗位,适当参照同行业同类职务薪酬水平,结合公司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考核后领取薪酬,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在年度目标薪酬中)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二、其他规定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或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根据其实际任期按此方案计算并予以发放;
  2、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本方案,具体组织实施对考核对象的绩效考核工作,并对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3、薪酬可根据行业状况及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4、公司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5、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如违反义务给上市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相关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情形,公司将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6、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公司内部规范性文件规定执行。
  三、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关于确认董事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确认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其中,《关于确认董事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委员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关于确认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了《关于确认董事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其中,《关于确认董事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关于确认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张杰、王广蓉、刘艳回避表决,其余出席会议的6名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
  特此公告。
  江苏艾迪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88488 证券简称:艾迪药业 公告编号:2026-040
  江苏艾迪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艾迪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3月20日以书面或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26年3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傅和亮先生主持,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就如下议案进行了审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2025年,公司总经理按照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紧密围绕着公司的发展战略,扎实推动研发、生产、销售、经营管理等各项工作,同意通过此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占董事总数100%;反对票0票,占董事总数0%;弃权票0票,占董事总数0%。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股东会赋予的职责,规范运作,科学决策,积极推动公司各项业务发展,同意通过此议案。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将于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日前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占董事总数100%,反对票0票,占董事总数0%,弃权票0票,占董事总数0%。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2025年度尽职尽责,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了审计监督职责,同意通过此议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占董事总数100%;反对票0票,占董事总数0%;弃权票0票,占董事总数0%。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独立董事在2025年度勤勉、尽责、诚信、独立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专业特长,为公司的经营发展提出合理化建议,促进公司健康持续发展,切实维护了公司以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意通过此议案。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占董事总数100%;反对票0票,占董事总数0%;弃权票0票,占董事总数0%。
  (五)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2025年度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2025年,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规定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任何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董事会对独立董事2025年度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名独立董事回避表决。同意票6票,占有表决权董事总数100%;反对票0票,占董事总数0%;弃权票0票,占董事总数0%。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同意通过此议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占董事总数100%;反对票0票,占董事总数0%;弃权票0票,占董事总数0%。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2025年度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均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情况;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已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同意通过此议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将于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日前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占董事总数100%;反对票0票,占董事总数0%;弃权票0票,占董事总数0%。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2025年度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不满足公司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条件,为进一步满足日常经营需要及研发投入的资金需求,2025年度不派发现金股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可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可持续发展需要,同意通过此议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7)。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占董事总数100%;反对票0票,占董事总数0%;弃权票0票,占董事总数0%。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通过此议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6-039)。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占董事总数100%;反对票0票,占董事总数0%;弃权票0票,占董事总数0%。
  (十)审议《关于确认董事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全体委员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议案涉及全体董事薪酬,全体董事回避表决,将直接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关于2026年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8)。
  表决结果: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9票回避。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确认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议案考虑了公司的经营情况、考核体系以及相关岗位职责等实际情况并参考所处行业和地区的薪酬水平,有利于公司的稳定经营和发展,同时也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薪酬制度的规定,同意通过此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关于2026年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8)。
  表决结果: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关联董事张杰、王广蓉、刘艳回避表决,6票同意,占有表决权董事总数100%;0票反对,占董事总数0%;0票弃权,占董事总数0%。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截至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也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自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同意通过此议案,授权董事长对《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签字确认。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占董事总数100%;反对票0票,占董事总数0%;弃权票0票,占董事总数0%。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2025年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5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占董事总数100%;反对票0票,占董事总数0%;弃权票0票,占董事总数0%。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上交所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占董事总数100%;反对票0票,占董事总数0%;弃权票0票,占董事总数0%。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评估报告及2026年度行动方案〉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为推动持续优化经营、规范治理和积极回报投资者,大力发展新质生产力,增强投资者信心,维护全体股东利益,促进公司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公司董事会同意制定《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评估报告及2026年度行动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评估报告及2026年度行动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占董事总数100%;反对票0票,占董事总数0%;弃权票0票,占董事总数0%。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一一发行类第7号》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就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编制了《江苏艾迪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同时,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江苏艾迪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苏公W[2026]E1052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艾迪药业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6-041)及相关文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关联董事傅和亮回避表决,同意票8票,占有表决权董事总数的100%;反对票0票,占有表决权董事总数的0%;弃权票0票,占有表决权董事总数的0%。
  (十七)审议通过《艾迪药业关于最近三年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对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非经常性损益情况编制了《江苏艾迪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内容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最近三年的非经常性损益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时,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最近三年(2023年度、2024年度及2025年度)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进行了鉴证,出具了《江苏艾迪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三年非经常性损益的鉴证报告》(苏公W[2026]E1053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文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关联董事傅和亮回避表决,同意票8票,占有表决权董事总数的100%;反对票0票,占有表决权董事总数的0%;弃权票0票,占有表决权董事总数的0%。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本议案,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将于2026年4月20日召开。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36)。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占董事总数100%;反对票0票,占董事总数0%;弃权票0票,占董事总数0%。
  特此公告。
  江苏艾迪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88488 证券简称:艾迪药业 公告编号:2026-039
  江苏艾迪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江苏艾迪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艾迪药业”)董事会编制了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同意江苏艾迪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185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6,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3.9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39,400,000.00元,扣除承销费用和保荐费用合计含税金额61,758,0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到账777,642,000.00元。本次股票发行累计发生发行费用含税人民币79,833,781.03元,包含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4,506,826.42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64,073,045.39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7月13日全部到位,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容诚验字[2020] 210Z0012号《验资报告》。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存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及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20年6月30日,本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行和华泰联合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行(城东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32050174513609066666)。
  2020年6月30日,本公司与子公司南京安赛莱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鼓楼支行和华泰联合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五方监管协议》,在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9550880058239300203),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鼓楼支行(建宁路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32050159524609999996)。
  2020年6月30日,本公司与子公司扬州艾迪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行和华泰联合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在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行(唐城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90160188000125327)。
  公司于2022年1月1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及新增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
  2022年1月26日,本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和华泰联合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行(城东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32050174513600001886)。
  2022年2月21日,本公司与子公司南京艾迪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鼓楼支行和华泰联合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鼓楼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32050159524609111111)。
  2022年3月3日,公司已注销在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行的专项账户(账号:9550880058239300203),并将原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全部募集资金本息余额转存至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行开设的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32050174513600001886)。
  2023年10月27日,本公司与子公司成都艾迪医药技术有限公司、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支行和华泰联合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在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001300001151309)。
  2025年6月27日,本公司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行和华泰联合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在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行(蜀冈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专项账户(账号:90030188000138108)。
  2025年6月27日,本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行和华泰联合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行(邗江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专项账户(账号:514902448810003)。
  上述监管协议主要条款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存储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建宁路支行账户中包含2,300.00元的非募集资金,系募集资金账户开户需要预先存入2,300.00元。
  三、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运用方案,股票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江苏艾迪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60,654.10万元,置换及支付含税发行费用1,788.47万元,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365.73万元,项目结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3,332.93万元,合计67,141.23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202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0年8月1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独立董事、监事会均明确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13,000.08万元和发行费用及增值税523.34万元,合计置换13,523.42万元。
  上述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出具了《关于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0]210Z0076号),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华泰联合证券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公司于2025年8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规定,对于募集资金直接支付确有困难的,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可以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的具体情况,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使用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已使用自有资金支付的募投项目人工薪酬支出328.82万元。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5年2月2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核查意见。报告期内,公司开立了募集资金临时补流专项账户,已将本期暂时补流资金转回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未来将通过募集资金专户实施补流。
  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明细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5年2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下同)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95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前次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授权到期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即2025年4月14日至2026年4月13日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为8,000.00万元,累计取得理财收益3,725.39万元和相关利息收入71.37万元。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审核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明细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五)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已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365.73万元,2025年未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超募资金已使用完毕。
  超募资金使用情况明细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七)结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3年3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原料药生产研发及配套设施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原料药生产研发及配套设施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鉴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原料药生产研发及配套设施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将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予以结项。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将“原料药生产研发及配套设施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3,332.93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2025年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鉴证,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江苏艾迪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5年度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南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贵公司募集资金2025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截至2025年12月31日,江苏艾迪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披露情况一致,未发现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江苏艾迪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披露的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无异议。
  附表1:202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2:2025年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江苏艾迪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31日
  附表1:
  202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注1:“原料药生产研发及配套设施项目”已于2023年3月结项,本期末本项目尚未投入金额2,835.56万元包括尚未支付的工程款等款项450.78万元及已永久补流的结余募集资金2,384.78万元(2,384.78万元与3,332.93万元的差异948.15万元为转出结余资金中的现金管理收益及利息净额)。
  注2:“ACC007 III/IV 期临床项目”于2021年8月26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2021年9月14日经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项目变更为“艾邦德?(艾诺韦林片)III 期临床及上市后研究项目”并将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由初始人民币5,610.00万元提高至人民币10,050.00万元;此次变更为同一项目的名称更名并提高投资金额,因此,上表中将项目变更前已于“ACC007 III/IV 期临床项目”项下支出的募集资金金额人民币4,101.25万元列示在变更后项目“艾邦德?(艾诺韦林片)III 期临床及上市后研究项目”项下募集资金“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的累计发生额中。
  注3:艾邦德? (艾诺韦林片)III期临床及上市后研究项目实际于2025年12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江苏艾迪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附表2:
  2025年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注1:乌司他丁新适应症研究项目(以下简称“原项目”)已于2021年末完成I期临床试验,评估注射用乌司他丁在中国健康成人中的单中心、随机、双盲、安慰剂对照、单次及多次剂量递增的安全性及耐受性,I 期临床试验显示注射用乌司他丁具有良好的安全性和耐受性。2022年以来,公司在I期临床试验基础上积极开展后续临床试验方案设计验证、外部专家论证以及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CDE)沟通工作,讨论拟选择的适应症及其对应的给药剂量、给药时机、疗效评价指标等。由于乌司他丁系从人体尿液中提取所得,物质基础复杂,国家对于此类注射剂产品审评标准日趋严格;虽然公司补充完善了乌司他丁物质基础相关的系统科学研究、产品质量控制策略以及非临床安全性研究等工作并取得了相关进展,但CDE仍建议在已开展研究及论证的基础上,进一步评估和论证。进一步地,2023年7月27日,国家药监局药审中心发布了《以患者为中心的药物临床试验设计技术指导原则(试行)》《以患者为中心的药物临床试验实施技术指导原则(试行)》《以患者为中心的药物获益-风险评估技术指导原则(试行)》对药物临床试验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虽然原项目已经延期,但截至2025年6月,CDE仍建议在已开展研究及论证的基础上,进一步评估和论证产品质量控制策略,且国家药监局药审中心对药物临床试验提出更高要求的客观环境没有变化,因此本项目进度晚于预期,且在后续推进过程中,仍然存在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风险。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快速推进优势项目的研发进度,经公司研究并开展可行性分析,将原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投入现有募投项目“整合酶抑制剂药物研发及其临床研究项目”,原项目将继续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开展。
  公司现有募投项目“整合酶抑制剂药物研发及其临床研究项目”为公司自主研发的全新化学结构的整合酶抑制剂,为全力推进该项目研发进展,预计需要增加研发投入以促进该项目后续临床试验的顺利开展。根据测算,“整合酶抑制剂药物研发及其临床研究项目”募集资金剩余额度无法满足整合酶抑制剂药物NDA前研究的经费需求,拟变更原项目剩余募集资金至“整合酶抑制剂药物研发及其临床研究项目”以满足整合酶抑制剂项目开展的资金需求。
  证券代码:688488 证券简称:艾迪药业 公告编号:2026-036
  江苏艾迪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4月20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4月20日 15点00 分
  召开地点:南京市玄武区玄武大道 699-18 号百家汇创新社区 20 栋 5 楼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4月20日
  至2026年4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1)除议案6因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外,本次提交股东会审议的议案1-5、议案18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7-17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19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2)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3月 3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披露的相关公告及后续披露的《江苏艾迪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3)公司将在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登载《江苏艾迪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7-19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19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6-19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议案6:广州维美投资有限公司、维美投资(香港)有限公司、AEGLE TECH LIMITED、傅和祥、巫东昇、傅和亮、张杰、王广蓉、唐洁璟;议案7-19:广州维美投资有限公司、维美投资(香港)有限公司、AEGLE TECH LIMITED、傅和祥、巫东昇、傅和亮。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便利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会提醒服务(即“一键通”),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一键通服务用户使用手册》(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网络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登记时间2026年4月17日下午17:00之前送达,信函或传真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上需注明股东联系人、联系方式及注明“股东会”字样。信函或传真登记需附上述 1、2 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
  (二)登记地点:南京市玄武区玄武大道 699-18 号百家汇创新社区 20 栋 5 楼
  (三)登记时间:2026 年 4 月 17 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4:30-17:00
  六、其他事项
  (一)股东或其代理人因未按要求携带有效证件或未能及时办理参会登记手续而不能参加会议或者不能进行投票表决的,一切后果由股东或其代理人承担。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86-514-82090238
  联系传真:+86-514-87736366
  电子邮件:ad@aidea.com.cn
  联系人:刘艳
  特此公告。
  江苏艾迪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3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艾迪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4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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