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标题导航 |
 |
|
|
|
|
|
|
|
|
|
证券代码:000069 证券简称:华侨城A 公告编号:2026-21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文旅业务 公司文旅业务坚持“以文塑旅、以旅彰文”,创新“旅游+节庆”“旅游+演艺”等多种形式,积极发展都市游、康养游、银发游等多元业态。主要产品形态包括:①主题公园(主题游乐类、水公园类、主题文化类、生态田园类、摩天轮类等);②酒店;③文商旅综合体及公园式商业街区;④自然人文景区及其他;⑤旅行服务等。 (二)房地产业务 公司房地产业务聚焦核心城市、核心区域,积极落实国家关于“好房子”建设部署要求,加快搭建具有华侨城特色的“好房子”产品体系,打造“安全、舒适、绿色、智慧”的高品质住宅及文商旅住深度融合的宜居产品。主要产品形态包括:①多业态融合发展的综合性社区;②单体住宅社区;③写字楼等。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2025年度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债券基本信息 ■ (2) 公司债券最新跟踪评级及评级变化情况 2025年5月29日,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跟踪评级报告》,评级结果如下:确定维持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A,维持"21侨城06"和“24侨城01”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 (3)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三、重要事项 详见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第五节“重要事项”,详细描述了报告期内发生的重要事项。 证券代码:000069 证券简称:华侨城A 公告编号:2026-15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3月16日(星期一)以书面、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6年3月27日(星期五)上午9:30在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大厦5317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董事应到4人,实到4人。会议由吴秉琪董事长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 具体情况详见同日披露的《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需向公司股东会汇报。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一)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公司2025年度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之本年度合并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14,496,107,715.32元(单位:人民币),母公司净利润为-2,263,094,979.24元。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定的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中有关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2025年度盈利状况、宏观经济形势、行业整体环境以及公司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 具体情况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情况详见同日披露的《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关联董事吴秉琪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其子公司2026-2027年度拟向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申请借款的议案》 具体情况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6-2027年度拟向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公司申请借款的公告》。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6-2027年度拟向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公司申请借款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关联董事吴秉琪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2027年度拟申请银行等金融机构综合融资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6-2027年度拟申请银行等金融机构综合融资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400亿元(包括银行、银行间和交易所融资产品、保债计划等融资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6-2027年度拟对控参股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具体情况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6-2027年度拟对控参股公司提供融资担保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6-2027年度拟对控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额度的议案》 具体情况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6-2027年度拟对控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情况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环境、社会和治理(ESG)报告〉的议案》 具体情况详见同日披露的《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环境、社会和治理(ESG)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投资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对外捐赠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评估意见》 具体情况详见同日披露的《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评估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报告》。 具体情况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还听取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证券投资的专项说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 特此公告。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069 证券简称:华侨城A 公告编号:2026-16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侨城集团”)及其子公司(以下统称“关联方”)等关联公司2026年与公司拟进行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提供劳务、销售商品等方面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为人民币150,000万元,上年同类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总金额为人民币38,413.14万元。 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非关联董事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吴秉琪回避了表决。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 注:因华侨城集团及其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关联人数量众多,难以披露全部关联人信息,因此对于预计发生交易金额未达到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净资产0.5%的关联人,以同一实际控制人为口径进行合并列示。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秉琪;注册资本:人民币120亿元;主营业务:纺织品、轻工业品等商品的出口和办理经特区主管部门批准的特区内自用一类商品、机械设备、轻工业品等商品的进口(按经贸部[92]外经贸管体审证字第A19024号文经营),开展补偿贸易,向旅游及相关文化产业(包括演艺、娱乐及其服务等)、工业、房地产、商贸、包装、装潢、印刷行业投资,出口商品转内销和进口商品的内销业务,旅游、仓库出租、文化艺术、捐赠汽车保税仓,会议展览服务(涉及许可证管理的项目,须取得相关的许可证后方可经营),汽车(含小轿车)销售。住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 截至2025年9月30日,集团公司总资产为4,452.22亿元,净资产843.35亿元,2025年1-9月营业收入为248.75亿元,净利润-65.22亿元。 华侨城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况。该关联人具备履约能力,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具体内容 (一)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向华侨城集团及其子公司销售商品、水、电、提供物业服务、租赁、提供管理服务以及酒店餐饮门票等服务,2026年预计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入为人民币70,000万元。 (二)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向华侨城集团及其子公司采购商品、支付租金、设计费、接受管理、商标使用费等服务,2026年预计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支出为人民币80,000万元。 以上与关联方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预计为人民币150,000万元。 四、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上述各关联方发生的各项日常关联交易,均遵循自愿、公平合理原则。日常关联交易价格的制定依据为:首先按照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范围内确定;如政府无规定标准的,按照市场价格或者独立的非关联交易价格等确定。 五、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与各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事项均为了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管理的需要,交易价格参考同类型业务的市场价格,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主要业务未因上述日常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公司的独立性未受影响。 六、关联交易协议情况 公司在发生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时,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在双方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及时签署具体合同。 七、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公司独立董事事前对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查并在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上审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为: 公司2026年将与各关联方进行的关联交易,可以保证公司正常稳定的经营,以确保公司的整体经济效益。关联交易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也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有任何的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或被控制。在审议该关联交易事项前,公司与我们进行了有效沟通,我们同意公司将该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在审议过程中,关联董事表决时进行了回避,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它规范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八、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二)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069 证券简称:华侨城A 公告编号:2026-17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6-2027年度拟向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 公司申请借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交易内容:为保障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业务发展,满足合理资金需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6-2027年度拟向控股股东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及下属公司申请不超过513.37亿元借款发生额度,其中公司向集团公司申请借款发生额度不超过400亿元,此额度为循环额度,可在有效期内循环使用。上述借款形成的年度利息不超过15.40亿元。 (二)关联关系: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集团公司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集团公司及下属公司申请借款构成关联交易。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6-2027年度拟向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公司申请借款的议案》。本议案为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吴秉琪回避表决。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上述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秉琪;注册资本:人民币120亿元;主营业务:纺织品、轻工业品等商品的出口和办理经特区主管部门批准的特区内自用一类商品、机械设备、轻工业品等商品的进口(按经贸部[92]外经贸管体审证字第A19024号文经营),开展补偿贸易,向旅游及相关文化产业(包括演艺、娱乐及其服务等)、工业、房地产、商贸、包装、装潢、印刷行业投资,出口商品转内销和进口商品的内销业务,旅游、仓库出租、文化艺术、捐赠汽车保税仓,会议展览服务(涉及许可证管理的项目,须取得相关的许可证后方可经营),汽车(含小轿车)销售。住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 截至2025年9月30日,集团公司总资产为4,452.22亿元,净资产843.35亿元,2025年1-9月营业收入为248.75亿元,净利润-65.22亿元。 集团公司作为公司控股股东,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况。该关联人具备履约能力,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 本次借款发生额度不超过513.37亿元人民币,其中公司向集团公司申请借款发生额度不超过400亿元,此额度为循环额度,可在有效期内循环使用。 四、关联交易金额 该关联交易涉及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年度需要支付的利息总额预计不超过15.40亿元人民币。 五、定价政策和依据 按照市场价格或比照市场价格。 六、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将根据实际资金需求,合理衡量资金成本后,审慎决定实际用款,确保资金安排合理高效。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次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或被控制。 七、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公司独立董事事前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查并在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上审议该关联事项。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为: 在符合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的规定下,公司向控股股东集团公司申请借款,是为了保障公司业务发展,满足合理资金需求。此项关联交易可合理控制资金成本,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 在董事会审议该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均回避了表决,此项关联交易尚须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关于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审批程序合法有效。 八、备查文件目录 (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069 证券简称: 华侨城 A 公告编号:2026-18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6-2027年度拟对控参股公司提供融资担保 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融资担保情况概述 (一)融资担保基本情况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6-2027年度拟为控参股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177.50亿元融资担保发生额度。具体分类如下: 1.向特定对象提供的融资担保发生额度不超过97.50亿元(详见附表),其中,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控参股公司提供融资担保发生额度12.88亿元,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控参股公司提供融资担保发生额度84.62亿元。 2.在上述融资担保清单额度外,为应对可能出现的计划外融资担保需求,拟预留不超过80亿元融资担保发生额度。 上述融资担保发生额度对应的借款均包含在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的综合融资授信额度内。 (二)授权管理 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为达到降本增效、提升经营效率的目的,特向股东会申请以下授权: 1.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对预留额度的具体使用进行决策; 2.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对清单额度的调剂进行决策; 3.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具体组织实施融资担保业务,并签署相关融资担保合同、协议及转授权文件。 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本授权有效期自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度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止。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出席会议的董事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6-2027年度拟对控参股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四)本次公告正文所涉及金额币种,除特殊说明外均为人民币。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包括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融资担保情形包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融资担保。2026-2027年度预计新增融资担保事项及被担保人情况详见附表。 (二)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可根据自身业务需求,在股东会审议通过的融资担保额度范围内与金融机构、债权人等协商确定融资担保事宜,融资担保的具体种类、方式、金额、期限等以实际签署的相关文件为准。 (三)实施过程中,公司按照实际签订融资担保合同时的持股比例确定使用额度的类别,若在签订融资担保合同时已约定了相关股权收购、转让、增资等股权变动事宜,以约定事宜完成后的公司持股比例确定使用额度的类别。 (四)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严格按照持股比例对参股公司提供融资担保。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对控参股公司提供的融资担保,是基于控参股公司中部分公司尚处于建设期或运营初期,股东提供融资担保有利于此类公司获取低成本资金,降低财务费用。董事会认为,上述融资担保事项是为了充分利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信用,为控参股公司获取银行借款提供增信,用于其建设及运营。董事会对被担保人的资产质量、经营情况、行业前景、偿债能力、信用状况等进行了全面评估,上述融资担保事项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上述融资担保事项仍须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关于本次融资担保事项的审批程序合法有效。 四、累计对外融资担保金额及逾期融资担保金额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融资担保余额为268.90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69.44%,均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控参股公司提供的融资担保。2025年度公司无逾期的融资担保及涉及诉讼的融资担保。 五、备查文件目录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三十一日 附表:2026-2027年度预计新增融资担保事项及被担保人情况 ■ 证券代码:000069 证券简称:华侨城A 公告编号:2026-19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6-2027年度拟对控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 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一)财务资助事项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余额为人民币202.71亿元,其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外单位提供财务资助余额为人民币138.04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5.65%。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出席会议的董事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6-2027年度拟对控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额度的议案》。同意2026-2027年度新增财务资助发生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88.66亿元,其中,对特定对象提供的财务资助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70.19亿元,预留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8.47亿元,此额度为循环额度,可在有效期内循环使用。 此外,为减少资金占压,合作项目各方股东可以依照法律法规调用项目公司富余资金。 (二)授权管理 为满足项目公司资金需求,提高运营效率,在2026-2027年度向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预留额度18.47亿元范围内,拟提请股东会在同时满足特定条件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对预留额度的具体使用进行决策。具体条件如下: 1.被资助项目公司从事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业务或旅游综合业务,且资助资金仅用于主营业务; 2.被资助项目公司不是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被资助项目公司其他股东或者其他合作方按股比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包括资助金额、期限、利率、违约责任、担保措施等; 4.当期对单个项目公司提供的财务资助净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即人民币38.72亿元。 (三)其他 公司可根据自身业务需求,在股东会审议通过的财务资助额度范围内与被资助对象及其股东等协商并确定财务资助事宜,并与被资助对象签署相关协议,约定财务资助的条件、金额及违约责任等内容。 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本授权时效自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之日起,至2026年度股东会决议之日止。 二、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6-2027年度拟对控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额度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有利于支持公司持续稳健发展。同时,公司对被资助对象进行日常监管,财务风险可控,对公司日常经营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三、备查文件目录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069 证券简称:华侨城A 公告编号:2026-22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披露利润分配预案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审议程序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公司2025年度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之本年度合并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14,496,107,715.32元(单位:人民币),母公司净利润为-2,263,094,979.24元。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定的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不存在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中有关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2025年度盈利状况、宏观经济形势、行业整体环境以及公司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 四、报备文件 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三十一日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