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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代码:600031 公司简称:三一重工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董事会同意以公告实施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的股权登记日当天的总股本,在扣除回购专用账户中的回购股份数后为基数,向股权登记日在册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1.8元现金红利(含税)。本利润分配预案尚须提交股东会审议。 截至报告期末,母公司存在未弥补亏损的相关情况及其对公司分红等事项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2025年,国内工程机械行业步入温和复苏与结构优化的新阶段。在“大规模设备更新”政策、一揽子增量宏观政策托底,以及“机器替人”趋势的共同催化下,国内市场景气度稳步回升。海外工程机械市场展现强劲韧性,非洲、东南亚等新兴市场需求旺盛,中国工程机械厂商的全球份额与盈利能力实现稳步提升。 展望2026年,工程机械市场有望持续向好。国内市场方面,基建投资、新型城镇化、矿山及水利工程等需求将在政策护航下进一步释放,叠加超长期特别国债及地方化债资金的逐步落地,市场有望加速回暖。此外,新能源与智能化产品渗透率的提升,将激发出庞大的更新替代需求,进一步推动行业增长。海外市场方面,全球基建与矿业投资维持较高景气度。尽管面临地缘政治与贸易壁垒的不确定性,中国工程机械厂商正通过积极的“本地化”全球布局与科技创新,进一步实现全球市场份额与品牌价值的双重跃升。 1、公司的主要业务 公司主要从事工程机械的研发、制造、销售和服务。公司产品包括混凝土机械、挖掘机械、起重机械、桩工机械、路面机械。其中,混凝土设备为全球第一品牌,挖掘机、大吨位起重机、旋挖钻机、路面成套设备等主导产品已成为中国第一品牌。 混凝土机械:包括混凝土泵车、混凝土拖泵、混凝土搅拌运输车和混凝土搅拌站等。混凝土机械主要用于铁路、公路、地铁、水电站、冶金建筑工程等基础设施建设及房地产行业。 挖掘机械:主要用于农田、水利、铁路、公路、建筑、房地产、采矿等行业。 起重机械:主要包括汽车起重机及履带起重机。起重机械广泛应用于电力、钢铁、桥梁、造船、石化等行业。其中,小型汽车起重机多用于市政工程等散货业务,大型汽车起重机及履带起重机用于电力、钢铁、造船、石化等行业。 桩工机械:主要产品为旋挖钻机,用于市政建设、公路桥梁、工业和民用建筑、地下连续墙、水利、防渗护坡等基础施工。 路面机械:包括压路机、摊铺机、平地机、沥青搅拌设备等,主要用于公路、城市道路的路面和飞机场道面等的施工。 2、公司的经营模式 公司生产所需的主要原材料及零部件为汽车底盘、发动机、钢材、液压泵、主油泵、分动箱、各种液压阀、回转轴承等。公司零部件的供应商相对比较集中,与供应商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采购价格在签订采购合同时一次性确定,在零部件采购上具有一定的价格优势。工程机械产品具有生产周期较长的特点,公司部分进口部件的采购周期也较长,同时工程机械行业销售具有较明显的季节性波动,因此公司并不完全采用订单式的生产模式。产品销售模式主要有直销模式和经销商销售模式两种,直销模式是指直接销售给终端客户;经销商销售模式是指公司将产品销售给经销商,由经销商再销售给终端客户。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主要系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按照会计准则对季度数据追溯影响。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详见第四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031 证券简称:三一重工 公告编号:2026-014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6年3月30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8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8人。会议由董事长向文波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5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 8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 8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2025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已审议通过,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 8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四、审议通过《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 8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已审议通过,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 8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六、审议通过《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 8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七、审议通过《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6年-2028年)》 表决结果: 8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6年-2028年)》。 八、审议通过《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年度评估报告暨2026年“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表决结果: 8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年度评估报告暨2026年“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公告》。 九、逐项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的议案》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已提出同意的意见,全体委员一致认为,公司本次2025年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公司绩效考核和薪酬制度的管理规定。 1、审议通过《2025年度董事薪酬考核》 关联董事向文波、俞宏福、梁稳根、梁在中、刘道君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 3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2、审议通过《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 关联董事俞宏福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 7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2025年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的公告》。 十、审议通过《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已审议通过,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 8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十一、审议通过《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 8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已审议通过,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 8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十三、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 8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十四、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表决结果: 8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结合资金预算情况,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向合作银行申请总规模不超过2,00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贸易融资业务、银行承兑汇票、按揭业务、各类保函等相关银行业务,业务期限为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授权董事长向文波先生代表董事会,在授信额度总规模范围内签署向有关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在额度范围内用信的相关文件。 表决结果: 8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已审议通过,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 8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议案》 公司拟继续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在手合约最高价值不超过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100%;预计动用的保证金及权利金合计不超过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5%。 表决结果: 8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公告》。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资金安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39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在任一时点总额度不超过390亿元人民币,在该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投资期限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 8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三一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设立并申请发行资产支持证券(ABS)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议已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关联董事向文波、俞宏福、梁稳根、梁在中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 4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三一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设立并申请发行资产支持证券(ABS)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上述议案除第一项、第五项、第八项、第九项(高级管理人员薪酬部分)、第十项、第十二项、第十三项、第十四项以外,其他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目前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时间尚未确定,具体时间将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0031 证券简称:三一重工 公告编号:2026-009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主要情况 ■ ●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6年3月30日,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 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将面临汇率及利率波动风险、内部控制风险、流动性风险、法律风险等,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公司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遵循稳健原则,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交易,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主要目标。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由于公司经营中的外币收付汇、外币存贷款金额均较大,且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日益凸显,为减少汇率波动带来的风险,公司及香港平台全资子公司操作普通远期外汇交易、利率掉期及货币互换、外汇期权等业务,从而规避汇率波动的风险。 公司操作的上述外汇产品以及所涉及的币种,均匹配公司的国际业务,充分利用外汇衍生交易的套期保值功能,对冲国际业务中的汇率风险,降低汇率及利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 (二)交易金额 公司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根据金融机构要求缴纳一定比例的保证金,方式为占用金融机构综合授信额度或直接缴纳,到期采用本金交割或差额交割等方式。 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在手合约的最高合约价值在任意时点不超过公司最近一个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的100%,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额最高不超过公司最近一个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的5%。授权期限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授权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已审议额度,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用于以上衍生金融产品的交易金额,均为对冲业务风险,不超过公司国际业务量。公司所操作衍生金融产品交易资金来源于银行授信额度及公司自有资金。 (四)交易方式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限于与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交易工具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期货、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货币期权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等业务或上述产品的组合,交易场所包括场内和场外。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仅限于实际业务发生的币种如人民币、美元等。 普通远期外汇交易双方约定于未来某一特定日期,依照交易当时所定的币种、汇率以及金额进行交割。远期交易可以到期全额交割也可以反向平仓差额交割。公司针对欧元(日元)进口付汇,采取买欧元(日元)卖美元远期交易进行对冲。 利率掉期交易是双方按约定将同币种的贷款互相交换付息方式的交易,如以浮动利率交换固定利率或另一种浮动利率。公司通过利率掉期,将美元贷款浮动利率转换成固定利率,以对冲利率风险。 货币互换交易是指货币不同的贷款之间的调换,包括本金和利率的调换。公司通过货币互换交易,将美元贷款换成欧元(日元)贷款,以对冲贷款的汇率及利率风险。 外汇期权交易是期权买方在到期日以执行价格买入指定数量的货币并卖出另外一种货币的权利而非义务。相对于外汇普通远期,当市场价格更加有利时,企业可以选择不行权,直接在即期市场操作。购买外汇期权需要支付期权费。外汇期权交易仅作为以上外汇衍生品业务的补充。 (五)交易期限 交易期限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议案》,同意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事项,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或相关人员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交易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波动较大的情况下,公司操作的衍生金融产品可能会带来较大公允价值波动;若市场价格优于公司锁定价格,将造成汇兑损失。 2、流动性风险:因业务变动等原因需提前平仓或展期衍生金融产品,可能给公司带来一定损失,存在需向银行支付差价的风险。 3、操作性风险:在操作衍生金融产品时,如发生交易员未按规定程序审批及记录的情况,将可能导致衍生金融产品损失或丧失交易机会;同时若交易员未充分理解业务信息及衍生金融产品条款,将带来交易损失及法律风险。 (二)风控措施 1、严格执行公司《外汇风险管理制度》,对业务信息传递、交易审批权限、内部审核流程等做出明确规定。 2、选择具有合法经营资质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 3、公司内部稽核部门、审计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对交易流程及审批信息进行核查。 四、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为规避汇率波动带来的风险,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该业务匹配公司的国际业务,充分利用外汇衍生交易的套期保值功能,对冲国际业务中的汇率风险,降低汇率及利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符合公司长远发展及公司股东的利益。 ■ 公司将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一一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与会计处理,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0031 证券简称:三一重工 公告编号:2026-013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三一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设立并申请发行资产支持证券(ABS)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为盘活存量资产,拓宽融资渠道,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三一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一租赁”)拟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90亿元的资产支持证券(ABS)可一次或多次分期发行,拟发行的资产支持证券分为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和次级资产支持证券,其中公司控股股东三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一集团”)拟认购全部次级资产支持证券(累计认购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以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独立董事2026年第一次专门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本次设立并发行资产支持证券(ABS)概况 (一)基本情况 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三一租赁拟将在经营过程中形成的融资租赁债权及其附属担保权益作为基础资产,设立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专项计划储架规模为不超过90亿元,可一次或多次分期发行,拟发行的资产支持证券分为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和次级资产支持证券,可采取接续发行或非接续发行的发行模式,上述具体情况以实际设立的专项计划为准。 本次专项计划主要要素如下: 1、原始权益人/资产服务机构:三一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2、流动性差额支付承诺人: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3、基础资产:三一租赁作为原始权益人在专项计划设立日转让给专项计划的、符合合格标准的、原始权益人在经营过程中形成并享有的融资租赁合同项下的租金请求权和其他权利及其附属担保权益。 4、发行规模:预计储架申报额度不超过90亿元(其中可续发行资产支持证券申报额度10亿元),两年内分期发行;次级比例不低于5%。 5、发行利率:具体票面利率水平根据发行时的指导价格及市场情况来确定。 6、增信措施:公司就专项计划账户资金不足以支付专项计划的应付相关税金和相关费用、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预期收益和应付本金的差额部分承担补足义务。 7、发行模式:根据各期专项计划对应的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存续期限的不同,各期专项计划发行时可能采取资产支持证券端接续发行、资产支持证券端非接续发行的模式。 (二)交易结构 计划管理人通过设立专项计划并向合格投资者发行资产支持证券的方式募集资金,专项计划募集资金用于向三一租赁购买基础资产。 在专项计划存续期间,基础资产产生的现金流将按约定划入专项计划账户,由专项计划托管人根据计划管理人的分配指令进行分配。在专项计划存续期内,若出现专项计划账户内的可分配资金不足以支付专项计划的应付相关税金和相关费用、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预期收益和应付本金的情形,公司作为流动性差额支付承诺人对差额部分承担补足义务。 具体交易结构如下: 1、认购人与计划管理人签署《认购协议》,交付认购资金而取得资产支持证券,成为资产支持证券持有人。 2、三一租赁作为原始权益人与计划管理人签署《基础资产买卖协议》,将基础资产转让给计划管理人(代表专项计划),计划管理人将认购人交付的专项计划募集资金用于向原始权益人购买基础资产。 3、三一租赁作为资产服务机构与计划管理人签署《服务协议》,为专项计划提供与基础资产及其回收、处置有关的管理服务及其他服务。 4、专项计划可根据实际情形设置或不设置资金监管安排,如有资金监管,三一租赁作为原始权益人、资产服务机构与计划管理人、监管银行签署《监管协议》,约定由监管银行对三一租赁开立的专门用于收取基础资产回收款的监管账户进行资金监管。 5、专项计划设计优先/次级分层机制,其中由三一集团认购全部次级资产支持证券,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和次级资产支持证券的规模、期限、发行模式等相关要素可能因监管机构要求或市场需求进行调整。 6、公司作为流动性差额支付承诺人出具《流动性差额支付承诺函》,就专项计划账户资金不足以支付专项计划的应付相关税金和相关费用、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预期收益和应付本金的差额部分承担补足义务。 二、专项计划管理人情况 (一)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文名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CITIC Securities Co.,Ltd.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成立日期:1995年10月25日 注册资本:1,482,054.6829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1017814402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经营范围:证券经纪(限山东省、河南省、浙江省天台县、浙江省苍南县以外区域);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境内委托投资管理、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证券投资管理、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和职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融资融券;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代销金融产品;股票期权做市。上市证券做市交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二)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中文名称: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Huatai Securities(Shanghai)Asset Management Co., Ltd. 法定代表人:江晓阳 成立日期:2014年10月16日 注册资本:260,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312590222J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8号保利广场E座21楼 经营范围:证券资产管理业务,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中文名称: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China International Capital Corporation Limited 法定代表人:陈亮 成立日期:1995年7月31日 注册资本:482,725.6868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625909986U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证券业务;外汇业务;公募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证券公司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四)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文名称: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Ping An Securities Company, Limited 法定代表人:何之江 成立日期:1996年7月18日 注册资本:1,380,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1000234534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益田路5023号平安金融中心B座第22-25层 经营范围: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融资融券;代销金融产品;中国证监会批准或核准的其他业务。 三、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控股子公司三一租赁拟设立专项计划并发行资产支持证券;公司拟作为流动性差额支付承诺人,就专项计划账户资金不足以支付专项计划的应付相关税金和相关费用、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预期收益和应付本金的差额部分承担补足义务;公司控股股东三一集团拟购买专项计划全部次级资产支持证券(累计认购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三一集团为公司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事项将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四、发行人及关联方介绍 (一)发行人三一租赁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三一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5MA1K3HXC8Y 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投资,非独资) 4、成立日期:2016年10月27日 5、法定代表人:黄建龙 6、注册资本:100,683.7250万 7、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新杨公路1831号4幢2层 8、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资产;租赁资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从事与主营业务有关的商业保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股权结构: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持有三一租赁94.86%股权,特纳斯有限公司持有5.14%股权。 10、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截止2024年12月31日(已经审计),三一租赁经审计的总资产为582,661.20万元,净资产为153,416.48万元,2024年营业收入为34,280.21万元,净利润为19,534.07万元。 截止2025年9月30日(未经审计),三一租赁总资产为503,011.31万元,净资产为168,572.25万元,2025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为23,490.13万元,净利润为15,154.90万元。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三一集团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000722592271H 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4、成立日期:2000年10月18日 5、法定代表人:唐修国 6、注册资本:32,288万人民币 7、住所地:长沙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三一路三一工业城三一行政中心三楼 8、经营范围:以自有合法资产进行高新技术产业、汽车制造业、文化教育业、新能源、互联网业的投资(不得从事股权投资、债权投资、短期性财务性投资及面对特定对象开展受托资产管理等金融业务,不得从事吸收存款、集资收款、受托贷款、发行票据、发放贷款等国家金融监管及财政信用业务);机械设备及其零部件的研发、制造、销售、租赁、维修和进出口业务;二手设备及其他机器设备的收购、维修、租赁、销售;建筑装饰材料、新型路桥材料、石膏、水泥制品及类似制品、再生建筑材料及新材料的研发、生产、销售、技术推广及转让;建筑物拆除(不含爆破作业);建筑设计;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城市基础设施、土木工程、铁路、道路、隧道和桥梁工程施工总承包;建筑工业化装备、建筑预制件的研发、制造、销售;建筑大数据平台建设及服务;增速机、电气机械及器材(含防爆型)、电机、变压器、电气传动系统及其相关设备、机电设备、主控、变桨、变流器控制柜及冰冷柜的生产和销售;石油钻采专业设备、智能装备、石油压裂成套设备、石油化工设备生产和销售;软件、技术研究开发及转让;技术、信息、认证咨询服务;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产业及园区开发、经营;企业管理服务;住宿、餐饮服务;演出经纪;网络表演经营活动;经营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实际控制人:梁稳根 10、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截止2024年12月31日,三一集团经审计的总资产为24,100,939.90万元,净资产为9,035,543.10万元,2024年营业收入为10,230,908.70万元,净利润为652,968.60万元。 截止2025年9月30日(未经审计),三一集团总资产为24,703,318.70万元,净资产为9,458,806.50万元,2025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为8,434,317.90万元,净利润为931,653.30万元。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为三一租赁注册发行的资产证券化产品提供流动性差额支付,及由控股股东三一集团购买次级资产支持证券,主要是为满足三一租赁业务发展的需要,有利于三一租赁拓宽融资渠道,盘活存量资产,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符合上市公司整体利益。 六、本次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6年3月27日,公司召开独立董事2026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三一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设立并申请发行资产支持证券(ABS)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026年3月30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三一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设立并申请发行资产支持证券(ABS)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向文波、俞宏福、梁稳根、梁在中均回避表决,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应当在股东会上回避表决。 七、授权事项 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专项计划(包括专项计划储架阶段以及储架额度项下各期专项计划,下同)的设立、发行及存续期间的一切相关事宜,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全权办理本次专项计划设立及发行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同意三一租赁注册资产证券化产品。 2、同意公司担任本次资产证券化产品的流动性差额支付承诺人。 3、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之人士在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公司内部决议,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实际情况,制定的本次专项计划的发行方案内,全权决定和办理与发行资产证券化产品有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决定公司作为流动性差额支付承诺人为专项计划提供流动性差额支付、具体决定发行场所、发行期数、每一期发行额度、发行模式、发行时间、规模、利率等一切相关事宜。 4、根据需要签署必要的文件,聘任相应的中介机构,包括但不限于计划管理人、销售机构、评级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办理必要的手续,以及采取其他必要的相关行动。 本授权自公司股东会批准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特此公告。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0031 证券简称:三一重工 公告编号:2026-011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财政部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无需提交董事会、股东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1.2025年12月5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财会〔2025〕32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9号》”),规定:“一、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二、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三、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四、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和“五、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内容,该解释规定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按《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的规定执行。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执行新会计政策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自2026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相关审批程序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发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0031 证券简称:三一重工 公告编号:2026-012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年度评估报告暨2026年“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进一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2日披露了《2025年“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5-066)。自行动方案发布以来,公司积极开展落实相关工作,切实推进行动方案落地执行。 2026年3月30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年度评估报告暨2026年“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对2025年度行动方案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并明确2026年度行动方案目标,具体内容如下: 一、坚持“高质量发展”经营原则,全面推进“三化”战略 公司将继续坚持“高质量发展”经营原则,持续推动全球化、数智化、低碳化战略,进一步提升盈利能力、经营效率与现金流水平。坚持“三服从”,即规模服从效益、效益服从品牌、品牌服从价值观。加强研发创新,抓好人才引进与培养,提升人才密度。 二、注重投资者回报 公司严格执行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及利润分配政策,积极回报投资者。最近三年(2023年度-2025年度)累计现金分红91.53亿元(不含回购),占最近三年累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48.45%;同时为提振投资者信心、维护公司价值,公司2023年已实施回购股份6.13亿元,2024年已回购股份6.57亿元,2025年已回购股份13.55亿元。 公司重视维护股东利益及投资者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和可持续发展,在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情况下,公司积极采取优先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同时,为完善公司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积极回报股东,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理念,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5年修订)》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未来发展需要,公司制定了《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6年-2028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未来公司将在保证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坚持为投资者提供持续、稳定的现金分红,给股东带来长期的投资回报,增强广大投资者的获得感。 三、加强投资者沟通 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工作,积极通过业绩说明会、投资者交流会、投资者开放日活动、接待现场调研、投资者热线电话等渠道开展投资者关系工作,加强与投资者之间的沟通交流,在合规的前提下让投资者全面及时地了解公司发展战略、商业模式、经营状况等情况,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与认可。 四、健全治理机制,坚持规范运作 公司始终坚持规范运作,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2025年度,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制度进行了全面梳理,修订了《公司章程》,并配套制定、修订了多项公司治理制度。 2026年,公司将继续根据新形势、新任务,紧跟资本市场法规政策动态,按照最新的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持续修订完善《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及相关上市公司治理制度,确保公司治理制度能够及时适应新形势下的监管要求,促进公司治理更加规范、严谨、有效,确保公司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稳健运营。 下一步,公司将持续实施“提质增效重回报”的具体举措,努力通过良好的业绩表现、规范的公司治理、积极的投资者回报,切实履行上市公司的责任和义务,回馈投资者的信任,维护公司股价的长期稳定。 特此公告。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0031 证券简称:三一重工 公告编号:2026-006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8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在扣除回购专用账户中的回购股份数后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实施公告中明确。 ●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 本预案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合并报表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408,057千元,合并报表期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58,371,444千元;公司(母公司)期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939,782千元。 2026年3月30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总股本,在扣除回购专用账户中的回购股份数后为基础,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8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下一年度。 鉴于公司在2025年10月已实施2025年中期分红,分配股息为每股0.31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2,613,734,813.44元(含税)。建议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5年度利润分配采用现金分红方式,以截至2026年3月30日公司总股本9,195,004,437股,扣除回购专用账户中的回购股份42,987,413股后,即以9,152,017,024股为基数进行测算,每股派发0.18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1,647,363,064.32元(含税)。基于上述利润分配方案,2025年度公司拟分配的现金股利总额(包括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共计4,261,097,877.76元(含税),占2025年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50.68%。2025年度不送红股,也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说明 ■ 注:本数据为追溯调整后的数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6年3月30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本预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及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0031 证券简称:三一重工 公告编号:2026-007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6年3月27日,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考核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2026年3月30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考核的议案》。 按照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5年度绩效合约》等规定,经公司人力资源总部、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考核,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考核结果如下: 一、2025年度董事薪酬考核结果 ■ 二、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结果 ■ 注:1、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进行董事会换届,换届后,唐修国先生、易小刚先生及黄建龙先生不再担任董事职务。易小刚先生仍担任执行总裁职务,黄建龙先生仍担任高级副总裁职务。2、上述人员薪酬为其在2025年任期内的薪酬金额。 三、审议程序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及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董事薪酬将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0031 证券简称:三一重工 公告编号:2026-008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及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安永香港”)。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1、基本信息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1992年9月成立,2012年8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截至2025年末拥有合伙人249人,首席合伙人为毛鞍宁先生。安永华明一直以来注重人才培养,截至2025年末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逾1700人,其中拥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超过1500人,注册会计师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逾550人。 安永华明2024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总收入人民币57.10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人民币54.57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人民币23.69亿元。2024年度A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155家,收费总额人民币11.89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86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安永华明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保险涵盖北京总所和全部分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安永华明近三年不存在任何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安永华明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3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0次。19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4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行业惩戒1次和纪律处分0次;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个人行为受到行政监管措施各1次,不涉及审计项目的执业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事项不影响安永华明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2)安永会计师事务所 1、基本信息 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为一家根据香港法律设立的合伙制事务所,由其合伙人全资拥有。为众多香港上市公司提供审计等专业服务,包括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机构。安永香港为安永全球网络的成员,与安永华明一样是独立的法律实体。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安永香港根据香港《会计及财务汇报局条例》注册为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此外,安永香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批准取得在中国内地临时执行审计业务许可证,并且是在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US PCAOB)和日本金融厅(Japanese Financial Services Authority Agency)注册从事相关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安永香港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每年购买职业保险。 3、诚信记录 香港会计及财务汇报局对作为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的安永香港每年进行检查,最近三年的执业质量检查并未发现任何对安永香港的审计业务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二)项目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尹卫华先生(A股),于200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3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了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的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内控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雷樱女士(A股),于202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25年开始担任本公司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未签署/复核其他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陈静雯女士(H股),现为香港会计师公会执业会员,于2003年开始在安永香港执业、200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了专用设备制造业、生物制药业等相关行业的上市公司年报审计。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徐菲女士(A股和H股),于200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8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了专用设备制造业、汽车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和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生物制药业等相关行业的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内控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安永华明、安永香港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1号》和《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等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的定价原则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审计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提请股东会授权管理层根据确定的原则决定具体报酬。 审计相关费用同比变化情况如下: 预计2026年度安永华明审计费用为人民币360万元(含税),其中财务审计费用人民币30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人民币60万元。公司2026年度A股审计费用与2025年度相同。安永香港H股审计报酬为170万元。以上费用合计530万元。 (三)拟聘任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情况 1、拟聘任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境内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具体负责公司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告审计及其他鉴证、咨询等相关业务。 2、拟聘任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国际核数师,具体负责公司按照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财务报告审计及其他鉴证、咨询等相关业务。 3、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其商定报酬原则,授权管理层根据确定的原则决定具体报酬。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形成书面意见如下: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安永华明进行了资格审查,认为安永华明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在2025年度执业过程中,安永华明能够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较好地完成了2025年度报告的审计工作。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续聘安永华明为公司2026年度境内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安永香港进行了资格审查,认为安永香港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专业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且具备独立性,诚信状况良好,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的要求。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续聘安永香港为公司2026年国际核数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将《关于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6年3月30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安永华明为公司2026年度境内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续聘安永香港为公司2026年度国际核数师。 (三)生效日期 公司本次续聘2026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0031 证券简称:三一重工 公告编号:2026-010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基本情况 ■ ●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6年3月30日,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选择保本型或低风险、流动性较好、投资回报相对较好的理财产品。总体投资风险小,处于公司风险可承受和控制范围之内。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较大,并且投资产品的收益类型可能为保本浮动收益或浮动收益类型,不排除投资产品实际收益受宏观经济、市场波动影响可能低于预期的风险。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公司根据流动资产状况,为合理运用公司自有资金,在评估资金安全、保障资金流动性、提高资金收益率的基础上,在确保日常经营所需资金的前提下使用部分短期闲置自有资金投资委托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运转,不会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在投资期限和投资赎回灵活度上做好合理安排,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求,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投资收益。 (二)投资金额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390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即在任一时点总额度不超过390亿元人民币(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在该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公司用于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投资的资金为公司闲置的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选择保本型或低风险、流动性较好、投资回报相对较好的理财产品。 公司进行低风险投资理财的种类主要包括债券投资、货币市场基金投资、委托理财(含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信托产品、资产管理计划)等,交易对手为银行、信托、券商、基金、保险等金融机构,且不存在关联关系。为方便办理,拟提请股东会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并由经营层负责具体办理。 (五)投资期限 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使用金额不超过390亿元自有闲置资金,择机购买安全性高、有一定流动性的理财产品,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上述额度可以滚动使用。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购买中低风险、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所使用的资金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公司目前财务状况稳健,相应资金的使用不会影响公司日常业务的发展,且有利于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收益。投资主要风险如下: 1、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形势、财政及货币政策、汇率及资金面等变化的影响较大。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度地介入,因此投资的预期收益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3、相关人员操作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管理层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财务部建立台账对银行理财产品使用的资金进行管理,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运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短期低风险理财产品投资,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2、通过进行适度的短期低风险理财产品投资,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3、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新金融工具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委托理财产品本金列报在资产负债表中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同时取得的收益计入利润表中的“投资收益”,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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