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228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6年03月31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经查询,上述关联人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人与本集团长期合作,一直为本集团提供原材料、钢材产品、辅助材料等商品,并向本集团提供能源动力服务、支持性服务,以及金融服务等服务。同时本集团也向上述关联人提供部分商品和服务等。相关协议中约定的定价原则是依据市场化原则制定,交易金额上限也是考虑了双方产能而确定。因此,上述关联人有能力按协议约定向本公司提供相关的商品和服务,并会按照协议约定采购本公司的相关商品和服务等。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本次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项目及金额上限乃根据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所载的内容与交易金额预计上限而作出。相关交易的定价原则见下表: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具体内容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10月25日《鞍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关联交易公告》《鞍钢股份有限公司与鞍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2025-2027年度)〉的关联交易公告》《鞍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鞍钢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签署〈产业金融服务框架协议(2025-2027年度)〉的关联交易公告》。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钢铁生产具有较强的连续性,公司大部分原料、服务采购于鞍钢集团及其下属公司,同时也要销售产品等给鞍钢集团及其下属公司。上述关联交易的存续,有利于保证公司的生产经营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对公司的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有积极的影响。
  五、备查文件
  1.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000898 证券简称:鞍钢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9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公司2025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本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068百万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4,389百万元。依据《公司章程》,综合考虑公司发展及资金需求情况,为更好地保障公司可持续发展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2025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 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2025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及母公司报表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均为负,且截至2025年末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综合考虑公司发展及资金需求情况,2025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四、备查文件
  1.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审计报告;
  2.鞍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4.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3月30日
  
  股票代码:000898 股票简称:鞍钢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0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2025年度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定于2026年4月10日(星期五)15:00-16:30召开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投资者可登陆全景“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s://ir.p5w.net)观看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公司出席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董事长王军先生,副总经理、总会计师、董事会秘书李景东先生,副总经理余浩澜先生,独立董事胡彩梅女士。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2026年4月9日(星期四)15:00前访问https://ir.p5w.net/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公司将在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
  (问题征集专题页面二维码)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000898 证券简称:鞍钢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1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鞍山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持有的鞍钢营口港务有限公司
  股权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鞍钢股份)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鞍山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鞍钢营口港务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关联董事王军先生、田勇先生、赵忠民先生、谭宇海先生对此议案回避表决。公司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于2026年3月26日对该议案进行了事前审议,并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该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产业结构,保障供应链稳定性,提升企业盈利能力,根据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司与鞍山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鞍山钢铁)于2026年3月30日在辽宁省鞍山市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公司收购鞍山钢铁所持有的鞍钢营口港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营口港务)80%股权。根据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营口港务于评估基准日2025年12月31日股东全部权益出具的评估报告,营口港务于评估基准日净资产账面价值为人民币97,630.97万元,评估价值为人民币126,287.01万元。本次交易拟以净资产评估值为基础,折算鞍山钢铁持有营口港务80%股权对应的净资产价值为人民币101,029.608万元,从而确定交易价格为人民币101,029.608万元。
  本次交易对方鞍山钢铁是公司控股股东,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收购股权交易价格人民币101,029.60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的2.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证券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该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批准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关联方介绍
  关联方名称:鞍山钢铁
  住所:鞍山市铁西区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地:鞍山市铁西区
  主要办公地点:辽宁省鞍山市铁西区鞍钢厂区
  法定代表人:王军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佰陆拾亿元整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3002414200141
  主营业务:金属、非金属矿,铁原、精矿购销、加工,客运,危险货物运输,装卸搬运、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钢材加工,三级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一类机动车维修,公路运输(以上项目下属企业经营),铁路运输(企业内部经营),火力发电(有效期至2027年12月4日),工业、民用气体,耐火土石,黑色金属,钢压延制品,金属制品(不含专营),焦化产品,耐火材料制品,电机、输配电及控制设备,仪器仪表,铁路电讯装置,冶金机械设备及零部件制造,房屋、公路、铁路、矿山、冶炼、机电、化工、通信设备安装工程承包,工程勘察、设计,房屋、设备出租,软件开发,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培训,耐火土石开采,建筑,设备安装,勘察设计,职业劳动健康研究与服务,轮胎翻新,设备及备件,冶金材料,合金与金属材料,钢、铁、钒、钛、焦销售,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鞍钢集团有限公司
  近三年以来,鞍山钢铁生产经营稳定运行。截至2025年12月31日,鞍山钢铁净资产为人民币10,064,097.32万元;2025年度,鞍山钢铁主营业务收入为人民币10,473,541.56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105,898.45万元。
  鞍山钢铁为公司的控股股东,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一)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因此,鞍山钢铁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此项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交易对手方鞍山钢铁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营口港务成立于2008年1月,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0154.58万元,其中鞍山钢铁出资人民币64123.66万元,占注册资本比例为80%;辽港控股(营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辽港控股营口)出资人民币16030.92万元,占注册资本比例为20%。
  2.营业范围:港口工程建筑;装卸搬运;轮胎、钢丝绳、钢带、润滑油销售;仓储;劳务服务;国内船货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注册地址:辽宁省营口市鲅鱼圈北部工业区鞍钢厂区。
  4.本次公司收购的鞍山钢铁持有的营口港务80%股权,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营口港务不属于失信执行人。
  (二)标的公司经营情况
  营口港务近2年经营情况下表。
  表1 营口港务近2年经营数据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三)标的公司优先购买权情况
  根据营口港务《公司章程》第二十七条“公司股东向其关联公司(但是与合资公司有业务竞争关系的关联公司除外)转让其全部或部分股权时,应以书面形式事先通知其他股东,其他股东不享受优先购买权”规定,鞍山钢铁向鞍钢股份转让营口港务80%股权,辽港控股营口不享受优先购买权。就上述《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四)标的公司资产及评估情况
  经过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产评估资格的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营口港务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于评估基准日2025年12月31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
  评估基准日: 2025年12月31日
  价值类型:市场价值
  评估方法:资产基础法、收益法
  评估结论:本次评估,最终选取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作为评估结论。
  经资产基础法评估,营口港务总资产账面价值为人民币103,252.84万元,评估价值为人民币131,908.88万元,增值额为人民币28,656.04万元,增值率为27.75%;总负债账面价值为人民币5,621.87万元,评估价值为5,621.87万元,评估无增减值变化;净资产账面价值为人民币97,630.97万元,评估价值为人民币126,287.01万元,评估增值人民币28,656.04万元,增值率为29.35%。
  表2 营口港务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
  采用资产基础法的原因:资产基础法乃根据营口港务于评估基准日资产负债表,合理评估各项资产及负债价值,从而确定营口港务的价值。由于营口港务于评估基准日资产负债表所列各项资产及负债可透过适当评估方法分别识别及评估,且营口港务并无任何对评估结果有重大影响且难以识别及评估之资产及负债,因此本次评估采用资产基础法。
  评估所采用的主要假设包括:1. 营口港务可于市场公开交易;2.营口港务已成为交易标的;3. 营口港务作为经营实体,持续经营时维持现有业务管理模式;4. 所有其他因素及状况并无重大变动等。
  本次关联交易公司选聘评估机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选聘的评估机构符合《资产评估机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办法》要求且在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最新评估机构备案名录中,具备胜任评估工作的能力,评估机构符合独立性要求,评估报告中评估假设和评估结论合理。
  按照评估结果和持股比例计算,鞍山钢铁持有营口港务80%股权价值为人民币101,029.608万元。
  (五)其他事项
  本次股权收购,不涉及债权债务转移事项。本次股权收购完成后,营口港务将会纳入鞍钢股份合并报表范围。营口港务不存在为他人提供担保、财务资助等情况。营口港务与鞍山钢铁经营性往来情况见表3。交易完成后不存在以经营性资金往来的形式变相为鞍山钢铁提供财务资助情形。
  表3 营口港务与鞍山钢铁经营性往来统计表
  (截止2025年12月31日)
  ■
  四、关联交易协议主要内容
  1. 协议方:
  鞍山钢铁(甲方)、鞍钢股份(乙方)
  2. 签署日期:2026年3月30日
  3. 转让标的
  3.1本协议转让标的为甲方持有的目标公司80%的股权。
  3.2甲方将其持有的目标公司80%的股权(简称标的股权)转让给乙方。股权转让完成后,乙方持有目标公司80%股权。
  4. 转让价款:根据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并出具资产评估报告,本次股权转让价款总金额为人民币壹拾亿壹仟零贰拾玖万陆仟零捌拾元(¥1,010,296,080.00)。
  5. 结算方式:乙方应在本合同生效次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其余的股权(股份)转让价款人民币壹拾亿壹仟零贰拾玖万陆仟零捌拾元(¥1,010,296,080.00)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6. 债权债务的处置:乙方受让标的股权后,目标公司原有债权、债务由目标公司继续享有和承担。
  7. 交割
  7.1 甲乙双方均同意,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60日内,配合目标公司完成转让标的相关的股东名册变更及公司登记机关的股权变更登记手续。乙方记载于目标公司股东名册之日为“交割日”,自交割日起,乙方有权行使目标公司股东权利。
  7.2 本次交易涉及需向有关部门(或企业)备案或审批的,甲乙双方应履行相应报批义务。
  8. 过渡期安排
  8.1 本协议生效日至交割日的期间为过渡期,过渡期内双方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各项法律规定,履行其应尽之义务和责任,并不得因此损害目标公司以及其他股东的权利和利益。
  8.2 过渡期内,甲方应履行相关法律法规、目标公司章程以及目标公司其他内部规章制度所规定的股东义务。
  8.3 过渡期内与本协议项下转让标的相关的盈利或亏损由甲方享有和承担。
  9. 自交割日起的公司治理及经营管理
  9.1 股东会:自交割日起乙方按照目标公司章程规定行使表决权。目标公司股东大会表决方式按《公司法》及章程规定执行。
  9.2 董事:目标公司设置5名董事,乙方推荐4名股东代表董事,其他股东推荐1名股东代表董事。
  9.3 经营团队: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各1名)职务由乙方推荐的人员担任。
  10. 税费的承担:本次股权转让所产生的税费,按照以下方式承担: 因签署本协议及实施本次交易而发生的各项税费,由各方按照有关法律各自承担;法律法规无规定的,由各方协商分担。
  11. 生效条件: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五、涉及收购股权的其他安排
  股权收购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债务重组等情况。股权收购后,不存在与关联人产生同业竞争的情形,能够保持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在人员、资产、财务上独立。
  六、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收购营口港务股权,一是有利于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营口港务资产优良、业务稳定,具有较强的港口物流服务能力和盈利能力,有利于拓展公司物流产业链发展潜力,提高公司的盈利水平;二是有利于发挥公司管理优势,公司是营口港务的主要服务客户,完成收购营口港务股权后,营口港务将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将发生变更,营口港务将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三是有利于优化产业结构,增加公司供应链的完整性和稳定性,进一步深化区域内产业链、供应链一体化协同运营等,同时有利于减少关联交易。
  六、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包含受同一主体控制或相互存在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含本次交易,不包含经过股东大会批准后免于累计计算的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人民币101,029.608万元。
  七、备查文件目录
  1.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鞍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股权转让协议;
  4.资产评估报告;
  5.上市公司关联交易情况概述表;
  6.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000898 证券简称:鞍钢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2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 会议届次:鞍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
  2.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30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批准公司于2026年5月29日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鞍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29日14:00时整。
  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5月29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9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9日9:15-15:00。
  5.会议召开方式:采用会议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同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A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A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表决结果为准。
  6. 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26日
  7. 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营业时间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公司 A 股股份的股东,以及于股权登记日下午香港联合交易所营业时间结束时在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公司H股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中国辽宁省鞍山市铁西区鞍钢厂区)。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 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
  提案2.00、3.00、5.00、6.00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上述提案的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单独计票结果。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见2026年3月31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或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鞍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鞍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报告》《鞍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报告》及其摘要、《鞍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等。
  三、会议登记事项
  1. 登记方式: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可以到登记地点进行现场登记,也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邮的方式办理登记。
  法人股股东需持公司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公众股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受委托出席会议人员需要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委托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人个人股东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2. 登记地点:中国辽宁省鞍山市铁西区鞍钢厂区公司董事会秘书室。
  3.登记时间:2026年5月27-28日(9:00-12:00,13:00-16:00)
  4.会期半天,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5.会务联系人:高红宇
  电话号码:(0412)-8417273
  传真号码:(0412)-6727772
  电子邮箱:ansteel@ansteel.com.cn
  联系地址:中国辽宁省鞍山市铁西区鞍钢厂区
  邮编:114021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的具体操作内容见附件2。
  五、备查文件
  1.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3月30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 作为鞍钢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出席鞍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并对会议议案行使如下表决权:
  ■
  特别提示: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应当注明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委托人(签名或法人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股份性质:
  受托人姓名: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签发日期:委托书有效期:
  附件2: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898”,投票简称为“鞍钢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本次会议无累积投票提案。
  3.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5月2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29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 。 具 体 的 身 份 认 证 流 程 可 登 录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证券代码:000898 证券简称:鞍钢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4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度估值提升计划
  本公司及其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提升鞍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鞍钢股份或公司)市值管理水平,推动公司投资价值合理反应上市公司质量,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一一市值管理》要求,公司结合自身情况,于2025年3月31日发布2025年度估值提升计划。根据2025年度估值提升计划执行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公司制定了2026年度估值提升计划。
  一、估值提升计划的触发情形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一一市值管理》规定,股票连续12个月每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其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的上市公司(简称长期破净公司),应当制定上市公司估值提升计划,并经董事会审议后披露。
  经确认,自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A股股票连续12个月每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即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每日A股收盘价均低于2023年经审计每股净资产(5.8295元),2025年4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每日A股收盘价均低于2024年经审计每股净资产(5.0814元),属于应当制定估值提升计划的情形。
  鞍钢股份前12个月A股股价波动情况
  ■
  二、估值提升计划的具体内容
  (一)聚焦主营业务,提升经营质量
  1. 聚焦价值创造。强化“销研产财”联动,遵循产品高中低端差异化发展原则,加速产品结构优化调整,加快先进钢铁材料迭代升级和新产品开发,提升高端产品比例,提升产品创新力、影响力、竞争力。深耕东北区域,实现近域销售创效最大化。持续拓展海外市场,优化出口业务模式、品种结构和区域流向,提升出口价值创造能力。深化客户服务体系建设,打造高效协同的供应链服务体系,提升全生命周期合同执行率,提升客户满意度与市场竞争力。
  2. 聚焦成本压降。深入推进成本费用精益管控,强化预算全过程管理和对标提升。深化采购供应链管理,优化采购模式组合,坚持以降低铁水成本为中心,强化采购与生产高效协同,提升生铁成本的竞争力。从严从紧控制各项费用支出,厉行节约、杜绝浪费,确保经营性费用压降。
  3. 聚焦效率提升。深化产线动态优化排序,精准配置资源,促进各产线集约高效生产。提升能源转换效率和使用效率,推广应用先进节能技术,促进吨钢外购能源成本进一步下降。优化物流方案与路径,实现“效率与效益”双提升。构建高效协同的营运资金管理体系。
  4. 聚焦科技创新。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深化原创技术策源地建设,加强深远海工程关键钢铁材料开发力度。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机制,提高科技成果转化落地效率。加强企业主导的产学研深度融合,深化产学研协同与开放创新,大力培养战略科技创新人才及团队。
  5. 聚焦数智转型。提升数智赋能保障能力,实施“1232”数智转型战略,推进智能工厂与智慧运营,开展“AI+”行动,强化数据治理与安全,以数字化、智能化驱动效率变革与价值创造,全面增强企业创新引擎与核心竞争力。
  6. 聚焦绿色发展。加大绿色低碳技术、产品及服务供给力度,推动低碳冶金工艺创新,促进高炉-转炉流程低碳排放钢产品生产,以及智慧碳管理系统广泛应用,全力打造绿色低碳产业链和供应链。深化极致能效标杆企业建设,保持鲅鱼圈极致能效示范厂先进水平,巩固鞍山本部及朝阳钢铁能效示范工序成果。
  (二)加快产业升级,提升竞争优势
  公司聚力优化传统产业、培育新兴产业,构建可持续发展的竞争优势。聚焦高效化、集约化、智能化方向,加快产线改造升级,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围绕氢能源、工业气体、城市能源,打造气体和清洁能源产业发展平台,培育壮大新兴产业。
  (三)健全分配体系,共享发展成果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满足公司的可持续发展需求。公司将努力改善经营业绩,积极回报股东。
  公司持续跟进相关政策,积极研究符合公司实际的激励机制,加强公司董事、高管人员与公司、中小股东的风险共担及利益共享约束,将公司董事、高管人员及核心骨干员工利益与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构建成利益共同体,充分激发公司董事、高管人员及核心骨干的动能,推动公司长期稳健发展。
  (四)强化投资者关系管理,增进资本市场认同
  公司制定切实可行的投资者交流计划,一是持续通过畅通投资者热线、回复深交所互动易提问,为投资者提供与公司沟通的便捷途径。二是召开年度及中期业绩说明会,通过精心筹备会议、精准对接市场关切,提高投资者关注度与覆盖面。三是通过接待投资者实地调研、策略会、电话会议等形式,与投资者保持密切联系,有效传播公司价值。四是加强投资者意见收集与反馈,持续关注资本市场动态及投资者关切,确保投资者意见反馈渠道的畅通。
  (五)聚焦投资者关注,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公司进一步健全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的信息披露制度,一是增加必要的自愿性披露,提高上市公司透明度,积极回应市场关切,持续优化披露内容,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二是完善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管理体系,高水平编制并披露ESG相关报告,在资本市场中发挥示范作用。三是加强舆情信息收集和研判,对于可能影响投资者决策或上市公司股票交易的舆情及时响应、主动发声,防范虚假信息误读误解风险,维护中小投资者知情权,切实维护企业形象和品牌声誉。
  三、 估值提升计划的后续评估及专项说明
  公司将按照监管要求对估值提升计划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估,评估后需要完善的,经董事会审议后披露。公司触发长期破净情形所在会计年度,如日平均市净率低于所在行业平均值的,公司将在年度业绩说明会中就估值提升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专项说明。
  四、 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估值提升计划的制定以提高公司质量为基础,充分考虑了公司战略、财务状况、发展阶段、投资需求、市场环境等因素,注重长期价值创造和投资者利益,稳定投资者回报预期,实现公司与投资者共享企业价值成长,具有合理性和可行性,有助于提升上市公司投资价值。
  五、 风险提示
  1. 本估值提升计划不代表公司对业绩、股价、重大事件等任何指标或事项的承诺。公司业绩及二级市场表现受到宏观形势、行业政策、市场情况等诸多因素影响,相关目标的实现情况存在不确定性。
  2. 本估值提升计划中的相关措施,系基于公司对当前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市场环境、监管政策等条件和对未来相关情况的合理预期所制定。若未来因相关因素发生变化导致本计划不再具备实施基础,则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对计划进行修正或者终止。
  3. 投资者应独立做出投资决策,而不应仅仅依赖于本估值提升计划的合理预期陈述。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 备查文件
  1.鞍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3月30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