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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3月31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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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同益中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88722 公司简称:同益中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描述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之“四、风险因素”。
  3、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5、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6、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尚未实现盈利
  □是 √否
  7、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488,743,190.69元。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24,666,7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2,466,670.0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2025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20.52%。
  母公司存在未弥补亏损
  □适用 √不适用
  8、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1.1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 □不适用
  ■
  1.2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1.3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2.1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为超高分子量聚乙烯纤维及其复合材料、间位芳纶纤维、间位芳纶纸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1.超高分子量聚乙烯纤维业务
  凭借二十余年在行业的深耕和技术积淀,公司成为行业内少数可以同时实现超高分子量聚乙烯纤维及其复合材料规模化生产的企业,拥有超高分子量聚乙烯纤维行业全产业链布局。主要产品包括超高分子量聚乙烯纤维及其复合材料,其中复合材料分为无纬布和防弹制品两大类,公司产品远销亚洲、欧洲、北美洲、非洲、南美洲和大洋洲,客户遍布全球50多个国家和地区。
  公司在超高强型纤维、抗蠕变纤维、腱绳用高分子纤维、有色细旦纤维、防切割纤维、防弹无纬布材料、双防材料等关键产品技术上取得了较多成果,形成了较高的技术壁垒。公司在自主研发的超高强型超高分子量聚乙烯纤维生产工艺的基础上,通过对纺丝、拉伸等关键工艺环节的优化创新,大幅提升了纤维的强度和模量,产品性能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成功拓展了在高端防护装备、航空航天、人形机器人、救生抛投器等新领域的应用。在复合材料领域,公司开发出了具有卓越防弹及降凹陷性能和轻量化特性的无纬布材料,该材料在保持优异力学性能的同时,有效降低了产品重量,显著提升了产品在复杂环境下的使用性能和可靠性。公司主要差异化优势产品如下:
  (1)细旦纤维。公司对超高分子量聚乙烯纤维生产线进行改良,突破了单丝细化的技术瓶颈,单丝的纤度可达到0.95D,细旦丝品种规格丰富,单丝的细化不但提高了超高分子量聚乙烯纤维产品的物理性能,同时提升整体行业下游的应用水平,主要用于鱼线、家纺、织物等民用领域。
  (2)超高强型纤维。针对防弹应用而设计的TYZ?1000、TYZ?2000、TYZ?3000 、TYZ?4000系列产品,具有较大的单丝纤度、较高的断裂伸长率和高抗冲击能力。目前,公司可规模化生产断裂强度不低于42.5cN/dtex的超高分子量聚乙烯纤维产品,进一步满足高端军事装备领域的需求。
  (3)抗蠕变纤维。公司开发出力学性能与国际同类产品水平相当的抗蠕变纤维产品,并参与制定并发布《FZ/T 54151一2024抗蠕变超高分子量聚乙烯长丝》,可以满足海洋工程等高端领域的需求。
  (4)腱绳用纤维。公司研究开发机器人灵巧手腱绳专用纤维,具备超高强度、超高模量、耐磨损、低密度、耐疲劳、抗蠕变等性能,能够满足人形灵巧手传动的要求,应用于机器人灵巧手腱绳材料。同时,公司在积极推进具身智能机器人手部、躯干等部分外饰面柔性防护材料的开发。
  (5)防弹防刺无纬布。公司在自产超高分子量聚乙烯纤维产品的基础上研发出防弹防刺新产品TYZ? SF804,防弹防刺无纬布产品得到了客户的广泛认可,实现良好的效益,主要用于军警防刺防弹装备领域。
  (6)软质防弹无纬布。公司在自产超高分子量聚乙烯纤维产品的基础上生产的TYZ?WB674、TYZ?WB876系列产品在相关比测中性能优异,新开发出防水防油剂软质防弹无纬布产品TYZ?WB962、轻质高性能软质防弹无纬布TYZ?WB988T,性能指标优异,可以满足高端军事装备领域的需求。
  (7)硬质防弹无纬布。公司自产的硬质防弹无纬布TYZ?HA794、TYZ?HA894等系列产品,凭借优异的性能获得客户的广泛认可,新开发的耐高温硬质无纬布、轻质硬质无纬布TYZ?HA992、TYZ?HA994性能逐步提升,可满足客户的不同需求。
  (8)陶瓷复合板。公司新研发生产的低成本高效防弹陶瓷复合板、碳化硼陶瓷复合板,可满足军警装备不同需求。
  2.间位芳纶纤维业务
  公司间位芳纶产品主要包括间位芳纶纤维、间位芳纶纸。X-FIPER超美斯芳纶产品市场应用前景广阔,已经广泛应用于航空、高铁、轻轨、汽车、高压绝缘、军警作训服、消防服、工业防护、风力发电、家用电器、高温过滤等领域。主要优势产品如下:
  (1)芳纶有色纤维。公司可根据客户需要,生产X806H橘红、X801黑色、X802藏青、X804J海军蓝、X804T紫红、X840D艳红等多种类型产品,主要应用于消防服、作业服、飞行服等领域。
  (2)绝缘芳纶纸。公司生产的X316、X630、X630H、X611系列绝缘芳纶纸,具有耐高温、高机械强度、易加工成型、良好的介电强度等特点,为电气设备、电动机或发电机安全运行提供可靠绝缘屏障,主要应用于电气设备、新能源电机、机车及变压器等领域。
  (3)蜂窝芳纶纸。公司生产的X612、X622系列蜂窝芳纶纸,具有优异的机械性能、热稳定性能、耐化学腐蚀性能、耐辐射性能及良好的热绝缘和电绝缘性能,并且具有较强的阻燃能力,不产生熔滴,可有效保护人员安全,广泛应用于航空航天、高速列车、船舶等领域。
  2.2主要经营模式
  公司的经营模式主要包括:
  1.盈利模式
  公司主要通过为客户提供超高分子量聚乙烯纤维及其复合材料、间位芳纶纤维、间位芳纶纸产品来实现收入和利润。
  2.销售模式
  公司采取直接销售模式,客户主要为从事超高分子量聚乙烯纤维、间位芳纶纤维、间位芳纶纸下游产业应用的生产型企业,以及防弹制品的终端使用方。
  公司通过投标和商务谈判等市场竞争方式获得客户订单,与客户签订购销合同。
  3.研发模式
  公司设立技术研究中心和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下设纤维研究所和复材研究所开展具体研发工作,根据行业发展趋势和客户需求采用前瞻性研发和应用型研发相结合的模式。
  一方面,跟踪行业的最新需求、技术方向和技术规范,并通过自身广泛的市场调研、数据分析、总结行业经验等手段,预判市场对产品的需求。在完成预判后实施前瞻性方向研发,以求占领市场先机。另一方面,为更好地服务于主要客户,在调研分析客户需求和市场趋势的基础上,对客户的需求进行分析和技术攻关,以便快速响应客户需求。
  4.生产模式
  公司采用以销定产并结合需求预测的模式,于年初制定生产计划,并按照计划组织实施生产。公司设立的科技质量部负责产品质量控制,对生产流程全过程进行监测,并在入库前对最终产品进行质量检验。
  5.采购模式
  公司采取订单驱动的采购模式,由公司供应链管理部根据生产材料的生产计划和库存情况制定并实施采购需求。
  公司在与国内外供应商建立长期合作关系的同时,通过建立供应商评价管理体系,形成了相对稳定、适当竞争、动态调整的合格供应商名录,确保持续稳定、质量优良及价格合理的原材料和辅助材料供应。
  2.3所处行业情况
  (1). 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主要技术门槛
  公司主营业务为高性能纤维及其复合材料的研发、生产及销售。涵盖超高分子量聚乙烯纤维、间位芳纶纤维两大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业务。根据国家制造强国建设战略咨询委员会发布的《〈中国制造2025〉重点领域技术路线图》,高性能纤维及其复合材料被列为发展重点;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超高分子量聚乙烯纤维、芳纶纤维属于“鼓励类”产业;根据国务院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的《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目录(2023)》,公司产品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目录中的“3.5.1高性能纤维及制品制造”。
  (1)超高分子量聚乙烯纤维业务
  我国UHMWPE纤维研究始于上世纪80年代初,进入新世纪后,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设立高技术纤维专项扶持计划。近年来,国家又制定了一系列“超高分子量聚乙烯纤维”产业支持政策,推动超高分子量聚乙烯纤维行业健康发展,持续引导并进一步提升与突破高性能纤维重点品种的关键生产和应用技术,促进超高分子量聚乙烯纤维及其复合材料的开发,提升产业化的应用水平,进一步拓展高性能纤维的应用领域。随着技术进步和超高分子量聚乙烯纤维成本的进一步下降,超高分子量聚乙烯纤维在民用领域的应用也已进入快车道。超高分子量聚乙烯纤维凭借其优异的比强度、抗冲击性、耐腐蚀性及轻质特性,成为现代军事防护装备的关键材料之一,伴随单兵防护系统升级、装备轻量化需求,在军用领域的需求将进一步激增。目前,超高分子量聚乙烯纤维行业处于快速成长阶段。
  超高分子量聚乙烯纤维是目前世界上比强度和比模量最高的纤维,具有超高强度、超高模量、低密度、耐磨损、耐低温、耐紫外线、抗屏蔽、柔韧性好、冲击能量吸收高及耐强酸、强碱、化学腐蚀等众多的优异性能。超高分子量聚乙烯纤维作为三大高性能纤维之一,属于高技术密集型产品,中高端产品在提高产品质量一致性和批次稳定性方面具有较高的技术和工艺壁垒,复杂的生产工艺、严格的生产流程管控、工艺装备的设置等均需多年的技术经验积累,行业整体仍处于成长期,中高端产品具有较高的技术壁垒。
  近年来,国内企业扩产迅速,行业竞争激烈,产品性能也有了显著提升,行业正加速向高集中度、高质量、高效率、低成本方向演进。中高端产品质量一致性、单线产能等方面有待提升,生产成本有待进一步降低,下游应用拓展仍持续进一步挖掘。
  (2)间位芳纶纤维业务
  我国芳纶纤维技术起步较晚,20世纪70年代我国开始研制芳纶,80年代中期开始芳纶14和芳纶1414的认证和试生产,“十二五”期间,我国间位芳纶纤维实现技术突破。国务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多次将芳纶列入重点关键新材料发展名单,系我国重点发展的新材料之一。2021年国务院发布的《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中重点提及重点加强碳纤维、芳纶等高性能纤维及其复合材料、生物基和生物医用材料研发应用,工信部发布《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中将芳纶及制品属于关键性战略材料下的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进一步对产品性能做出了规定,规范了行业发展。
  间位芳纶化学名称为“聚间苯二甲酰间苯二胺”纤维,是一种综合性能优异的本征阻燃纤维(极限氧指数>29%),具有模量高、强度高、耐穿耐用、化学稳定性优异等特点,广泛应用于军工国防、航空航天、交通运输、能源通讯、防护用品等领域。间位芳纶的产品种类多样,包括长丝、短纤、浆粕、浆液及芳纶纸等。其中,间位芳纶短纤因其柔韧、高强、高伸长及阻燃特性在特种防护服装,包括消防服、飞行服、军服等个人防护领域应用广泛且成功,也作为高温过滤材料在金属冶炼、建筑材料生产及环境保护等工业领域大量使用。间位芳纶纸由芳纶短切纤维和浆粕混合抄造而成,具有优异的电绝缘性能、良好的热稳定性、尺寸稳定性、阻燃性、耐腐蚀性及柔韧性、抗撕裂性,在干式变压器、电机中用做绕包绝缘、匝间绝缘及槽绝缘材料使用;同时,间位芳纶纸具有优异的机械性能、阻燃特性,与酚醛树脂复合制备的芳纶蜂窝具有重量轻、强度高、阻燃、抗冲击、耐化学腐蚀、隔热降噪、成型方便等优异性能,在航空航天、军工、轨道交通等领域具有广泛的应用前景。作为三大高性能纤维之一和公司发展战略的重要板块,间位芳纶生产制造具有生产环节众多、工艺条件控制苛刻、设备投资大、自动化程度高等特点,属于技术密集型、人才密集型行业,且随着产业升级,产业链对品牌认可、品质认定和体系认证要求高,具有较高的技术门槛和行业门槛。随着国产大飞机、新能源汽车、个人防护及低空经济等领域应用的拓展,间位芳纶产品进入快速发展阶段。
  (2). 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及其变化情况
  超高分子量聚乙烯纤维领域,同益中作为中国化学纤维工业协会理事单位、中国化学纤维工业协会超高分子量聚乙烯纤维分会副会长单位、超高分子量聚乙烯材料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常务理事单位、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是国内一流的超高分子量聚乙烯纤维及其复合材料研发、生产和销售企业,也是国内首批掌握全套超高分子量聚乙烯纤维生产技术和较早实现超高分子量聚乙烯纤维产业化的企业之一,拥有超高分子量聚乙烯纤维行业全产业链布局。公司主要产品的性能达到国际同类产品水平,超高分子量聚乙烯纤维产量位列国内第二、全球第三;间位芳纶纤维领域,子公司超美斯2007年采用自研技术同时实现间位芳纶纤维和芳纶纸量产。凭借多年的技术积累和沉淀,拥有全系列间位芳纶生产技术,产品涵盖间位芳纶聚合原液、芳纶纤维及芳纶绝缘纸、芳纶蜂窝纸等100余个产品类别,产品性能处于国际先进水平,目前间位芳纶纤维产能位列国内第二、全球前五。
  公司建有博士后科研工作站1个,设有北京市企业技术中心、北京市科技研发机构、北京市示范性创新工作室、江苏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江苏省企业技术中心等省部级科技创新平台,并建有高性能纤维及先进复合材料技术研究中心。通过产品研发与应用研发相结合的模式,持续研发新产品,开拓新应用市场,不断优化现有产品的生产工艺技术,提高产品质量,保证产品的技术实力始终处于领先地位。公司主导制订了超高分子量聚乙烯纤维细分领域4项行业标准,其中包括首个产品行业标准《FZ/T 54027 超高分子量聚乙烯长丝》;牵头制定国家标准《GB/T 20629.3-2019电气用非纤维素纸 第3部分:无填充聚芳酰胺纤维纸》以及2项团体标准,参与制定超高分子量聚乙烯纤维及间位芳纶纤维相关的31项国家、行业或团体标准;获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2项、中国专利优秀奖4项、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上海市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全国产品质量领先品牌等殊荣。
  公司坚持创新引领,行业综合地位进一步稳固。报告期内,公司联合承担重点新材料研发及应用国家科技重大专项1项,依托细分产品“超高强型超高分子量聚乙烯纤维”综合优势入选工业与信息化部第九批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名单,获评北京市先进级智能工厂,入选2025北京制造业企业百强、北京专精特新企业百强,参与制定并发布国家标准《GB/T 45270-2025化学纤维 超短纤维拉伸性能试验方法》、行业标准《FZ/T 52068-2025超高分子量聚乙烯短纤维》。通过技术创新,公司取得了多项研发成果,获授权专利20项、软件著作权1项,成功开发出腱绳用高分子纤维、灵巧手腱绳、有色细旦纤维、黑色防切割纤维、防水防油防弹无纬布、新型芳纶纸等新产品,其中X612N型芳纶蜂窝纸入选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颁发的《江苏省重点推广应用的新技术新产品目录》中的“国际先进”序列,“航空级X612N 型芳纶蜂窝纸”获评《2025年度长三角区域创新产品应用示范案例》。报告期末,公司已累计取得知识产权成果228项(其中现行有效知识产权成果193项),其中包括国内外专利成果227项(其中现行有效国内外专利数量192项),软件著作权1项。
  (3). 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近年来,政府出台的一系列政策有助于推动行业发展。2023年1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明确将“高性能纤维及制品的开发、生产、应用”列为“鼓励类”产业。2022年4月,国家工信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化纤工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要提高碳纤维、芳纶、超高分子量聚乙烯纤维、聚酰亚胺纤维、聚苯硫醚纤维、聚四氟乙烯纤维、连续玄武岩纤维的生产与应用水平,提升高性能纤维质量一致性和批次稳定性。近年来,超高分子量聚乙烯纤维实现了技术自主化、产能规模化、应用高端化、产业链协同化发展,正从规模增长向质量效益提升转型,成为支撑国防安全、高端装备、新能源、海洋防护等领域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
  (1)超高分子量聚乙烯纤维领域
  新技术发展情况,超高分子量聚乙烯纤维是国防工业和航空航天工业迫切需要的重要战略物资。世界军事的发展对国防战略、军事装备、航空航天、深海工程及所用材料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重量轻、强度高、适应苛刻环境、具有智能、隐身、抗蠕变、耐高温等功能,超高分子量聚乙烯纤维及复合材料只有不断提升性能才能满足需要。同时,近年来随着超高分子量聚乙烯纤维在民用领域的需求迅速增长,除了开发阻燃、导电、耐磨、抗菌、高界面结合等系列化功能纤维,推动与树脂、陶瓷、金属等材料复合成型外,低成本、高环保、中强度、高生产效率的新型熔融纺丝技术将成为未来发展的方向之一。随着超高分子量聚乙烯纤维成本的逐步降低和新产品的不断推出,新的民用领域也在开发过程中。数字化智能制造技术也将引领行业进一步实现工艺参数精准调控,产品批次稳定性大幅提升,满足军工、高端制造等高一致性要求。
  新产业发展情况,超高分子量聚乙烯纤维在国防军工产业、海洋工程与深远海产业、高端防护产业、新兴高端应用产业仍将持续快速发展。一方面,随着国家产业政策的大力支持和国产超高分子量聚乙烯纤维生产技术的日益成熟以及产业技术水平的持续提升,超高分子量聚乙烯纤维及其复合材料成为现代国防、军事防护装备必不可少的战略物资。超高分子量聚乙烯纤维的应用领域不断拓宽,日益增加的军品、民品应用将为超高分子量聚乙烯纤维带来较大的市场需求。另一方面,随着超高分子量聚乙烯纤维产品成本的降低,产品应用领域及需求将不断拓展。未来,超高分子量聚乙烯纤维与人工智能、人形机器人、航空航天、深海装备、新能源、生命健康等领域深度融合,将进一步催生应用新场景。
  产品性能发展情况,提高产品断裂强度和抗蠕变性能成为研发重点,提高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成为行业发展重点;新产品研发方面,研发超细旦、超高强度、超高模量、耐高温、抗蠕变、耐切割、中强低成本、高耐磨、抑菌防臭等功能性超高分子量聚乙烯纤维成为应用技术发展重点;生产工艺方面,突破超高分子量聚乙烯纤维新型、高效、低成本的纺丝产业化技术,开发环保溶剂回收过滤技术提高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创新生产路线、研发更高效的纺丝溶剂等成为发展趋势;复合材料方面,伴随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以及新材料的日新月异,市场对于防弹衣的性能需求也不只局限于防弹性能,在满足优异的防护性能的前提下也在不断发展轻量化、舒适型防弹衣,并且需要具有一定的柔软度,在保证防护对象生命健康安全的同时也能够确保防护对象进行正常活动(例如蹲、跳、跑等一系列动作),从而更快、更好地完成任务。防弹衣产品的多功能化以及柔软舒适的要求已经是国际化市场的普遍需求,军事装备和安全防护领域也对超高分子量聚乙烯纤维制品的柔软度和舒适度提出了更高要求。
  市场和应用情况,国防军工领域,超高分子量聚乙烯纤维在军事领域的应用将转向“质的提升”,不仅在应用于单兵防弹、轻型装甲、无人机结构件等支撑装备轻量化,也将在新一轮信息化、智能化作战平台中扮演不可替代的结构功能一体化材料角色;海洋工程领域,应用于深海系泊缆、重型吊装绳、海洋养殖、船舶配套等,以重量轻、强度高、耐海水腐蚀等优势逐步替代传统钢缆;高端防护领域,应用于防割防刺面料、高强度安全绳、特种防护装备、警用防护器材等;新兴应用领域,人形机器人灵巧手腱绳材料、医疗植入增强材料、高端体育器材、新能源结构件、航海帆具、高端骑行雨具、电子产品等新赛道,或将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
  新模式发展情况,构建产学研用协同创新机制,实现全链条技术贯通;聚焦高端领域,走差异化竞争路线,聚焦军工、高端装备、深海科技、低空经济等高端产品技术领域,以技术壁垒、品质优势、认证优势抢占高端市场。
  (2)间位芳纶纤维领域
  间位芳纶是由杜邦于1956年开始研究,并于二十世纪中叶进行量产,注册商标是Nomex。我国芳纶研究起始于1972年,直至20世纪末,成果仍限于实验室阶段,未能实现真正的产业化。进入二十一世纪,我国芳纶行业进入了快速发展阶段。据公开报道,基于对国外技术的吸收融合,2004年实现了间位芳纶的量产。间位芳纶行业经过20余年的发展,设备和技术均取得了长足进步,其中,原材料间苯二甲酰氯和间苯二胺纯度大幅度提升;生产技术快速进步,一是单线产能有效提升,在成本控制方面取得进步;二是装备技术水平有效提升,在耐腐蚀材质、精准计量、热管理及车速提高等方面进步迅速;三是应用场景进一步拓宽,间位芳纶纤维方面除高温滤料、防护面料外,汽车胶管用间位芳纶及特殊作业服市场需求渐增,芳纶纸方面除复合绝缘及芳纶蜂窝芯材外,高端纯纸、芳纶板及复合芳纶纸市场渐趋成熟。
  新技术发展情况,间位芳纶已经形成鲜明的技术路线,即以美国杜邦公司为代表的低温连续聚合、以日本帝人公司为代表的界面聚合和国内主流的间歇式低温溶液聚合,其中针对聚合副产物氯化氢(HCl)的中和剂选择方面,又区分为氨中和和碱金属氢氧化物中和,国内以间歇式低温聚合、氨中和工艺路线为主(超美斯拥有碱金属氢氧化物和氨中和两种工艺路线,在产品结构调控及配方设计上具有一定优势);对于间位芳纶,纺丝工艺又分为干法纺丝和湿法纺丝,以杜邦为代表的国外厂商以干法纺丝为主,国内则多采用更经济的湿法纺丝工艺,不同的纺丝工艺对应纤维不同的结构及性质,而原液着色的典型优势正帮助国产有色纤维拓展海外市场。进一步提高间位芳纶纤维强度、降低不匀率、改善表界面特性、提高纱线强力是间位芳纶行业下一步发展的重要方向,依靠本征阻燃、耐高温、高伸长、柔软属性,间位芳纶纤维在个人防护领域的应用将进一步扩大,同时,随着对布料性能,如热稳定性、尺寸稳定性、耐磨性、舒适性、色牢度、原纤化等要求的提高,技术压力将由面料、纱线逐渐转移至纤维,对纤维断丝、毛丝率、热收缩,甚至聚合工艺提出更高要求,由应用端向材料端的推进作用将日趋明显。
  市场和应用情况,国内间位芳纶长期以高温过滤材料为市场主体,个人防护领域市占率正在逐步提高,其他领域,如橡胶增强、体育用品市场处于稳步增长阶段,随着技术水平提升,对应领域的应用可望迎来快速增长;绝缘领域国产芳纶纸则以复合绝缘为主,高压、超高压绝缘领域及新能源汽车驱动电机用绝缘系统应用仍阶段性依靠进口,该领域应用可望迎来突破;航空蜂窝纸领域,超美斯具有多年成功经验,对应产品在空客A320、A350等机型上广泛应用,已接近或达到进口产品水平,且产品质量和稳定性逐步提高,有望在大飞机、轨道交通及低空经济中取得更广泛应用。随着电网改造升级和“西电东送”工程绿色转型发展,芳纶绝缘纸市场增长显著,且随着高压直流电机广泛应用,高端芳纶纸即高介电强度芳纶纸及芳纶纸复合材料需求可望在近期凸显。
  在市场竞争领域,随着国内扩产扩能,尤其在间位芳纶纤维领域,市场竞争异常激烈;同间位芳纶纤维相似,芳纶纸市场亦随着产能和产量增长,市场竞争加剧,均需产品升级或产品结构调整进行应对。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
  ■
  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7,601.14万元,同比增长50.30%,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947.43万元,同比降低15.9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9,689.28万元,同比下降21.65%。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722 股票简称:同益中 公告编号:临2026-003
  北京同益中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北京同益中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同益中”)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均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定价公允、结算时间与方式合理,不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选择的合作关联方均具备良好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可降低公司的经营风险,有利于公司正常业务的持续开展。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形成对关联方的依赖,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6年3月3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审议通过该议案。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审议该议案之前召开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阅了议案内容,并发表意见如下:公司预计的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发展和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正常交易,符合公司的实际需要,交易遵循公平、公开、公允、合理的原则,价格依据市场价格协商确定,定价公允合理;该类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发表了书面意见如下:公司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属于正常经营往来,参考市场价格定价,定价公平合理,程序合法,未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
  (三)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1.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法定代表人:付刚峰
  注册资本:3,380,000.00 万元
  成立日期:1995年4月14日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北大街6号--6国际投资大厦
  经营范围:经营国务院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并开展有关投资业务;能源、交通运输、化肥、高科技产业、金融服务、咨询、担保、贸易、生物质能源、养老产业、大数据、医疗健康、检验检测等领域的投资及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经济信息咨询;技术开发、技术服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国投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法定代表人:王方
  注册资本:200,000.00 万元
  成立日期:2016年11月8日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杨树浦路 168 号 36 层 A
  经营范围:从事智能科技、物联网科技、计算机科技、环保科技、电子科技、能源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网络科技,网络工程,电子商务(不得从事金融业务),企业管理咨询,通讯建设工程施工,项目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企业策划,资产管理,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国投财务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陆俊
  注册资本:500,0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09年2月11日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北大街 2 号 18 层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4.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国有控股)
  法定代表人:王苏望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06年8月22日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119 号安信金融大厦
  主营业务:一般经营项目:无。许可经营项目: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融资融券;代销金融产品;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上市证券做市交易业务;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它证券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5.中投咨询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孟书豪
  注册资本:1,6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03年12月1日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147号
  主营业务:投资咨询;工程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其他社会经济咨询(国家有专项专营规定的项目除外);招标代理;工程监理;技术服务;经济贸易咨询;技术咨询;销售机械设备、电子产品、办公用品;会议服务;教育咨询;数据处理(数据处理中的银行卡中心、PUE值在1.4以上的云计算数据中心除外)。(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6.中纺机电研究所有限公司(曾用名:中纺机电研究所)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孙鹏
  注册资本:501.30万元
  成立日期:2000年3月24日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英家坟延静里中街3号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机及其控制系统研发;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电气设备销售;电气设备修理;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子专用设备制造;电子专用设备销售;智能控制系统集成;物联网设备制造;物联网设备销售;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软件开发;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五金产品零售;针纺织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检验检测服务;认证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7.国投检测工程技术服务(山东)有限公司(曾用名:山东特检方圆检测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柳长磊
  注册资本:5,000.00万元
  成立日期:1992年8月19日
  住所: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山大北路81号
  主营业务:许可项目:检验检测服务;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水利工程质量检测;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安全评价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服务;环境保护监测;工程管理服务;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节能管理服务;标准化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科技中介服务;消防技术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国投甘肃售电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翟骏魁
  注册资本:21,0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5年12月01日
  住所: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十里店街道北滨河西路85号第9层901室(黄河家园)
  主营业务:电力购销、电力输配;各种合同能源管理、综合节能、电力咨询、综合能源服务项目;国家允许经营的电力相关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国投物业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闫晓俊
  注册资本:10,0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01年5月16日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147号303
  主营业务:物业管理;出租办公用房;机动车公共停车场服务;洗车服务;餐饮服务;销售食品。(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销售食品、餐饮服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10.国投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孟书豪
  注册资本:29,0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4年4月22日
  住所:北京市石景山区金安中海财富中心B座712室
  主营业务:许可项目: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对外劳务合作;互联网信息服务;网络文化经营;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企业管理咨询;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社会经济咨询服务;税务服务;市场调查(不含涉外调查);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会议及展览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广告发布;非居住房地产租赁;软件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11.国投运营中心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闫晓俊
  注册资本:10,0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23年7月3日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147号303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品牌管理;物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工程管理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数据处理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停车场服务;洗车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代理记账;餐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12.中国国投实业控股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冯苏京
  注册资本:500,000.00万元
  成立日期:1984年9月27日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惠新西街19号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企业总部管理;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社会经济咨询服务;肥料销售;化肥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技术进出口;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货物进出口;畜牧渔业饲料销售;饲料原料销售;食用农产品批发;初级农产品收购;非食用植物油销售;棉、麻销售;棉花收购;棉花加工;农副产品销售;木材销售;建筑材料销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低温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粮油仓储服务;仓储设备租赁服务;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海上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国内货物运输代理;陆路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国内集装箱货物运输代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海关监管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危险货物);保税仓库经营;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水路普通货物运输;国际道路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国投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国投财务有限公司、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投咨询有限公司、国投检测工程技术服务(山东)有限公司、中纺机电研究所有限公司、国投甘肃售电有限公司、国投物业有限责任公司、国投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国投运营中心有限公司、中国国投实业控股有限公司均系公司实际控制人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十五章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国投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国投财务有限公司、国投检测工程技术服务(山东)有限公司、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投咨询有限公司、中纺机电研究所有限公司、国投甘肃售电有限公司、国投物业有限责任公司、国投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国投运营中心有限公司、中国国投实业控股有限公司等均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人均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资产、财务状况较好,过往发生的交易均能正常实施并结算,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公司将就上述交易事项与相关方签署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本次与关联人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为了满足公司日常业务发展需要,主要为向关联人购买燃料、产品及服务、在关联人存款、向关联人提供服务。关联交易价格遵循公允定价原则,参照市场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公司与上述关联人将根据业务开展情况签署相应合同或协议。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是公司开展日常经营活动所需,公司与上述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往来均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遵循一般市场规则进行,具有一定的合理性与必要性,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交易,是在按照正常的市场交易条件并签署有关协议的基础上进行的,关联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公司基于日常经营业务需要,与上述关联人保持长期、稳定的业务合作关系,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也不会因此类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重大依赖。
  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为了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和优势,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加快发展,增强竞争力,以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持续发展。公司将按照市场规则,签订正式书面合同,遵照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进行,以交易发生时的市场价格作为定价依据,保证交易价格公允客观,切实保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北京同益中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88722 证券简称:同益中
  北京同益中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摘要
  第一节重要提示
  1、本摘要来自于公司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议题的相关影响、风险和机遇,以及公司可持续发展战略等相关事项,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公司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全文。
  2、本公司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二节报告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
  2、可持续发展治理体系
  (1)是否设置负责管理、监督可持续发展相关影响、风险和机遇的治理机构:√是,该治理机构名称为董事会。公司持续完善以董事会为核心的治理机制,构建由董事会、 经理层及公司各职能部门与分、子公司协同参与的多层级治理架构,形成上下贯通、权责清晰的运行体系,推动ESG 理念在各层级有效落实。□否
  (2)是否建立可持续发展信息内部报告机制:√是,报告方式及频率为公司各职能部门与分、子公司根据各自职能收集可持续发展相关信息,提交经理层审核,经董事会审议,信息报送频率为每年至少一次。□否
  (3)是否建立可持续发展监督机制,如内部控制制度、监督程序、监督措施及考核情况等:√是 ,相关制度或措施为公司董事会发挥顶层设计与持续监督作用,提高对 ESG 事项的参与度和重视程度,在 ESG 实践中发挥统筹、决策、监督等重要作用,实现决策层对 ESG 的常态化管理。□否
  3、利益相关方沟通
  公司是否通过访谈、座谈、问卷调查等方式开展利益相关方沟通并披露:√是 □否
  ■
  4、双重重要性评估结果
  ■
  注: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4 号一一可持续发展报告(试行)》(以下简称《14 号指引》)相关规定,平等对待中小企业与尽职调查不具有重要性,公司已经按照《14 号指引》在报告中进行解释说明。
  
  证券代码:688722 股票简称:同益中 公告编号:临2026-004
  北京同益中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同益中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北京同益中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北京同益中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及《北京同益中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负责人薪酬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制定了公司2026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范围
  公司2026年度任期内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三、薪酬方案
  1.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实行津贴制,津贴标准按12万元/年(含税)。
  2.非独立董事:在公司担任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依据其在公司的岗位、绩效考核约定及工作完成情况领取薪酬,不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不在公司担任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领取薪酬和董事津贴。
  3.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的岗位、绩效考核的约定及其工作完成情况领取2026年度薪酬。
  4.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一般由年度薪酬和中长期激励等构成。年度薪酬包括基本年薪和绩效年薪,中长期激励包括任期激励和其他中长期激励收入。其中,基本薪酬占年度薪酬的40%,绩效年薪占年度薪酬标准的60%,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年薪的 85%在年度考核结果确定当年兑现,绩效年薪的15%实行递延支付制度,递延支付周期为3年(每年按5%的比例支付)。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绩效年薪的15%仍需按规定实行递延支付。
  5.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其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
  6.独立及外部董事参加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等会议及办理公司其他事务发生的相关费用由公司承担。
  四、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关于公司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关联委员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关于公司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京同益中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88722 证券简称:同益中 公告编号:临2026-006
  北京同益中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4月24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4月24日14点 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通州区马驹桥镇景盛南二街17号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4月24日
  至2026年4月2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注:本次股东会将听取《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股东会的议案已分别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股东会审议。相关公告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予以披露。公司将在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登载《同益中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3、4、5、6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4、5、6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中国国投实业有限公司、上海荥盛国际贸易有限公司、黄兴良、谢云翔、赵鹏、刘清华、余燕飞、林凤崎、苏敏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便利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会提醒服务,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一键通服务用户使用手册》(链接: 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网络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登记时间:2026年4月22日(上午10:00-12:00,下午2:00-4:00)
  登记地址:北京市通州区马驹桥镇景盛南二街17号
  2.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持加盖公章的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如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出席,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加盖公章)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邮件的方式登记,须在登记时间2026年4月22日下午4:00前送达,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在来信或邮件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文件上请注明“股东会议”字样;
  (3)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拟出席会议的股东自行安排食宿、交通费用。
  (二)请携带前述登记材料中证件原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通州区马驹桥镇景盛南二街17号
  邮政编码:101102
  电话:010-56710336
  邮箱:tyz@bjtyz.com
  联系人:公司证券法务部
  特此公告。
  北京同益中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3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同益中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4月2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722 股票简称:同益中 公告编号:临2026-005
  北京同益中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国投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北京同益中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国投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根据协议内容,财务公司向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存款、贷款、结算及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的其他服务。
  ●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实施亦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本次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定价公允、结算时间与方式合理,不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一、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经营发展需要,经双方友好协商,公司拟与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
  财务公司与本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控制;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方介绍
  (一)关联方简介
  企业名称:国投财务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陆俊
  注册资本:500,0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09年2月11日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北大街2号18层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
  ■
  (二)关联方主要财务指标
  国投财务有限公司2025年度未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427.00亿元,所有者权益为77.67亿元,净利润3.22亿元。
  (三)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与财务公司属于同一实际控制人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控制下的企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四)其他
  经查询,财务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经营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交易,具有较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服务内容
  1、存款服务;2、贷款服务;3、结算服务;4、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财务公司可从事的其他业务。
  (二)交易限额
  1.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吸收乙方及乙方控股子公司的存款,年度每日最高存款余额不超过人民币壹拾亿元。
  2.甲方向乙方及乙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直接贷款,含已发生应计利息合计每日余额不高于人民币壹拾亿元。
  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经营行为,以市场价格为依据,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定价原则,交易双方协商定价,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定价标准
  1.甲方吸收乙方及乙方控股子公司存款的利率,由甲乙(或乙方控股子公司)双方参照市场存款利率协商确定。
  2.甲方向乙方及乙方控股子公司发放贷款的利率,由甲乙(或乙方控股子公司)双方参照市场贷款利率协商确定。
  (四)风险控制
  1.甲方保证将严格按照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机构颁布的财务公司风险监测指标规范运作,资产负债比例、流动性比例等主要监管指标应符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机构以及其他中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甲、乙双方发生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关联交易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
  3.公司有权根据自己的业务需求,自主选择提供金融服务的金融机构,自主决定存款金额以及提取存款的时间。
  (五)协议期限
  协议经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后生效,有效期至公司2027年年度股东会作出决议之日止。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属于公司的正常业务范围,预计在今后的生产经营中,这种关联交易具有存在的必要性,并将继续存在。交易事项公允、合法,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公司相对于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财务、资产、机构等方面独立,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
  五、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审议该议案之前召开了专门会议,审阅了议案内容,并发表意见如下:国投财务有限公司根据《金融服务协议》在经营范围内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拟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定价原则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有利于提高资金收益,提升资金运营能力。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6年3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关联委员回避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非关联审计委员会一致认为:公司与国投财务有限公司签订的《金融服务协议》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交易各方均遵循了自愿、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公允,有利于优化公司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董事会审议。
  2026年3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关联董事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次事项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会上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北京同益中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88722 股票简称:同益中 公告编号:临2026-007
  北京同益中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拟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0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公司不会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488,743,190.69元。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24,666,7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2,466,670.0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金额占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20.52%。
  充分考虑到公司目前经营规模不断扩大、扩产扩能以及新市场开拓、资金需求较大的情况,为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保障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资金需求,公司2025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
  如在本议案通过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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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2024年度,公司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由0.067元(含税)调整为0.06677元(含税,保留五位小数),故2024年度分红总金额调整系每股派发现金红利尾数四舍五入所致。
  二、2025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上市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9,474,335.48元,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22,466,670.00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低于30%,具体原因说明如下:
  (一)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公司所处超高分子量聚乙烯纤维、间位芳纶纤维行业属于战略新兴产业,研发投入较大、生产工艺复杂、过程控制严格,具有较高的技术门槛。行业经过多年发展,超高分子量聚乙烯纤维实现了技术自主化、产能规模化、应用高端化、产业链协同化发展,成为支撑国防安全、高端装备、新能源、海洋防护等领域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正从规模增长向质量效益提升转型,向高集中度、高水平方向发展,市场份额将集中转向品牌知名度高、研发创新实力强、规模效益显著的优秀企业。
  (二)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
  公司主要从事超高分子量聚乙烯纤维、间位芳纶纤维及其复合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通过为客户提供超高分子量聚乙烯纤维、间位芳纶纤维及其复合材料来实现收入和利润。公司将抓住发展机遇,推进新项目建设,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实现新应用领域的突破,进一步提升营业收入和利润,回报广大股东。因此,公司需要保持充足的资金,保证项目建设、研发投入、新产品开发、扩充高端人才队伍,提高市场占有率,以持续提升在行业内的综合竞争力,为广大股东创造更大的价值。
  (三)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9,474,335.48元,整体财务状况稳定。在公司项目建设、新产品、新技术的持续技术研发,全球市场的扩展过程中,需要更多的资金以保障公司健康、持续地发展。
  (四)公司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原因
  公司综合考虑目前所处行业现状,结合自身实际经营情况及资金需求,公司因项目建设、新产品开发以及市场持续拓展需要充足的资金,以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提升公司市场占有率和市场竞争力,提高抗风险能力,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五)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
  公司2025年度未分配利润将累计滚存至下一年度,主要用于研发投入、生产经营发展、扩产扩能、新市场开发等方面,公司将逐步扩大经营规模,提升整体盈利能力,确保公司可持续发展。公司未分配利润相关收益水平将受宏观经济形势、行业发展状况、资产利用水平等多种因素影响。
  (六)公司是否按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了便利
  公司已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了便利。公司股东会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并提供网络投票的方式为股东参与股东会决策提供便利。
  (七)公司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措施
  未来公司努力做好业务经营,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与广大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同益中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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